網游之逐仙 第一卷 風起雲湧 第四章 一串烤肉引發的血案(一)
    武館裡人員稀鬆,看來大部分人都還沒有湊齊3兩銀子的學費,林教頭笑嘻嘻得接過兩人的銀子,因為兩人在現實裡都有武功底子,所以林教頭教起來很快,嘴自然也笑得更開。

    「呵呵,弦月、青青小草,基礎劍法你們已經學完,等湊齊30兩銀子老夫再教你們基礎內功或是步法。」

    「什麼?30兩!不是每樣三兩嗎?你他媽你坑人呀,要不要去搶銀行?」

    林教頭無奈得苦笑,這話他今天都不知聽了幾次了,以後可能聽得還更多,大頭算罵得溫柔了。

    「每樣三兩是指第一次學每樣三兩,第二次學則每樣30兩,至於最後一次嘛amp;#61472;100兩amp;#61472;」儘管林教頭最後兩個字說得很輕,卻像一鼓重錘敲在了方信和大頭的心裡。

    「菠蘿你個榴蓮,媽的你個破遊戲,一個遊戲倉要了老子10萬,老子一分錢好處沒看到,還要給你做苦力」

    大頭在那破頭大罵,方信盯著布包裡僅有的58銅幣、8塊雞肉和一件防+1的粗布衣苦笑,30兩殺野雞那是多少只呀,估計他倆把胳膊掄斷也不夠數。連一向兵來將擋,水來土掩的方信也禁不住歎了一口氣。

    「瞧瞧那窮樣兒,不就是10萬塊錢和三兩銀子嗎。」這裡從武館門口進來一個小白臉,穿著草鞋,頭上頂著一個白珵珵的名字「十三少爺」(三界裡人物的名字都是隱藏的,連繫統NPC也是,要想顯示姓名只有自己手動設置,人在江湖哪能沒幾個仇家的,所以大家都很有默契得把名字隱了起來。),把六兩銀子往林教頭手上一扔。

    「少爺我要學基礎劍法和內功。」

    一看這小子就是哪個世家出來的白癡公子哥,要不身後怎麼還跟著兩個大漢。方信懶得跟這個白癡計較,他對對手還是很挑的,智商低於50的他基本瞧都不瞧。

    大頭倒是雙手抱拳樂得在那兒看好戲,果然,當林教頭說兩個一起學要33兩時,那白癡的臉都綠了,嘴抽了幾下沒罵出來,最後只得灰溜溜得學了劍法。

    「哈哈amp;#61472;真是痛快,那熊樣兒,還『十三少爺』比老子都還不如,見過穿草鞋的少爺嗎?還不如俺們從山裡下來的,難道這年頭兒少爺們都穿麻布衣?那玩樣除了能遮身子啥功用也沒有,俺們這粗布衫子好歹也能加一點防禦。」這大頭的嘴就一個字「損」!

    他這頭高興了,方信卻犯愁了。從挑石頭、拍雞到學武已過去快一天時間了,眼看著就到了傍晚,剛開始還不覺得,這一停下來肚子就餓了。小酒樓是去不了了,那裡一頓飯就能趕上學內功的錢了。還好還有雞肉,要是被餓死了那才冤。

    方信拉著大頭去了雜貨鋪,狠下心把粗布衣當20文賣了,又咬著牙買了一個火折子和幾個調味料,還剩十文錢,基本上什麼也幹不了了。也難怪方信會肉疼,粗布衣賣20文不是一般得虧,但現階段大家都把銀子攢起來學本事去了,哪還有多餘的錢買他的衣服?耐心下心來擺攤估計可以賣個好點的價錢,只是在還沒賣出去之前估計他倆就餓掛了。

    方信檢來了些枯樹枝,在河邊升了堆小火,把雞肉入了味串在樹枝上烤了起來。不一會兒,香氣四溢。

    大頭的口水流了一地,方信的廚藝他再清楚不過了,肉剛烤熟他就迫不及待地搶過一串往裡塞,一面燙得嗷嗷叫,一面又不停地往嘴裡送。這河邊離刷怪的地點還是很近的,大頭一叫「爽」就聽到嚥口水的聲音一個接一個。那些拿著石頭拍雞的人從升火的那一刻起就頻頻望向這方。

    知是誰的肚子叫了一聲,接下來跌宕起伏咕聲不斷。

    「餓的朋友自己過來引個火吧。」方信放下烤肉慢悠悠地說,這些人都沒有火折子,相信也沒有人耐心到去鑽木取火,還不如他送個順水人情。倒不是說他為人善良只是被這麼多雙眼睛盯著再好的味口也變沒了。

    大家感激得從方信那兒引了火,沒想到雞肉居然能如此鮮美,雖然他們手中的沒有經過任何調味。

    「呸,這什麼垃圾東西真難吃。」燒烤堆裡冒出一個極不和諧的聲音。十三少爺正在訓斥他的兩名手下。

    「你們當我是狗呀,這種玩意兒什麼味都沒有,怎麼吃?」

    「你、你把你們烤的給少爺我。」他指著方信和大頭說道,說完就徑直坐到他們的火堆旁。

    大頭向著他啐了一口,把串過肉的棒子扔到一邊,打了個飽嗝,對著方信說:「吃飽了沒?」

    信應了一聲,把剩下的肉放在包裡,慢吞吞地把火滅了,跟著大頭向樹林那邊走去,兩人至始至終都沒有正眼瞧過十三少爺一眼。

    十三少爺從小到大從來都沒有被人這麼蔑視過,頓時血氣上湧,提起劍就向方信砍去。如果十三少爺僅僅是個目中無人的笨蛋方信倒也不跟他計較,可他偏偏是個自尋死路的白癡,當十三少爺的木劍刺中他的手臂時他笑了。

    系統提示:十三少爺向您發動攻擊您可以自由還擊。

    方信笑得很淳樸,還擊是不算PK值的。大頭和方信一直是組隊狀態,聽到提示他也樂了,從包裡拿出兩個石頭就往十三少爺後面兩個大漢的頭上扔。

    清風村第一次PK事件由此誕生。方信原以為十三少爺是哪個古武術世家的子弟,所以一直很小心,幾招過後才發現原來是高看了,連基本劍法都舞不好,就那水平充其量不過是哪個暴發戶家的小兒子罷了。落在方信手裡根本就不夠看,兩三下就能解決了他,只是方信壞心眼,非要把他的衣服戳得滿身是洞才一劍結果了他。

    「小子,你可真壞。不過,我喜歡。」大頭解決完那兩個跟班的,趴在地上猛笑,衣不避體的少爺呀,他還真沒見過。

    今天8點還有一章: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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