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華異史 正文 第一章 歷史轉折點 第一節
    公元2004年5月1日,下午三點整,北京西郊一條泥濘不堪的土路上,一輛白色麵包車冒雨艱難的行駛著,車上只有一個司機,司機一面小心的駕駛一面咒罵著:「什麼鬼天氣,剛才還好好的,咋說下雨就下雨,路又難走,萬一車趴窩就不好辦了。」還沒等他罵完,車的兩個後輪突然陷進了一個大泥坑裡,任憑怎麼踩油門就是爬不上來。司機罵罵咧咧的跳下車,到後面看了看,嘟噥了一句:「只有找幫手了。」

    司機名叫林清華,23歲,河北保定人,文科大專,剛畢業一年,在學校時學習成績一般,喜愛運動,最大的愛好就是抱著各種兵器書籍鑽研,邊鑽研邊偷偷摸摸的造些土銃過過癮,剩下的時間便是上網瀏覽各種軍事網站,連女朋友都顧不上談。畢業後先學會了開車,後靠著大舅的關係進了北京體委當了一個臨時工,平時開開車,若是體委運動員的槍壞了,他就發揮特長修一修,日子到也過的輕閒。今天他就是往運動場運修好的槍支,一支東風轉輪手槍,一支立式雙管獵槍,還有若干子彈。

    現在車陷住了,一個人根本沒辦法,又沒手機,看來只好走五公里到小鎮上打電話了。但是槍和彈一定要隨身帶上,若是被偷麻煩就大了。林清華鎖好車,背上裝槍的盒子,提起裝子彈的提箱,高一腳低一腳的向小鎮的方向走去。雨越下越大,林清華混身早已濕透,所幸槍盒與彈箱都是密封的,應該不會受影響。

    林清華走了十多分鐘,突然一道閃電從烏雲中竄出,隨著一道紫紅色的亮光和一聲巨響,林清華的人和他拿著的東西瞬間便從這個世界消失了。

    當林清華睜開眼時他發現自己躺在床上,同時他感到自己很不爽,不僅混身發燙,而且頭昏眼花,他想翻個身,但背上的疼痛使他不由自主的呻吟了一聲,正苦惱時,一個黃鶯般好聽的聲音傳入耳際「公子,你終於醒了。」當一個穿著古裝的少女映入他眼中時,林清華又昏了過去。

    當林清華第二次醒來時,古裝的少女正坐在他的身邊,兩個美麗的大眼睛正注時著他,當少女發現林清華正看著自己時,立刻垂下頭去,一團紅暈也很快出現在臉頰。林清華清醒過來的第一句話便是:「我在哪?」

    黃鶯般好聽的聲音再次響起「公子,你在我家。」「你家?那你為啥穿這衣服?」林清華再問。少女一臉的茫然「公子,我不明白你的話。莫不是你還在發燒?說胡話?」少女說完伸手摸了摸林清華的額頭,顯然放下心來,說到:「還好,已經不燙了,嚇死奴婢了。」林清華隱隱感到有些不對頭,繼續問到:「我昏迷了幾天?」少女說:「公子你已昏迷了四天,而且還不停的說胡話,嚇死奴婢了。不過現在公子已沒事了,再休息幾天就好了,奴婢也可放心了。」林清華聽完後回想起自己好像是被閃電擊中了,但居然沒死,看來真是一個奇跡,便又問道:「我怎麼到這兒的?是你救了我嗎?」少女驚詫的說:「公子,你不記得了嗎,是你從地下冒出來,把那兩個壞人殺死,救了奴婢。」林清華更驚訝了,他用手掐了一下大腿,很疼,不是在做夢,趕緊又問:「今年是哪一年?」少女皺了皺眉頭,說道:「今年是崇禎十七年,公子,看來你病的不輕,別多說話,好好休息。對了公子,你餓了嗎,奴婢給你端粥來。」少女見林清華沒反對,便起身走進裡屋。

    林清華聽完第一句話,整個人楞住了,以至少女後面說的是什麼也沒聽進去,以前只是在小說中見到有人穿越時空隧道回到過去,沒想到這種事居然讓自己給碰上了,他又用力掐了自己一下,再次確定這不是夢,「天那,你怎麼把我送到這樣的亂世,我該怎麼辦?」林清華知道這一年正是李自成的農民軍進入北京,滿清八旗入關南下的一年,這是一個真正的亂世,一個人命如草芥的亂世,而且這一亂世將持續三十年,直到康熙平定三藩。

    林清華正胡思亂想的時侯,少女已將一碗粥端到了他的面前,林清華看著粥,肚子不覺「咕咕」的叫了起來,用手撐起身子正欲坐起,卻發現自己光著身子,忙問到:「我的衣服呢?」少女的臉更紅了,囁嚅道:「公子的衣服奴婢已漿洗乾淨,公子要穿的話,奴婢馬上拿來。」林清華點點頭,少女將粥遞給林清華,轉身去取衣服。林清華接過粥,一口氣就喝完了,確實餓壞了,加上碗又小,一碗粥根本不管用,肚子依然很餓。少女拿來衣服,遞給林清華,林清華一邊將碗還給少女,一邊問:「還有嗎?」少女顯得很惶恐,說道:「家中只剩粗糧了,公子若要喝粥,奴婢去李嬸家借。」林清華道:「沒有就算了,粗糧也養人,就吃粗糧吧。」

    林清華穿上衣服後終於吃上了有生以來的第一個野菜窩窩頭,雖然很餓,但依然覺的難以下嚥,但為了不讓少女傷心,他故意裝做吃的很香的樣子。吃著吃著突然想起一事,便問道:「姑娘,我的衣服是誰脫的?」少女低下頭,低聲說到:「是奴婢。」林清華很詫異,因為按常理,這個時代的女子是很保守的,正所謂「男不露膝,女不露皮」,為何此女這麼放得開?為了掩飾尷尬,他忙說:「讓你受委屈了,對不起。」少女抬起頭來,眼淚在眼眶中打轉,淒楚的說道:「公子莫要如此,折殺奴婢了。奴婢出身賤籍,只怕污了公子身子,奴婢罪該萬死。」說完便跪了下來。林清華趕忙扶起少女,他知道終明一世賤籍始終是存在的,並且世代不得脫籍,直到清雍正年間賤籍才被取消,入了賤籍的人十分可憐,尤其是女子,命運更是淒慘,而眼前便是一個。林清華忿忿的說:「姑娘,不必傷心,人人生而平等,總有一天我要讓這吃人的世界滅亡,讓所有的人都有飯吃,有衣穿,有房住,沒有人可以騎在他人頭上作威作福。」少女聽的目瞪口呆,這些話聞所未聞,不僅大逆不道,甚至已有些瘋狂了。

    來到這個世界已有十天了,林清華與少女已十分相熟,通過交談,林清華已知道了少女的身世。少女的藝名叫萍兒,小時侯的事已記不大清了,只記得她很小的時候就在揚州春香院了,春香院是揚州最大的青樓,是揚州達官顯貴、文人騷客聚集之所,因此萍兒從小就接收琴棋書畫的全面訓練,從十二歲便開始見客,開始時還只是唱唱小曲兒,到了十五歲那年,一個從京城來的大官花了三千兩銀子給萍兒開了苞,從此萍兒便開始了辛酸的皮肉生涯,整天違心的堆著笑容接客送客,稍有不從便要吃皮肉之苦。這樣苦熬了兩年之後,杭州知府用五萬兩銀子將其買回府中,本以為終於跳出火海,哪知剛出虎穴又入狼窩,那蛇蠍心腸的知府夫人三天兩頭折磨萍兒,而知府大人則垂涎其美色,旦旦而伐,終於有一天死在萍兒肚皮上,知府夫人一怒之下將萍兒綁到官府,告她一個戕害主人之罪,而那昏官問也不問就判了萍兒凌遲。幸而一個師爺垂涎其美色,勾結通判,用另一個死囚冒名頂替,萍兒才得以倖免於難。後來師爺帶著萍兒北上買官,卻不想在京郊被流民衝散,混亂中萍兒被四個青皮裹挾而去,他們將萍兒安置於京郊一屋中,日夜凌辱,兩個月前四人一起不知所終,拋下萍兒一個人,若不是村中百姓接濟,萍兒恐怕早已餓死,所幸萍兒會織錦刺繡,且手藝高超,織出之後托村中小販進京販賣,居然很是暢銷。原以為生活就此安頓下來,不想兩個青皮十天之前突然返回,在屋前拉住萍兒就要非禮,就在快要得逞之時,林清華從地底下冒出,同時身上伴隨著一道紫紅色閃電,將兩個青皮猛的頂上十餘丈高,然後活活摔死。

    此時林清華與萍兒正坐在屋前看著天邊的夕陽,夕陽的餘輝照在萍兒臉上,使萍兒看起來更加的嫵媚,多年的滄桑並沒有在萍兒臉上留下痕跡,萍兒依然是那樣的年青、漂亮、清純,依然是那樣的引人遐思,林清華不由看得癡了。萍兒發現林清華呆呆的正看著自己,羞紅著臉嬌嗔道:「公子清華回過神來,說道:「萍兒,不是說好了嗎,以後叫我清華就行了,怎麼又忘了。」萍兒忙道:「萍兒知到了,公子,啊,不華。」林清華笑道:「這才乖。對了,萍兒你今年多大了?」「十九了。」「歐,正是青春年華啊。」「公子,你又取笑我。」萍兒不依的道。林清華哈哈一笑,接著問道:「萍兒,我上次從地底下冒出來的時侯,身上有沒有背著東西呀?」萍兒點點頭說:「有的,公子的東西好古怪,萍兒不敢打開,都藏在床底下了。」林清華喜道:「那快拿出來。」

    當林清華擺弄著槍和子彈的時侯,萍兒好奇的問道:「公子,這是什麼東西呀,樣子這麼古怪?」林清華笑著說:「這是火銃。是一種武器。」萍兒露出不信的神色:「公子騙人,我在春香院的時侯見過游擊將軍的火銃,不是這個樣子的。」大概想起了傷心事,她的神色有些黯然。林清華只好胡編亂造道:「這是我從西洋帶回來的,中原沒有這種火銃。」萍兒的好奇心再次被提起:「西洋?西洋好不好玩?西洋遠嗎?」林清華說道:「西洋很遠,坐船要走半年,西洋有好玩的東西,也有不好玩的東西。」於是林清華從古羅馬鬥獸場講到哈得良長城,從馬可波羅東遊講到宗教裁判所,從光著屁股的大衛講到文藝復興,天南海北,人文地理,無所不講。一會兒講到冰天雪地的南極,一會兒講到烈日炎炎的撒哈拉;一會兒講到肆虐歐州的黑死病,一會兒講到麥哲倫的環球航行。林清華講的唾沫四濺,萍兒則聽的津津有味。講到驚險處,萍兒嚇的小臉煞白;講到歡樂處,萍兒拍手稱快;講到羅米歐與朱莉葉的愛情悲劇時,萍兒垂淚不止;講到地球是圓的時,萍兒則瞪大了眼睛表示難以致信。

    等林清華講完故事,萍兒又問道:「公子,你怎麼會從地底下冒出來呢?」

    林清華哈哈一笑,心道:「其實我也不知道!」但他還是用調侃的語氣說道:「我呀……我其實是在練『遁地大法』。沒想到遁錯了地方,本來我想到海的那一邊去,但卻被一道閃電擊中,不僅到錯了地方,而且我的『遁地神功』也被破了,現在我再也不能遁地了!」

    萍兒撇著嘴,道:「我不信!莫非公子你是土行孫?」

    林清華道:「雖不中,亦不遠矣!我的師父就是土行孫,我是他老人家的第一百零八代傳人。」

    林清華的心情很好,有了跨時代的槍就能在這個世界自保,如果條件允許的話他還準備在這個世界創一番事業,改變中國的命運,讓那個貧窮、落後、愚昧、任人欺凌的舊中國被一個富強、自信、充滿希望的新中國取代。前天他將被村民草草掩埋的兩個青皮的屍首挖了出來,檢查了一遍,發現了兩個腰牌,腰牌上寫著「大順」兩個字,看來李自成已經進北京了,他決定進城探探消息。

    第二天一大早林清華便帶上腰牌和手槍,向萍兒問了方向,大步流星的向北京進發。林清華身上穿著一件村民的舊衣,頭上包著塊青布,腳上穿著萍兒親手縫製的步鞋,小腿紮著綁腿,手槍別在腰後,雖然說不上英雄氣概,但也顯得精神奕奕。

    一路之上行人很少,經過的幾個村莊不是被焚燬就是十室九空,幾乎見不到人影,偶爾一兩聲犬吠也顯得是那樣的淒涼。幾乎快到中午時,才遠遠望見北京高大的城牆,此時行人才漸漸的多了起來,但也多是背著大包小包的逃難人群,且個個面有菜色,目光呆滯。

    等他到了城門口,只見城牆和城門樓上刀槍林立,佈滿了大順兵丁,城門口也站著兩排兵丁,對過往的行人嚴加盤查。林清華定了定神,若無其事的走向城門。剛到門口就被一大順兵丁攔住,兵丁喝問道:「你從哪兒來?進城幹啥?」林清華也不說話,左手掏出插在腰間的腰牌向兵丁晃了晃,右手則摸向腰後的手槍,以防萬一。哪知那兵丁看清了腰牌,立即點頭哈腰的說:「小的瞎了狗眼,不知大人是權將軍的親隨,攔了大人的駕,真是該打,該打。」說完輕輕打了自己兩個耳光。林清華沒想到一塊腰牌的作用這麼大,當下也不言語,只點了點頭,便邁開大步走進了北京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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