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易:為主作嫁裳 第四章
    她所有的「如果」都需要靠金錢和機運來完成,因為晴兒小姐早已投胎轉世。

    形貌必定改變,她要尋人根本是難上加難。

    她想要金錢、想要工作、想要趕緊還完家中的債,想做一大堆想過千百遍的事。

    可她學歷普普、長相普普,連身材都普通得讓人汗頗,找到工作的機率大概比零好不到哪裡,所以她只能勒緊褲腰帶,忍受飢餓侵襲。

    問題是,她能忍,房東太太不能忍。

    母親上班的自助餐廳倒了,就算她們全家一天二十四小時做代工,能夠不餓死就很讚了,根本沒辦法付房租,從KTV拿回去的薪水雖暫時解了燃眉之急,但上上個月、上個月、和這個月的房租呢?她們家的房東可是那種會放狗咬房客的惡房東耶。

    一文錢逼死英雄好漢,而她缺的可不只一文。

    粱雨親在珠寶櫃前打死不走,她滿臉哀求地看著櫃檯小姐,表情跟房東家裡那只黃金獵犬吃不到骨頭時的表情如出一轍。

    櫃檯小姐被她看得受不了,微笑對正在接待的客人說:「您先看看,有喜歡的,我再為您服務。」

    說完,便踩看高跟鞋忿忿地走到梁雨裁面前。

    發現對方朝自己走近,梁雨親立刻露出熱情洋溢、青春無敵的笑臉,「姊姊,你給我一次機會吧,我會努力的。」

    「我要說幾遍你才聽得懂?我們要的是專業人士,你的學歷、經歷都不足,我們要怎麼用?」

    「我的學歷不錯,是公立高中畢業的,姊姊知道吧,那家高中的錄取分數很高,代表我的腦袋真的不壞,經歷嘛……只要姊姊肯給我機會,我馬上就有。我保證上班以後,姊姊叫我做什麼,我都乖乖做,就是拖地、洗廁所也沒關係,絕對不會有任何的怨言和異議。」

    她又流露出黃金獵犬的無辜小臉,不論誰喊「起立」、「握手」、「趴下」,她都會乖乖照做。

    櫃檯小姐無奈地瞪梁雨親一眼,心想還沒見過那麼纏人的女生,她板起臉孔,想讓梁雨親知難而退。

    「第一,這裡是百貨公司,拖地、洗廁所不在我們的工作範圍內,第二,我不管你懂不懂鑽石,本公司的制度就是不用大學沒畢業的人士,第三,你沒看見嗎,現在是週年慶,我們忙得焦頭爛額,請你不要製造我的困擾。」

    丟下話,她又踩著高跟鞋,口日叩叩,昂首闊步地走回櫃檯裡。

    短短不到十步距離,那小姐隨即換上一副專業笑臉,對著顧客微笑哈腰。

    梁雨親努努嘴,低聲嘟嘖,「裝笑臉,這個我很行啊。」

    黎慕華走到珠寶櫃前,他想挑一組首飾送給母親。

    遠遠地,梁雨親就認出他,這是他們第三次見面,稱得上有緣。

    粱雨親走到他身後,想打聲招呼,但人很多、很吵,而黎慕華很大只,她很小只,站在他背後,他完全無視於她的存在。

    他沒花太多時問,就在櫃檯小姐的推薦下,選定一組價值二十三萬七千元的耳環、項漣,櫃檯小姐笑得很親切熱情地問:「先生,刷卡嗎?」

    「對。」他從皮夾裡掏出卡片。

    「您有沒有某某卡,現在是週年慶期間,除別卡滿額有贈品外,滿五千還有送禮券,如果您有其他的卡,我可以幫您分開刷,讓您到六樓換來店禮和刷卡滿額禮。」

    「不必了,我不會到六樓。」他親切一笑。

    不必!梁雨親一聽,心猛然跳到胸口,睜大了眼睛。

    撇開刷卡滿額禮不談,他不知道現在有買五千送五百的優惠嗎?二十三萬七千元可以換四十七張五百塊禮券,等同於兩萬三千五百元,打九折當房租抵給房東的話,還可以折成兩萬一千一百五十元,幾乎是她們家兩個半月的房租……

    不要,他竟然說不要?他怎麼可以給百貨公司這麼大的好康?

    因為心太痛,她無法不跟著黎慕華移動,但週年慶人潮洶湧,她必須用兩隻手臂左檔右檔的為自己開一條小道,她吃力地追隨著黎慕華,觀察他的一舉一動。

    果然,他不是裝闊,他真的沒有到樓上換禮券,他果然凱到願意讓百貨公司賺大錢。梁雨親加快腳步,跟著走出百貨公司,她看著他打手機,連忙拉近兩人的距離,然後黎慕華終於看見她。

    他露出發善微笑,對於女人,他有超乎常人的耐心。

    「你在跟蹤我嗎?」

    「是。」她很尷尬,但選擇實話實說。

    「有事嗎?」黎慕華才問完這句,就看見方蔚允在梁雨親背後喊他。

    他先對方蔚允招招手,然後轉回頭,等著粱雨親的答案。

    梁雨親沒發現方蔚允,她只一心一意在即將被百貨公司賺走的禮券上,還搓搓手,笑得虛偽而燦爛。

    「先生,如果你不想兌換週年慶禮券,可不可以、可不可以……把發票送給我?」她指指他的口袋,裡面有一張不必兌獎就價值兩萬多塊的發票。

    看著她的貪婪表情,黎慕華感到異常有趣。「那個可以換很多禮券嗎?」

    「還、還好啦,不過要排很長的隊伍,您是貴人,貴人通常比較忙,時間就是金錢,不如、不如你把發票送給我……如果,如果以後發票中第一等獎,我一定通知您。」兩萬是小錢,但兩百萬肯定就是大錢了。

    她連敬語都用上,還高舉五指向天發誓,以表誠心。

    講這串話時,她沒發現身後又靠過來一個高大男人。

    她專心地看著黎慕華的表情,看他點頭、看他把手伸進口袋中、看他拿出皮夾掏發票,當她的手握住發票時,啊……就像春天來臨,百花綻放,千鳥齊嗚……

    「您是好人、大大的好人。」

    她樂得拍手轉圈圈,但圈圈轉得不多,只有一百八十度,就發現站在背後的男人,並且很不幸地注意到,自己不但知道對方是誰,而且一瓶紅酒下肚。他們還曾經稱兄道妹過,好像……只差沒獻血為盟。

    方蔚允沖看她笑,眼睛笑得很瞇,嘴角笑得很張揚,看起來是賞心悅目的陽光笑顏,可是梁雨親的心卻開始飄雪。

    「怎樣?又想勾引我表哥?」方蔚允的口氣陰森森,好像他的女人背看他,給他戴綠帽。

    「不對,她在勾引我的發票。」黎慕華連忙搖頭,拒絕表弟莫名其妙的飛醋。

    是的,方蔚允的嫉妒太明顯,從第一次和梁雨親見面他們就看出他強烈的佔有慾,簡直詭異得讓人匪夷所思。

    笑容凝住,梁雨親退一步、再退一步,正打算拔腿開跑時,兩條手臂卻被一把抓住。抓住就算了,那個陽光男人還很開心地將她往上舉高十五公分,讓她的雙腳離開地平線。

    「為什麼要逃跑,雨親妹妹?」方蔚允的口氣和藹可親,卻嚇得她膽顫心驚。

    「我、我……沒有啊,我哪有要跑,你看錯了。」她睜眼說瞎話,笑得很勉強,有些像肉毒悍菌打太多。

    「是嗎?那可不可以解釋一下,為什麼我打了那麼多通電話,你都沒有回?」

    因為……她在考慮那個「但是」,考慮了好多天還弄不清楚。

    「電話?哦,電話啊,我最近很忙,常常不在家,一定是我妹妹忘記轉告。」她裝笑,臉上表現出百分百的真誠。

    「瞭解,那麼可不可以再解釋一下,為什麼到處找房子,想搬家?」

    「你知……道這件事?」話在喉嚨卡兩下,她尷尬地笑笑。「沒辦法啊,房租欠太多,房東趕我們搬家。」

    「有嗎?我怎麼記得房租都還清了?」

    還清?什麼時候,是他幫忙還了?!

    哦……梁雨親恍然大悟,難怪最近房東太太那麼安靜,前兩天還送她們一條過期「鮮」魚。只是,他為什麼要這麼做?

    「那個……可不可以、請你先把我放下來,這樣……呢、不太好看。」她顧不得心中的疑惑,眼睛轉了轉,對上左右經過的人群所傳遞過來的好奇眼光。

    「會嗎?你不是很習慣被人釘在牆上?這裡沒牆,我暫時充當釘子好了。」

    「不太好吧,你要是肌肉拉傷,我會深感抱歉。」

    「沒關係,我就當舉啞鈴練身體。」

    「蔚允,別鬧了,放她下來。」看著這對冤家,黎慕華忍不住搖頭。

    方蔚允瞪她一眼,然後才鬆開手,緩緩把她放回地面。

    他一手橫胸,一手頂著下巴,挑起好看的眉毛望向她,梁雨親開始有種甜葡萄遇上野狐狸,即將被吃干抹淨的憂慮,害得她又有想逃的慾望,但他的手不當釘子之後,他的眼光卻變成釘子,釘得她動彈不得。

    他抽走她手裡的發票,看一眼,笑說:「厲害,轉眼就賺兩萬多塊,要不要在這裡辦個捐發票做愛心的活動,說不定週年慶期間,你就可以集到一棟透天別墅。」

    「不……哪有可能,方先生啊,大家都去兌換了,是慕華哥哥天性慷慨濟貧扶弱,有梁山泊一百零八條好漢的英雄膽識……」她越說越小聲,笑容也越來越僵硬。

    很好,在她眼裡,他是「方先生」,表哥是「慕華哥哥」,嗯?方蔚允陰惻惻地望看她。

    梁雨親不曉得自己哪裡又說錯話,但旁觀的黎慕華一清二楚,她又撞到方蔚允排條嫉妒神經。

    他拍拍表弟的肩,低聲道:「你別沒事嚇她,把人家嚇得想和你保持距離後,再來發腫氣,不是很無聊?」

    表哥的話提醒了他,方蔚允深吸氣,收起駭人的眼光,緩聲對梁雨親道:「談一個交易?」

    方蔚允挑眉,該死的帥,卻又像一隻對著葡萄流口水的狐狸。

    「什麼交易?」梁雨親見他臉色緩和,忍不住吐氣。

    「我要和表哥去吃飯,你作陪,如果你肯陪,不但發票歸你,我還遊說表哥帶著信用卡和你去換來店禮、滿額禮,所有換得到的禮通通送你,如何?

    粱雨親眼底迸出兩道光芒,野狐狸不吃葡萄竟還種起葡萄樹?世界上哪有那麼好的事,想吃冰,天就降大雪,想談戀愛,天上就掉下一個林妹妹?今天是啥日子啊,吉年吉月吉日吉時都碰不到這種好康。

    「怎樣?三秒鐘考慮,一、二……」

    「好,我陪你們去吃飯。」她猛點頭,點得頸椎幾乎負擔過大。

    黎慕華舉雙手同意,因為他也好奇瘦小的梁雨親究竟有多能吃,可以吃到讓她母親從樓頂一路追殺到一樓。

    結論是,她真的很會吃。

    她吃掉三人份的壽司、兩份茶碗蒸、兩份手卷、三條烤香魚、五碗蓮子魷魚飯、三盤天婦羅、兩個土瓶蒸……除了生魚片不碰,所有東西都以最快的速度進入她的大嘴。

    所以,上次他請她吃飯,她是因為客氣、因為善良……還是因為要保持形象?那一頓晚餐加上消夜跟今天這頓相比,實在太少。

    方蔚允不信邪,再補上滿桌子的菜,想看看她有多大本事。

    大概已經吃得半飽,她的速度稍稍慢了下來,可慢歸慢,她的嘴巴還是沒停過,看她吃東西,方蔚允有一種說不出口的滿足感。

    「後來呢,你真的有寫血書?」方蔚允繼續追問他沒親眼目睹的騷動後續。

    「有啊,一千字,我再也不吃奶奶的食物,連續寫一百次。」她喝一口果汁,把嘴裡的天婦羅衝進肚子。

    「真的用血……」

    「沒啦,有那麼多血拿去賣錢就好啦,幹麼浪費去搞血書?」

    最恨的是,就算想當血牛,還得有體重限制,這是哪個鬼訂下的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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