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們離婚吧! 後記
    拋棄式戀人  凱璃

    「我已經習慣一個人的生活了,你呢,過得好嗎?」

    十二月,在選購耶誕卡的時候,我發現了一張這樣的卡片。

    封面是一個女子在家中打掃,旁邊有隻貓,還有隻鳥。這台詞顯然是分手之後,她已習慣一個人過日子,而想問候前男友的近況如何。

    對這卡片我居然一見鍾情,二話不說就買下來,雖然現在我還用不到(有男友,第八任),但總覺得以後用得上,這就是所謂分手的預感?

    或許買了這張卡片不太吉利,會帶來分手的陰影,但灰色悲觀的我,總有讓戀情短命的本事,才一開始就想到結束,完全沒有長久的期待。

    因為好像一直都是這樣的,相識、相戀、褪色、淡出、蒸發,不管經過多大的風雨,說沒了就是沒了,甚至讓人懷疑是否真正發生過?

    可能是我早知會結束,才願意讓感情發生,這番忐忑不安、起伏不定,終會平靜下來的,我如此安慰自己,每次也都能熬過來的,我會變得沒感覺,然後就沒傷悲,這自我催眠是否有點可笑?

    就讓它是首催眠的安魂曲,心,睡吧,夢總會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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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週末夜,和姊妹們聚會,聊著漫畫、音樂、鞋子、化妝品,當然也談到男人。

    我說起你,彷彿我不在乎你,其實我一整天都在想你,每通電話都以為會是你,可惜他們都是別人。沒有人看出我的心思,一種灼熱感在流竄,想見你,想抱你,然後離開你。

    倘若天天見面,就沒有時間想念,我不要那樣,我喜歡樂極生悲,愛極情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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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逛街逛了大半天,果然還是沒有人call我,手機只能告訴我時間,不能給我其他。

    百貨公司裡,週年慶讓每個人都瘋了,只見客人凶狠的目光、伶俐的身手,以及店員飢渴的催促、深情的呼喚,室內嚴重氧氣不足,好讓人做出不理智的決定,反正可歸罪於頭暈的緣故。

    我是有點頭暈眼花外加腳酸,因此只刷了一次卡就離開,找個咖啡廳落腳休息寫字,喝點熱的東西,吃點難吃的餐點,反正我也沒啥期待。

    我還是不要愛了,我想,為了保護自己那刺一下就會哀號慘叫的心。

    我是膽小鬼,我承認,有感覺太危險,沒感覺才安全,所以開始一個人的旅程。

    「愛一個人就是這樣」,電視劇裡女主角的一句台詞,使我惶恐羞慚,愛一個人到底是怎樣,我完全不明瞭。

    一旦有心痛的感覺,我就會跑掉,連最輕微的一點點痛都受不了,沒本事也沒意願去承擔,我脆弱得像玻璃,而且是糖漿做成的假玻璃,輕輕一敲我就碎了、就崩潰了。

    過去我是受過什麼打擊、什麼傷害,才讓我變成現在這個樣?我卻完全想不起來。

    說不定這是一種自我保護機制,我連那些傷痛回憶都活埋了,藏得太好以至於自己都找不到。

    想不起當初的難過,自以為沒事人一樣的活著,等誰刺到了一點我的心,我就像彈簧一般跳走,然後迷惑的在想,為啥我這麼無用懦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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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整理電腦檔案的時候,偶然打開一封信,是以前情人寫給我的情書,文情並茂,頗有感觸。

    可糟糕的是,我想不起這是第幾號情人寫的?媽呀∼∼我的記憶力怎麼會這樣差?雖然交過八個男朋友,還有一些來來去去的曖味對象,但也不至於連誰寫的都想不起來吧?

    我果然是老了,該認命了,有些東西就隨時光遠去,握不住的終究握不住。

    幸好電腦總是有紀錄,點開內容一看,有作者的縮寫暱稱,讓我從千頭萬緒的往事中,搜尋出那一道幾乎被淹沒的光芒,啊∼∼原來是他,我終於有印象了。

    那該死的傢伙,自己提分手的還感慨個屁啊?當初我抱住他的腿,哭著求他不要走,他以憐憫又冷淡的眼光看著我說:「人生就是這樣的。」

    老娘的心都被傷透了,分手一個月後才來提復合,說這世界上沒有人會比我對他更好,他花了一個月的時間才看清楚這事實。

    真抱歉,那時我已經不是全世界對他最好的人了,改行做個全世界對我自己最好的人。

    他不知道,他是我唯一認真考慮過結婚的對象,他不知道,分手後我為他哭了整整一個月,他不知道,我回到我們在墾丁曾住過的旅館,躺在那張雙人床上,被寂寞和傷悲緊緊擁抱,就快沒有氧氣,就快不能呼吸,但是他沒有來救我,於是我解放了自己,從那情愛的牢獄。

    而今想起來都會淚流。

    是否從那次分手以後,我失去愛人的勇氣和被愛的自信,我都想不起來了,或許能夠忘記也是件好事,或許這是我的自我保護,忘了傷痛,以為自己還能愛,雖然我也搞不清楚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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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某天,打開「我和某男之記憶」的鐵盒子,在一堆相片、票根、紀念品之間,發現一顆情人糖,而且融化了!

    黏黏的,透明的,糖漿融化了,沾在這張紙和那張紙中間,我該有什麼感覺呢?

    恍神了幾秒鐘,我決定把糖果丟掉,也把當初和他一起去吃喜酒、偷偷在內心許下的願望丟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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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關於談戀愛這件事,坦白說我已經熟透了,它的過程不過就是相遇、熱戀、厭倦、分離。

    如果把那個最特別的他,也放進這老套模式,感覺好可惜、好浪費,當然,我也不是沒想過,說不定他是我的真命天子,說不定跟他戀愛才會成功,但是人性有那麼容易改變嗎?至少我對自己就超沒信心。

    如果可能,真想把他備份起來存檔,畢竟他是我最捨不得用掉的男人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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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那串常常打的電話號碼,有一天突然想不起來。

    奇怪,明明昨天還打過,明明剛才還記在腦裡,怎麼會下一秒鐘就突然消失了?

    我只是眨眨眼睛,搖了搖頭,卻無法從腦袋晃出些什麼東西,好像一個裡面沒有銅板的撲滿,空掉了。

    那怎麼辦呢?查一下筆記本?不要,算了,不打了。

    今天晚上,我不打電話給你了,除非那串號碼自動跑回來,除非對你的感覺回到初見第一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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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眼戴拋棄式隱形眼鏡,身穿拋棄式紙衣,手拿拋棄式紙杯,接受你倒給我的香檳或毒藥,我無所謂。

    因為身為拋棄式戀人的我,愛過即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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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昨晚,前男友(第八任)請我吃飯。

    他為何請我吃飯?因為他回南部時,我幫他照顧貓。

    我為何幫他照顧貓?因為那是我撿到的流浪貓,上網貼認養訊息,最後送給了他。

    我為何送貓給他?因為我不知道我會跟他交往啊∼∼我是一片單純好意,並沒有邊送養邊泡男人啊∼∼

    當時,我朋友得知我跟認養人成了男女朋友,直呼這是「貓的報恩」,而今看來,應該是「貓的捉弄」才對。(日本動畫電影「貓的報恩」中,女主角因為救了一隻貓,被帶去貓的國度,要讓她做貓王子妃,當然這是一個不可能的要求,也沒有實現。)

    總之,我跟前男友分手了兩次,實在不想再有第三次,既然做朋友比情人適合,就別再胡搞瞎搞了。

    昨晚一見面,我看他穿米色外套,還沒啥感覺,往下一看,他也穿灰色牛仔褲,我心想有這麼巧嗎?居然都跟我一樣,當場有點小不悅。

    到了餐廳,兩人都脫下外套,發現他也穿黑色毛衣,完完全全跟我一樣!這是什麼巧合、什麼孽緣?嗚嗚,人家不要啦!差點想倒在地上踢腿打滾,大喊拜託饒了我吧!

    其他客人一定把我們當情侶,孤男寡女吃港式飲茶,還穿著同樣顏色的衣服,打死也沒人相信我們是普通朋友吧?

    不知這場「貓的捉弄」何時才能休止?如果我又跟他分手第三次,就改稱「貓的報復」算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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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今天在書店看到一個櫃子,專賣結婚用品,有禮金簿、簽名本、結婚證書之類的。

    在最下面卻有一項另類的商品──離、婚、協、議、書!

    我拿起來看了幾眼,分為橫式和直式兩種,心中一陣酸,又趕快放下。

    唉,這是什麼世界,連離婚協議書都有在賣,萬一哪天給它大特價,貪小便宜的歐巴桑我是否要買呢?因為說不定哪天派得上用場呀∼∼

    不過,還是先找個男人來結婚,才有機會離婚吧!

    (我的腦袋到底裝了些什麼東西?不要問我,我自己也搞不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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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星期六下午,家裡沒人在,我一個人聽廣播、打電腦。

    陽光不錯,天氣很好,我沒有想去哪裡,沒有開心或不開心,只是安安靜靜的。

    走出家門,微風吹起的午後,我坐在麵攤上吃麵,看著路上的人車,好像一幅幅畫面經過。

    突然之間,我覺得,我好喜歡我的生活。

    也許是因為我吃飽了,因為我靜靜看著別人,因為我的雙腿涼涼的,因為許多不知道為什麼的因為,總之,我真的好喜歡我的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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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諸事不順,心情尤其不順的時候,自己下廚煮一碗乾面、一碗青菜味噌湯。

    吃完後,突然覺得也沒啥不順的。

    食物就是有這種撫慰人心的效果,哈哈。

    不過吃完就想睡了,所以啥事也沒做,哇哈哈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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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記得我小時候,快樂是一件很容易的事情。

    例如折了一枝芒草,例如走在有大樹的路上,例如看清楚了什麼叫含羞草,就會讓我非常非常快樂。

    長大以後,我的快樂複雜多了,也難得多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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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家附近的路燈總是非常暈黃,偶爾看見白色的日光燈,但大多都是橙黃燈光。

    走在這種路燈下面,總有一種照片發黃的朦朧感,彷彿眼前這畫面是二、三十年前,騎車經過時,就好像要騎進一場夢裡,真怕自己會醒不來了。

    不知為何,今夜霧濛濛的,我的心也跟著輕飄飄的。

    橘黃色的街燈下,我沒有一定要上哪兒去,我只是任由雙腳走著走著,踏進那霧,那蒙,那輕,那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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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十二月三十一日,回到家門口,已經是晚上十一點。

    我應該上樓去洗個澡、準備自己跟自己倒數才對,但我還是騎車來到那棟豪宅前面,看見裡面有燈,那麼它今晚不寂寞了。

    默默對它說聲新年快樂,又撿起一朵雞蛋花,我才心甘情願回了家,在這一年的最後一天,似乎非得這麼做才可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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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月一日,天很冷呢!我走在路上,心情低沈,只要天氣冷我就覺得憂鬱,即使這是一年的開始。

    其實,我是一株植物。

    天氣很好,我就心情很好,天若下雨,我就跟著想哭。風吹過來,我隨之蕩漾,陽光遍地,我心也暖洋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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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雨著,靜著,想起也曾有過這樣的一個日子,和一件無法釋懷的事,卻再怎麼也記不分明了。

    問自己,有了和現實妥協的第一次後,第二、第三次是不是沒那麼痛了呢?甚或,養成習慣也不是不可能的了?

    向日葵永遠面朝著太陽,但是太陽太高了、太遠了,遙掛在天上。

    只能日日仰面期望著,明知有那絕不會縮短的距離。

    在一夜混亂的夢之後,從收音機聽得那句歌詞:「多夢的人總是活得比較無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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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因為我正在失去你,思念的感覺遂再也追不回來,我的心不再緊附著你了,變得可以孤單地跳動。

    忘了怎樣期望過你的愛,忘了曾對月亮對自己許下過諾言要等你回頭,我只是不可自抑地失去你,失去對你的戀慕。

    我只是個平凡人,被時空的洪流沖毀了所有一度誤認為的永遠。

    然而,失去了愛情的感覺後,我這個空殼子還剩些什麼?

    無法克制自己地忘了你,你的面容在時光中模糊開來,像一張慢慢散落的拼圖,我再也組合不起昔日的戀慕。

    我失去了你,失去了對你的回憶和追逐,我正在失去你。

    我想想初見的你我,遂感傷地流下淚,已經回不到為你寫詩的那些秋日了,淚只能流一些,感傷只能持續一會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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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人好奇怪,那些莫名其妙的小細節,就會深深記在心中。

    初秋的樹葉底下,我看著你發動那台老爺機車,風可有可無地吹過。

    為什麼總記著這一幕,實在也想不起來,但卻已成為記憶裡的一幅畫,讓我好想把它做成拼圖,一片片拼成對你的想念。

    有一些東西只是在腦中掠過,很難將它化為語言,或許只是一陣迫切,一陣情緒,如風拂逝,捉摸不住。

    風箏,斷了線,飛到雲深不知處。

    沒有了束縛,也,沒有了牽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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