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明木匠 作品相關 明代的官制(八)
    公元1363年五月,初置翰林國史院,設學士(正三品),侍講學士(從四品),直學士(正五品),修撰,典簿(正七品),編修(正八品)。洪武元年(公元1368年),改名翰林院。洪武二年,置學士承旨,正三品,改學士為從三品,並增設待制(從五品),應奉(正七品),典籍(從八品)等官。洪武十三年(公元1380年)增設檢閱(從九品)。洪武十四年,降翰林學士為正五品,並革除學士承旨、直學士、待制、應奉等官。明初,翰林院官員都是薦舉而入,而不從進士中選任。所以,洪武四年(公元1371年)開科,狀元吳伯宗只授員外郎,榜眼、探花僅授主事而已。至十八年(公元1385年),更定翰林品員,定進士一甲授修撰,二甲以下授編修、檢討,其品秩自學士五品以下至七品不等。據《明史amp;#8226;選舉志》載,這年廷試後,一甲進士丁顯等授翰林院修撰,二甲馬京等為編修,吳文為檢討。進士入翰林就是從這一年開始。此後,明太祖對翰林院的政治作用逐漸注意,據《明史amp;#8226;戴德彝傳》載,洪武二十七年(公元1394年),戴德彝為翰林院侍講,太祖對他說:「翰林雖職文學,然既列禁近,凡國家政冶得失,民生利害,當知無不言。昔唐陸贄、崔群、李絳在翰林,皆能正言讜論,補益當時,汝宜以古人自期」。

    惠帝建文初年,復置學士承旨,改侍講、侍讀兩學士為文學博士,以方孝孺任之,參預機務,並置文翰、文史二館。以文翰館居侍講,侍讀,侍書,五經博士;文史館居修撰,編修,檢討。永樂二年(公元1404年),授一甲3人為翰林修撰、編修,再於二甲選文學優等者楊相等50人及善書者湯流等10人為庶吉士。從此以後,庶吉士便成為翰林之專官。

    明代翰林院官員具有兩重意義:其一,作為參預機務的內閣成員。內閣成員稱大學士,因而內閣與翰林院為一而二,二而一的機構,這是清制只有翰林出身者才能入閣的由來。自明憲宗成化(公元1465——1487年)以後,不但內閣,就連六部長官也有定例以翰林官充任的。據《明史amp;#8226;職官志二》載:「其在六部,自成化時,周洪謨以後,禮部尚書、侍郎必由翰林,吏部兩侍郎必有一由於翰林。其由翰林者,尚書則兼學士(六部皆然),侍郎則兼侍讀、侍講學士。其在詹事府暨坊、局官,視其品級,必帶本院銜(詹事,少詹事帶學士銜,庶子,諭德,中允,贊善則帶侍講、侍讀學士以至於編修、檢討等銜)」。其二,明代的翰林院包括前代的秘書監、史館、著作局、起居郎、舍人等職;因此,這些官名均已廢除。事實上連這些官的職務也廢除了,有時不過作為裝點門面而已。

    明代的翰林學士掌制誥、史冊、文翰之事,以考議制度,詳正文書,備天子顧問,其職位頗為清要。《明史amp;#8226;職官志二》說:「大政事、大典禮,集諸臣會議,則與諸司參決其可否,車駕幸太學聽講,凡郊祀、慶成諸宴,則學士侍坐於四品京卿上」。因其常在帝側,「備天子顧問」,頗能左右朝政,也可干預官吏的黜陟,所以特受尊崇,雖品列第五,侍坐則在四品京官以上。侍讀、侍講掌講讀經史。

    此外,國子監也與翰林院相接近。置祭酒1人(從四品),司業1人(正六品)。其下設繩愆廳,以監丞1人(正八品)掌執學規;博士廳,有《五經》博士5人(從八品)分經講授,助教15人(從八品),學正10人(正九品),分率性、修道、誠心、正義、崇志、廣業六堂為士子肄業之所,這是明代所特設的;典簿廳,有典簿1人(從八品);典籍廳,有典籍1人(從九品;掌饌廳,設掌饌2人(未入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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