捕快王后 福哥兒認親 016  神童福哥兒(修)
    小時候她替鎮上的大戶放羊,人家給她管飯,還會付給她一天十個銅板,一個月下來,她就能存三百文了。

    十歲那年,她在鎮上唯一的一家小飯館兒裡面當個跑堂的小二,一月能賺到五百文了。

    十三歲那年,滿大叔上山撿羊糞的時候摔斷了腿,從此只能一瘸一拐地走路,自然就做不成捕快了,滿大叔好說歹說,鎮長勉強同意了讓滿福接替他做了鎮上的捕快。

    如果在大地方,鎮長還真不敢同意讓一個小丫頭做捕快,但是他們這偏僻小地方,山高皇帝遠的,福哥兒一來識文斷字,二來跟她爹多少也學了幾招三腳貓的功夫,對付一般的人也綽綽有餘了。

    而且這丫頭天生腳程快,跑起路來鎮上沒人能追得上,所以鎮長常常會派她去附近的城鎮送個公文什麼的。就這樣,福哥兒就接替了她爹,成了鎮上兩名捕快之一,穩穩當當一個月賺這一兩餉銀了。

    滿大叔不識字,福哥兒也從沒有上過學堂。可是她為毛會識文斷字呢?這裡面有一段典故。

    福哥兒小時候替人放羊的時候,偶爾路過鎮上唯一一所學堂,那裡面的先生姓汪,是一個不得志的落第秀才。

    汪先生講課的時候,聲音抑揚頓挫,很是好聽,比起她聽到的那些鄉民們長的山歌還要動聽,她便忍不住站在學堂的窗外聽了一兩回。

    汪先生對這個站在窗外默默聽講的醜丫頭有些好奇,便拿當堂教的生字考她,她雖然不會寫,倒是認了個七七八八,這下子汪先生大呼奇才,硬是上趕著免費讓滿老爹把她送到學堂上了幾個月的課。

    結果她竟然把汪先生送她的兩本《孟子》和《論語》都能默寫下來,《大學》和《中庸》兩本也都能倒背如流了。比起那些整天價在學堂裡讀書,讀了三五年的孩子都要強上許多。

    但是滿大叔卻不幹了,他認為一個丫頭學那麼字能頂個屁用,又不能去考秀才,不如老老實實幫人放羊來的實惠。汪先生見實在沒辦法說服滿大叔,便又將自己視若珍寶的幾本藏書都借給了福哥兒,半年之後,福哥兒將那些書全部歸還,並說自己已經都能默寫了。

    到了此時,汪先生只能歎息自己才學淺薄,再也沒有什麼可以教給這個聰明丫頭了。
本站首頁 | 玄幻小說 | 武俠小說 | 都市小說 | 言情小說 | 收藏本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