情愛在何方   家家有本難唸經 情愛紛爭困情中 第77章 離婚協議似千斤 沒人強迫自願的
    「有一件事,可管你的事,而且是大事。」佩玉神秘地說。

    「我能有什麼大事。」花香奇怪地說。

    「想不想知道。」

    「別賣關子。」

    「不好意思,本小姐越俎代庖,剛才無意中與你的建『情郎』『約會』了。」

    「你的男人緣不錯嗎。」

    「什麼屁話,我可是為你做了一件好事。」

    「這麼說,還得感謝你『約會』。」

    「真是狗咬呂洞賓,不說了。」

    「好吧,什麼事,請說。」

    「那個叫什麼華建的,每個禮拜都在公園等你。」

    「現在等有什麼用,以前那去了。公園好玩點,他喜歡去就去囉。」

    「你不用擔心了,我幫你把他打發走了。」

    「謝謝你,可惜這些不重要了。」

    ******

    劍鋒簽的離婚協議,花菊真要去辦理,攥在手上有重似千金似的。

    因為這協議意味著太多太多,情感鬱悶、糾結……。

    人的情感最可怕的是,離婚後對對方還有情。

    這樣的離婚一般是不情願的,但又不得不離。

    所以這是一種折磨,又找不到絕情的理由,花菊就是這樣的。

    單身漢擇了個良道吉日,這種做夢也沒想到的事,很快要實現了,不禁喜形於色,就差沒欣喜若狂。

    快樂是這樣的,建立在別人痛苦之上得來的,往往是最快樂的。

    那天,單身漢見花菊婆婆媽媽,不禁催促。

    單身漢成鐵那知道花菊心中的痛苦,這種痛苦他是理會不到的。

    要不是心中對劍鋒有太多的愧疚,要不是亮亮是單身漢的,她怎麼會放棄自己的幸福,怎麼捨得離開劍鋒。

    就是因為有太多的太多,在折磨著自己,不然怎麼會與魔鬼為伍。

    單身漢家徒四壁,人才不濟。

    真要跟他領證,花菊還真有些猶豫。

    花菊有這樣的感覺,跟著他不如就帶亮亮兩個人過還好,花菊不敢肯定,以後是不是她想的這樣。

    事實在改變著花菊,已是毫無退路可言。

    現在唯一可做的就是跟單身漢領證,心中留有一線希望,指望單身漢以後好好努力。

    自己怎麼過無所謂,希望能讓亮亮好好讀書,生活能過得好點。

    這些在現實中,希望不是花菊的想像,但花菊覺得茫然。

    單身漢從花菊的表情中,看出了她的憂鬱,問花菊說:「你是不是後悔了。」

    「我現在可以後悔嗎。」

    「走吧,別想太多。」

    離婚辦事比去銀行好點,不用那麼排隊,真要像去銀行那樣,那更是不得了了。

    但離婚的指數越來越高,這是不爭的事實。

    離婚的手續比結婚的手續辦起來好辦,一點不繁瑣。

    有協議,交些手續費,方便得很。

    花菊和單身漢來到鎮上辦事處,這離婚結婚竟一牆之隔。

    太明顯了,成了悲與喜的鮮明對比。

    雖不用去排隊,卻也不閒。

    結婚室裡傳來歡聲笑語。辦事人莊嚴地在履行程序。

    「XXX,你願意嫁給他嗎?」

    「我願意。」一女孩羞澀地說。

    「XXX,你願意娶他嗎」

    「我願意、願意。」一男孩開心地,粗著嗓門說。

    「好的,祝你們幸福,白頭到老。」

    「謝謝、謝謝!」

    這離婚的門口,卻是另一番風景。

    有兩個離婚的,在出門口時,女的說:「走你的陽關大道去吧,我等著看你的下場。」

    「不想過獨木橋,就活得風光一點給我看。」男的也不示弱。

    兩個人氣沖沖地各自揚長而去,這兩人離婚還離得離譜,離了還在較勁,像玩遊戲一樣,說白了,沒有你,我一樣活得精彩。

    花菊拿著離婚協議和結婚證,還有村裡面的證明,有些不情願地坐在辦事人員檯子前。單身漢也挨著花菊坐了下來。

    辦事人翻開結婚證一看說:「這位先生好像不是當事人。」

    「他不是。」花菊看著辦事人說。

    「麻煩這位先生去旁邊坐一會。」女辦事說後,拿起離婚協議看了起來。

    「這協議是你寫的。」精明的女辦事看出了貓膩。

    「是的。」

    「這有些字,給水弄濕了,但看起來不像是水,是你的淚水吧」

    花菊點了點頭。

    「是別人強迫你寫的,還是自願寫的。」

    「心甘情願,自己寫的。」花菊疑惑地說。

    「那你的當事人,為什麼沒來。」

    「他經常不在家,已好多年,就是過年時,有幾天在家。」

    「能簡單說說離婚的原因嗎?」

    「都是我的錯,我與別人有染,還生下了孩子,一直欺騙他,說是她的孩子,現在被發現了。所以……。」

    花香怕辦事人員不給辦,只好實話實說。

    「那個人是他是不是。」女辦事望著單身漢問花菊說。

    花菊點了點頭。

    「你這種情況還真是有些特別,情節也特別嚴重,這種情況你是不離也不得不離,幸虧有當事人的批字和村裡面的證明,不然真還辦不了。」

    要是在老毛的時代,離婚沒這麼簡單。

    那才叫「寧拆十坐廟,不毀一樁婚」。

    提出離婚,會有人先極力撮合,還真令很多人懸崖勒馬。

    與時俱進了,人的思想進步、開放了,離婚越來越多。

    這個女辦事是看在女同胞的份上,覺得花菊在寫的時候,是流著淚,內心極度矛盾,而且極不情願的情況下寫的。

    加之花菊從一進門的神色,更讓她相信,所以多問了幾句。

    一般情況下,你離婚管我什麼事。

    只要手續齊全,辦理就是。

    「當事人不在,你真的願意離嗎」

    「願意。」這兩字似有千斤萬兩,花菊蔽著氣說了出來。

    花菊在寫這個協議的時候,一手拿毛巾,一手寫,還是沒防到,有兩滴眼淚掉到了紙上。

    寫得一手好字的花菊,看起來寫得有些凌亂,筆筆千斤似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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