玫瑰玻璃鞋 第四章
    都已經有未婚妻的人還這樣!

    是了!知秋在MSN上說葉逢春已有未婚妻,這麼重要的事她怎會忘了?

    原來他……已有未婚妻了!是在美國的那個金髮美女嗎?還是這些年他另有所愛了?

    原來,像他這樣的人也會有真心喜歡的人。令她訝異的是,他也會想定下來。

    算算年紀他也老大不小了,是該成家了。

    寇玫瑰方從外頭洽商回來,手上捧著一迭重重的資料。最近她的生意好得不得了,一個人真的是分身乏術,於是她請了一個有花藝基礎的專職員工曾立喬,和一個工讀美眉阿嬌。

    她腳步都還未踏入公司,裡頭就有人推開玻璃門走出來。「總算回來了。」

    一抬頭,寇玫瑰有些訝異葉逢春竟出現在這裡。「你……你怎麼來了?」

    「不是很榮幸有我這樣的說話對象嗎?」他眉一挑,等著捉她心虛的表情。

    透過玻璃落地窗,她看到她的「心腹」正開心的大啖某家名蛋糕店的招牌黑森林,已經夠圓了的嬌美眉還對她比了個「贊」的手勢,圓圓的笑臉像極了GMP的商標。

    這男人果然厲害,深諳「射將先射馬」的道理。

    「生意接得不順利嗎?好像很難得看到妳沮喪的表情。」他好心的接過她手上的資料。

    她看起來很沮喪嗎?原來……他有未婚妻的事對她打擊不小。

    「沒有。工作很順利,只是……可能有點累。」她想進公司,可……裡頭的那兩位眼神很曖昧。

    如果她和葉逢春是情人,那種曖昧會叫人暗爽,即使表面上得維持矜持的一臉不以為然。可他們什麼都不是,起碼不是她們以為的那種關係,那種曖昧只會讓她尷尬。

    「那好,既然有點累,那就休息一下吧。」他把東西替她拿進公司又出來,看著寇玫瑰不太明白的表情他有些樂。「走吧!」

    「去哪裡?」

    「去一個消除疲勞的地方。」見她動都不動,他揚眉,牽著她的手就將她往車裡塞。

    「喂!」

    葉逢春投給她一個笑容,笑得很有計謀,卻又帶著孩子氣。「不滿意的話再找我算帳,OK?」

    「……」她在心中無奈一歎。

    「哇噢!好浪漫噢!」嬌美眉慢慢的移動到落地窗前,看著美女老闆被大帥哥塞上車後,他又繞到另一邊上車。「真好!老闆一回來就被王子綁架了欸,不知哪天我也會這樣被綁走。」她的語氣儘是滿滿的羨慕。

    曾立喬酷酷的繼續進攻剩下的蛋糕。「等妳有錢的那一天。」

    「為什麼?」

    「歹徒會來綁走妳。」

    「曾立喬!」嬌美眉氣得朝她衝了過來。

    又乘機塞下一塊蛋糕。「所以,妳希望早點被綁走的話,從現在開始就要努力存錢,知道了嗎?」說完,她很自然的走離開位置去整理花。

    「啊!曾立喬!」嬌美眉瞪著空了的蛋糕盒子。

    「又怎麼啦?」

    「為什麼蛋糕全沒了!八塊蛋糕我才吃兩塊欸,妳這死大胃王!」

    公司裡的兩人笑罵得厲害之際,她們的老闆還悶悶的直看著車窗外的車水馬龍,不知道會被帶到什麼地方去「消除疲勞」。

    心裡真的挺悶的,悶悶悶!悶死了!

    為什麼?也許是還無法接受他有未婚妻的事實,也納悶一個已經快有家室的人,怎能這樣若無其事,彷彿什麼事都沒有的,來找她這和他「關係」還不是普通複雜的友人?

    關係啊……葉逢春究竟將她界定在哪裡?

    他們不是情人,卻上過床;他們不是仇家,她卻耍過他;若說她是他的恩人,這回他出現在她面前,模樣也不像來報恩的。

    他和她,從哪個角度看來都是曖昧不明的。

    車子約莫十分鐘左右在一家名牌精品店前停了下來。車子停,寇玫瑰混亂的思緒也打住了,她轉過頭看了身旁男人一眼,正好對上他的目光。

    「下車吧。」

    她看了下外頭後一怔,脫口問出,「這裡?消除疲勞?」LV?

    「女人再累,不是只要一進到裡頭就精神百倍了?」

    寇玫瑰皺了下眉。「別開玩笑了。」這種地方東西貴得嚇人,她家沒什麼金山銀庫供她揮霍,她會進得去出不來的。「這種地方無法消我疲勞,只會使我血壓飆高、壓力大增。」

    葉逢春有趣的看著她。「我說,玫瑰。」

    她的心跳又加速了,兩抹艷色又上了頰。他噙著親暱味道的嗓音,常叫她……很無法抗拒。

    這人對別人的聲音不一向都是有禮富距離感的嗎?還是他的聲音一如平常,是她自己幻想著與眾不同,因此會如此「日有所思,夜有所夢」?

    一思及此,寇玫瑰有些惱意!她一向自負聰穎過人,怎麼才出現一個葉逢春,她就這麼疲於應付?

    在心中一歎,「做什麼?」

    「憑我們的關係,可以讓我拜託妳一件事吧?」

    「什麼事?」關係?還是可以拜託事情的關係!有嗎?

    「請妳冒著『血壓飆高、壓力大增』的危險,隨我去消除疲勞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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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你……你到底在玩什麼把戲?」悶了很久,寇玫瑰還是忍不住問。

    從LV出來,葉逢春手上多了好幾個大袋子,而且裡頭的東西全都是她在他半強迫下試穿過的。

    她感受不到當孔雀的虛榮,此刻的感覺就像是有個不算太好的朋友,拿出了一堆金剛鑽強迫自己沒有名目的穿戴上,那種感覺應該是驚嚇不解多於開心吧?

    「不是說了嗎?消除疲勞。」他看起來心情極好,在送她回家的途中,還有一搭沒一搭的哼著歌。

    他心情極好是因為一切似乎都在他的掌控中,可這並不包括被他耍得團團轉卻還不知道發生了什麼事的人。

    心情悶,又怕公司的職員問些什麼,反正已經八點左右,距下班只剩一小時,她就不回公司而直接回家了。

    下了車,葉逢春提著紙袋跟著她,寇玫瑰看了他一眼,「送到這裡就好了,再見。」

    「不想知道我在玩什麼花樣了?」

    她的住家是一棟小洋房,前頭有片小土地種滿了各式各樣的花卉。

    「你不都說了,你在消除疲勞。」她很努力的想保持溫婉形象,可心中不快的怒火很快就將那張虛偽鐵面具給融了。

    「我是啊!」

    「你!」

    呵,玫瑰果然是有刺的。他接過她的鑰匙,自動自發的替她開門。「為什麼要消除疲勞?一定有什麼不愉快的事才會產生疲勞的感覺吧?」

    「就算有什麼不愉快,那跟去LV買東西給我有什麼關係?」

    葉逢春眸底滑過一抹笑。「這個啊∼不請我進去坐一下嗎?」接著有點委屈的說:「方纔有個女人說肚子不餓,我又不能丟下她自己去吃大餐,現在都快過了用餐時間,我還沒吃飯呢。」

    就這樣,他順利的進到寇玫瑰的香閨。

    兩人進屋子沒多久,廚房傳出了具節奏感的切菜聲,接著是啟動抽油煙機、炒菜的聲音,約莫二十分鐘後,寇玫瑰端著兩盤色香味俱全的什錦炒飯和湯出現在小客廳。

    「將就點吧,我冰箱裡的食材就只能弄出這些東西了,想要吃大餐的話,大醫生可能要往外找了。」她遞了支湯匙給他,心裡其實有點七上八下的。

    也不是對自己的廚藝沒信心,畢竟這些年為了照顧挑食的大姊寇長命,她的廚藝其實算上得了檯面的,可面對葉逢春……

    她就是沒信心。

    原來一向活得很有自信的自己,在真正在乎的人面前是這麼沒有信心的。

    對他是否會喜歡上她,沒信心;對長相是不是他所喜歡的,沒信心;對於他,她就是得這麼嚴苛的像在雞蛋裡挑骨頭一般來檢視自己。就連現在備受稱讚的廚藝,她還是沒信心!

    看吧看吧!在面對他的時候,她就是輕鬆不起來。

    這樣根本太不像寇玫瑰了!

    葉逢春沒說什麼,舀了一匙炒飯往嘴裡送。

    「嗯,味道還不錯,就可惜了點……」

    前句話讓她鬆了口氣,下句話又打擊了她的信心。

    她很認真的問:「怎樣?」

    他挑出了炒飯中的青椒。「這玩意兒的味道十分不得我心。」

    說了半天原來是偏食,她的語氣有點帶笑,「你是醫生吧?難道不知道偏食是很不好的習慣?」

    「沒有人規定醫生不准偏食吧?」他把青椒撿在湯匙內送到寇玫瑰盤裡。「幫我吃掉吧!」順手又撿走了她盤中的香菇,然後連她要往嘴裡送的飯,他也伸長了脖子替她吃了。「這個我幫妳吃,這樣很公平吧。」

    這男人還真是令人啼笑皆非,她又沒說她不喜歡吃香菇!

    吃飯皇帝大,寇玫瑰也不急著要他兌現讓他進門吃飯的條件。

    直到兩人吃飽了,她泡了壺花草茶後才開口道:「你可以開始說了吧?」

    葉逢春沒耍賴,只是答案也不是給得很阿莎力。啜了口花茶後,他慢條斯理的說:「玫瑰家中有什麼強勢而蠻橫的長輩嗎?」

    她不知道為什麼他會這麼問,可還是回答了他。「曾有過,可往生了。」她家祖父可是有名的老古板,二姊寇百歲小時候因為他可吃了不少苦頭。

    「我可沒妳這樣幸運,那個蠻橫的傢伙還活著。」

    寇玫瑰想笑,可又覺得這樣的話由一個後生晚輩口中說出太過無禮。葉逢春在外頭的形象一向十分有禮,會這麼說,只怕是壓抑太久!因為不瞭解狀況,她索性只當個聽眾。

    「我好像一直沒跟妳提過,我為什麼會回台灣吧?」

    看來是為了私事。「沒有。」

    不過她很好奇,是什麼樣的私事會讓他這麼怨一個長輩,又非得自己親自回來處理?

    這個郁卒事件只怕是導致他需要消除疲勞的主因,那麼這和他帶她去LV採購絕對有關係。

    很直覺的,她推測到一件事,霎時她的心跳又加速了。但表面上,她一副若無其事的端起杯子,一小口一小口的啜著香氣撲鼻的英式花茶,等著葉逢春自己說出。

    「三個月前,我在美國接到一通電話,家裡來電告知,替我訂了一門親事,女方是如何如何的賢淑有教養,又是如何如何美麗出色,家世更是如何如何的萬中選一……」那時他剛從非洲回來,還沒好好休息就接到這樣的電話,他可是費了極大的努力,才沒把電話掛了!

    真是有夠○○××的!狼,又來了!

    「聽起來挺不錯的。」他每說一句,語氣就冷了幾分,寇玫瑰不覺有些好笑。

    看來葉逢春的未婚妻並不是他自己中意的,只要不是他自己喜歡的,他自然有辦法拒絕。

    他就是這樣的人,除非他自己願意,要不然沒有任何人可以勉強得了他。

    她的話惹來葉逢春一記冷眼。「條件好不好和我想不想娶回家並不畫上等號,更何況,在我心裡早有個動心的對象了。」

    「是嗎?」原來……他有喜歡的女人了,她還以為他依舊遊戲人間。

    聽到這樣的話出自他口中,心裡不免有點酸。

    「就因為這樣,我必須親自回台說清楚、講明白。」

    先前她隱約猜到的事,現在因為他有了喜歡的對象而令她不得不懷疑,整件事她猜到了多少?

    「有了喜歡的對象要說清楚,講明白不會是件太難的事。」寇玫瑰有些意興闌珊的開口。「即使長輩再怎麼蠻橫,婚姻是你的,他們也不可能干預太多吧?」

    她不明白,真的不明白,既然葉逢春有喜歡的對象,他該帶去LV的該是那女孩,而不是她這連彼此是什麼關係都界定不清的人吧!她不由得陣陣惱意上了心。

    他盯著她瞧。「那個女孩是我在美國認識的。」

    一句話就讓寇玫瑰的心情沉到底。那個女孩……就是九年前的聖誕夜,和他在雪地中擁抱的那個女孩嗎?

    這麼多年了,葉逢春心裡還是喜歡她嗎?聽說他向來只有女伴,沒有固定的女友,三千多個日子他能夠只守著一個女孩,就足見其真心。

    「不管在哪裡認識的,真的喜歡她還是得帶她回家見長輩吧。」她知道有些老一輩的對外國女人很有意見。

    「我想,她心裡還沒有準備好!而我即使第一次這麼在乎一個女孩,還是希望彼此有更多的時間去瞭解對方。」

    寇玫瑰的心揪得緊緊的,努力強顏歡笑。「你對她……真有心。」是因為心裡真的很酸吧,也不知打哪兒來的勇氣,她語氣有些嘲諷說:「原來你也有『失誤』了嗎?」

    「呃?」她的表情轉換得真快!前一刻是馨甜溫婉的白玫瑰,下一刻就變成了渾身散發危險氣息的黑玫瑰。

    「我記得你在拜讀完《一千零一夜》時曾說過,真情之於男人而言,是一種失誤,因為男人的本性是遊戲人間的,愛情信手捻來容易,失去了也不覺得可惜,不是嗎?如今你的動心,是不是也正代表著一個失誤?」

    女人……果然是很記仇的。

    「Well,失誤的開始不見得會導致失誤的結果吧!」他不以為意的笑了。「打個比方,就好像上錯公車,有人一察覺就選擇按鈴下車,可我是那種後來覺得沿途風光越來越吸引我,而選擇不下車的人。」

    「依你的精明,你會不知道自己上錯車了?」

    葉逢春神秘一笑。「這給我一個很大的啟示吶!就是做人千萬不能太好奇,一好奇就會想探究,然後就會不由自主的掉入陷阱,一回首,車子早跑得老遠回不了頭,而且前頭風光正明媚,只好將錯就錯了。」笑咪咪、笑咪咪,他這人是絕對有風度的。

    有某個不畏虎的「初生之犢」,勇敢的在捋了虎鬚後又很沒用的跑掉,而且還躲起來,他都能很大方慷慨的給他原諒下去。前提是──這隻小牛必須陪他這隻老虎永無止境的糾纏下去。

    「你的意思是,即使明知是錯,你也寧願錯到底?」

    「嗯哼。」

    寇玫瑰眼底是訝異,而後是黯然。「多年不見,你變得好多。」

    可惜改變他的人不是她!嘶∼又來了!她為什麼有事沒事總要拿自己和葉逢春的阿娜答比呢?她和他明明什麼都不是!就算世上真的有個女人能夠掌控葉大天才好了,那個人也絕不是她寇玫瑰,OK?!她有些氣惱的又啜了口茶消火。

    「連我也挺訝異的。」

    她緊藏著失落與沮喪,生怕洩漏太多。「我們好像離題了。」深吸了口氣後她道:「你還是沒有告訴我,帶我去買一堆名牌的理由。」

    「我要妳陪我去參加一個重要的宴會。」

    「你女朋友可以陪你去呀。」她猜到是這樣的答案,因此不訝異。只是……為什麼?

    「那不是普通的宴會,而是我的訂婚宴。」夠諷刺吧!

    寇玫瑰訝異的看著他。葉逢春這男人還真是夠狠!他想帶著女人去拒絕長輩為他安排好的訂婚宴,這不是擺明不給長輩面子,順道要他們死了為他指派婚姻的心嗎?

    對於他不愛的女人,他的手段也同樣激烈殘忍,帶著自己想要的對象參加自己的訂婚宴,他置女方的面子於何地?

    葉逢春啊葉逢春,果真他不想要的,任何人也無法勉強他。

    他這個人表面上是花花公子,一臉什麼事都好商量的樣子,其實十分以自我為中心。不!應該說,他十分忠於自我,也清楚自己想要什麼,也因為太清楚了,所以根本沒有猶豫懷疑的時候,因此在捨棄自己不需要、不想要的人事物時,他的手段絕對是快狠準。

    她歎了口氣,為了那個可能還開開心心等著訂婚日子到來的女人默哀。

    「即使你們需要時間更確定彼此,可是,你可以先向長輩介紹她呀。」她可不想蹚這渾水,因為不用想都知道,陪他出席宴會會發生什麼事。

    他那位據說很蠻橫的長輩,想必是家族中太上皇之類的身份,只有這樣的人才會自以為是的替家中晚輩亂點鴛鴦譜。而他即將要訂婚的女子,想必是太上皇十分中意的吧?當然,中意的是女孩子本身的自身條件,抑或是附帶價值,還是……算了,這不重要!

    總之,那位長輩十分滿意這門親就是,這樣的美事要是被他帶了個女人給破壞了……嗯嗯,後果可能很恐怖哩!

    像那種家族中的皇帝、太上皇的,情緒管理都不太好。

    得先說吶,她這人不耐打、不耐罵,而且生怕被不衛生的口水濺到、被殺人的目光砍到……

    而且光是想起穿著一身高雅昂貴的LV去給人當箭靶射?都已經變成河豚了還得優雅退場?別鬧了!

    「身為喜歡她的男人,我覺得我有義務保護她。」

    寇玫瑰一抬眼對上他的笑,一把怒火油然而生。「身為喜歡她的男人的非仇非友、關係曖昧到像打上馬賽克的女人,你覺得我也有義務保護她嗎?」

    他的情人是水做的,捧在手中怕跌疼,含在嘴裡怕化掉,而她則是精鋼所鑄,千年寒鐵所打的,因此凡事得身先士卒是不?

    葉逢春忍住笑。「玫瑰,我和妳的關係一直都很清楚啊!」他的眼神誠摯而真心,淺淺的笑意含著親暱。被這種眼神一注視,任何人都會像遇上金光黨,在剎那間喪夫自我意識,任人擺佈。「妳是我的救命恩人,我也一直把妳當成知心人。」

    這男人在用美色色誘她,她知道。

    不能著了他的道!她很努力的冷哼了聲,可惜的是,那聲冷哼並沒有把「小姐我不吃你那套」的氣勢表現出來,倒像是鼻子裡有東西打不出來。「我沒你想像的瞭解你。」知心人?呵!

    「那是因為妳沒有給我這樣的機會。」

    那倒是。「陪你出席宴會是充當你的女友,我自認不是個會演戲的人。戲演得不好事小,要是穿幫了,你的麻煩可大了。」吐了口氣,她接著說:「就我知道,你該有不少女性友人很適合陪你出席訂婚宴呀。」

    「她們不合適。」

    「那我更不適合了。」她很想說真心話──我不想啊!

    葉逢春歎了口氣說:「我信不過她們。」

    「我們也不算太深交,你就信得過我?」當年她傾心於他時,曾偷偷的打探一切有關他的事,嚴格說來,相較之下,她也許還知道他更多一些。

    即使是這樣,仍無助於她對他的信任。

    他看著她,又是用那種認真、絕不虛假的眼神。「也不知為什麼,妳就是有叫我信任的特質。我想,傳說中的『一見鍾情』只怕也是這樣的感覺吧。」

    「……」寇玫瑰沉默了。

    是啊,一見鍾情是第一眼就心動了,理由原因不重要,就是知道對方是你想要的。明知這樣的感覺流於盲目,可妳就是會情不自禁的去追逐,那個時候的理性像是固障送修,只能任由情感主宰。

    從她看到他救人時的認真、不放棄的眼神開始,她就知道──她、完、了!

    她對葉逢春的動心算是由「羨慕」開始吧!羨慕他能行醫救世?

    不!說真的,只要她願意,進哈佛醫學系並不是什麼難事,可她天生懶惰,唔……應該說,她不喜歡生活中充滿了壓力,每天得在戰戰兢兢中度過。

    她的性子偏冷而且很會照顧自己,咳!好吧,她承認,她是個很自私的女人,這樣的真面目和她給人的印象──溫柔、懂事、乖巧和善,實在相差太多了。

    因為不想在人際關係上出問題為自己招來麻煩,因此,她就尋找出在人群中最容易存活的性子和思考方式過活。

    她很「中庸」的,不成為極度優秀的人,也不淪為實在太爛的角色。因為不極端,她如願的成為那種在一群人中,總讓人記不得的人物。

    當然,除了外貌。

    她有對長得算上等資色的父母,基本上八個姊妹都稱得上美女,雖然她們長得還真不像。所以,縱使她滿樂意長得讓人過目即忘,可……她還是有一張水準以上的皮相。

    個性可以隱藏,相貌就有些難了。雖然說她也可以醜化自己,可那不更令人覺得奇怪?於是乎,她也不刻意去醜化,而是盡量樸素。但……

    說也奇怪,樸素的她不但不平凡、不醜,還宛如一朵馨香溫柔的白玫瑰;而刻意打扮過的她,卻如同艷光四射,在花叢中讓人相形失色的紅玫瑰。也因此,她身邊的追求者不曾少過。

    外貌改變不了她也不強求,不過是「蒼蠅蚊子」變多了,這她還能應付。

    總之,無論是在性子上做調整,或是外型上的隨性,她純粹都是為了不讓自己惹麻煩,貫徹她理想的生活──輕鬆平靜。

    而醫生這行業每天面對生老病死,這對她來說太沉重了。

    她這人說她是享樂主義也行,說她貪圖安逸她也沒意見,總之,她圖的就是日子輕鬆平靜,最好像鏡子般無波無紋的過。所以當她看到葉逢春救人時,那犀利而志在必得的眼神,她的心彷彿被狠狠的搥了一下!

    一群八竿子打不著邊的傷患,他需要這麼盡力嗎?

    在他身上,她看到了自己所沒有的特質,那種感覺就像是磁鐵的正負極一樣,她……被吸引了,只是那麼一眼、一瞬間的事。

    然後,她居然開始了在以往被她視為「自找麻煩」的事──收集關於葉逢春的資料,因為她想進一步認識他。

    他被人追殺受傷闖進她住所的那一夜是在預測外,可卻意外的改變了兩人近乎陌生的關係,也省得她還得找機會認識他。

    她承認……咳,那一夜他是有點委屈的,她想,在男歡女愛上被半「強迫」對他而言,應該是史無前例,想必往後也沒有那樣的狠角色吧!

    那一夜她和他從他出現到離開,前後絕不超過四小時。只是短短的數小時,她發現她對葉逢春的情感進展得太快了,快到……她無法控制,沒法子抗拒!

    她這人懂得吃飯吃七分飽,更何況,比起隨著一個男人情緒起起伏伏的刺激,她還是鍾意平靜無波的日子。

    為了這樣的日子她逃了,不過說真的,她會搬家真的不是因為他,是她本來就要搬了,只是在離開的前一晚剛好發生了這事。然後,她只是很順道的告訴很會保護房客的房東說,她遇到了一個一直纏著她想借錢的家鄉男性友人,而那個人好像知道她住哪裡了。

    真的!她發誓!她沒有多說什麼廢話,房東太太就替她解決了葉逢春。

    她原以為她和他的緣份就那麼多,沒想到……還有後續!這真的是……

    孽緣!

    「相信我,之於我妳就是這樣的感覺。」

    「我很想對你的話表現出我的感動,可代價不小吶。」真的要幫這個對她而言找不到半點甜頭,還要惹得一身腥的忙嗎?

    真是!

    在寇玫瑰掙扎猶豫之際,葉逢春放出了利多。「玫瑰,聽說妳一直對玫瑰精油很有興趣?」

    不用說,一定是知秋透露的!「那是有錢人家的玩意兒。」她迷上的不是一般商家、百貨公司那種一瓶幾百塊、幾千塊的玫瑰精油,而是純玫瑰精油。

    而且她要的那種精油姑且不論價格,就算有錢也要有管道才買得到。

    一年前,二姊男友弄來了兩瓶10ml最頂級的保加利亞的Bulgarian  Rose  Otto送給已頗有名氣調香師二姊,她慷慨的送了她一瓶,她一直捨不得用,沒想到一場五級地震把那瓶純精油奉獻給識貨的「地牛」!

    心疼啊!當她還沒開門就聞到一陣陣的玫瑰香時,差點沒倒地狂嚎。

    後來她在一些有名的精油進口商尋找著同款玫瑰純精油,一般而言都是法國、英國進口的,10ml要價兩、三萬不等,可就是沒有保加利亞的Bulgarian  Rose  Otto。

    進口商很直接的說,全世界的大馬士革玫瑰一年頂多產精油500kg左右,保國的Bulgarian  Rose  Otto是極品中的極品,一些名流貴婦即使有錢,要是沒有特殊門路一樣是買不到的。

    「這樣啊!」他似笑非笑的,這個時候的他就有些痞了。「不怕!妳現在學著當有錢人還來得及。」

    「打腫臉充胖子的下場通常不太好。」要利誘她?呵!

    「這樣啊……」很故意的,非常非常故意的說:「不知道保加利亞的Bulgarian  Rose  Otto的消腫效果好不好喔?」

    咦?他是說……嗯嗯……會意!瞭解!咳咳……「不使用看看怎麼知道?」

    「那出席宴會的事……」

    狐狸!果真是老謀深算的臭狐狸!

    遇上了葉逢春,她的平靜生活果然又要告終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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