閃開啦!痞子男 第一章
    這是一家位於天母巷弄裡的Pub,招牌不大起眼,也沒有一般酒吧的喧囂吵鬧,店裡的裝潢簡單乾淨,播放的音樂亦然,連Menu上的各種飲料也同樣簡單,威士忌就是威士忌,伏特加就是伏特加,沒有使用任何美麗的名詞加以修飾點綴。

    但它卻有一個讓人遐想的名字——「秘密」。

    也許因為它的與眾不同,也許因為人們追求它的安靜、低調,入夜後,「秘密」反倒成了許多藏有秘密的人駐足的地方。

    有秘密的人,三三兩兩,一瓶酒、一張圓桌,自成一個世界,所有因秘密而生的傷感、快樂、恐懼與期盼,全在這裡徹底宣洩。

    「妳們知道『天母』這個地名的由來嗎?」黎又心懶洋洋地問著,她白皙的手掌撐著臉頰,美麗的波浪長髮柔媚地披散在胸前。

    她慵懶的模樣彷彿一隻惹人憐愛、在懷中磨蹭的小小白色波斯貓,再搭上輕輕柔柔、酥人骨頭的嗓音,讓人完全無法聯想到她在工作上那種衝鋒陷陣、拚命三郎的模樣。

    「不知道耶!」回話的是歐莎莎,她擦上艷紅色蔻丹的修長手指優雅地端著威士忌酒杯,姣好的紅唇輕啜了口,晶亮杏眼在昏暗的照明之下,依然炯亮有神地閃啊閃的。

    她的艷麗好似燃燒的野火,隨時有人心甘情願成為她腳底下的灰燼,為她粉身碎骨。所謂「牡丹花下死,做鬼也風流」,歐莎莎正是一朵讓男人無法抗拒的紅牡丹。

    「說來聽聽如何?」這是余頌賢,一頭俏麗短髮染得金亮,微微勾起的嘴角銜著一根修長的涼煙。她大口飲酒、點煙的模樣,甚至比任何男人都來得瀟灑,氣魄十足。

    余頌賢在家中排行老大,學生時代是同學之間仗義執言、不允許別人欺負弱小的精神領袖;出了社會後則變成同事間爭取權益和解決問題、捍衛正義的發言者。這樣的個性,讓如今自創事業的她,更勇於在龍爭虎鬥的商場上盡情衝刺,成了真正的「老大」。

    帶著爽朗的笑意,打敗所有的敵人——這是余頌賢堅守遵行的人生座右銘。她個性豪爽,衣著簡單俐落,酷酷的模樣使她成為許多小女生愛慕的偶像。

    三人的關係很奇妙。

    黎又心和歐莎莎是同事關係,同在上市的軟件公司——「派洛科技」工作。她們一個是老闆的秘書,一個是業務部經理,在公司裡雖沒什麼交集,但私底下卻是分享秘密的最佳密友。

    余頌賢是「派洛科技」的合作廠商——「可威科技」的負責人。兩家公司曾經合作推出多起轟動軟件界的暢銷商用軟件。也因這頻繁的互動,促使她們三個人成了無所不談的知己。

    「天母的由來啊……」黎又心撥弄著波浪長髮。她酒量不好,偏偏頌賢和莎莎的酒量好得驚人,她捨命陪君子的下場,就是等著回家抱馬桶痛快吐一場。就像現在,她已經感覺到頭重腳輕、暈頭轉向,很想找馬桶好好聚一聚了……

    「從前從前,美軍在士林天母地區駐守的時候,有一位很帥很帥的阿兵哥,散步來到那時還很僻靜的天母。他覺得這是一個美麗的地方,就詢問了正在耕田的老農夫這個地方的地名,但老農夫聽不懂英文,一時心急,只能拚命搖頭,然後用台語大喊『聽嘸、聽嘸』!阿兵哥聽到之後就說:『哦,原來這個地方就叫tian-mu啊!』聽嘸、聽嘸、tian-mu、tian-mu,這就是天母的由來……」

    「……我的故事說完了,各位請掌聲鼓勵。」黎又心伸了個懶腰,無力地趴在桌上。

    「哦!好棒的故事唷!」對座的歐莎莎順順好友的長髮,再拍拍她粉嫩粉嫩的俏臉頰。帶著醉意的又心,露出一副迷糊遲鈍的模樣,看起來有些好欺負,她促狹地眨眨眼。「不過,我對天母的由來沒興趣,倒是對那名幽默的帥帥阿兵哥挺感興趣的呢!」

    一提到帥哥,已經半醉的黎又心立刻由桌上彈了起來,扯著一旁余頌賢身上那件鬆開三顆扣子的襯衫領,醉言醉語地嚷嚷著:「帥哥!阿賢,我也喜歡帥哥,我的老闆就是個帥哥!阿賢,妳知不知道我愛死他了?嗚,阿賢,顧先生好帥、好溫柔,我好愛他哦!阿賢,為什麼暗戀的滋味這麼痛苦……」

    余頌賢趕緊將手中的酒杯放下,扯著一抹苦笑。又心的老闆——顧先生,是又心苦苦暗戀的對象。「乖,別扯別扯,我知道妳心裡很苦,我看妳乾脆表白算了吧!喂,莎莎,救人哦,我快被勒死了啦!」

    歐莎莎揮揮纖纖玉手。「怎麼救?如何救?本是天涯淪落人,在此共飲一壺酒,我也很苦啊!」說著說著,她端起酒杯,將威士忌豪爽地一口飲盡,潤潤喉。

    是今晚的滿月特別礙眼嗎?還是她和又心的「大姨媽」在今天早上一起報到的緣故?今晚,她們都喝多了,連一向海量的她,都有了四、五分的醉意。

    歐莎莎哀怨地歎了口氣。「唉,癡情真是太痛苦了。古人說,自古紅顏多『苦』命,我是個好人,還會不定時地捐款給社福機構,老天爺就不能賞給我一個正派正直的好男人嗎?別老是安排一些色狼、虛偽的男人在我身旁晃啊晃的嘛,看了就礙眼……」

    說著說著,悲從中來的歐莎莎突然站起,上半身橫過桌面,扯住余頌賢的雙手。「阿賢,我太痛苦了!我人美、身材又好,還為了他,找死地跑去找他拔牙,只為了和他聊聊。我這麼努力,為什麼那個不解風情的男人沒有愛上我呢?好!就算他沒愛上我,可為什麼我就不能少愛他一點呢?為什麼?為什麼啊……」

    那個不解風情的男人是莎莎的鄰居,他是個讓人頭皮發麻的牙醫,更是莎莎苦苦暗戀的對象。

    余頌賢垮著一張臉,任由兩個好友一個扯手臂、一個拉衣服地夾攻摧殘。唉,她也很無奈啊!

    今晚,大家酒真的喝多了。心情不好加上酒精催化所爆發出的力量,實在驚人。

    「妳們就別再扯我了啦,我也很痛苦啊!我和妳們一樣,也都在苦苦地暗戀人啊……」

    「妳?呿,那哪叫暗戀?」黎又心放手,趴回桌面上,一臉的不屑。

    「沒錯!親愛的阿賢『姊姊』,妳是女人,暗戀男人才叫暗戀,暗戀女人只能叫作畸戀好嗎?」歐莎莎也跟著收手,坐回座位,優雅地端起酒杯,又是一口豪飲,臉上的不屑和黎又心如出一轍。

    沒錯,余頌賢行事作風像男人、穿著像男人、工作的態度也像男人,更像男人的是——她竟然也喜歡女人!

    只是,身為頌賢的摯友,她們完全不將頌賢這種怪異的性向當成一回事。頌賢很正常,除了中性的打扮之外,可沒有一點蕾絲邊的味道,為了禮貌,她甚至還會化化淡妝呢!她們一致認為,頌賢會突然暗戀起她口中那個小女生,十成十是因為在商場上,她的能力勝過男人,所以目無敵手的她找不到可暗戀的男人罷了!

    余頌賢聳聳肩。少了她們的拉扯,筋骨輕鬆多了。「我為什麼不能喜歡女人?妳們不認為同性瞭解同性,因此所產生的愛情會更加珍貴和持久嗎?」

    歐莎莎撥撩著發尾,清澈如鏡的美眸裡可沒半點認同。「阿賢,錯錯錯!真正的男人比較能激起我對於『持久性』的認同。我還是認為妳的狀況只是一時的迷思,我相信妳的心態還是百分之百的女人。」

    余頌賢勾著嘴角,露出壞壞的淺笑,流利帥氣地又點燃一根煙。煙霧之中,她微瞇起酷酷的丹鳳眼。「是嗎?妳哪只眼睛看見我像女人了?」

    歐莎莎眨著長長的眼睫毛。「憑我這雙近視三百度的美麗眼睛,就可以看得很清楚了!」

    余頌賢朗聲大笑,毫不在意好友的不認同。自己的事、自己的心情,只有自己最清楚。她知道她所要為何,所在乎的是何事。

    「頌賢啊頌賢,愛男人吧!女人哪有可供倚偎的肩膀可倚靠、可撒嬌呢?佛曰:『回頭是岸』,頌賢可得謹記在心哦……」黎又心趴在桌上,酒酣耳熱之際還不忘苦苦相勸。

    余頌賢捻熄指縫中的煙。「又心喝醉了,妳送還是我送?」她邪氣地勾著嘴角,笑看歐莎莎,擺明了沒將又心的苦苦相勸聽進耳裡。

    歐莎莎嫵媚地斜睨著三人之中最清醒的余頌賢。「妳偏離話題,顧左右而言他,完全沒將又心的好心勸告聽在耳裡哦!」

    余頌賢帥帥地眨眨眼。「每個人喜好不同,是好朋友就該尊重我的選擇。」

    「是好朋友才告訴妳男人的好處!」歐莎莎揮揮手,還是不認同余頌賢的性向。

    余頌賢叫來侍者買單,涼涼地撂下結論:「男人的好處都是空想的,妳們根本沒用過,不是嗎?」

    歐莎莎捧著心臟,心碎地哇哇大叫:「阿賢!妳傷透我們的心了!什麼叫沒用過?妳以為我們不想用嗎」

    黎又心醉歸醉,關鍵對話可是聽得一清二楚。她由桌面上彈了起來,憤慨地扯著好友的手臂。「阿賢,妳實在是壞透了!我一定要告訴我的愛人顧先生,叫他再也不要跟妳合作了!」

    余頌賢哈哈大笑。「黎秘書,放馬過來!妳的愛人太依賴我了,不可能不跟我合作的。」

    她是程序設計高手,所謂高手出招,必定不同凡響。更何況,她手下還帶領著一票在軟件界赫赫有名的程序高手。她一手創造出的「可威科技」,因為不斷推出創下銷售佳績的程序軟件,使得軟件界連連讚歎,各家廠商更是競相爭取與之合作的機會呢!

    三人有一句沒一句地聊著,余頌賢結好帳,好心地協助兩位好友穿上外套。雖說春暖花開,可初春夜裡依舊透著涼意。

    歐莎莎豪爽地飲盡杯中的好酒,而後站起來,腳步微微踉蹌了下。「不是說好不醉不歸嗎?怎麼妳看起來這麼清醒?」

    余頌賢扶起一旁的又心。「我可沒像妳們一樣,打算來個一醉解千愁。再說,如果我也喝醉了,那誰送咱們回家?」

    又心聞言,扯著頌賢的手臂,哇哇嚷道:「我不要回家!我要喝酒、我要喝酒!」

    頌賢和莎莎對看了一眼,默契十足地說:「又心醉了!」

    歐莎莎揮揮手。「我去一下化妝室,妳們先去開車,在門口等我。」

    余頌賢比了一個OK的手勢。「快一點!」

    「沒問題!」歐莎莎一溜煙地跑掉。

    又心每次喝醉酒,就會抱著馬桶狂吐,她們誰都不想當那個被她狂吐的馬桶,所以當然得快馬加鞭地將她送回家!

    頌賢扶著又心走到店門口。

    「又心乖,我要去開車哦,妳在這邊坐著等我好不好啊?」余頌賢一邊哄著黎又心,一邊小心翼翼地注意著她的每個反應。她可不想一不小心成了又心的馬桶!唔……不妥,還是先去向店家要兩、三個塑料袋,以防她的寶貝愛車淪陷!

    余頌賢將又心安置在店門口外的鐵椅上後,立刻轉頭回店裡拿塑料袋,十秒鐘不到,又衝出Pub,帥帥地向又心送了個飛吻,然後急急忙忙地跑去開車。

    看著好友慌張的模樣,黎又心不禁嗤鼻搖頭。沒錯,她酒量是不好,但酒品可是一級棒的!就算真要吐,除了自家的馬桶,其它的她可還看不上眼呢!

    她半瞇著眼,好整以暇地等待著,順便看看Pub外巷弄的街景。天母這一帶裝潢獨特的Pub以及各式情調的咖啡廳林立,形成一種很「聯合國」的異國風情。

    突然,前方一對男女吸引了她的注意。

    男的帥翻了。

    女的美呆了。

    而且他們在吵架,女人梨花帶淚地哭倒在男人懷裡。

    在拍戲嗎?黎又心環顧著四周,並沒發現有任何攝影器材。

    「我愛你啊!我根本離不開你,你不能不要我……」女人聲淚俱下地表白自己的心情。

    「我當然也愛妳,但妳知道,我的愛不可能只給一個女人。」男人回答,聲音性感低沉得讓人起雞皮疙瘩。

    黎又心眨眨眼,這下子精神全來,酒也醒了大半。她毫不客氣地觀賞著眼前這出免費好戲。

    「可是我很愛你啊!我比她們都還要愛你!你不能不要我……」

    「我沒有不要妳,我只是在告訴妳,我不會只有妳一個情人,我的愛是不能獨享的。」

    黎又心瞪大雙眼。哇,如果她是那個女的,一定先給那個沒良心的男人一巴掌!

    「我不要、我不要!我只要你愛我一個人,你不能不要我……」

    「親愛的,原諒我,我做不到。」

    這簡直是太過分了!那個沒良心的男人難道沒感受到女友的傷心和深情嗎?人家可是口口聲聲地哭喊著「你不能不要我」啊!

    渾身充滿正義感的黎又心從鐵椅上跳了起來,微晃著身體,走到男女主角面前,體內殘存的醉意壯大了她的膽量,她雙手插腰、三七步一站,準備伸張正義。

    「喂,你這個人很差勁耶!人家都說離不開你了,你還在那邊說什麼愛不能獨享,你以為你是釋迦牟尼佛還是觀世音菩薩啊?普愛眾生嗎?愛情本來就是要獨享的,你長這麼大,連這麼簡單的道理都不懂嗎?」

    方仲元好奇地審視眼前這個怒氣沖沖的女人。修長、媲美模特兒般誘人的好身材,包裹在合身的套裝之下。除此之外,一頭長鬈發優雅地垂落在纖細的肩上,顯得嫵媚動人;晶亮的大眼搭著半圓扇子般的長睫毛;直挺的鼻,紅潤的唇,精緻柔嫩的肌膚,這女人簡直集所有讓女人嫉妒的美麗於一身。

    這個沒良心的男人,竟敢這麼無禮地打量她

    黎又心蹙起眉,心中的憤慨化作憤怒的言語。「看什麼看?沒看過美女啊!告訴你,像你們這種自以為是天下唯一大帥哥的蠢男人,別太得意了!我們女人會這麼癡迷你,只不過是迷戀你的皮相罷了,一旦失去這些,你只會是一個自憐自艾、讓人不屑一顧的孤單男人!」

    說得正義凜然的黎又心拉著身旁「被欺者」的手臂,尋求她的認同。「妳說對不對?這種男人實在太可惡了,妳根本不用為他流下任何一滴眼淚!」

    女人的淚掛在眼眶裡,眼中蓄滿濃濃的敵意。「妳是誰?」

    「我?」黎又心指指自己,然後輕輕一笑。「我是正義使者啊!因為看妳被他欺負,所以才來幫妳的。對這種自以為是的痞子,妳根本不用這麼傷心。」

    女人甩開黎又心勾著的手臂。「我不認識妳。」

    黎又心揮揮纖纖小手,臉上掛著友善的甜笑。「我也不認識妳啊!但只要是有血有肉的人,聽到你們剛剛爭吵的內容,都會跳出來替妳打抱不平的!倒是妳,我覺得妳應該鐵了心,離開那個男的。那種不懂愛的男人,妳根本不用把愛浪費在他的身上!」

    女人一臉驚恐,退回男人身邊,整個人宛如八爪章魚般地纏在他身上。「我不要離開他!我愛他!」

    仰起頭,女人如泣如訴地吐露愛意。「Johnny,我愛你,你不能不要我!我不認識那個女的,她是個瘋子……」

    黎又心目瞪口呆,當場傻眼。沒想到經過了她的苦苦相勸後,竟然還有人笨到如此執迷不悟,而且還說她是瘋子

    「喂!妳——」

    只是,沒等到黎又心出言反駁,一直安靜無聲的男主角開口打斷了她的話。

    他掛著讓女人怦然心動的壞壞笑容,直盯著黎又心瞧。「我認識她。」

    咦黎又心吃驚得瞪大雙眼。她……認識這個痞子

    女人倒吸口氣。「你認識她」

    男人推開她緊纏的手臂,長腿往前一跨,突然將呆若木雞的黎又心擁進懷裡。「我說過,我的愛是不能獨享的,她也是我的情人。」

    咦?咦咦?黎又心更加吃驚了。是她耳背,還是醉到昏頭了?她怎麼不知道自己一夕之間多了一個情人?

    「我是你的情人」黎又心的表情難看得像是被一顆大鹵蛋噎住似的!

    男人性感的薄唇扯出一抹笑,堅定地點了點頭。

    霎時,女人的反應非常激烈,完全不復方才柔情似水、如泣如訴的嬌柔模樣,她提高音量,扯著嗓子怒吼著:「我就知道、我就知道!難怪她會一直勸我離開你!」

    說著說著,女人張牙舞爪,十指朝著黎又心伸去。「妳這個不要臉的女人!放開他!Johnny是我的!」

    雖然黎又心的個性是很強悍,而且又有滿腔的正義感,但遇到這種事,她一時之間根本無法反應,只能眼睜睜地看著尖尖的彩繪十指離她的臉愈來愈近,一雙眼也跟著愈瞪愈大……

    「住手。」

    男人像披著披風降臨的超人一般,簡單的一句話就阻止了彩繪十指的攻擊。

    「妳知道我不喜歡凶悍的女人。」男人說,音調冷得像冰一樣。

    聞言,女人彷彿是洩了氣的氣球,一秒鐘前的狠勁全部消褪。她垮著臉,覺得世界似乎在她眼前崩毀了。「Johnny,你不能不要我……」

    男人舉手招來出租車。「妳該回家了。」

    「Johnny……」

    「乖。」

    女人留戀地望著她心愛的男人,最後終於不捨地上了出租車,離開。

    離開?她就這麼離開了

    是那個女人太好騙了,還是那個男人太會騙人了?

    黎又心用力推開環抱著自己的男人,怒氣沖沖地瞪視他。「你不覺得自己太過分了嗎?人家整顆心全放在你身上了,你竟是這麼回報的?」

    男人笑,對於黎又心義憤填膺的責備只響應了三個字。「方仲元。」

    「啊?」黎又心一愣,眨眨眼。「什麼?」

    男人聳肩,掛著瀟灑自滿的笑容。「情人之間應該知道彼此的名字,方仲元是我的名字,妳呢?」

    黎又心再眨了眨眼,然後不可思議地搖搖頭。打出娘胎二十七年來,今天她算是開了眼界了,這男人實在痞得讓人驚訝。

    「我才不管你的名字是什麼!那跟我一點兒關係也沒有,更何況我們根本不是情人!」

    方仲元打趣地凝視著眼前美麗的女子。所謂窈窕淑女,君子好逑,而他向來喜歡美人。「小姐這樣說言重了,我真的很想認識妳。」

    黎又心無力地搖著頭,揉揉抽痛的太陽穴。「很抱歉,我根本不想認識你。」

    她轉身就要離開。老天,頌賢取車是取到美國去了嗎?

    「等等。」方仲元出聲。

    黎又心回頭,雙臂環胸,表情很不屑。「有何貴事?」

    「真不想認識我?可惜了我們這次如此美麗的邂逅……」

    黎又心翻了個大白眼,聳肩,學他自以為瀟灑的痞痞樣子。「不想。」

    方仲元大笑,並沒因為女士的拒絕而退卻。他走近,直到兩人之間只剩一個拳頭,只要他一伸手就能擁她入懷的距離,俯視著她。「妳很美。」

    男人的氣息撲鼻而來,那混和著刮鬍水的味道,輕易地蠱惑著女人,讓人悸動……

    黎又心甩甩頭,撇去心中突來的想法,懶洋洋地迎視他。「我知道自己有多美麗!閃開點,痞子男,你的味道讓我想吐。」

    方仲元輕柔地挑起她的下顎。「午夜精靈,請告訴我妳的來歷。」他低沉的嗓音,彷彿撫過愛人柔美嬌軀的黑色絲綢般。

    「哇!」黎又心大叫,倏地倒退三大步,拚命搓著雙臂冒出來的雞皮疙瘩。「你真的太噁心了!午夜精靈?真虧你說得出口。我不想認識你,請你閃開!」

    黎又心的不屑表示得相當清楚,她開始東張西望地找尋她那兩位分別跌到馬桶裡、以及跑去美國取車的好友行蹤。

    方仲元一臉受傷地摀住心臟。「妳傷了我。」

    黎又心神經緊繃得想要尖叫,她哇哇抗議:「我傷了你我哪裡能夠傷你?你的臉皮比輪胎還厚,只要你不欺負別的女人就謝天謝地了,我怎麼傷得了你?你到底想怎樣?以為我一個弱女子好欺負嗎?」

    方仲元露出小鹿斑比似的無辜眼神。「我要的不多,只想知道妳的名字而已,哪怕只是一個字,都可以讓我雀躍萬分。」

    黎又心嗤之以鼻。「你閃開啦!告訴你我的名字?你當我笨蛋嗎?你是個沒良心的大色狼耶,聰明的女人都知道該離你遠一點兒!」

    方仲元帥帥地笑,故作瀟灑地攏了下前額的頭髮,而後敞開雙臂,向她前進。「唉,美人兒,妳太不瞭解我了,我怎麼會是沒良心的大色狼呢?我用情可深呢!」

    黎又心嚇得頻頻後退,雙手在胸前大大地擺了個「」。「用情深個屁啦!像你這種不懂愛情是獨享的男人,我會信你才有鬼咧!」

    兩人持續對峙著,一個前進、一個後退,其中還伴著黎又心尖叫的聲音,寂靜的巷弄突然之間變得熱鬧無比。

    「你閃開啦!別靠近我!」

    「呵,美人,告訴我妳的名字,我們交換個名片好不好?」

    「你閃開啦!」

    「美人……」

    ……

    余頌賢回來時,看到的就是這副你追我躲的光景。她以為又心被無聊男子欺負,因此趕緊跳下車,正想破口大罵之際,卻赫然發現那名無聊男子竟是——

    「方老闆」

    黎又心發現頌賢的身影,逃命似地跑到她身旁。「頌賢,妳來得正好,幫我打死那個無聊男子!」阿賢可是有武術底子的,痞子男這下死定了!

    方仲元拍拍衣袖,一陣追逐後,衣服有些凌亂。他彬彬有禮,帥帥一笑。「余小姐,真巧。」

    黎又心的得意只維持了三秒,她驚訝地指指好友,再指指前方的無聊男子。「你們認識?」

    余頌賢歎了口氣。方老闆不好色,但喜歡美人,他每週一戀的偉大紀錄,在科技界相當有名,只是又心的眼中、心中只有顧先生,因此對眼前這名在科技界有著響亮名號,同時也是顧先生相當重要的工作夥伴的男子絲毫沒有印象。

    「他是方仲元。」余頌賢提醒她。

    黎又心雙手插腰,很不友善。「干我屁事!」

    余頌賢無法置信地搖頭。「妳真對他一點兒印象也沒有?妳難道不看商業雜誌的嗎?」

    黎又心再搖頭。「我有看,但除了顧先生,其它男人在我眼裡都長得一個樣。」

    頌賢拍了拍額頭,覺得自己快要昏倒了。

    歐莎莎走了過來,又心和阿賢的所有對話她都聽到了,她有禮地和眼前一派悠閒的男人打了招呼。「方先生,晚安。」

    黎又心見狀又是一驚。「莎莎?連妳都認識他不會吧?他是一個大痞子耶!」

    歐莎莎嘴角微微抽搐。「又心,妳不可以和他吵架、罵他痞子。」

    黎又心提高音量,很不能理解。「為什麼」

    「因為他是妳的顧先生最重要的金主,妳要是將他惹火了,五千萬的資助金就沒了,到時候妳的顧先生就會很傷心啦!」頌賢適時的解釋,解開了所有謎底。

    黎又心突地一愣。「他是Johnny  Fang」她是知道顧先生有位長居在美國資助他的金主,但……她根本無法將偉大的金主跟眼前的痞子男聯想在一起啊!

    「沒錯!」莎莎和頌賢堅定地點頭。

    方仲元走近呆若木雞的黎又心,伸出手,指腹溫柔地撫過她細緻柔嫩的臉頰。「我是方仲元,美麗的又心。」

    黎又心彷彿被火燙著一般,用力推開他的大掌,連連倒退三大步,清澈的美眸閃著炙熱的熊熊怒火。「閃開啦!痞子男!你再摸我,我就剁了你的手!」

    「又心!」歐莎莎捧心尖叫。她是業務部的經理,當然明白眼前的金主對「派洛科技」有多麼重要。

    黎又心氣炸了。「金主又怎樣?金主就可以一直吃我的豆腐嗎?如果我向顧先生告狀,他還可以站在這邊欺負我嗎?門兒都沒有!」

    方仲元揚起嘴角笑著。晚風吹來,額前垂落的發遮住了他危險犀利的目光。「是嗎?妳認為老顧會替妳伸張正義?」

    「廢話!」黎又心回得既肯定又乾脆。

    「那就拭目以待嘍!」

    「哼!」黎又心沒有響應,只是高仰著頭,冷冷一哼。

    月光下,晚風微微吹拂,男女之間的戰爭正式開打!

    歐莎莎歎了口氣,和這樣的男子相鬥,中間又夾著一個最愛的顧先生,唉,又心的勝算根本等於零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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