癡心百合 第一章
    美好的一天,由一杯香濃馥郁的咖啡開始,這是常伶俐的習慣,從她成為社會新鮮人開始便沒間斷過。

    這天,她踏著輕盈的步履,如常地前往咖啡店外帶提神「聖品」,靜謐的店內客人並不多,氣氛有點冷清,這是因為時間尚早的關係。

    為了避開擁擠的上班人潮,常伶俐習慣較早出門,今天本應一切如常,想不到一個小小的意外,促成了一段戀情的契機。

    「總共九十五元。」收銀機前的服務生揚起專業的親切笑容,語調輕快有禮。

    常伶俐伸手探了探提袋,本應放置皮包的地方竟然空空如也,她只好朝服務生歉然一笑。「不好意思,請等一下。」

    放下手提公事包,她慌忙打開提袋仔細尋找,糟糕!莫非是早上更換提袋時,不慎把皮包遺留在家中了?

    就在她努力不懈地搜尋時,站在後面等候的男人終於忍不住開口道:「我幫她付。」

    「不用了,我……」常伶俐聞言,迅速抬頭婉拒,可是在看到男人的臉時,她的聲音戛然而止,就連手上的動作也停住,一瞬間,她整個人呆愣住,完完全全被眼前的男人「煞到」了!

    「我趕時間,給我一杯Espresso外帶。」男人頭也沒回,逕自向服務生交代。

    瞧客人沒再拒絕,服務生依言照辦。「是,先生,總共一百六十元。」

    當常伶俐回過神的時候,男人早已拿著咖啡翩然離去,留下悵然若失的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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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整天下來,常伶俐都在心神恍惚中度過,早上偶遇的男子令她難以忘懷,不是平白受了人家恩惠之故,而是那一張似曾相識的俊臉與雷同的情境,令她有種熟悉又懷念的感覺,心湖止不住怦然悸動。

    「你今天怎麼了?一副失魂落魄的樣子。」多年同學兼同居好友程永怡,在神遊太虛的常伶俐跟前晃動五指。

    出身中上家庭的常伶俐與程永怡老家都在台中,兩人一起在台北讀大學,畢業後便共同租了這間小公寓,過著「自給自足」的生活。

    魂魄歸位,抱著抱枕的常伶俐輕咬下唇。「我今天遇見一個男人,他長得很像孫建洋。」

    「很相像嗎?」程永怡的好奇心全被勾起來了,長得很像她初戀情人的男人?一定很有看頭。

    「嗯,相貌與感覺都很像。」常伶俐忘不了驚鴻一瞥的剎那,時間好像回到從前,孫建洋深烙在她心頭的那一刻。

    「該不會就是本尊,而你認不出來吧?」瞧她一臉依戀陶醉的模樣,程永怡戲謔道。

    常伶俐白她一眼,笑容甜美地揶揄。「我又不是某人,連自己家的閃光也會認不出來。」

    那次可真是糗大,程永怡居然錯認閃光,從背後把人家抱個滿懷,嚇得陌生男人面色鐵青,旁邊的正派閃光則殺氣騰騰,兩人差點以分手收場。

    「誰教那個男人與我家閃光穿著一模一樣的衣服,不能怪我認錯呀。」程永怡不以為然,很快回到正題上。「你是怎麼遇到那個男的?」

    常伶俐把今早的巧遇向好友報告,回想起來,她當時的模樣一定很驢、很蠢,發光的兩眼直瞪著男人不放,恐怕只差口水沒流滿地了。

    真是遜斃了,那男人一定以為她是個花癡,才會對她置之不理吧,她優美的淑女形象全沒了。

    唉!誰教那時實在太震撼,一張酷似初戀情人的俊容突然蹦出來,而且情況又那麼相似,不能怪她手足無措呀。

    猶記起第一次與孫建洋交談的情境,那是在高一剛開學不久的時候,那天她在餐飲部買午餐,卻因為身上的錢不夠而卡在付款處不知如何是好,適時替她解困的人正是同班同學孫建洋。

    他低沉有力的一句「我幫她付」是那麼的溫柔體貼,俊臉上的淡然淺笑是那麼的耀眼閃亮,瞬間便擄獲了她的芳心,從此進駐她的心房。

    「這麼說來,你對那個男人算是一見鍾情了。」這是女性的直覺。

    常伶俐俏臉微熱,沒隱瞞自己的心思。「一見鍾情還不至於吧,我想不小心被電到比較貼切。」

    「不管怎樣,會幫忙素不相識的人,這個男人的品格應該不錯,而且既然長得像孫建洋的話,外貌應當也不錯,你可不要錯過這個大好良機。」程永怡津津樂道地分析。

    「什麼意思?」

    「你不認為這是天賜良緣嗎?這一定是命中注定的邂逅,說不定他就是你的真命天子。」程永怡發揮她的聯想力。

    會嗎?常伶俐想起男人冷漠的面容,心頭異常熾熱,孫建洋似乎也是這種外冷內熱型的男生呢。「只不過是一次偶然巧遇,恐怕連再見面的機會也沒有。」

    「那個時候會出現在咖啡店,表示他一定是在附近上班,所以再碰上他的機率雖不能說百分之百,但一定也有百分之九十以上。」

    「可是為什麼我以前從沒遇見過他?」

    「說不定他才剛來這邊上班。」程永怡相當樂觀。「如果再遇見他的話,你一定要把握機會,趁機認識他。」

    「真是的!你竟然要我去倒追男人?」常伶俐害羞地低喊。

    「現在都什麼年代了,難得遇上對盤的男人,即使要你主動去結識又何妨,再說,如果那個男人條件超優,絕對值得你去倒追喔。」程永怡用力鼓吹。

    常伶俐不是沒有心動。「這樣會不會太急進?好像太沒女性矜持了。」

    「我又沒叫你立刻倒貼男人,只不過是先認識一下,當個朋友,有沒有發展空間還要留待日後觀察。」

    「真的遇上再說吧。」常伶俐不敢抱太大希望。

    「你還是忘不了孫建洋嗎?」程永怡突然冒出一句,反正都說開了,何不趁機好好勸說。

    常伶俐心虛地別過臉。「初戀總是教人難忘嘛。」

    「我真不知道該說你是個浪漫的女人,還是個現實過頭的女人。」程永怡忍不住要念一念這個由國中起就是死黨的好友。「你暗戀了人家足足二年,終於如願以償等到他主動告白,以為你們兩情相悅可以幸福快樂下去,殊不知戀情維持不到一年,孫建洋便要舉家移民美國,而你則毫不猶豫地提出分手,我真不明白你為何不願意跟他一起前往美國?」

    「你明知我不會走的,我放不下家人,而且我喜歡這裡的生活,壓根兒不想要留學。」俗話說人離鄉賤嘛!

    「即使為了喜歡的男人也不行嗎,犧牲掉這段戀情你真的從沒後悔過?」程永怡真不瞭解她。

    「討厭啦,那已是七年前的事情,反正一切都已經過去,別再討論下去了。」常伶俐把臉埋在抱枕中,不願再去想令人懊惱的事情。

    「好,過去式甭再提,我們就來談現在式。」程永怡一把揪她出來,不讓她當鴕鳥。「這麼多年來你身邊也不乏追求者,可是你卻從沒正眼看過他們,全被列為『好朋友』戶籍,我還以為不會再有男人能令你動心,你就這樣不再談戀愛,自此死守那段初戀。」

    「你別說得那麼誇張,我可沒那麼吃香,他們真的只是普通朋友。」常伶俐忙不迭辯解。「再說,我承認自己對孫建洋還是念念不忘,但我可沒打算為他放棄追求自己的幸福,只是一直遇不到有感覺的男人,我也沒辦法。」

    「好,你這樣說我總算可以放心了,難得大小姐你再次被男人電到,如果你真正放開了,就積極去爭取幸福,展開新戀情吧。」這個死心眼的女人,令她再次動心的男人,還不是因為長得像她的初戀情人!

    那個男人真的會是她的Mr.Right嗎?雖然常伶俐還不能肯定,不過唯一肯定的是她想再見他一面,那種久違的心動感覺全回來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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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接下來的日子,常伶俐比往常更早出門,她刻意選了咖啡店靠門口的位子,似是一個人在靜心品嚐咖啡,實則目不轉睛地盯牢玻璃大門,沒有錯過每一個進出的身影。

    隨著大門的開合,她的心情高高低低起伏,由緊張地屏住呼吸、心跳加速,轉為鬆一口氣,繼而失望沮喪,她感覺自己就像情竇初開的少女,患得患失地等待心上人出現,不管希望是否渺茫,只為能見上一面。

    可惜連日來都無功而返,就在她開始考慮放棄的時候,這天終於如願以償給她碰上了。

    步進咖啡店,常伶俐習慣性地環視室內,視線很快被坐在窗邊的一抹高大身影吸引住,就是他!

    驚喜過後,常伶俐反射動作般地躲了起來,她在不遠處的位子坐下,穩住略為高昂興奮的情緒,拿出鏡盒檢視儀容。很好,頭髮沒有亂掉,唇彩沒有糊掉,眼睛明亮有神,一切OK。

    整裝完畢,她悄悄放眼打量男人,拿起咖啡啜飲的男人正微側頭望向窗外,正好可以讓她仔細窺視。

    坐姿端莊直挺的男人相當高大,長腿優雅地蹺起,皮鞋刷得漆黑發亮,雪白襯衫配上黑色斜紋領帶,西裝外套則隨意放在椅背上,一絲不苟的俊帥打扮看來非常名貴高級。

    微鬈的濃密黑髮梳理整齊,剛毅的側臉輪廓分明,尖削有力的下巴將鼻樑襯托得更為挺直,緊抿的薄唇流露出嚴謹冷靜,狹長的眼睛深邃炯亮。男人渾身上下散發出一股風流儒雅的驕貴氣質,以及運籌帷幄的自信傲慢。

    眼前的男人無疑是個成熟穩重又極富魅力的傑出才俊,與當年還只是個俊朗稚氣青年的孫建洋不可同日而語,不過從他們七分相似的五官看來,在常伶俐眼中看見的彷彿就是「進化」版的孫建洋。

    尤其那頭天生的濃密鬈發,同樣帶點桀驁不馴,卻出奇地柔軟滑溜,而最為神似的莫過於那雙狹長沉鬱的眼睛,她忘不了孫建洋開懷大笑的模樣,眼睛會變成兩彎月兒,非常可愛迷人。

    常伶俐不禁會心一笑,孫建洋給她的回憶全都是美好而難忘的,不知遠在彼岸的他可好,是否俊朗如昔,有沒有同樣思念著她……

    此時,男人回過頭,放下咖啡杯,似有意離去,常伶俐趕緊拉回飄遠的心思,重整心情與思潮,再三默念一遍早已想好的說詞,然後緊張地站起來。

    「先生,你還記得我嗎?」

    一陣嬌柔悅耳的女聲突兀地響起,男人緩緩抬頭看向陌生女子,他狐疑地揚一揚濃眉,不置可否。

    不得了!這男人近看之下更為俊帥,深刻立體的五官帶點混血兒的味道,一股電流瞬間擊中常伶俐,害她的心「撲通」亂跳,為之目眩神迷。

    縱然是個美女,這種場面他早已司空見慣,但女人毫不掩飾的愛慕目光仍非常刺眼,男人不禁皺眉,厭惡之情驟升。

    終於意識到自己的閃神失態,常伶俐慌忙收斂視線,並且綻放一個甜美笑容。「就在數天前,我忘記帶皮包,那時你剛好排在我後面,並且幫我付了款。」

    男人睨著她,靠在椅子上一語道破。「小姐,你這個搭訕的借口並不高明。」

    她的意圖這麼明顯嗎?常伶俐的俏臉火速燒紅,雖然事實如此,但打死她也不能承認,這可攸關她的面子呢。

    「你別誤會,我並不是藉故搭訕,你是真的幫了我一個忙,所以我才會特意來把錢還給你。」常伶俐把早已預備好的零錢放在桌面上。

    男人瞥一眼,沒碰的意思。「抱歉,我沒印象。」

    「是真的,如果你不相信的話,可以找當時的服務生問問看。」她著急了。

    何必多此一舉!「你收回吧,那就當我請你。」

    「不行,我不能平白受別人恩惠。」這是原則問題。

    「不管如何,我不會拿。」男人同樣堅持。

    「可是……」

    男人俊臉一凜,明顯不耐煩,霍然站起,斬釘截鐵地回絕。「只是一杯咖啡,並非什麼大恩惠,但如果小姐繼續糾纏下去的話,就不得不讓人懷疑你的動機。」

    說罷,男人拿起西裝外套逕自離去。

    可惡!這個男人有需要如此直截了當嗎?竟然當面拆穿她!被他這樣挑明了拒絕,教她感到窘迫難堪、猶豫不決,不知是否該繼續「糾纏下去」。

    最後,常伶俐順從心意追出去時已經太遲,男人早已消失不見,她頓感悵然若失,想不到活了二十五個年頭,頭一遭捨棄女性矜持主動出擊,便慘遭滑鐵盧,嚴重的挫敗與無力感襲上心頭,教她十分沮喪難過。

    可是仔細想想,男人的態度固然有點可惡,但如果他是那種欣然接受任何女人搭訕的隨便男人,豈不是更糟糕?這樣想來,不正好表示他是個行為端莊的正人君子嗎?!

    沒錯,沒錯,這年頭不為女色所動的正派好男人幾乎已瀕臨絕種,更何況是像他這種條件超優的才俊,所以呢,她絕對不能輕言放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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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先生,總共六十五元,謝謝。」

    男人取出皮夾,還沒抽出鈔票,突然一隻纖纖玉手不知打哪裡冒出來,搶在他面前付款。「我替他付。」

    又是這個女人!為免被糾纏不休,看來他要考慮不再光顧這間咖啡店了。

    「既然你不肯收錢,那這回就讓我請你吧。」見男人沒再拒絕,常伶俐滿心歡喜,以為終於成功償還人情,笑容因而特別燦爛。

    殊不知她活像花癡的笑容徒增男人的不快,像她這種陰魂不散的女人他遇得實在太多,依恃著自己有幾分姿色,再加上故作純真的甜美笑容,自以為對男人無往不利,只要是相中的獵物,弄不到手便誓不罷休。

    很可惜,女人的這種伎倆對他無效,而且還剛好是他最討厭的把戲,他壓根兒瞧不起隨便在街上勾搭男人的女人,管她是美女還是絕色,他都不會放在眼裡。

    他施振南可不是一般庸俗的男人,單憑個人優越出眾的條件已能輕易擄獲任何女人的芳心,更遑論加上顯赫尊貴的頭銜,什麼名門淑女、大家閨秀沒交往過,他又怎會看上一名莫名蹦出來的陌生女人。

    最重要的是,他是個喜歡操控主導權的男人,絕不會任女人擺佈,更別說會被女人牽著鼻子走。

    施振南緊抿弧度優美的薄唇,一言不發地離開。

    常伶俐見狀,忙不迭地大聲叫喚。「等等,你還沒拿咖啡。」

    可是男人卻置若罔聞,頭也不回地筆直離去,常伶俐連忙追上前,有點著急地伸手拉住男人的衣袖。

    被糾纏得不耐煩的施振南一個轉身,本想甩掉惹人厭的手掌,卻反而被煞車不及的常伶俐撞個滿懷。

    結結實實撞進男人的健碩胸膛,常伶俐一陣暈眩,有點站不穩腳步的她,自然而然地抓住男人的臂膀,微微閉目喘息。

    果不其然!又是個想藉故親近他的女人,施振南不動聲色片刻,瞧女人還沒有放手的意思,冷不防說出一句鄙夷譏諷的話。「我對投懷送抱的女人沒興趣。」

    什麼跟什麼?常伶俐霍地睜開眼眸,抬頭直瞪著滿臉不屑的男人,朱唇微啟想要解釋,不過男人已快一步離開,徒留杏眼圓瞠的她杵在原地。

    施振南決定了,他從此不會再踏進這間咖啡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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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美國數一數二的莊士敦集團,是十七、十八世紀時,英國皇室莊士敦公爵嫡系子孫,在美國所創辦的公司。莊士敦的主要業務為高科技產物的研發製造,如各式各樣的電子產品、電腦應用軟體等。

    為了重整亞太區業務,公司最近撤換了管理高層,被調派接任的新任行政總裁年僅三十歲,據聞其領導能力與經商手腕非常高超卓越,是公司極力提攜的年輕一輩。

    而最為眾人津津樂道的莫過於他的出身,他竟是一名在台灣土生土長的華人,十多歲時才前往美國留學,是名天才型的跳級生,據聞在哈佛大學以一級榮譽生畢業時只有十九歲,其後便一直留在美國發展事業至今。

    亞太區總公司設在台北,新官上任隨即掀起一陣騷動熱潮,不單單是因為新任總裁明快俐落的超高辦事效率與精益求精的嚴苛要求,還有他出眾的容貌氣度,竟然比偶像明星還要英俊迷人、器宇軒昂,最重要的,他仍是個未婚單身漢。

    這下子怎能不教所有雌性動物們發情瘋狂,每天都卯足了勁盛裝打扮,穿得花枝招展去上班,不過可惜的是上任不到兩星期的老闆施振南壓根兒沒發現。

    施振南合上厚厚的文件夾,交給鄰座的助手James,金髮藍眼的James家系莊士敦家族分支,同為年輕有為的新一輩接班人。

    James進入莊士敦集團不久,隨即因為仰慕施振南的才能而自動請纓輔助他,之後便一直跟隨施振南,成為他的心腹兄弟與得力助手,不知不覺已有五年時間。

    深諳老闆有一目十行與過目不忘的本領,想必這兩個星期內看過的所有資料數據已輸入腦內熟讀牢記,James不敢怠慢半分,忙不迭地把筆記型電腦開機就緒。

    施振南環視室內嚴陣以待的高層主管,俊容波瀾不興,低沉有力的聲線鏗鏘平穩。「對於公司的現況我已有概括性瞭解,關於如何重整業務、拓展業績,我想先聽聽你們的意見。」

    室內一片靜默,沒人敢輕率發言,他們都還未摸清這位新老闆的性情與喜好,唯恐禍從口出,沉默是金方為上策。

    唉!這就是東方人與西方人的不同之處,較為保守被動的華人一向不會爭取發言權,換作是在美國總公司內,難得有表現的機會,眾人早已爭相發表高見,甚至雄辯滔滔、爭鋒相對了!

    James在心中輕歎,偷偷瞄老闆一眼,果不其然,施振南正忍住皺眉的衝動,明顯地並不欣賞這種老式華人社會的「風俗習慣」,凡事講求效率、行動力十足的他一向最討厭得過且過、毫無建樹的無能之輩,所以,趁老闆還未變臉發火前,還是由他這個特助緩衝一下吧。

    「各位別客氣,有什麼意見儘管提出來,老闆最喜歡聽取不同的聲音。」他都已經這麼明示,如果眾老臣子們還不領情,華人不是有一句成語叫做「愛莫能助」嗎……

    滿口流利國語的特助遠比英氣逼人的老闆親民許多,有他這盞明燈指引,眾高層們稍為放寬心,面面相覷後相繼發言。

    不過高層們提出來的意見,全都是籠統保守的客套說詞,總括而言,根本沒什麼可取的具體方案與實質行動。

    最後,面無表情的施振南掃視眾人一眼,雖沒有任何褒貶之詞,但從他鋒冷的眼神已可瞧出端倪。

    「我們首先要做的是提升公司形象,重新建立品牌地位,在最短的時間內打響知名度,並且找個最有利的位置站穩腳步,方能在新一季產品上市時漂亮出擊。」施振南語調凜冽地宣佈。「至於詳細的具體方案,我會在下周會議上公佈,今天就到此為止。」

    待所有高層離場後,會議室內只剩下施振南與James兩人,施振南大皺眉頭,沒半秒鐘遲疑迅速地交代事情。

    「立刻撤換現有的公關顧問公司,盡快重新洽商一所更具規模的公司,最好能找到有負責環球公司經驗的顧問人才。」

    「是。」

    「再替我物色幾位市場總監的人選,不管是公司內還是外面的人才都可以。」

    「沒問題。」

    緊接著還有一連串大小事情交代,飛快記下的James臉色越來越難看,這下子終於輪到他鎖緊眉頭。老天!這種非人的工作量,他還有時間可以睡覺嗎?!

    他又不是精力旺盛的施振南,每天只睡上二、三小時便足夠,他真要懷疑這個工作狂如果不是鐵造的,便一定是外星生物,不然生理時鐘怎會如此不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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