紅顏露水 正文 破碎的夢想
    刑露九歲那一年,父親帶著她飛去英國見一個她從沒見過面的、垂死的老人。

    那是刑露頭一次搭飛機。機艙裡的空服員全都跑來看她。大家圍著她,說從沒見過這麼粉雕玉琢的一個小人兒,眼睛那麼大,那麼亮,像天上的星星,長大了不知道還會有多美。

    她困了,蜷縮在父親的大腿上,父親摩挲著她的頭髮,說:

    「你會愛上英國的,但是,你會恨她的天氣。」

    刑露早就夢過英國了。

    自從有記憶以來,每年聖誕節,刑露都會收到從英國寄來給她的聖誕禮物。那些禮物有穿深紅色天鵝絨裙子的金髮洋娃娃、上發條的金黃色玩具小狗、毛茸茸的古董泰迪熊、一整套硬紙板封面的童話書……有一次,她還收到皇室成員才能吃到的美味果醬和裝在一個精緻鐵盒裡的巧克力。

    每年的聖誕,成了刑露最期待的日子。

    這些禮物,全都是一個老人寄來給她的。刑露只見過他的照片。照片中的老人瘦削瀟灑,目光炯炯。

    老人是刑露素未謀面的祖父。

    刑家幾代之前是從上海遷徙到香港的名門望族,出於子孫不懂經營,加上揮霍無度,到了刑露祖父這一代,也只剩下表面風光了。

    祖父的父親一共娶了三房太太,三位太太總共為他誕下十四個兒女。從英國留學歸來的祖父排行第十三,並不是最得寵的一個兒子。性格反叛的他,當年跟父親吵了一架之後,拿著自己那份家產,帶著妻子和獨生兒子回英國去了。

    祖父交遊廣闊,出身顯赫,很快就打進了倫敦的上流社會。他斷斷續續在大學裡教過書,也做過一些小買賣,但是從來沒有一份工作做得長。到了後來,千金散盡,只得依靠妻子的妝奩度日了。然而,紈褲子弟的習性和揮金如土的本性卻始終改不了,喜歡美酒、美食和一切昂貴而不實際的玩意兒。

    刑露的父親是這樣長大的。他是個美男子,由於母親的溺愛,從來不知道憂愁為何物,也看不見家裡已經外強中乾了。他善良開朗、快活,書讀得很隨便,跟父親合不來,卻懂得一切美好的生活。他愛遊歷、愛好藝術,到處寫生,留下了不少風流韻事,遠至馬達加斯加也有年輕的情人為他流淚。

    他二十六歲那年,回英國去領了母親留給他的一筆遺產,便再也沒有留下的理由。三十三歲那一年,他就像候鳥回歸那樣回到香港,在到祖母家裡邂逅了家中廚娘情竇初開的女兒。這個少女對他神魂顛倒,為了把他留在身邊,不惜懷上了他的孩子。

    兩個人租下界限街一間小公寓,匆匆結了婚。七個月後,一個晨光初露的秋天,刑露出生了。

    妻子曾經對丈夫如癡如醉,為他顯赫的家世和堂皇的儀容傾倒,夫妻倆有過一段甜蜜的新婚日子。然而,幾年過去了,婆婆留下的遺產已經花得七七八八,她發現從來沒做過事的丈夫竟然天真地決定當個畫家,以為這樣就可以養活一家三口。

    結果,他那些油畫一年到頭也賣不出去,丈夫抱怨是別人不懂欣賞,妻子則認為丈夫是不切實際。生活愈來愈拮据,妻子千方百計替丈夫找到一份畫師的工作,負責畫戲院外牆那些巨型的電影廣告牌。丈夫認為這是一種淪落,妻子則哭著說已經欠了房東三個月的租金。丈夫為了逃避妻子的嘮叨,只好勉為其難地答應。

    其實,他早就被生活一點一滴地打垮了,那些浪跡天涯的輕狂往事已經束到記憶的高閣,就像酒變成了醋,只留下單調乏味的婚姻生活。每天離家上班,就意味著可以暫時逃離妻子的抱怨。於是,他以遊戲人間的方式投入地畫過《沖天大火災》裡的摩天大廈、《金剛》裡的黑猩猩和《唐山大兄》裡李小龍那一身漂亮的肌肉。

    為了紓解生活挫敗造成的鬱結,每個月拿到薪水之後,他把錢花得好像還是當年那個風流倜儻的闊少爺似的,有時候更喝得酒氣沖天才回家。妻子在默默的忍耐中克制著怒氣,為了幫補家計,她在一戶富有人家家裡當個廚娘,兜兜轉轉那麼多年,她發現自己竟然又走在母親那條老路上。於是,只要一有機會,她就會絮絮不休地提醒女兒:

    「永遠不要愛光棍!」

    「不要相信男人的甜言蜜語!」

    「只有嫁給錢才會有幸福!錢是可以買到幸福的呀!」

    她把化為粉碎的夢想寄托在孩子身上,期望她將來嫁個金龜婿。女兒是她的驕傲,長得美若天仙,溫馴聽話,聰明用功。她每天為女兒梳好那一頭淺栗色的秀髮,餵她喝牛奶和魚油,把孩子打扮得像小公主似的,不會比任何一位真正的千金小姐遜色。

    她對女兒管得很嚴,生怕她走上岔路。刑露小學畢業後,升到一所男女合校的中學。母親一聽到女兒要跟男孩子一起上課,就嚇得昏了頭。拜託東家幫忙,終於靠著東家的面子把女兒弄進了一所貴族女中。

    丈夫打心眼裡瞧不起妻子的勢力和膚淺。他教給女兒的是另一些事情:他教刑露畫畫,時常穿著襯裡綴著補丁的西裝和那雙鞋底補了又補的皮鞋,像一位紳士似的,牽著她的小手,帶她去看畫展,也帶她到海運碼頭去看停泊在那兒的遠洋油輪。他走遍世界,告訴女兒倫敦、巴黎、威尼斯、蒙特卡洛、布達佩斯的事情,從前的情人、見過的大人物、參加過的大宴會……女兒崇拜父親,父親也在女兒身上看到曾經年輕熱情的妻子。父女倆漸漸成了同盟。

    做父親的,有一次因為一時高興,把女兒的照片寄到英國給自己的父親,用一個小人兒來打破父子之間多年的隔閡。祖父被那張照片打動了,那時剛好是十二月初。到了聖誕節,刑露收到祖父從英國寄來給她的一份精緻的禮物、一張近照和一封寫著寥寥幾行字的信,大意是:

    「我想念你們。」

    那些聖誕禮物一共送了六個年頭,到了第七年五月的一天,送來的是一封電報。祖父病危,電報上特別提到:

    「想見見孫女兒。」

    那一刻,刑露父親看到的是再也沒機會修補父子情和悔恨,刑露母親看到的卻是一筆遺產。

    「那個自私的老人就只有這一個兒子,何況,他生活在英國啊!」她心裡想。

    於是,她咬著牙把積蓄拿出來,典當了一些首飾,才湊夠錢買了兩張飛往倫敦的廉價機票,滿懷希望地把父女兩人送上飛機。

    刑露沒見到祖父最後的一面。他們抵達醫院時,老人已經在幾個鐘頭之前安詳地離開了人世間,把他帶走的是淋巴癌。

    老人留下的不是一筆遺產,而是一筆債務。兒子從律師那兒才知悉,父親人生最後那幾年的歲月全是建築在債台上的。兒子聽到了並不失望,反而覺得父子之間從來沒有這麼親近過,他走了那麼多的路,終於知道自己像誰了。

    現在他思念起父親來,對往昔的日子無比眷戀,於是,那天早上,他帶著女兒離開寒磣的小旅館,搭上一艘觀光船重遊小則父親帶他看過的泰晤士河。那時正是五月,是倫敦一年之中最漂亮的季節,刑露看到了皇宮、西敏寺、大教堂、倫敦塔橋、大奏鍾……

    她指著在河岸上翱翔的白色海鷗,天真地問身旁的父親:

    「這些海鷗是誰的?」

    父親笑笑說:

    「全都是屬於女王的!」

    「女王的?那總共有多少隻?」

    「就連女王自己也不知道。不過,她的侍憲每天都會替她數數看。」

    上了岸,父親興致勃勃地跟刑露說:

    「走吧!我們去吃飯。」

    父親帶她走進一家古舊堂皇的餐廳,從天花板垂掛下來一盞亮晶晶的巨大吊燈,牆上鑲著鏡子,拼花地板打磨得光可鑒人,桌上鋪著附有紅色流蘇的天鵝絨桌布,服務生全都穿著黑色的燕尾服,臉上的神情高傲得像貴族。她吃了奶油湯和牛排,一小口一小口地啃著盛在一個銀杯子裡的草莓冰淇淋。

    吃完飯,他們離開餐廳,走上倫敦大街時,刑露在一家店的藍色櫥窗前面停下腳步,臉貼到櫥窗上,目不轉睛地望著裡面一盒木顏色筆。她一直想要這麼漂亮的顏色筆,裝在一個金色的長方形鐵盒裡,每一支筆都削得尖尖的,總共有二十四種顏色。

    父親找遍身上每一個口袋,終於找到一張揉成一團的鈔票,妻子給他的旅費就只剩下這麼多了。這個樂天的男人瀟灑地對女兒笑了笑,說:

    「你將來也想當畫家嗎?好吧!我們就買下來。」

    也許這個世上有比英國更美的國家,比倫敦更美的城市,然而,童年往事就像從高高的天花板垂掛下來的那盞水晶吊燈上無數的小切面,在記憶裡閃爍生輝,永遠也不會熄滅似的。

    許多年之後,人臉模糊了,泰晤士河的河水愈來愈模糊了,那盒顏色筆也顯得憔悴了,然而,每當刑露感到挫敗和死心時,她總以為,美好的生活與無限幸福就在那兒等待著她。為什麼不能奔向那兒呢?

    為了回去她嚮往的那片土地,她甚至會不惜一切。

    刑露是什麼時候發現自己奢華的天性的呢?

    十一歲那年,母親把她送進一所儼如修道院的貴族女中。開始的時候,刑露並不討厭學校,在那裡過得很快樂。她愛在教室的大吊扇下用手帕抹著頸子上細細的汗水,在外面鋪上拼花地板的迴廊散步,愛看學校裡最美麗的那幾位修女。

    刑露不信宗教,卻常常到學校的小聖堂去,雙手合十,跪在陰暗中。她愛的是牆上的彩繪玻璃、祭壇上的玫瑰花、念珠的慈悲、十字架上的受難耶穌和聖母憐子像。她傾聽詩歌裡憂愁的詠唱和塵世的空虛,那裡迴響著永恆的悲歎。

    但是,不久之後刑露就發現,在學校早會上為唱詩班鋼琴伴奏的那位高年級學生是富商的孫女兒;聖誕晚會時,在台上跳芭蕾舞的是建築師的掌上明珠。她那些趾高氣揚的同學,全是非富則貴,開車送她們上學的司機,其中有幾個是穿一身筆挺的白色制服、頭戴帽子的,看上去就像電影裡一艘豪華郵輪上的船長。到了中午,那些女傭一個個排著隊送午飯來給她們的小主人,生怕嬌貴的小姐們吃不慣學校的飯菜。

    於是,刑露變得愈來愈安靜了,免得露出自己的底細來。

    填寫家庭信息的時候,父親明明是一名畫戶外廣告牌的工人,她卻在職業那一欄巧妙地填上「畫家」,母親明明是廚娘,她只填上「家庭主婦」。

    每一次學校向學生募捐的時候,刑露總是拚命遊說母親多捐一點錢,撒謊說有個最低限額。遊藝會的時候,老師發給每個學生一疊抽獎券,說明用不著全都賣光,刑露偏偏哄父親替她全部買下來。她這些行為並不是出於慷慨或是善良,而是好勝和虛榮。

    然而,刑露發現她永遠不會是班上捐款最多的那個學生。她也沒機會學鋼琴和芭蕾舞。要是她能夠,她難道不會做得比她們任何一個都出色嗎?她不禁在心中質問上帝,為什麼不能成為那樣呢?為什麼要貧窮呢?

    貧窮並不是聖壇上的玫瑰花或者耶穌頭上的荊棘冠冕,而是撒旦的詛咒。刑露不再去聖堂祈禱了。

    她把好勝和虛榮改而投進書本裡,她上課留心,讀書用功,成績總是名列前茅。她最愛上英國文學的課,在家裡跟父親說英語,心中暗暗瞧不起不會說英語的母親,覺得這個廚娘的女兒配不起父親。

    然而,學校那張漂亮的成績單只能滿足她心中好勝的那部分,虛榮的那部分卻感到飢渴。

    到了情竇初開的年紀,刑露如癡如醉地沉浸在另一種書裡,內容全是愛情,熱戀中的男女,充滿波瀾的生活,短命的多情女子,在覆滿玫瑰花瓣的地板跳的華爾茲,大宅弧形露台上看的月光,生死不渝的誓言,雨中相擁的淚水,醉倒在懷裡的吻,頭戴珍珠冠冕披著白色面紗、拖著長長裙擺踏上紅地毯的純潔新娘和套在無名指上的盟約。十五歲以前的刑露,這幾年間,雙手都被這些租書店的舊書上的灰塵弄得髒髒的。

    愛情不該是這樣的嗎?

    華麗水晶大吊燈下的那支舞一直跳到永遠,披著粉紅色羽毛的多情小鳥在窗外翻飛,男人會為女人摘星星、摘月亮。

    掛在刑露頭頂上方一盞昏黃的罩燈,照亮著那個遙遠而波瀾起伏的世界,憂愁晚鐘和癡情夜鶯的歌聲在那兒迴響著,她蒼白的少女時代是感情平庸的人無法到達的境界。

    到了十五歲那一年,刑露愛上了一個男孩。

    他跟她一樣念高中四年級,是隔鄰一所男校理科的高材生程志傑。程志傑是學校裡風頭最盛的運動健將,網球打得很棒,拿下了學界冠軍的獎盃。他長得挺拔帥氣,身上穿著雪白的球衣,在球場上奔跑的那個模樣就彷彿頂著一身的陽光。

    一個冬日的黃昏,程志傑在學校外面頭一次看到刑露,從那天起,每天上學和放學的時候,他總是找機會在她面前晃過。

    其實,刑露早就風聞過他的名字了,她們學校的女生經常私底下討論他,去看他比賽,為了他才去學習網球,故意在他練習的球場上出沒。

    一天,放學的時候,刑露發現程志傑坐在學校前面的欄柵上等她,身旁還圍著幾個小跟班。他看到她,連忙走過來自我介紹,匆匆把一張網球公開賽決賽的門票塞到刑露手裡,滿懷自信地說:

    「你會來看我比賽的吧?」

    刑露好奇地抬起頭看了看他,收下那張門票。

    比賽的那天,程志傑擊敗了厲害的對手,摘下冠軍的獎盃,卻贏得很寂寞,因為,他愛慕的那個女孩並沒有出現在看台上。

    第二天早上,刑露進去課室的時候,發現裡面數十雙眼睛全都看向她。她緩緩走過去,把放在她椅子上那只綁著銀絲帶的沉甸甸的金色獎盃拿開,隨後若無其事地坐下來,把要用的課本攤開在桌子上,心裡卻翻騰著甜蜜的波瀾。

    那天放學的時候,程志傑身邊的幾個小跟班不見了。他走上來攔住刑露,撅著嘴問她:

    「你昨天為什麼不來?」

    刑露看了他一眼,冷著臉說:

    「有必要這麼張揚嗎?」

    程志傑紅著臉,一句話也說不出來。

    刑露故意氣他,說:

    「我寧願要一個鳥巢!」

    看到程志傑那受傷的神情,刑露心中卻又後悔了,害怕他不再找她。

    然而,第二天早上,刑露走進課室的時候,發現一個孤零零的鳥巢可憐地放在她的椅子上,裡面還粘著幾根灰綠色的羽毛。那幾個妒忌她的女生臉上露出訕笑和幸災樂禍的神情,以為程志傑故意放一個鳥巢在那兒戲弄她。只有刑露自己知道,這個餵她摘鳥巢的男孩子,也會為她摘星星、摘月亮。

    那天放學的時候,程志傑在學校外面等她,看到她出來,他走上去,撅著嘴問她:

    「那是你要的鳥巢嗎?」

    刑露瞥了他一眼,說:

    「你是怎麼弄來一個鳥巢的?」

    程志傑回答說:

    「樹上。」

    刑露語帶嘲諷地說:

    「是你那幾個跟班替你拿下來的吧?」

    程志傑連忙說:

    「是我自己爬上去的!」

    他又不忘補上一句:

    「我爬樹挺快。」

    刑露好奇地問:

    「那棵樹有多高?」

    「約莫一層樓吧!」

    刑露嚇壞了,叫道:

    「天哪!你會掉下來摔死的!」

    程志傑聳聳肩,說:

    「沒關係!你還想我為你做些什麼?」

    刑露笑開了。「我現在還沒想到,以後想到再告訴你。」

    程志傑又問:

    「你喜歡那只獎盃嗎?」

    刑露撅撅嘴說:

    「你害得我很出名呢。」

    程志傑怯怯地偷看了刑露一眼說:

    「我想把它送給你。」

    刑露看了看他說:

    「那是你贏回來的,我又不會打網球。」

    程志傑雀躍地說:

    「我教你。」

    可是,刑露想起自己沒有打網球穿的那種裙子,母親也不會買給她。她低下頭去,望著腳上那雙黑色丁帶皮鞋的腳尖,幽幽地說:

    「我不一定想學。」

    隨後她聽到學校的小聖堂敲響了五點的鐘聲,那聲音變得很遙遠。兩個人已經不說話了,不時看向對方的臉。她的臉像春風,驅散了寒冬的蕭瑟,那雙黑亮的瞳孔流洩出一種聲音似的,彎翹的睫影在那兒顫動著,想著幸福和未來、人生和夢想。夕陽落在遠方的地平線,天色漸漸暗了,愛情才剛開始自她腳踝淹開來。

    為了跟志傑見面,刑露編造了許多謊言,做母親的自以為一向把女兒管得很嚴,因此絲毫沒有懷疑那些要到圖書館溫習和留在學校補習的故事,也沒注意到女兒的改變。

    而今,在教室裡上課的時候,刑露的眼睛不時偷偷看向窗外,因為從那些窗戶看出去,可以看到隔壁那幢男校和那邊走廊上的一排粉藍色的欄柵,她的世界就封閉在那兒。

    這雙小情人一見面就互訴衷腸,離學校不遠也竟然大著膽子偷偷牽著對方的手。志傑有時會帶刑露回家,他跟父母和一個老傭人住在一幢兩層高的房子裡。兩個人躲在志傑的睡房裡一起讀書、聽歌、接吻,緊緊地摟抱。她有好幾次推開他那怯怯地伸過來想要嘗試撫愛的手,堅定地說:

    「要是你愛我,你會願意等我。」

    她的貞潔是為他們的愛情而守著的,並且相信他會因此感動。

    然而,她是什麼時候開始恨他的呢?也是在這個鋪了厚地毯的房間裡。

    那天,貞潔結結巴巴地告訴刑露:

    「爸爸要我去美國唸書。」

    她顫抖著聲音問:

    「一定得去嗎?」

    「那邊的學校已經錄取了我,我這兩個月之內就要去註冊。」他不敢看向她。

    刑露的眼淚撲簌簌地湧出來,叫道:

    「你早就知道會走的!你早就知道的!」

    志傑臨走前的那個夜晚,刑露瞞著母親,偷偷走到公寓樓下跟他見面。她緊緊地摟著他,哭著說:

    「你會愛上別人……你很快就會忘了我……為什麼明知道要走還要開始?」

    志傑向刑露再三保證:「不會的……我不會愛上別人……我不會忘記你……」他抓住她兩個肩膀,看著那雙哭腫了的大眼睛,說:

    「我想過了,等我在那邊安頓下來,我馬上叫爸爸出錢讓你過來跟我一塊兒唸書。」

    刑露彷徨地問:

    「你爸爸他會答應嗎?」

    「他很疼我,他會答應的!只要我把書念好就跟他說。而且……」他帶著微笑說,「他很有錢!不成問題的!」

    刑露那雙淚眼看到的是一個充滿希望和無數幸福的未來。她終於可以擺脫母親,離開這裡了。雖然捨不得父親,但是,父親會為她高興的。其實,她根本就沒想那麼多,一心只想著志傑很快會把她接過去,兩個人不會再分開。從此以後,他們會一起上學,幾年後,他們大學畢業,說不定會結婚……還有夢寐以求的許多日子等著他們。

    然而,他就像出籠的鳥兒一樣,她抓不住了。起初的時候,他每天寫信回來,然後是每星期一封,隨後變成了每個月一封,信的內容由當初的痛苦思念變成總是抱怨功課有多忙,信寫得愈來愈短,也沒有再提起接她到美國讀書的事。

    那時差不多要會考,刑露每天攤開一本書,想集中精神,腦子裡卻一片混亂,一時安慰自己說:「他在那邊讀書一定也很辛苦,所以沒辦法常常寫信!」一時又悲觀地想:「說不定他已經愛上了別人。」

    她整天躲在房間裡胡思亂想,母親以為她太緊張考試了,特別弄了許多補品,逼她吃下去,她卻全都偷偷吐出來。

    她不斷寫些充滿熱情的信給志傑,志傑的回信卻愈來愈冷淡,而且常常是過了很久之後才回信。

    那曾經自腳踝邊淹開來,她浸泡在當中過日子的愛情,已經退到遙遠的他方了。

    她受不了,寫了一封長信質問他是不是愛上了別人。她驕傲地表示,要是這樣的話,她會祝他幸福,她會永永遠遠忘掉他。她這麼說,只是想撲上去用雙手和雙腳抓住那無根的愛情。

    信寄出去了,刑露每天心慌意亂地來來回回跑到樓下去檢查信箱。那兩個星期的日子太漫長了,一天,她終於在信箱裡看到一個貼著美國郵票的藍色信封。她手裡抓著那封宣佈她愛情命運的信,拚命爬上樓梯。信在她手指之間薄得像一片葉子似的。

    她到了家,推開睡房的門,走了進去。

    「我們這麼年輕,還是應該專心讀書的……我對不起你……你會忘記我的……你一定會找到幸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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