情夫要正名 尾聲
    雷伊凡在淡出時尚界後熱衷攝影,跟著旅遊節目每到一個地方,便拍攝該處的人文風情,一年下來累積無數照片。羅瀾在曼哈頓市中心的藝廊為他籌辦展覽,開幕第一天衝著主角曾有過的話題,聚集無數的鎂光燈,兩人訂婚的消息更是比攝影展本身還要受到媒體記者的關注。

    總之有新聞就是好新聞,展出期間本來預定三十天,後來又延長了十五天,甚至得到出版商的青睞,決定將照片與雷伊凡的心情感言結合,製成寫真集發行。他給每一幅照片想了文案,越看越滿意。

    「看來我有成為大詩人的潛質。」

    羅瀾早已習慣了他的自吹自擂,隨他樂去,展覽用的照片她也參與挑選,但這次雷伊凡堅持自己來,神秘得很。

    直到印刷出來的那天,羅瀾看著出版商送來的樣本,笑了。

    書的最後一張照片不是風景,也不是某個地方的人文特色,只是一個人,一個女人。她在晨光下笑著,看著某個人,美得驚人。

    羅瀾從不知道自己竟能笑得這般溫柔,彷彿對掌鏡的人充滿無限愛意,而照片的下面則是一段由雷伊凡親筆書寫再印製上去的文字——

    原來,我走過了那麼那麼多地方,看過那麼那麼多瑰麗的景色,但最後真正渴望的只不過是一個女人的笑容……那是我一生追求的美好風景,mi amor.

    我的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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