暗櫃 第一章
    那天,空氣污染像是不曾存在,台北的天空少了往常的霧氣濛濛,取而代之的是未嘗見過的、耀眼的藍。

    那天,陽光燦爛的不像話,四射的熱力像是恨不得要將人蒸發。我獨自一人走在熾熱的人行道上,只有嘴裡含著的棒冰能勉強幫我驅散些許暑氣。

    那天,陰錯陽差的,我認識了同樣陽光的他。

    「請問義信東路要怎麼走?」

    一開始,他站在陽光投射而來的方向,我下意識覺得刺眼,便沒有抬頭,只胡亂比劃著,「這個路口右轉,看到錄影帶出租店的時候左轉,然後直走兩個路口以後再右轉……」

    「等……等一下,可以慢一點嗎?這個路口右轉,然後看到……看到什麼的時候右轉?」

    「錄影帶出租店,而且要左轉才對。」

    「喔。所以是這個路口左轉,然後……」

    「不對不對!」我不耐地擺了擺手,「這個路口右轉,然後……然後你再去問別人吧!」

    當時的我其實半點日行一善的意願都沒有,只想早點回家吹冷氣。沒想到他竟然不肯死心,甚至拉住我的衣袖不讓我走,「不會耽誤多少時間的,我……」

    「給我紙筆好了。」我伸手,「我寫給你,不,畫給你比較清楚。」

    「畫什麼?」

    「地圖啊!」我理直氣壯地回答。等了一會兒,對方卻沒有掏筆的意願,只猶豫地問:「你趕時間嗎?」

    「趕著回家避暑算不算?太陽這麼大,我可不想被烤成人肉乾!」

    「不然這樣吧,我請你喝點涼的,我知道這附近有一家賣冷飲的……」

    「你不是要找路嗎?」我不客氣地打斷。

    「嗯……那個……沒有那麼急……」

    我「哼」了一聲,沒有接話,只往前,要與他錯身而過。

    「怎麼了?我說錯什麼了嗎?」男孩子身體橫在前方,硬是擋住我的去路。

    「煩不煩啊?我最討厭別人跟我搭訕了,無聊!」想到自己為此多曬了三十秒鐘的活罪,就不禁有氣,「我不接受任何推銷,不想填任何問卷,不貢獻任何愛心,怎麼樣?沒什麼貴幹了吧?閃!」

    「這個……就讓我請你喝杯飲料吧!反正你又沒有損失。」他簡直是在哀求了。

    我只覺得嫌惡。怎麼會有那麼厚臉皮的傢伙?抬起頭,本想狠狠瞪他兩眼,萬沒料到自己反而愣住。

    背光的臉孔,雖然陰暗,但是並不模糊──閃著精光的有神雙眼,不濃不淡的眉,英挺的鼻,粉嫩的薄唇,麥色的肌膚……組合起來竟是那麼的熟悉!

    「君?」我下意識地衝口而出。

    他聽到我的稱呼,也愣住,接著笑了個開懷,「你怎麼知道我的名字?」

    然後我才發現,他雖然和記憶中的輪廓有些相似,但確確實實不是同一個人,於是失望地歎了口氣,「對不起,我叫錯名字了,我以為你是一個我認識的朋友……」

    「並沒有叫錯喔!」他眨了眨靈動的雙眼,「我的名字裡的確有一個『均』字,再說,現在不認識,介紹以後不就認識了嗎?」接著伸出右手,「你好,我叫謝倚均。」

    「啥?」我感到錯愕。

    「你也有名字吧?不曉得現在應該自我介紹?」

    我猶豫了一會兒,「鄭益凱。」

    「哈,這樣我們不就認識了?相逢自是有緣,不要認為只是無聊的搭訕,太冷漠了!」怎麼看都像在搭訕的他接著伸手搭上了我的肩膀,「你剛才不是一直哇哇叫著『很熱很熱』嗎?就讓我請你喝點涼的吧!我知道這裡有一間冷飲店……」

    「涼清小站?」

    「對對對,我常去呢!那裡的椰子奶綠特別好喝!」

    「那家店就在義信東路上啊……」一時之間,我有些哭笑不得。

    「在想什麼?」

    均專屬的低沉嗓音打斷我的思緒。我回過神,對均笑了笑。

    「在想我們的第一次見面。」頓了一下,「還挺難忘的。」

    「又說這個!」均也咧開嘴,「已經跟你解釋過好幾遍了,那是我跟別人打賭的時候運氣太差……」

    「然後你的『損友』逼你玩『大冒險』——找個男生搭訕。」我接話,「又沒有要損你的意思,只是覺得這樣的相遇,怎麼說呢,超不可思議的,簡直是小說裡面才會出現的情節。怎麼,你不覺得特別?」

    「還好。」均的雙手圍過來,把我圈進懷裡,「我只在意你嘴上說想我的同時,心裡有沒有想著別的男人。」

    「說什麼呢,真是的……」

    均不說話,雙手開始不安分起來,左手游移到胸前打轉,右手則貼著小腹處的些微體毛,然後往下……

    「還來啊?夠了!」我笑著掙脫均的束縛,

    「可是我覺得不夠。」均眼中閃著情慾的光芒。

    「去死!」我一邊拿枕頭砸他,一邊拉棉被護住光溜溜的身子。

    均笑著逃下床去,滿屋子跑。我才懶得追他,只朝他扮了幾個鬼臉。

    均於是很快就覺得無趣了,打開衣櫃隨手抓了幾件換洗衣物,然後說:「等一下一起吃飯,好嗎?」

    「不行。」我搖頭,「你忘啦,我還得到醫院看阿威。」

    「他有比我好看嗎?」

    「什麼意思?」

    「不然你為什要去看他,不留下來看我?」

    「神經病!」我笑著罵。

    均裝模作樣地嘟著嘴進了浴室。水聲淅瀝淅瀝響起的同時,我聽到均開始唱歌。他平常是不輕易開金嗓的,只喜歡在洗澡時當個「臨時歌王」。前幾個月,大概是七夕前後吧,我要求他唱首情歌來聽聽,好說歹說才勉強換來一句「月亮代表我的心」。只有一句,小氣的很。

    因此,有機會享用的時候就盡量把握吧。我一邊豎起耳朵,一邊利用時間開始整理自己帶來的東西,打算待會兒簡單沖洗完畢以後,從浴室出來便要直接往醫院走去,不給均那個色鬼任何壓上床的機會。

    我有跟家裡說今天出門會去看阿威——那個最守交通規則卻還是被車撞的倒霉鬼,沒有說的是會藉機偷一些時間來均這邊「甜蜜」一下。

    均是大學二年級的學生,我則是高二。彼此的寒假雖然還算清閒,但要找出相聚的時間確實有些難度。我有學校的輔導課要應付,均則接了一堆不知道是什麼的活動,四五天不能見面因而不是怪事。

    「我洗好了,換你。」均濕著頭發出來的時候,全裸,臉上掛著一副「任君享用」的表情,引誘的用意非常明顯。我低著頭裝作什麼都沒看到,以最快的速度衝進浴室。

    熱水洗刷掉所有的黏膩。當我清爽著身子走出蒸氣氤氳的時候,均坐在床上,已經穿戴整齊,正看著我皮夾裡的照片。

    我笑著湊上去,「幹嘛偷看我的東西?」

    均抬起頭,皺了眉,指著皮夾裡唯一一張照片,「為什麼還是這一張?」

    「不能是這一張嗎?」我反問。

    「我不喜歡。」均低頭沉思了一會兒,「上次不是有給你兩張我的照片嗎?都比這張清楚,也比較好看。」

    「我喜歡朦朧美嘛!」敷衍完畢,隨即轉移話題,「你準備好了嗎?可以出發去醫院了吧?現在時間……還夠!你動作快一點,到醫院那邊如果還有時間的話可以先一起吃冰。」

    「嗯。」均點點頭,把皮夾還給我。

    我伸手接過,順手塞進牛仔褲口袋的前一秒,下意識地一瞄,那張照片於是瞬間又讓我掉進回憶裡。在那一刻我有些恍神。

    照片裡的男孩同樣擁有閃著精光的有神雙眼、不濃不淡的眉、英挺的鼻、粉嫩的薄唇、麥色的肌膚……

    然而,他和均雖然長的有些神似,但確確實實不是同一個人。

    他,是君。

    「怎麼了?」均注意到我的異常,關心地問。

    「沒什麼。」我一時分不清楚自己是不能說實話,還是不想說實話。

    君是我國中時的同班同學。

    他不是我第一個喜歡的人,不過是我第一次那麼瘋狂地付出真情。之前對幾個長的不錯的雖然都有過好感,但為期不算長久,幾天或一兩個禮拜而已。嚴格來說,那種感覺比較接近單純的欣賞,就像是人人對於美的事物會眼睛一亮,僅此而已。

    對君則不一樣,我第一次無時無刻不瘋狂地思念著他,隨時隨地都想聽到他的聲音,和他在一起的時候捨不得分針秒針走的那麼快……

    我知道,對君的喜歡不像對其它人那樣純粹——我愛上他了!

    於是我用盡一切方法,試著接近他,討好他。我一開始並不考慮「會不會有結果」之類的現實問題,只告訴自己:必須努力過,否則一定會留下遺憾。幸福掌握在自己手中,我深信不疑。

    沒有料到的是,在我已經晉陞為君最好的朋友時,他的爸爸本著工作上的需要被調派到台灣的另一端,他因此必須轉學。

    這不是造化弄人,是什麼?

    或許我在感情路上注定要過的坎坷吧。小時候媽抱我去算命,鐵口直斷說我不但在感情路上會跌的奇慘,甚至很難找到理想的結婚對象,更別提傳宗接代了。在那個民風還算純樸的年代,「無後」是天大的不孝,爸當場把那「騙子」罵了個狗血淋頭,後來還是在媽的勸阻之下,才沒繼續找那「騙子」的麻煩。

    這件事大概是在我讀小學的時候,媽用開玩笑的口吻告訴我的。那時候的我沒有什麼特殊的感覺,只覺得好笑:「爸一向那麼容易激動,動不動就要拚個你死我活……」

    年紀稍微大一點,逐漸摸索出自己的性向之後,我才開始認同:或許自己真的沒有婚姻和子嗣的命。

    有時候我會自嘲,反正只是個「騙子」而已,何必自己跳進預設的框框裡,對號入座?然而,君離開的那幾個晚上,算命仙的話像極了不懂疲倦的錄音帶,日日夜夜在我耳邊播放——在感情路上會跌的奇慘,是嗎?

    要轉學的消息當初是君親自跟我說的,我臉上有哪些表情回了哪些句子,如今已不復記憶,能肯定的只有:臉色一定不好看,語氣一定酸溜溜。

    記得那時候君要我去送行,我拒絕了。其實我應該去的,名義上我是他最好的朋友,不該吝嗇我的祝福。然而,情緒霸佔了我的思考模式,我不切實際地以為,君不肯為我留下來,那就算了,哼,好希罕嗎?

    現在想起來都還覺得有些好笑。那明明不是君能夠作主的事情。

    「我們還是好朋友,我們可以經常聯絡的,寒暑假的時候不要忘記一起出來玩……」

    君的安慰言猶在耳,兩個人卻再也沒有碰過面,甚至連一通電話都沒有。

    那年,我國二,真要算的話那其實已經像是上輩子的事情了。

    這些年來,唯一可以憑弔,藉以告訴自己那段過往真實存在、不是一場夢的,只有皮夾裡那張君的照片。照片是偷偷拍的。或許是「做賊心虛」吧,許多次幾個好友出遊或校外教學等可以拿起相機的機會,我舉起鏡頭卻不敢往君的身上聚焦。我怕他會問我「那麼多人,為什麼只拍我一個」,我怕,怕死了,儘管連我自己都知道這樣的機會微乎其微。

    偷拍的時候,君正坐在遊覽車上靠窗的、我旁邊的座位上打盹。我沒有用閃光燈,背光使的沖洗出來的君變的更黑,黑到失真。按下快門的那一刻,我的手抖的厲害,因此君在照片裡是模糊的。總之,照的很差。

    不過,這張照片卻成了我的寶貝,收進皮夾裡,不時要看上一兩眼。

    同樣是因為相片裡的君模糊不清的關係,和君有些相似的均無意中發現那張照片的時候,並沒有問「他是誰」,而是問「你怎麼會有這張照片」。

    「秘密。」我這麼回答。

    話說回來,也只能這麼回答了,不是嗎?

    均後來給了我好幾張他的照片,我很喜歡,但不知怎地就是沒有把君「換下來」的念頭。

    我還喜歡君嗎?我不知道。

    眷戀應該還是有的,人對得不到的東西總是特別垂涎。或許就是基於這樣的情感,當均問完路喝完飲料跟我要電話的時候,我不知道自己怎麼搞的,竟然乖乖地寫下家裡的電話號碼,毫不猶豫地遞給了他,一個認識不到三分鐘的男人。

    大概是那張和君乍看之下有些神似的面孔,讓我忘了該對陌生人提高警戒。

    之後,均每次約我,我都欣然答應。我和均的感情於是迅速發展起來。

    一個月以後,均跟我說:「我不想只當朋友。」

    再一個月,均向我求愛,我給了他。

    這是怎樣的心情……沒魚蝦也好?

    很多次,在激情喘息的時候,眼裡的均好像突然間會變了樣子,接著我不由自主地以為跟我在一起的其實是……

    也可能這是沒有的事。畢竟均和君給我的感覺實在太過雷同,我恍惚間分不清楚也是正常的。

    是均騎摩扥車載我去醫院的。我坐在後座,雙臂緊緊環繞著均的腰際,可完全沒有濃情密意的感受,只一個勁兒地催促著:「快點,快點!」

    去醫院陪阿威是我自告奮勇答應下來的,雖然當初答應時有一大半的考量是可以有正當的理由出門然後「偷時間」陪均,但重色輕友到完全棄阿威於不顧這種事我是不幹的。每次四個小時的陪伴時間裡,至少最後半個小時我會安分守己地出現。

    「把自己說的那麼有情有義,哼!其實你只是怕我姊來接班的時候看不到人吧?」阿威總是這麼說。可他大都是開玩笑的語氣,並沒有真的生氣。一個即將成年的男孩子,說實在話並不需要有人時時刻刻守在身邊。可惜這只是我和阿威的看法,阿威的姊姊惠鈴和他年邁的老祖母並不這麼想。

    說起來也怪可憐的。阿威還小的時候,爸媽就在一場車禍裡雙雙喪生。陪伴阿威長大的,只有一個大他將近十歲的姊姊和年邁的祖母。阿威因為在家裡是年紀最小的,所以一直以來都被當成嬰兒呵護著,這從惠鈴姊和老祖母執意輪流到醫院陪阿威的堅持可見一般。

    大概是因為「車禍」兩個字在阿威他家留下太大陰影的緣故,雖然阿威只有斷兩條腿,但好長一段時間我在惠鈴姐和老祖母臉上看到的是「家族被滿門抄斬」的表情。也就是這樣的表情,讓我硬是壓下表達「其實不需要一直陪在阿威身邊」的衝動,儘管惠鈴姐還要上班,儘管老祖母夜裡邊看護邊打盹的模樣更叫人擔心!

    值得附帶一提的是,阿威曉得我和均的關係。我親口告訴他的。在他面前,我希望自己沒有秘密,想必阿威也是。「麻吉」這個詞彙大概是專為我和阿威發明的吧?

    現在時間,我看表,四點三十五分。

    「可以再快點嗎?」我跟均說,「離阿威他姊『接棒』的時間不到半個小時了。」

    沉醉在溫柔鄉的人總是容易忘記一切,連帶的不會注意到時間,這道理我現在體會到了。

    「急什麼?」相對於我的緊張,均顯得極度悠閒。他甚至吹起了口哨!

    我想開口再說些什麼,突然間一個緊急煞車讓我的身體往前緊緊貼住……

    「你故意的!」將身體往後挪的同時,我忍不住發難。

    「有嗎?剛才地上有個大坑洞,我是優良駕駛,所以……」

    「你再掰啊!」我沒好氣地說,「照你的說法,一路上前前後後已經碰到十四個大坑洞了。政府造橋鋪路的品質真差勁,是嗎?」

    均只是笑,並不說話。

    「有時間廢話,還不如多花點精神看能不能快一點……啊!」

    導致我最後那一聲慘叫的,是突如其來的第十五個大煞車。

    「有坑洞,有坑洞。」均嘻皮笑臉。

    「謝、倚、均!」我忍不住重重敲他的安全帽,一下,又一下,再一下……

    由於均在路上一直胡鬧的緣故,到醫院時已經四點五十分。要不是知道惠鈴姊工作繁忙,只會晚到不會早到,我恐怕早就跟均翻臉了。

    「不吃冰了?」均問。

    「自己看表吧!」離去時我朝均扮了個鬼臉。

    「下次什麼時候再見?」

    「我會打電話給你的。」

    均接著提起他的一大串鑰匙,晃了晃,我也做了同樣的動作。這默契已經記不得是什麼時候成型的,不過其中的意義永生難忘。我的鑰匙串裡有一隻是均在外頭租的小套房的鑰匙,他特別打給我的,擺明了我什麼時候想過去他那裡就可以什麼時候過去。道別時拿起鑰匙晃一晃是要我別忘了他的門永遠為我而開。

    然而,每次碰面之前我依然會規矩地先約時間,鑰匙因而形同虛設。不是我不想給均突來的驚喜,而是不知怎麼搞的我們的時間規劃不太對盤,有兩次我去了他那邊他都不在,我只能呆呆看了好久的電視最後黯然離開。要是均的小套房裡有一兩件值錢的東西,我還可以「兼職」當小偷,偏偏他哪裡什麼都沒有。

    「我的『心門』也是為你而開喔!」均突然指了指左胸口,肉麻兮兮地說著。

    「噁心!」我忍不住笑他。

    不過心裡還是有些甜就是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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