窩邊草 網友上傳章節 第一百十六章 復合的尷尬
    主意打定,第二天兩個人約會的時候林妙的態度好多了,不再一副「瓦還米消氣,瓦還不想理乃」的臭屁樣子。

    夏以南見女友終於不再跟他鬧彆扭,心裡自然喜不自勝,晚上請了飯,請了壓馬路,又在街邊買了一堆女友愛吃的小零食。然後,美滋滋地載她去錦繡園。

    「送我回家去啦。」某妙小小地掙扎了一下。

    「是送你回家啊。」某南裝糊塗。

    「方向明明不對。」某妙只承認自己是路癡,可不承認自己是文盲,這一路上經過那麼多公汽站牌,瞎子也知道車駛向哪裡了。

    「我說的是錦繡園的家。」說到這裡,某南偷偷擦了擦口水,露出了一副典型的「大尾巴狼見了小紅帽」式的笑。

    「我不去。」某妙決定要釣釣胃口,瓦是那麼好哄的麼?上回借酒亂來的事還沒跟乃算帳呢,又想來,哼!

    「只是上去坐坐,現在還早,我們上去喝杯咖啡,聊聊天,然後我再送你回去。」

    大灰狼吃小紅帽必殺技的第一卷第一章第一條:裝成慈眉善目的狼外婆。

    「少來!你這招就算10年前用在我身上也沒用的。」林妙嚴正聲明。你可以侮辱我的眼光,但不能侮辱我的智商。夏以南咧嘴一笑:「好吧,就算我想那啥,也是正常的,我們是親密愛人。」

    林妙面無表情地說:「你媽還在家裡等著你回去呢。回去晚了她會不高興的。」

    昨晚聽從媽媽地建議,決定再跟夏以南交往半年後,她躺在床上想了很久。16K.手機站既然他們的死結是准婆媳問題,那她就要想辦法解開這個結,不能老是被動挨打。

    夏以南一如既往地替他媽媽說好話:「我媽不會的。我回去晚了,她想也知道是跟你在一起了。她現在巴不得我們好好相處,早點結婚,昨天她專程去找你,不就是為這事?」

    提起這個,林妙就來氣:「那是因為什麼原因,還需要我說嗎?我真是服了你,這種謊也敢扯。」

    雖然口裡抱怨著。林妙還是跟他上了樓。兩個人交往這麼久,早就有了那層關係,突然矜持起來裝神聖不可侵犯的聖女不是很奇怪?而且也沒什麼意義。夏以南可不是柏拉圖的信徒,如果她非要堅持半年不給他碰地話,大概用不了半年他們就分手了。

    想到這裡林妙覺得有點悲哀,現代的男女關係真是太實際、太脆弱了,再難找到那種純純之戀。

    當然,最主要還是因為,他們早已不是純純的年紀。

    一轉眼,她的青春就快過去了。雖然「十大傑出青年」之類的評選。經常是3-40歲的中年人充斥其間,但在現實中,超過30歲的未婚女人,絕對是滯銷品。她的碩士同學中就有這麼一位。實際年齡34歲,長相頂多26歲,又清秀又文靜地好女孩,可是相親無數次,相親對像越來越不像樣,最後,連48歲的三婚大叔都隆重登場。而最讓林妙覺得震撼的,還是她最後竟然嫁給了這位大叔。

    在她結婚之前。林妙曾問過她為什麼要找個大自己這麼多的人,她說:「我自己都34了,本來也只能往40以上的隊伍裡找啊。」

    當時林妙還不解:「你34,就算不找比你小的,也可以是3-40區間的吧。」

    她苦笑:「30-40區間的男人,但凡有點條件的。都想找30以下的女人。如果肯屈就3以上地。那除非是兩種情況,要麼。他自己條件很差,要麼,對方條件很好。你看看我,30大幾了,除了一張空頭文憑,一無所有,連學費都快交不起了。不是48歲的男人,哪個肯給我交學費,買房子?」

    林妙聽到「買房子」,就沒再吭聲了,因為她明白這個女孩的無奈。34歲的老姑娘,住在娘家跟父母哥嫂擠在一起,受盡了嫂子地白眼,連父母都成天唉聲歎氣。她只好盡量待在學校,不在家裡露面,免得破壞氣氛。

    而如果嫁一個條件很差的同齡男人,要是才20出頭,那還不要緊,兩個人可以一起奮鬥——就像林妙的父母那樣,先輕裝上陣奮鬥幾年,等打下一點基礎後再要孩子。可是她34歲了,已經等不起了。

    因為想著這些心事,這一天夏以南的激情並沒有點燃她。夏以南也發現了,點燃一根煙後,他躺回她身邊問:「你怎麼啦?」

    「沒什麼,只是突然有些感慨。」她朝他露出一個勉強的笑容。

    「感概什麼?」

    「你說人活在這世界上,是不是越活越悲哀?因為發現要妥協的東西太多,再也做不到率性而為。」

    夏以南靜靜地看著她說:「你何不從另一個角度去想?這不是妥協,這是權衡,是協調,是必要的社會生活手段和方式。世上的人那麼多,每一個都想爭取更大地生存空間和更多的生活資源,真要從絕對的意義上說,每一個人和他人都是敵對關係,因為他人多佔用了一份,我就會少一份。」

    林妙瞥了他一眼:「你直接說他人即地獄就完了。」

    夏以南輕輕一笑道:「極端的講法,的確可以這麼說的。但人形豪豬除了爭奪生存資源,還要互相陪伴,互相取暖,因為人是群居動物,害怕孤獨。」

    林妙不言語了,其實這個道理早就是自明地,婆媳矛盾地根源是什麼?無非就是爭奪家庭生存資源,物質的和精神地。

    婆婆想控制兒子,從他那麼得到更多的錢,或愛,或二者兼得,媳婦亦如是。婆婆的武器是親情,媳婦的武器是愛情。男人在親情和愛情之間搖擺,基本上,他更看重哪個就會偏向哪一方。

    林妙的眼睛有點酸澀,再次在心裡感歎了一下純純愛情的難得之後,她開誠佈公地問:「你認為愛情和親情何者更重要?」

    「都重要。」

    「如果二者衝突,你只能擇其一呢?」

    夏以南用明顯敷衍的語氣說:「好端端的,幹嘛提這麼嚴肅的問題呀?」

    「好玩問問,其實你不用回答的,我知道答案。」

    上討論此類問題的帖子滿坑滿谷,男人的結論驚人的一致:父母是天生的血緣,不可能斷絕,老婆是可以換人做的。

    看夏以南又有重燃戰火的架勢,林妙閃躲到一邊,然後飛快爬起來說:「不早了,我們回去吧,各回各家,各找各媽。」

    「你今日這是怎麼啦?好像很悲觀的樣子,我以前見到的你可不是這樣「抱歉,昨晚失眠了,今天身體狀態不行。」這樣說,一方面是為了解釋自己為什麼拒絕他的「二次革命」,另一方面,也不想破壞約會氣氛。男人找女人,是為了活得更快樂,不是吃飽了撐著找鬱悶的。

    夏以南吶吶地問:「妙妙,我媽媽真的給你帶來了這麼大的困擾嗎?在我的記憶中,她也沒說你什麼呀。」

    「沒有,是沒有,我自己的心理有問題,這樣你滿意了吧?」林妙沒好氣地回了一句。

    「你……」夏以南皺起了眉頭,今天剛見面的時候,明明什麼都好好的,怎麼親親熱熱地相處了幾個小時後,她反而情緒變糟了?

    「女人心,海底針,你有什麼委屈就說出來嘛,你不說,陰陽怪氣的,我可不會猜心。」

    林妙忍住跟他爭執的衝動,心裡卻越涼透了。他們這樣子,表面上好像復合了,其實,裂痕仍在。她的表現更糟糕,整得像多愁善感的林妹妹了。

    她知道這樣下午不行,可,要怎樣才能找到最初交往時的快樂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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