包養惡鄰 第二章
    第二天應該是遲遲看店,我便在家蒙頭大睡,迷迷糊糊中被電話吵醒,接起來一聽,是小妹打來的,說是遲遲一上午都沒來,我馬上清醒了,糟糕,遲遲昨晚和那人拼酒,不會出事了吧。

    連忙打她手機,可始終打不通,馬上盥洗完畢,飛車趕到她家,敲了好久的門,也沒動靜。

    正猶豫著要不要報警,門忽然打開,一個高大的身影出現在我眼前,黑色的大衣,陰沉的氣質、深沉的雙眸,是那個華哥?我驚得下巴快掉到地上,他怎麼在遲遲家裡?

    「來找遲遲?」他問道,我呆呆地點點頭。

    「她正在發起床氣,脾氣不太好。」他將我讓進屋,然後拿起大衣,微笑道:「我叫華誠,現在有點事,先出去一下,中午再回來。」等到房門關上一分鐘後,我才鬆一口氣,馬上奔到臥室一看,只見遲遲坐在床上,衣衫不整、頭髮凌亂、雙眼呆滯。

    我心中一陣絞痛,撲上前去抱住她,鼻涕與眼淚狂飆:「親愛的!都是我害的,如果我沒有去惹那個小混混,你就不會出手幫我,你不出手幫我,就不會被華誠盯上,你不被他盯上,就不會去跟他拼酒,不去跟他拼酒,就不會被他灌醉,不被他灌醉,你就不會被吃干抹淨連渣都不留下了!」「給我把鼻涕吸回去,噁心死了。」遲遲推開我,皺眉道:「什麼吃干抹淨連渣都不留下,你在說什麼?」我聽話地吸吸鼻子:「難道你不是被他給……」「沒有。」斬釘截鐵的語氣。

    我好奇心被勾起:「那到底是怎麼回事?」遲遲往後一仰倒在枕頭上。

    ☆☆☆原來,昨天掛上電話後,兩人便面對面坐下,你一杯我一杯地拼起酒來。

    眼看桌上的空酒瓶逐漸增加,可華誠依舊面不改色,遲遲心中開始發慌,但想到一向都是自己把別人灌醉撂倒數星星,於是只好硬著頭皮繼續。當空酒瓶擺滿桌子時,遲遲發現眼前出現了許多星星,心中忐忑不安,報應來了,她破天荒被灌醉了,三秒鐘之後,她便什麼也不記得。

    再次醒來,發現躺在自家床上,頭痛欲裂,只想拿把刀把脖子上那顆東西給割下來,這時,耳邊傳來一個低沉的聲音:「醒了?」遲遲被唬了一大跳,轉頭,竟發現華誠坐在旁邊,看著自己,眼中含著一絲笑。

    「你怎麼在這裡?」遲遲驚問。

    華誠輕描淡寫地回答:「在自己女朋友家中很奇怪嗎?」遲遲靜默了會,揉揉發痛的額角:「對不起,剛才頭很痛,出現了幻聽,可以再重複一遍嗎?」華誠簡明扼要地答道:「忘了嗎?你已經是我女朋友。」聞言,遲遲打了個冷顫,瞬間將昨晚的事都記了起來。她、輸、了!遲遲頓覺五雷轟頂,腦中一片空白。

    「怎麼,想賴帳?」華誠趨近遲遲的臉,男性氣息縈繞在她鼻端,攪得她心煩意亂,怎麼辦?要遵守諾言而犧牲幸福,還是拋棄道義而死不認帳,活著還是死去,這是個問題。

    遲遲腦子裡正在進行天人交戰,臉頰上突然被印上一個吻,遲遲條件反射,抬起手,一巴掌向華誠搧去,但在半途中卻被華誠伸手攔住,並順勢將她壓倒在床上,牢牢盯著她:「記住,我最討厭被人打耳光,就算是自己的女人也不行。」「誰是你的女人!」遲遲想掙開他,卻發現自己引以為傲的力氣在他面前毫無用武之地,這對於從幼兒園開始便打遍天下無敵手的遲遲而言是一項致命的打擊。

    華誠,這個男人,讓她頭一次看見自己的軟弱,咬牙切齒,恨意盎然,卻無能為力,兩人互相對視著,愛恨情仇交織在視線中,忽地,華誠淺笑:「沒關係,我們的時間還很多。」說罷,他放開遲遲,站起身來:「我中午再來看你。」接著,他走了出去,然後,我走了進來,事情便是這樣。

    ☆☆☆「那你打算怎麼辦?」我問:「我看他不會輕易放手的。」遲遲一直將頭埋在枕頭中,隔了很久,突然起身,飛快換好衣服,翻箱倒櫃,整理好行李箱,簡潔地對我說:「我要出去避一避。」然後便大跨步走了出去。

    留下我呆呆地站在客廳中,良久無語。

    ☆☆☆怕華誠向我要人,趕緊放了小妹半個月假,關了服飾店,剛好趁過年,休息一下。

    不知是不是忙慣了,待在家裡,居然無所事事,假日無聊,只好買幾本食譜來研究,沒想到可便宜了林昏曉這小子,現在早中晚三餐全在我這裡解決,比少爺還少爺。

    更氣人的是,有天他吃著吃著,突然抬頭看著我,問:「我發現這幾天你為了給我煮飯,都沒去上班。」林昏曉,你這個大白癡,本末倒置了好不好!

    ☆☆☆一轉眼到了大年除夕,本來打算回家吃團圓飯,但我媽提前放出話來,說要回家可以,必須帶個男人,我懷疑她根本就是倩女幽魂中的姥姥轉世,專等著我這個聶小倩帶著書生回她那間蘭若寺。

    為了不亂傷無辜,我決定把大年除夕給睡過去,正要上床,有人卻敲起了門,誰啊,這麼不知好歹,我嘟囔著開門一看,發現是林昏曉。

    「想吃宵夜?」我覺得他找我一定是為了吃的,便轉身向廚房走去,但卻被他拉住。

    「走,去放煙火。」現在?我轉頭看著窗外黑漆漆的寒天,堅定地搖搖頭。

    「為什麼?」他問。

    「太冷了!」他將我上下打量一番,摸摸下巴,眼睛含笑:「我以為你的脂肪儲量應該還可以應付。」我頓時怒了,我哪裡胖了,除了臉圓點、腰粗點、腿腫點,還有哪裡胖了!

    「好了,走吧。」他一把拉起我的手,不顧我的頑強抵抗,將我拖出了門。

    ☆☆☆來到河邊,放眼望去,黑壓壓的一片人,早就玩開了,漆黑夜幕上,佈滿煙火,奼紫嫣紅,絢爛璀璨,滿天火樹銀花,流光溢彩,無限繁華。

    我也是個人來瘋,馬上和林昏曉拿出煙火湊起了熱鬧,玩得不亦樂乎,終於累了,便在一旁坐下休息。

    林昏曉問:「開始是誰死都不來的,現在又玩得這麼樂?」我瞪他一眼:「還不是為了陪你。」他失笑:「那我還要謝你了。」我大度地擺擺手:「不用。」他笑一笑,沒再說話,我拿出帶來的啤酒,打開,灌了一口,不禁咂舌,好冷,簡直在喝冰水,這種天氣,也只有遲遲才能喝的下。

    想起她,我歎口氣,這女人,也不知躲到哪去了,電話也不來一聲,該不會被逮住了?我要不要去她家裡報個信呢?但是,憑她的身手,應該是沒問題的。

    正在胡思亂想,林昏曉用手肘碰碰我,示意我抬頭,我依言照做,一看馬上傻眼,這才發現周圍全是情侶,成雙成對,摟摟抱抱,恨不得融為一體。

    其中不少人正在大聲倒數:「十、九、八……」我一驚,嚇,難道他們想十二點時全體接吻?

    果然,十二點整,全部情侶抱在一起,當下只聽見一陣龐大的「啾啾」聲,在河岸上空徘徊,驚飛小鳥無數。

    忽然一股熱氣湊到我耳邊,一個低低的聲音問道:「要不然,我們也入鄉隨俗好了。」我轉頭清楚地看見林昏曉那張慢慢向我靠近的俊顏,挺直的鼻樑,清瘦白淨的臉龐,還有那雙墨黑的眼,像塊黑玉,像個絢麗的漩渦,將我拉近、拉近……幸好在要緊關頭,理智戰勝了情感……不,是戰勝了獸慾,我一把推開他的頭。

    「別耽誤姐姐看好戲!」我轉回頭去,表面平靜,心臟卻噗通直跳,好險、好險,差點就犯罪。

    人家林阿姨叫我幫忙給他兒子弄吃的,我卻差點把他兒子吃了!祝莞爾,你這個披著羊皮的狼!

    「哈啾!」一陣寒風吹來,我適時打了個噴嚏,不是吧?自己說自己壞話也會打噴嚏?我無言。

    這時,林昏曉突然取下他的駝色圍巾,繫在我脖子上,我連忙推辭:「不用了。」他理都不理我,依舊給我圍得密密實實的,再拒絕下去就有點小家子氣,我只好作罷。

    圍巾是柔軟的羊毛,很暖和,初戴時絨毛將臉頰撫得癢癢的,鼻端傳來一陣淡淡的香皂味,在冷冷的空氣中有種異樣,我們之間的氣氛也有些異樣。林昏曉不再言語,將雙肘撐在身後,支起身子,閉目養神,只餘額前的頭髮在風中糾纏,煞是誘惑。

    ☆☆☆當晚回家後,我躺在床上沒多久,便感覺臉發紅,身體發熱,頭也一陣陣發暈。連打兩個冷顫之後,終於醒悟,我發燒了,強撐著身子,打開藥箱,才發現藥已經吃完。看來是天要絕我,我不再反抗,「咚」地一聲倒在床上,昏死過去。

    就這麼迷迷糊糊地躺著,彷彿漂在海上,晃晃悠悠的,整個身子都已經不屬於自己。

    腦子也沒閒著,一直在作怪夢,夢見我媽變成了樓下那棵大槐樹,張牙舞爪、牽籐攀枝,威脅我帶男人回家,我嚇地飛奔到街上,隨便抓住一個男人,仔細一看,居然是林昏曉,便卑鄙地把他給引到我媽面前,狗腿般地獻慇勤:「媽,你想怎麼吃這小子?紅燒還是清蒸,要不要多加點蔥?」我媽大手一揮:「都不要,我要涼拌!記住,多加點醋。」我點頭如搗蒜,趕緊把林昏曉給拖到大鍋邊,準備推下去過水,可林昏曉抓住鍋的邊緣,使勁大叫我的名字:「祝莞爾、祝莞爾!」還把鍋搖得咚咚作響,我使勁一推,他便咕咚一聲掉進熱水中。

    可不知哪裡傳來咚咚聲和他的叫聲,我慢慢清醒過來,這才發現是林昏曉在敲我家大門。

    救星來了!我使盡全力爬起來,只覺腳下像踩著棉花,站都站不穩,一路跌跌撞撞地來到門口,一扭門鎖,便再也支援不住,往地上倒去,正當要把初吻獻給大地時,一雙手將我穩穩抱住。

    終於安全了,我神經一鬆,暈了過去。

    ☆☆☆再次睜眼,發覺額頭涼涼的,特別舒服,正要伸手去摸,卻被人攔住:「別拿下,那是冰袋。」我眨眨眼,發現林昏曉正坐在床邊,見我醒來,他將我扶起,靠在床上,去廚房盛了碗粥餵我喝下,隨後倒了杯清水,拿出幾粒藥丸,讓我服用,做完這一切,又幫我蓋好被子。

    我感激涕零又心懷愧疚,剛才在夢中居然把人家給涼拌了,實在不夠意思。

    吃了藥,又昏昏沉沉地睡下了,中途似乎聽見拉鏈響聲,微微睜眼,看見林昏曉正拿著我的包包,不知在找什麼。

    「你找什麼?」我虛弱地問。

    「沒什麼。」他不動聲色地將手放在背後。

    我也沒力氣追究,只道:「餓了的話,去廚房看看,裡面有些剩菜,放在微波爐裡熱熱將就點吃吧。」「知道了。」他說:「你好好休息吧。」我閉上眼,不一會,又睡著了,這次卻沒怎麼作夢,睡得很踏實。

    直到手機鈴聲把我吵醒,我揉揉眼,深吸口氣,咦,怎麼有股熟悉的味道,就像是那條圍巾上淡淡的香皂味,如幽魂般,化為絲絲縷縷鑽入體內,讓我全身寒毛豎起。

    難道說……我慢慢地睜開眼,林昏曉,正睡在我旁邊,我們的臉,相隔不到一公分,他的長睫毛,差點就掃到我臉上了!

    「啊!」但只叫了三秒鐘,林昏曉便把我的嘴給摀住,「你好吵。」他說。

    我趕緊坐了起來,將被子擁在胸前,語無倫次地道:「你、你……我、我、我……我們、我們……」他也撐起身子,揉揉鼻樑,閒閒說道:「我知道你在說話,但是我一句都聽不懂。」我趕緊做幾個深呼吸,讓自己稍稍平靜下來:「你幹嘛睡我旁邊?」「你發燒了。」「然後呢?」「我照顧你。」「我記得!但之後呢?」「之後我困了,而且你只有這一張床,所以……」我吸口冷氣:「所以你就睡了?」他瞥我一眼:「不然呢?難道大冬天睡地上?」「你可以回自己家去睡!」他淡淡說道:「那太麻煩了。」就這樣,我的初睡就獻出去了。

    並且,那個對象還滿不在乎的,真是,大年初一遇上這種事,怎一個慘字了得。

    ☆☆☆之後的幾天,林昏曉還是和以前一樣,到了吃飯時間便準時坐在我家飯廳中,只是,吃完飯後,這傢伙也喜歡賴在這裡,每次都要我三番五次地把他攆走,而且一旦問到關於他的問題都愛理不理的,怪癖。

    此話不提,光說自己,原以為懶在家裡便百事不愁,誰知該來的甩都甩不掉。

    這天上午,我接到了華誠的電話,心中一緊,果然厲害,還是被他給找到了!

    勉強心神應付了幾句,華誠態度很客氣,約我出去吃飯,沒膽子拒絕,只得應允。

    戰戰兢兢來到指定的餐廳,華誠已坐定,見我來,還為我拉開椅子,紳士風十足,但不能大意,這可是名副其實的鴻門宴!

    原以為華誠是想從我這打聽遲遲的下落,可想錯了,他和我談論的都是些不痛不癢的話題,直到一頓飯快結束了,壓根就沒有提及遲遲這兩個字。

    最後是我忍不住了,主動問道:「你是不是想知道遲遲在哪?」「你會告訴我嗎?」華誠反問,我搖搖頭:「我也是不知道。」「沒關係。」華誠端起酒杯,微微一搖,暗紅色的酒在玻璃的世界中晃動,始終逃不出去,他勾勾嘴角,意味深長地說道:「我就在這等著她,她總會回來……不是嗎?」「嗯,那個……」我摸摸額角,努力尋找著適當的詞句:「遲遲,她談起戀愛來是很認真的,而且……」剩下的話應該是,而且你也不是她喜歡的類型,但估計說了之後我是沒命走出去了,所以還是嚥下肚子為好。

    「你認為我不會認真?」華誠微笑,嘴角微微上揚,勾起個漂亮的弧度,內斂而有味道,但我卻被嚇得屁滾尿流,忙解釋:「沒有,我不是這個意思……我的意思是,我、我也不知道自己在說什麼。」「別緊張,和你開個玩笑。」華誠淡淡看我一眼:「對了,你剛才說,遲遲戀愛起來很認真……那個讓她認真的男人,是誰呢?」「哦,是我們大學中文系一個男生,叫任之光,他……」說到這,我猛然醒悟過來,遭了!一不留神,居然被他給套了出來,我就知道,我們這些善良老百姓哪鬥得過他們這幫黑暗的惡勢力呢!

    「他怎麼了?」華誠盯著我。

    「他……他們的事我也不是很清楚。」我低頭猛吃,把嘴塞住就不會亂說話了。

    「沒關係,反正那也沒什麼重要的。」華誠將酒杯湊在嘴邊,微啜了一口。

    不重要?我眨眨眼,那可不一定,話說當年,任之光是中文系有名的才子,人長得也不錯,戴副眼睛,斯斯文文的,遲遲呢,也算是出名的大美女,當然,是在沒打架的狀態下。

    兩人是名副其實的男才女貌,羨煞眾人,但突然有一天,沒有任何徵兆,兩人就分手了,這個事件成為我校第八大未解之謎,後來,在我的不懈努力下,終於明白事實真相。

    原來,那天晚上,兩人在小樹林中散步,卻好死不死地遇上群小混混,看見遲遲,眼神閃爍不定,意欲調戲。任之光本想英雄救美,可他平時把鍛煉的時間都用在念誦徐志摩的詩歌上,所以小混混不費吹灰之力「揮一揮手」便把他給打到草叢中去掛著。

    遲遲親眼目睹戀人受辱,內力提高、血量加滿、防禦值提升,瞬間將敵人秒殺。

    遲遲說得輕描淡寫,但我從其它途徑瞭解到,現場還是挺慘烈的,聽說其中一名倒霉鬼的蛋蛋被踢到,醫生斷言他可能從此不舉,聽說,只是聽說。

    不管怎樣,任之光覺得被女朋友救了,是奇恥大辱,從此便對遲遲避而不見,兩人分道揚鑣,故事到此結束。可初戀落得如此下場,遲遲開始灰心喪氣,至今也沒什麼心情再墜入愛河。

    所以我說,華誠你太自信了,正在回憶中,突然覺得如芒刺在背,下意識轉頭,居然看見林昏曉正坐在我身後。這才記起來,剛才接了華誠的電話,嚇得腦子一片空白,都忘了幫林昏曉準備午飯,也沒跟他說一聲就急著跑出來了。

    該不會是他餓了,又找不到我,就來餐館吃飯,可是居然來到這間,也太巧了吧。

    我緊皺眉頭,再悄悄回頭看一眼,正好與林昏曉冷冷的眼神對上,唬得我趕緊回頭。

    沒想到,這些全落在華誠眼中,他叫來服務生結帳,然後用下巴指指林昏曉,臉上暗含笑意:「祝小姐,本來應該是我送你回家的,但……他可能不會同意,那麼下次再聊。」說完便轉身,準備離開。

    追根究底是你惹的禍吧!居然就這麼走了,不負責的男人,遲遲會喜歡你才怪,你等著,我會讓你如願我就不姓祝!

    「你說什麼?」華誠忽然回過頭來,我堆起滿臉笑容:「我說謝謝你請客。」「不用謝,祝小姐,再見。」直到華誠的車離開視線,我才使勁拍著胸口,呼出憋住的氣。

    天啊,這個華誠,是人還是鬼,居然聽得見人的內心話,剛才差點把我嚇得尿失禁。

    一個禍星剛走,另一個馬上在我旁邊坐下,「他是誰?」林昏曉臉色看來不太好。

    但估計我的臉色也被嚇得好不到哪去,實在沒功夫理他,只想趕緊回家修養,便揮揮手:「你吃完了嗎,吃完就一起回去吧。」他本想說什麼,但大庭廣眾之下估計也不好發作,只能忍了下去。

    一路上我都處於驚魂未定狀態,他則處於默默思索狀態,所以兩人沒怎麼說話。

    一直到等電梯時,林昏曉看著那不斷變化的紅色數字,再次問道:「他是誰?」「他?」我歎口氣:「唉,說來話長。」「有多長?一天一夜能不能講完?」我疑惑:「你幹嘛追究他是誰?」林昏曉轉過頭來看著我,認真地問道:「你喜歡他?」我嫌命長了才會喜歡華誠呢,但……他是不是太過好奇了點?我將林昏曉這些天的行為在腦海裡過了一遍,忽然覺得有些不對,難道他……當下盤算了會,就算是我白癡好了,但還是有必要說清楚的,便故意拉下臉,說道:「我喜歡誰,不是你該關心的問題,朋友之間,也必須要有點隱私。」話音剛落,電梯門開了,我徑直走了進去,林昏曉停了兩秒,也跟了進來。

    電梯中一陣沉默,難堪的寂靜,回想起來,我剛才那番話語氣也太硬了些,便搭訕問道:「對了,你爸媽什麼時候回來?」沒有回應,禁不住轉身,卻發現林昏曉就站在我身邊,我嚇了一跳,下意識退到角落中,誰知他欺身上來,將我困住。我的臉瞬間紅透,心中惶惶然,不知林昏曉想幹什麼,也不敢抬頭,只能直視著他的胸膛,這才發現,原來他比我高這麼多。

    這也是我第一次意識到,他是個男人,我開始用力推他的身體,但雙手卻被他箝住,動彈不得。

    「你喜歡誰對我很重要,因為……」林昏曉抬起我的臉,緊緊盯著我,一字一句地說道:「祝莞爾,我喜歡你。」我如遭雷擊,心裡亂成一片,整個人嚇怔住,等回過神來時,竟發現他在向我靠近。

    背著光,只看見他稜角分明的臉龐上,那雙墨玉般的眼,牢牢地鎖住我,漩渦,絢麗而罪惡……他的唇覆在我的唇上,溫熱、輕柔,如羽毛,摩挲、揉撫。彷彿瞬間的知覺都集中在肌膚碰觸之地,那種感覺,太過鮮明,令人顫慄,他的舌長驅直入,攻城略地,讓我潰不成軍。

    「叮」的一聲響,電梯門開了,朦朧之中,我看見門口站著兩個人,似乎是熟人,看清楚了,原來是林阿姨還有他丈夫,也就是……林昏曉的父母!腦子「嗡」地炸開,全身佈滿冷汗,我猛力推開林昏曉。

    但已經晚了,他爸媽什麼都看見了,只能祈禱電梯從十六樓掉下去,把我摔成肉醬,不用面對接下來的慘劇,但電梯穩穩地停著,這時,最恐怖的事情發生了,林阿姨走上前來,將我一把拉出電梯,氣急敗壞地問道:「祝小姐,是誰把我們家鎖給換了?怎麼打都打不開?」嗯?我睜大眼看著林阿姨,懷疑自己是不是幻聽。

    林阿姨,看不出您氣度這麼大,親眼看見我殘害自家兒子,居然不當回事?林阿姨將我拖到他們家門口,拿出鑰匙給我示範:「你看,打都打不開……唉,是不是我兒子換的鎖?」我轉頭看向林昏曉,他將雙手閒閒放在胸前,眼睛看著別處,也不作聲,心中疑惑漸漸加深,像團攪在一起的絨線,只是亂,還不甚明白。

    這時,林阿姨又問了一句:「對了,祝小姐,今天我兒子出去的時候說了什麼時候回來沒?」我楞了一下,隨即忽然醒悟過來。

    林昏曉,這個現在站在我身邊的人,不是她兒子!身後傳來林昏曉的聲音:「你兒子不會回來了,因為……他已經把這房子賣給了我。」因為受驚過度,之後我一直都處於恍惚狀態,只記得林阿姨費盡全力,終於將真正的兒子找了回來。

    幾個人一對峙,真相大白,因為高考壓力過大,林峰巒,林家真正的兒子和好友決定輟學作生意,但是哪來的本錢呢?「聰明」的林峰巒計上心頭,原來,林阿姨夫婦比較溺愛孩子,買房時便將房子寫上了兒子的大名,心想免得今後還要去辦過戶手續。於是,趁父母前腳一走,林峰巒後腳便把房子給賣了,而買主,則是林……不,則是我剛才吻的那個不知姓名的人!

    問明前因後果,林阿姨怒不可竭,立刻喝令兒子把錢拿出來,換回房子,但是……林峰巒喏囁著說:「錢……已經賠光了。」林阿姨再也忍不住,直接拿起雞毛氈子開始追殺林峰巒,她丈夫護子心切,連忙去阻止他們,三人頓時混戰成一團,煞是熱鬧。我捧住隱隱作痛的頭,長長歎口氣,耳邊傳來那個自稱林昏曉的人閒閒的聲音:「我餓了,回去煮飯吧。」☆☆☆實在不想面對這場鬧劇,我便趁亂跑到遲遲家去睡了一晚。可該面對的還是得面對,經過一天一夜的心理建設,我忐忑不安地返回。

    經過林昏曉家門時,我屏氣凝息,躡手躡腳,生怕被發現,眼看就要勝利之際,身後傳來他的聲音:「你回來了。」不情不願地回頭,看見他倚在門邊,悠閒地看著我。

    「林阿姨他們呢?」我問。

    「搬走了。」我吞口唾沫:「你是說,我們今後就是鄰居了?」他點點頭:「沒錯。」我僵硬地笑笑,然後……飛快跑到家門前,掏出鑰匙,打開房門,奔進屋裡,轉身關門,動作一氣呵成,趴在門上,長吁口氣,還好還好,躲過一劫。

    「你在躲我嗎?」不、會、吧,我吸口涼氣,緩慢地轉過頭,看見他不知何時已經進了屋子,就站在我身邊,伸出一隻手,眼中含笑:「重新認識一下,我叫莊昏曉。」也許他並沒什麼惡意,可我正是敏感期,覺得他的笑意十分刺眼,又想起自己被他耍了這麼久,頓時怒火中燒,瞪他一眼:「你這個騙子!」「我沒騙過你。」林昏曉,不,是莊昏曉不慌不忙地回答:「我從來沒說過,我姓林。」「你還說沒有,你明明……」說到這,我啞口了,好像他真的沒有說過他姓林,只叫我喊他的名字,還有,每次問及他的情況時,都只是閉口不談……想到這,真想搧自己一耳光,那天明明聽見電梯中那兩個人說十六樓有人搬家,怎麼就不問清楚呢?

    但是,這個莊昏曉也別想裝無辜,「你明明知道我弄錯了,為什麼不說清楚?」他聳聳肩:「我本來想吃完飯便告訴你的,誰知道你做的菜還不賴,所以我就想,還是等你自己發現好了。」「哦,追根究底還是我的錯,是我自己太笨。」我冷笑一聲。

    「怎麼,真生氣了?」莊昏曉想過來拉我,我下意識退後一步,咬了咬下唇,道:「你房子買多少錢,我幫他們還了。」天知道,像我這種敗家女,哪有這麼多錢,也不過是嘴上說說。

    莊昏曉皺眉:「怎麼了?」想起電梯中那個吻,原以為是自己佔便宜,哪知道是被別人佔了便宜,我的小宇宙爆發,忽然大聲對他吼道:「我不想和你這種趁人之危的人作鄰居!」莊昏曉直直地看著我,黑色的眼眸中一片平靜,也許在那深處有什麼東西,但我可能永遠不會知道,他轉身走了出去,我靠在門上,聽著他遠去的腳步聲,心中五味雜陳。

    ☆☆☆第二天早餐,莊昏曉沒有來;中餐,莊昏曉也沒有來;晚餐,莊昏曉還是沒有來;第三、四、五……一直到第八天,他依舊沒有出現。並且,在這幾天,隔壁一直沒什麼動靜。我實在禁不住好奇,跑去問了下社區警衛,得知就在和我吵架那天,莊昏曉出去後就沒再回來。

    難道,是我說得太過分了?但是,他確實是趁人之危啊,就這樣把林家給趕出去了,實在……哎,不想了,我推著購物車,向收銀台走去。

    突然肩上被人拍了一下,回頭,竟發現是林阿姨,「祝小姐,你來買菜啊?」林阿姨熱情招呼道,又看了眼購物車,「喲」了一聲:「你一個人吃得了這麼多嗎?」多?我低頭,這才發現購物車中堆滿了菜,而且,全是……那個人喜歡吃的。

    見鬼了,他都不在了,我幹嘛還買這麼多,習慣真是會害死人。擔心林阿姨的近況,我忙問道:「林阿姨,你們現在住在哪裡?怎麼一直都聯絡不到你們,對了,我幫你們找了間空屋,是朋友閒置下的,環境還不錯,我們一起去看看吧。」林阿姨詫異:「怎麼,莊先生沒有告訴你?」輪到我丈八金剛摸不著頭腦:「告訴我什麼?」「莊先生送了一間新房子給我們,本來我們不好意思要的,但他堅持,說什麼我們賣給他的房子是塊風水寶地,有個免費廚師很值得……我也沒聽懂他是什麼意思,但莊先生確實是個好人,他私下和我兒子談了半個小時,之後我那不孝子就像變了個人,發奮圖強起來,說要好好學習,今後要像莊先生一樣當個軟件設計師……」我忙打斷她:「是哪天發生的事?」「就是你不在那天啊,哎,這個莊先生,一表人才,人品也好,沒得說了……」林阿姨不厭其煩地誇獎著莊昏曉,每一聲都讓我心中一沉,好像有點冤枉他了。

    從超市回來,我在莊昏曉家門口晃悠了幾十圈,終於忍不住,將耳朵貼在他房門上,仔細聽了許久,裡面沒有一點動靜。果然,還是沒回來,看來是真的生氣了,其實想想,莊昏曉並沒什麼罪大惡極,也就騙了幾頓飯吃,還有那個吻,繼續再想了想,我也沒有損失,更重要的是,人家還是我的救命恩人呢,沒有他,我估計都燒***干了。

    哎,現在說這些有什麼用?也許,他永遠都不會回來了,我落寞地打開門,緩慢地走了進去,將菜放在桌上,不住地搖頭歎氣。

    「你回來了?」一個聲音問道。

    「嗯。」我點點頭,嗯?猛地轉身,速度太快,扭了脖子,疼得我呲牙咧嘴,但在劇痛中,眼睛沒有罷工,我清楚看見莊昏曉,坐在我家沙發上。

    「快煮飯吧,我餓死了。」說完,莊昏曉打開電視,看了起來,一派雲淡風清的樣子,就像什麼也沒發生過。

    「哦……好。」我收起下巴,馬上跑到廚房去,乒乒乓乓地煮起來。

    菜剛弄好,莊昏曉也不等人叫,自己便吃了起來,彷彿很餓的樣子,我悄悄抬眼,幾天不見,他似乎憔悴了不少,臉上有微微的鬍渣。從林阿姨口中得知,莊昏曉是個軟件設計師,今年二十七歲了,本來打死也不相信,可仔細想想,有些男人確實是看不出年齡的,電視上那些男明星,五十多歲還能演二十歲的小伙子,觀眾不也一樣買帳。單說莊昏曉吧,整天穿休閒服,加上我又先入為主,確實是容易讓人誤解的。

    他現在的舉動應該算是和解吧,我也不好再僵下去,吃完飯,趁他在沙發上休息,便端了盤水果去,主動問道:「你這些天都沒在家嗎?」莊昏曉點點頭:「公司有款新軟件出了問題,這一個星期都在搶修,今天凌晨才完工。」他停了會,輕輕瞟我一樣:「怎麼,擔心我?」「擔……心你,」我故意放聲大笑:「你身強體壯的,我幹嘛要擔心你?」莊昏曉將身子挪近幾寸,靠近我坐著,把手臂搭在我身後,嘴則緩緩湊近我的頸子,溫溫吐氣:「那……你剛才幹嘛撅著屁股聽我屋子裡的聲響呢?」這話讓我緊繃的身體發熱,羞惱的熱,原來他看見了!

    「呵呵……聽不懂你在說什麼。」我忙起身,準備去廚房洗碗,以求逃避尷尬,但是,腦海中突然出現一個疑問……「你是怎麼進來的?」難怪一直覺得哪裡有什麼不對勁,現在終於發現了,我走的時候明明把門鎖得好好的,莊昏曉難道會穿牆術?

    「開門進來的。」他拿出把鑰匙在我眼前晃了晃。

    記起了,我發燒時迷糊中發現他在翻我的皮包,原來是拿我的鑰匙去複製了!

    「快還給我!」我不顧淑女風範,撲上前去搶奪,他自然不給,我們兩人在沙發上滾過來滾過去,滾過去又滾過來,弄得頭髮鬆散、衣衫凌亂,到最後停下來時,才發現,我壓在莊昏曉的身上。

    姿勢確實有些曖昧,但我也管不了這麼多,雙手緊緊抓住他的衣服,命令道:「把鑰匙還給我!」他靜靜地看著我:「祝莞爾。」「什麼?」「你走光了。」什麼?我低頭一看,果然,因為家裡開著暖氣,穿得很少,領口又比較開,所以一俯身,就被莊昏曉給看光光了!更悲慘的是,他還抬抬眉毛,似笑非笑地說了句:「三十二A?我虧了。」我彎彎眼睛,將手伸到他腹部以下,輕輕一握,「直徑兩公分?我虧了。」然後趁莊昏曉目瞪口呆之際,迅速奪過鑰匙,轉身瀟灑地走進廚房,哼著小曲,洗起小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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