暗之職業經理人 外篇 糖糖很甜<下>
    愛一個人難嗎?不難嗎?我問我自己。應該說我不會再有如同孩子般的衝動了,可是為什麼,為什麼看到她,會如此的放鬆,希望這時刻這畫面會永遠的停留。

    什麼心如止水,什麼片葉不沾身的鬼話都飛到腦後去了。相較起來,她吸引我的地方不是天使般的笑容,更不是傲人的身材,而是一些零碎的畫面,與同路的大叔開朗的交談,對溪中的游魚有著莫名的好奇心,坐在地上旁若無人的脫下球鞋,露出白色的襪子。這一切的一切,只能說這個女孩子很本色,最少在這山峰之上顯得很本色。

    下山的路在白天看來很是漫長,每個下山的人都不復上山時的興奮,只是機械的盡力走著,人的潛力真的很大。一路上,我很少說話,因為越走一步,我們離城市越近一步,而我離她,又會再遠一些。

    說不上自己是不是已經愛上她了,我只知道,這很難,現實是女人比男人會多上很多次選擇的機會,特別是漂亮女人。

    聽她說起過自己的過去,過去也愛過恨過衝動過,身邊的男子條件都不差,最後或這或那的原因還是分開了。

    現在的她,已對愛情沒什麼想法,很坦然的說,自己不過是一個物質女孩罷了,也不是完全不想要愛情,不過更重要的是麵包。我知道,她想要的麵包不是普通的麵包,是最好的那種。而我呢?什麼都沒有。

    終於到了山腳下了,坐上了回程的汽車,車上的眾人都很累,看來我真的是那種精力旺盛型的,車上還醒著的只有三個人,我,司機,售票員。

    靜靜的凝視著她睡著的樣子,並不安份,皺著眉頭,看來她真的是太累了。我的肩膀很硬,靠在上面並不舒服,她試了試便放棄了。我的懷抱很溫柔,不過沒有機會再讓她感受到,因為我不想驚動她的睡姿。就這樣,時間不斷的流逝,也許滿車的人都在希望快些到家,只有我,希望時間能過得再慢些,再慢些。

    人與人之間真的很奇妙,我以為我不會再有感覺,不會再真的愛上任何人。這世間看得透徹了,不外如是,男男女女,熙熙攘攘,利來利往。

    但是這一瞬,在她身上我看到了我自己。可是一股無力感馬上侵襲了我,現實的距離為什麼這麼遙遠,我看不清了。

    旅途再長也會到終點,終於,我們的終點到了。在一家窗明几淨的餐廳裡,我們開始恢復理智,開始把山中顯現出來的激越收藏,連帶著這份珍貴的回憶也一併收藏。我們之前很坦然,很理智,理性得不像在談我們的事。

    糖糖坦然的說道:「你對我付出,而我卻給不了你什麼承諾,這樣對你是不是很不公平?」

    我眉頭輕揚,淡淡的答道:「你想讓我問你什麼?要不要做我女朋友?和我戀愛?在我看來,一個女孩子如果喜歡我,我不用說,她也願意跟我在一起,如果不喜歡我,我問了會有改變嗎?」

    糖糖很平靜的說道:「我現在沒辦法回答你什麼,因為我現在對愛情沒有信心,我只想在將來,找一個事業心強,有事業的人結婚就行了,你知道的,每個女孩子都希望生活能過得好一些,你明白嗎?」

    我從容不迫的答道:「我明白,我們並不是小孩子了,那種朝夕相處,親親我我,看不到前途的生活並不適合我們。我可不希望等到自己40歲了才有成就,再憑此去泡小MM,我的生活我會自己創造,我會在不多的時間內打下基礎,作為男人,就算是為了自己,也要拚一拚。」

    我相信自己,因為我現在的工作對於我來說,實在太過輕鬆了點,這個世界,不知從何時起,變得如此的現實,明明兩個人相互喜歡,卻沒有勇氣在一起,這和愛情本身並沒有關係,和愛情的深度更沒有關係。

    也許有人會嗤之以鼻,兩個人只要真愛了,什麼都擋不住,就算物質條件差一些還是能過。可在我們看來,王子和公主的愛情只能是童話,從此幸福生活在一起了的結局也只存在於故事之中,最少對於我們這樣的現實主義者來說,完美即是不存在。

    「我們做個約定吧,個自過好個自的生活,如果有條件,有緣份能在一起最好,不能在一起,做好朋友也是不錯。」

    我不知這算不算是拒絕我,最少這也是我所想到的最好結局,我本身也討厭煩瑣的生活,兩個人生活在一起的所謂情侶,一點個人空間都沒有,其實兩個人在一起時快樂就好了,一瞬間的感動有時能沉浸在記憶裡許多年,為什麼一定要粘在一起!應該說我們的這次旅行是愉快的,發自內心的愉快,能在記憶中存留許多年的愉悅,這就夠了。

    其實我知道,她喜歡我,因為我們真的算是很有緣的那種,只不過,我現在還不夠,不夠承載兩個人的夢想,加上我們都對愛情本身沒什麼信心,都看得透了,花前月下,詩酒風流終不過是鏡花水月,現在唯一能做的,算是給自己一個交待也好,給未來一份信心也好,從華山歸來,我只有一個決定,在最短的時間內做點什麼出來。

    〈糖糖〉之後的一個星期裡,他只是偶爾每晚打一個電話給我,登山之後的倦累始終沒有消失,我的腳一直在痛,好幾天了,我都沒有下樓過,我不知他在做什麼,只知道他很忙,一個男人打拼起來是很投入的,而他,正是我見過的男人中最堅忍的一個,雖然他有時也像個孩子一樣,在我面前說話笨笨的,可我知道其實他一點也不笨,他是我見過的男人中最聰明的,只是喜歡用這種方式表達和我在一起的快樂罷了。

    這樣的情形一直持續了好多天,他越來越忙,電話裡聲音也越來越疲憊,有時晚上只是例行公事般的給我來個電話,聊不了兩句我們就收線了,因為我知道,他不愛在電話裡說廢話,而我,也不是很喜歡在電話裡說太多無聊話的女人,我們都不再年青了。

    兩周了,他沒有打電話過來了,我並沒有多想,也許他是累了吧,我們之間並沒有過什麼,介乎於朋友和戀人之間的關係,也許他已經煩我了,我這種對愛情太過現實的女人,我知道我想要的是什麼,也許我不應該奢望,一個我可以愛的人擁有我想要的一切。年青,有錢,有事業心,有事業,能夠全心全意愛著我,我也喜歡他,這樣的男人存在嗎?存在過嗎?我希望他是,我是不是期望太高了。胡思亂想著自己的未來,今夜沒來由的,我睡不著。

    又過了三天,他還是沒有給我打電話,我沒有打電話給他的習慣,以至我是最晚知道那件事的人。第四天,我終於打電話給他了,一個陌生的女人接的電話,我禮貌的掛斷了,我的心有點亂,我不知道發生了什麼,直到羅婕,他和我共有的唯一朋友,來到了我的家。

    〈成〉我真的沒想到會遇到這種事,我只是想多賺點錢,多搞點有價值的新聞,早一點出頭上位,早一點達到她認可的那個高度。

    昨天同事老胡神神秘秘的找上我,說道:「小成,老哥有個大新聞,捅出來我們就能賺上一大筆,你手腳機靈人又年青,敢不敢和老哥去做?」

    我有什麼不敢的,這一個星期多來,我不放過任何機會,能賺錢的事我一定跑得最快,能出新聞的地方我一定會衝上前去,我心底只有一個目標,我要在最短的時間內完成我的原始積累,我相信我自己,我認真起來,沒有人能強過我!

    我面無表情的答道:「胡老師,不用多說,有機會的地方我一定會試試,我跟你走!」

    老胡喜出望外,拍了拍我的肩道:「年青人有衝勁,你和剛來的時候完全不一樣了。我看好你,我們一會就出發。」

    道路很不好走,車子顛簸得厲害,老胡這才告訴我,在郊區的山溝裡,有一個小村,似乎土地全被某個人買了下來,村民們還是在村裡勞動著,只是不知道在做什麼,上回有個攝影記者上山采景,路過那村子,還沒拍到什麼,結果村裡人給架進去,管吃管喝不說,臨走時還塞了個大大的紅包,回來一拆,足足有一萬塊。這記者把這事誰也沒說,昨晚老胡和他兩人在一塊喝酒喝到興頭,才一時得意給捅了出來。

    老胡分析,這村裡估計有什麼見不得光的事,說不定又和上回報社捅出的那事一樣,全村造假,只不過不知這回是造的假煙還是假酒了。

    老胡一路上唾沫橫飛的說著,我們過去,要是人家發現了,就收個大紅包改善一下生活,要是沒發現,那我們就給捅出來,今年的新聞獎說不定就落到咱們頭上了。

    我冷冷的道:「那我們為什麼不故意讓他們發現,收了紅包,我們再捅出來,一樣拿獎,沒什麼不好的。」

    老胡睜大了眼睛道:「絕,絕,你小子真絕,將來一定是個狠角色。」

    也不知為什麼,當我決定不顧一切開始想賺錢的時候,我體內似乎有種天性開始覺醒了,我和面前這滔滔不絕的傢伙有著本質的區別,我本來就應該是強者,是高高在上的,只是生於太平盛世,埋沒了我的天性而已。我沒法回頭了,我回不到從前,那個淡泊開心的年青人,我要強,我要得到我想要的一切,那麼我就必需踩著旁人爬上去。

    進到這個村子,我們的車停到路邊,村子並不是全封閉式的,路邊的村民來往得很少,也很安靜,並沒有人多注意我們兩人,隱隱間,我覺得有點不對勁,這個村子有種死氣沉沉的味道,靜寂得可怕。我們加快了腳步,四下張望著前進。

    對了,是了!我猛然間發現,這個村子裡沒有孩子,這是極不正常的,通常的農村,老人,兒童,婦女是最常見的,這一路走來,青年男子倒見了不少,俱都是低著頭一聲不吭,婦人和兒童根本就沒見半個,這怎麼可能?一股莫名的寒意直上脊背。

    我拉了把老胡,道:「這個村裡怎麼婦女孩子一個都沒見,你不覺得有問題嗎?」

    老胡低頭想了想道:「也許他們造的假貨是用婦女兒童來做事的吧,可能是細緻活。」

    這個解答倒也說得過去,可我心底還是毛毛的,不知怎麼的就是覺得不對勁。我提出,我們索性摸進農夫家裡去看看有什麼蛛絲馬跡,再做打算。

    老胡沉吟了一下,點點頭,示意我進去,他在外面接應。

    應該說農家比起城市住家來說,防禦低了很多,在土牆邊聽了半天,房內沒有動靜,應該是沒什麼人在家裡,對於我來說,這扇紙窗很容易就弄開了,翻身進了屋,我很清楚,我這樣的行為,和一個賊沒什麼分別,和我作為記者的身份完全背離,但是我不管,只要有一分的可能性,我就要達到我的目的,我的時間不多了,我有想要的未來在等著我。

    進屋之後,一切都很正常,屋子裡很簡單,並沒有值得懷疑的地方,只是,如果真要說的話,那就是這家的女主人太懶了點,屋子裡滿是灰塵都沒有打掃。

    我忽然想起糖糖,她說過很會做家務的哦,特別是做飯,據稱她做的飯人人都說香得很。我晃了晃腦袋,怎麼在這個時候想起了她,不過說真的,此刻腦中胸中,溢滿了不知所謂的幸福感覺。原來我真的很在意她!

    縱身翻出了農家,我對著老胡搖搖頭,意思是並沒有發現什麼特別的東西。我並不死心的再次翻入了另一家農戶,情況和剛才的一樣,也是沒有人,也是滿是灰塵。從屋裡出來,我已是一身都沾落了塵土,灰頭土臉的站在老胡面前。

    老胡道:「難道我們搞錯了,天快黑了,要不我們回吧,也許是那傢伙說醉話,害得老子們白跑一趟。」

    我望著手掌上的塵土,愣愣的,一言不發,努力了卻什麼也沒得到的滋味實在不好受。

    不對!我猛然醒轉道:「老胡,事情不對,現在快天黑了,正是做飯的時候,這村裡卻家家都沒有人在,屋子裡灰這麼多,長期沒有人打掃,一家這樣,兩家三家也是這樣?你不覺得奇怪嗎?」

    老胡得我提點,抬頭看過去,日沉西山,整個村莊卻沉浸在一片寂靜之中,沒有炊煙,沒有人聲,詭異莫名。

    老胡神色濃重的望著我道:「為什麼會這樣?」

    我一字一句的道:「因為所有人根本不住在這裡,這村子只是個幌子,這裡一定存在著一個秘密的大工廠。」

    老胡激動的說:「我,我們這次挖到寶了!」

    我一擺手,如靈狐一般遊走在村舍的邊緣,老胡緊緊跟在我的後方,此時他已完全毫無保留的相信我的能力。

    終於讓我尾行到了一個村民,帶著目的去觀察,發現明顯有問題,這村民毫無知覺的前行著,身上一絲生氣都沒有,彷彿行屍走肉一般。我和老胡心驚膽顫的跟在後面,路越走越細,越來越荒,前方眼看著沒有路了,只有一面綠綠的山壁,我和老胡對視一眼,難道被人發覺了,故意帶我們到這裡來消譴?

    緊接著讓人難以至信的事情發生了,這村民直直的朝山壁走去,眼看就要撞上來,先是頭,然後是身子,直接沒入山壁中去了。我和老胡都不敢相信自己看到了什麼,過了老半天才再次對望了一眼,在對方驚恐的眼睛裡證實了自己並沒有眼花。

    這究竟是怎麼一回事?蹲在草叢裡半天,終於,我鼓起勇氣站起身來,一步一步朝那面綠色的山壁走去,老胡並沒有站起身,張開嘴想要喊出點什麼,可是好奇心還是使得他沒有阻止我。

    我在綠壁面前站定,無論從色澤還是質地,在我眼裡看來,完完全全是一塊石壁,沒有絲毫的特別,甚至連壁上面綠色植物的枝蔓,都隨著晚風一動一動。我伸出手來,輕輕的朝石壁按了下去。

    居然,居然真的不存在,我眼中看到的是我的手掌穿過石壁沒入其中,而我的手掌,並沒有觸到硬物的感覺,只覺得涼涼空空的。

    再不遲疑,一咬牙,我一頭撞進了石壁。眼前猛然一亮,我看到了什麼?耀眼的光把這諾大的空間照得雪亮,這是一個入口,一截傳送帶就在腳下不停的運轉著,只要跨前一步就能隨著它到達這秘密的核心。

    背後忽然有了粗重的呼吸,我只覺得身上汗毛一炸,本能的反身一拳掄出。還好我練過幾年拳,對自己的拳頭尚能收放自如,拳面在老胡的鼻間停住了,帶起的拳風把老胡額前的髮梢吹起。

    我雖然看起來眉清目秀,一副瘦弱的樣子,其實我的身體很強壯,雖然有幾年沒有怎麼運動過了,可過去的底子還在,猶其是小時候和混混打過不知多少架,膽氣和拳頭練得堅硬無比。

    老胡也被這別有洞天的空間驚呆了,舉起相機狂拍個不停。記者的本能就是探索,我們渾然忘了來時的目的,只是貪婪的用目光探索這奇異地方的一切。

    我並沒有選擇上傳送帶,而是決定從下方自己步行過去,因為這個地方太過神秘未知,我可不想傳送帶的終點就是人堆裡。

    老胡緊緊跟在我的後面,這地方真神奇,地面和牆壁都不知是用什麼材料造的,似乎是有機體,踏上去軟軟的富有彈性。

    前行了約三百米左右,面前出現了四個門,準確的說是三個,因為還有一個門在我們的頭頂,也就是傳送帶的終點。

    一路上再沒有見到過半個村民。我隱隱約約感覺到,門的背後就是答案。思商了片刻,我毅然的伸手推開了中間的那扇門。門裡的景像是我這輩子見過的最可怖的景象,我完全驚呆了。

    一座血池,是的,一座完完全全的血池,暗紅色的液體浸泡著人類的屍體,活著的和死去的全泡在裡面,只有一個共同點,那就是都是女人,應該就是農家的女人們,死去的直直的浮在血池的上方,白得耀眼。

    活著的,臉無表情,眼神空洞,靜靜的坐在池邊,看不出一絲生氣,還有幾個正在分娩的,血色的嬰兒連著臍帶,連哭聲都沒有,睜著小小的眼睛木然的看著這個不正常的世界。

    我費盡全身力氣猛的關上門,一屁股坐在了地上,我想我沒有勇氣再打開其餘的門了,老胡從我的身後也是看到了剛才門內的情景的。太過慘虺的衝擊讓老胡有些崩潰了,準確的說,是站在崩潰的邊緣了。

    老胡口中喃喃道:「怎麼會這樣?怎麼會這樣?這裡是什麼地方?我只是個小記者,我只是想來拿個紅包就走的,我什麼也沒看見,我什麼也看不見。」

    太過刺激的畫面連我都受不住,更別說一輩子連漫畫都沒有看過的老胡了。我感覺到老胡快不行了,果然,老胡在恐懼到了極點之後,猛的站起身來,狂喝道:「放屁,這都是在作夢,朗朗乾坤,天地有正氣,子不語怪力亂神,我才不怕你們!」老胡的眼中已遍佈紅絲,狂嘶亂吼著衝向了另一道門。

    人恐懼到了極點會變得無所畏懼,但是同時也會失去理智。左門的門猛的被拉開,我只聽得耳邊傳來猶如洪荒巨獸發出的吼叫,然後就看到幾條手臂粗的觸手從門裡急速伸出,一把裹住老胡,吸扯進去了。

    在那一瞬間,我無從知曉老胡看到了什麼。我只知道,我以後永遠都不會忘記他最後的眼神,恐怖到絕望的眼神。當然,如果我還能有以後的話。

    此時的我,不知不覺又想起了糖糖,這個善解人意的好女孩,雖然她會有些現實,不過這正是她成熟的地方,王子和公主的浪漫存在於童話中吧,我們之間,還是現實現實再現實的好。

    老胡應該是玩完了,那我呢?如果我出不去,那麼我就再也見不到糖糖了,我們之間的約定,我們的現實就再沒可能實現了。為了她,為了我自己,我也要衝出這個妖異的地方,回到現實世界中去。

    我不比老胡,我雖然也一直過著平凡的生活,可是我從小想像力豐富,也愛看很多靈異鬼怪的書籍,這種情況,雖然在現實中我是第一次碰上,不過在我的意識深處,這種程度的歷險,也不是沒有想過。

    我咬咬牙,開始朝回走,只要走到我們進來的那個口子,應該就能出去。腿有些軟,每走一步好像都要耗費我莫大的精力一樣,人對未知事物的抵抗力還是太弱了。單是精神上的壓力就巨大無比,我沒有和老胡一樣發瘋已經是很難得的了。

    走了近一半路程,忽然感覺到空氣中有一絲振動,我此刻的神經已是繃得死緊,一感覺到異動,連忙停下腳步,找了個角落縮了進去,這裡應該很安全,只有一個角度能看到我,而我則能看到差不多整個外面的情形。

    看來我的感覺是正確的。腳步聲四起,從頭頂不住傳來,藉著縫隙看過去,看到不少衣裳破爛的人從頭頂跑過,看打扮應該是村民,手裡還大多提著些食物之類的東西。村民們站成兩排,似乎在等待著什麼。

    不一會兒,地底傳來轟鳴聲,一架巨大的起落架式的機器升了上來,天啊,我看到了什麼?長著如同頭盔似的硬角,觸手如同章魚般四面揮舞,更可怕的是這東西居然口吐人聲道:「你們這群垃圾,這麼久了還沒有搞來食物,真想我把你們全吃掉嗎?」

    村民們中有個高壯的大漢揚聲道:「大神,我們村子周圍已沒什麼像樣的野物可以獵到了,您想快點養好傷,不如把村裡的女人放了,我們全村人一起生產,用東西幫您到外面去換食物你看行不?」

    這怪物高舉觸手猛的一彈,猶如標槍一樣的觸手射入有機質的地板,怪聲怪氣道:「狡猾的人類,我放你們的親人出去,你們一定跑得沒影了,說不定還會把那該死的A組給召來,不行不行。你們不用去找食物了,我的傷快好了,哈哈哈!你們都做為食物送我一程吧。」

    說話間,怪物觸手又是一彈,幾條如巨蛇般的觸手衝向村民們。我躲在角落裡看得真切,大氣也不敢出。

    那名大漢道:「小蟲,你真的一點舊情都不念嗎?」觸手停在空中頓了一頓。

    大漢繼續說道:「你一直在這山裡呆著,我們世世代代都有關於你的傳說,那年我7歲,一個人摸進這裡來,認識了裝在瓶子裡的你,那時你還沒有現在這麼大,我們在一起玩了十五年,都長大了。後來只怪我貪玩,把你帶出去了一次,結果你就離開村子到外面的世界惹禍,等你回來時,身受重傷,我們全村人把你背回這裡,幫你治傷,把你當做我們的守護神一樣供奉。可是你呢?你不僅把女人孩子們全關起來,這一個月來,村民被你吃了大半,天地良心,你雖然非我族類,可我們全村待你不薄,你為什麼要這樣做!」

    我藏在角落,聽著這樣的奇事,不禁駭然。

    那怪物搖晃著也不知是不是腦袋的部位道:「我們本來就是天敵,我們不是同類,我在這山上也不知活了多少年了,你為什麼要放我出來!我什麼也不懂,但我知道我比你們強壯得多,我還能變成你們,可是那有什麼用?我喜歡鵲兒,可是她不喜歡我,就因為我不是人,我是異類,她喜歡的是你!所以我出去轉轉,外面的世界實在是有意思,誰強大誰就能得到一切,我玩得好開心,好舒服。***要不是碰到該死的A組,我怎麼也不會再回到這個破地方來。

    不過現在沒事了,我的傷只差一點點就好了,我要把你們全吃光,再到外面的世界去吃個痛快!哈哈哈!對了,忘記告訴你了,你的老婆,也就是鵲兒,那個我們一起喜歡過的好姑娘,她現在在我肚子裡了,味道也沒什麼特別嘛!哈哈哈!」

    那名漢子得知自己的妻子早被這怪物吃了,怒得毛髮炸起,好一條漢子,揚聲道:「好狠毒,非我族類,其心必誅!今天我們剩下的男子漢們,早做了準備,要和你這沒良心的怪物同歸於盡!」

    數十條漢子刷的全脫下衣服,我睜大眼睛瞧過去,所有人的身上都綁著一圈圈的黃色塊狀物體。空氣中傳過來一絲硝石味道,我知道這些全是烈性炸藥。如果這些炸藥同時爆炸的話,確實能把這座山都轟塌。

    那名漢子高喝一聲:「點火,兄弟們上!為我們的婆娘娃兒報仇!」數十條漢子紛紛點燃身上的烈性炸藥,我看在眼裡,也只覺得渾身熱血沸騰,沒有一個漢子手軟,個個身上冒著濃煙朝那怪物衝了過去。

    爆炸聲接二連三的響起,我躲在角落裡,雖然炸不到我,不過卻給震得耳膜出血,耳邊聲音漸漸越來越遠,越來越靜了。我知道自己差不多已經聾了。

    硝煙漸漸淡了,在我眼前猶如上演了一出啞劇,只看到血肉橫飛,滿地都是殘肢斷手。

    那怪物好像並沒有受到多大的傷害,依然手舞足蹈的揮舞著那該死的觸手,而為首的那名漢子,居然也沒死掉,而是被怪物用觸手拖著,高高舉起。

    我用力搖了搖頭,似乎能聽到點什麼了,可是又聽得不真切。聲音似乎從遙遠的地方傳來。

    那怪物的聲音道:「你們全死光了也對付不了我的!我和你們不一樣,你們這種威力的武器,除非在我肚子裡爆炸,否則沒可能傷到的我的!哈哈哈!現在你的人全死光光了,好慘哦!我慢慢的給你死。」

    說罷怪物將一根觸手尖端縮成人的手指頭粗細,直直捅進那漢子的口中,然後再把觸手撐回原狀。那漢子的嘴馬上就撐破了,一臉鮮血,而這觸手則換了另一個位置如法炮製。

    這名漢子的眼光已漸漸渙散,沒有希望沒有了生機。

    不,他的眼神回來了,似乎看到了希望,他不甘這異類殘殺自己的親人,更不願這樣的慘劇會降臨到毫無準備的村外人身上。只因為他看到了一個人,一個完好無損的人。

    此時我已從角落站起身來,和這名漢子四目相投。我的目光沉靜如水,遇上他火熱的目光,我知道他的目光中包含了太多的東西。

    我點點頭,面上依然沒什麼表情,因為我一旦想清楚了自己要做什麼,就決不會回頭。

    一步,兩步,五步,那怪物看來警覺度並不高,完全醉心於玩弄自己過去的夥伴中去了。我屏住呼吸,一步一步的接近,猶如死神一般,我從不知道自己會如此般的冷靜,雖然赤手空拳,但是此刻的我完全等同於一隻猛獸,一隻擇人而噬的猛獸,只是我要拚命咬下去的對象不是人罷了。

    終於,那漢子涉死的目光炙熱到了頂點,那怪物看來也發現了什麼,怪物回頭的一剎那,那漢子喉部發出低沉的吼聲,奮力解下腰間的炸藥,用殘留的右手朝我拋來。

    我此時目光如矩,穩穩的接住炸藥包,從口袋裡掏出一隻打火機,心裡竟然湧起一絲甜蜜,因為我不抽煙,這只打火機是糖糖的,她愛抽的牌子是520。

    520,我愛你!引線冒著青色的煙,猶如糖糖在我面前點燃的第一根煙。

    我笑了笑,一腳蹬在起落架的支柱上,借力躍起,將炸藥塞進怪物錯愕的口中。與此同時,一截堅硬的觸手從我的前胸冒了出來,帶起如柱般的血花。

    我一直在微笑,再次想起了糖糖,那個聰明的女孩,彷彿她就在我的眼前,也笑得很甜,很甜。

    糖糖很甜,真的很甜。

    lt;這篇文字是我去年寫的,中間有一些內容和感受算是真實的經歷吧,可能有些朋友看完了之後會認為後面的太扯了,呵呵,其實在我看來,『我『被怪物殺死和在街上被小流氓捅死,並沒什麼本質的區別,只是一份為了那時的心情,一種交待吧.g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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