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生之夜鶯 第一卷 罪與罰 第七章 交談
    被人打斷了話頭,林先生一臉不快地瞪起眼睛:「哪個宵小如此大膽,打斷老夫的興致?」

    何嬸急忙上前福了一福身子:「林先生,我們阿方有事向你請教,所以就把她帶來了。」差點又一次咬到舌頭。

    林先生的眼睛向方綾掃了過來,她急忙學著何嬸的動作,也向林先生施了個禮。

    「何事?」望著方綾的眼光有點不屑。

    食、色,性也,不管是誰,第一印象是很重要的。每個人都會對長得好看的人心生好感,而對長相一般的人不那麼在意了,即使是讀書人也不能免俗。

    方綾由他的目光中就能明白他的心思,不過經過游伯的一番提醒後,她已經不再對別人的眼光在意了。

    何嬸急忙替她開口:「她說不了話,不過她會寫字啊。」

    「原來是個不喜言之人。」林先生的語氣有了點轉變。人人都有同情心,他也是生活在底層的人,又是個讀書人,同情心不見得比別人少。而且見她在面對自己不自禁流露出來的輕視時還能處之泰然,也令他對眼前這個平凡女人稍加改觀。

    心境的確可以改變一個人的氣質。以前的方綾一直依靠男人養活著,極少與其他人接觸,所以她在意別人的眼光,害怕一切改變。可是當她獨自在山林中生活了三個月後,活下來的勇氣比普通人要強得多,這段時間的磨煉,比她以前經歷的十幾年更多,也讓她很快地成長起來。

    「是啊,你們可以用寫字來說話嘛。」何嬸趕緊打著圓場。

    「嗯!」林先生伸手捏了捏下巴上的小鬍子。

    這動作讓方綾想起了游伯。突然萌生了要把他地鬍子一根根拔掉地衝動。可惡地鬍子--

    看見林先生點頭表示默許。何嬸急忙把書桌上地筆墨紙硯挪到他地面前:「先生。你們先談。我負責幫你看住這些學生。這就帶他們出去--孩子們。何奶奶帶你們出去看看天--」不等林先生有所回應。她便率先走過去跟孩子們打招呼了。

    愛玩是孩子們地天性。自然是一呼百應。歡呼聲差點把屋頂給掀翻了。何嬸一聲令下。呼啦一聲就跑了個精光。留給方綾和林先生地。是呼嘯而過地穿堂風。

    見周圍地人都走光了。林先生招呼方綾在矮椅上坐下來。做了個「請」地手勢。示意方綾可以問問題了。

    方綾提起毛筆寫道:「請問現在是哪一年。哪一朝代?」

    她地字還沒寫完。林先生就皺起了眉頭。一臉不悅地望著她。

    不要說林先生不愉快,連方綾自己也感到臉上直髮燒,有點寫不下去的感覺。寫完後,她放下筆低垂著頭,不好意思面對林先生那嚴厲的目光了。

    只因為她寫在紙上的那幾個字,要字型沒字型,要力度沒力度,又不夠方正,歪歪扭扭的如蛇爬行,糟糕得不能再糟糕了。

    其實她從13歲起就沒有再正式上過學校,不過她有個讀大學出來的鄰居,閒暇時就會教導她學習。在那位鄰居的堅持之下,現在的她雖然比不上正式學校的學生見多識廣,但也並不是目不識丁的。

    可是她的物質條件太充足了,平日裡寫字都是用鍵盤敲,然後再打印出來,筆的作用對她來說只有簽名一個用處。所以她寫自己的名字比較漂亮,其他的字體可謂是難登大雅之堂,也難怪林先生看不過去了。

    不過林先生風度很好,沒有說什麼,馬上提筆回答了她的問題:「陽朝,陽川歷十五年。」

    陽朝,沒聽說過,這是哪一朝哪一代?方綾傻眼了。

    雖然她不懂歷史,但她喜歡看電視劇,不記得曾經在電視劇裡看見過這樣的朝代啊。她只知道這裡的服裝接近於唐、宋之間,服飾漂亮卻不暴露。很多的風俗習慣倒與她所熟知的沒多大分別。

    雖然還處於震驚之中,不過她仍是得到了自己想要的答案。

    「還有問題嗎?」林先生提筆寫道。

    方綾緩緩搖頭,她不知道自己還想知道什麼,一時半會也想不起來。不過她還是提筆告訴林先生:「我可以聽,只是不能說話。」

    林先生恍然大悟地望著她,乾咳兩聲後反問她:「姑娘,在下有幾句話不知當講不當講?」

    「……」方綾沒有點頭,她有點不太好的預感。

    林先生不等她回答便說了出來:「你這字也太不堪入目吧?平日裡練過字嗎?沒有先生教過你嗎?我們讀書人,飽讀詩書,當以修身養性為先,這修身……」……叭啦……叭啦……叭啦……

    林先生開始了他的長篇大論,向她講起了書法的要義,握筆姿勢,怎麼樣才能把字寫得好……直把方綾說得頭昏眼花,天旋地轉,耳朵「嗡嗡」作響。

    一開始她還有耐性聽他演講,畢竟他說的也是事實。不過在半個時辰後,她開始坐不住了,不停地左右挪動身體,伸展一下發麻的雙腳。又一個時辰過去,林先生沒有一點要收嘴的意思,反而越說越興奮。

    方綾終於按捺不住了,提筆請林先生暫停一下,她想向先生借幾本書。林先生問清楚她借書的原因後,又興奮得想要繼續對她進行演講。並從本國的歷史開始講起,講到每一位文學大家的成就,再到書法大家的成功之處……

    最後她不得不選擇落荒而逃,離開了這個對她實行疲勞轟炸的私塾先生。

    她會跟林先生借書是有原因的。這個朝代的人,寫字都用繁體字,而她會的卻是簡體字。她能看懂繁體字,可人家看不懂她的簡體字啊,她不把繁體字學會,以後怎麼跟這裡的人交流?而且她也確實需要把字體練一練了,實在是太難看了。

    回到何嬸的家,推開院門,一眼就看見何嬸正坐在院子裡搓洗衣服。

    看見她回來,何嬸馬上站起來,把手往圍裙上擦乾後,上前想握住她的手,後來看見自己的雙手通紅通紅的,怕凍著她,又收了回去:「怎麼去這麼久?不會是被先生訓話了吧?」

    方綾苦笑著點點頭。

    「我就知道會是這樣。他哪,什麼都好,就是喜歡訓人,一訓起來沒完沒了的,誰都怕了他。」

    這話把方綾逗樂了,不禁面露微笑,又是點點頭。

    「你自己坐著休息吧,我要把這些衣服都洗了,不然回頭傅老爺家來人,我沒得交貨,他們會翻臉的。」

    何嬸的雙手時常泡在水裡,已經有點開裂了,方綾見了有一絲心疼,心頭有點酸酸的,又想哭了。

    她不懂這種心頭發酸的感覺其實就是感動。生平第一次為了別人對她的好而感到心疼和感動,這樣的感覺太陌生了,她分辨不出來,只知道何嬸好心收留她,又出錢幫她治病,平白無故對她好,她也必須做點什麼事報答她才行。

    想了一想,便也捲起衣袖要幫何嬸洗衣服。

    「不用,不用,你一邊休息吧,病才剛好,又病倒了可怎麼辦?」何嬸攔著她,不讓她的手碰到水。

    她知道方綾之前的生活過得很慘,不然也不會衣不蔽體,無家可歸了。她雖然窮,但起碼一日三餐能吃得上飽飯,冬天有衣服保暖,又有一瓦遮頭,再不濟還有個兒子可以養她。

    可阿芳似乎什麼都沒有。

    不知道為什麼,她就是想對這個小姑娘好,即使與她不沾不帶故的,也想要收留她,不願意看見她流落街頭。有時候連她自己也覺得奇怪,可一看見阿芳,她就忘記了之前的事,只想著對她好。

    方綾不理何嬸的勸阻,執拗地要幫她洗衣服,兩個人就站在院子裡拉扯起來。

    爭論了半天,最後還是何嬸投降了。她被方綾強行按到小凳子上坐著休息,由方綾動手洗衣服,她時不時在邊上指點一兩句。

    「記得洗一會就要把手放在溫水中泡一下,免得凍傷了……」

    「回頭我幫你擦點凍傷膏……」

    「這衣服不能用力搓,多泡水……」

    「哎呀,小心手,快來暖一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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