隱身大亨本·拉登 11 恐怖有無止境 審判
    10月4日,法庭開庭審理世界貿易中心爆炸案。

    助理聯邦檢察官季爾莫·柴爾德斯進行了冗長的發言。

    他說,世界貿易中心爆炸案是發生在美國本上的最具影響力的一起恐怖主義事件,危及了數萬人的生命安全,因為當時有數以萬計的人在大樓裡從事日常活動。

    他向法庭出示了一系列證據,指控4個人與本案有關,他們是:

    阿布哈里馬,他與製造炸彈直接有關;

    阿凱西,他持假護照進入美國,攜帶了製造炸彈的手冊、筆記本和錄音帶;

    薩拉馬,他租用倉庫、汽車,儲存製造炸彈的化學品,並運送炸彈;

    阿亞德,他策劃了爆炸陰謀。

    1994年2月23日,臨近世界貿易中心爆炸一週年,美國司法機構正式對4名嫌疑犯進行指控。

    起訴書稱他們的行動是「非法的、蓄意的,是明知故犯的,是有犯罪意圖的」。

    3月4日,陪審團裁定,薩拉馬等4人策劃、實施爆炸罪名成立。

    5月24日,4名兇犯被帶進法庭作最後陳述。他們都辭退了自己的律師,自己進行申辯。結果,法庭認為,他們的申辯是一派胡言。法庭出示了1000件物證,傳喚了200名證人,認定是薩拉馬把爆炸物運進了現場,其他人則與策劃爆炸陰謀、製造炸彈有關。

    紐約市地方法院判處這4名兇犯每人240年徒刑,並且不得假釋。

    有充分理由可以相信,這240年徒刑只是司法機構發洩自己心中的怒氣,說不上是什麼懲罰,因為顯而易見,沒有一個人能完成這麼長的刑期。至此,世界貿易中心爆炸案並不能說已經劃上圓滿的句號,因為本案還有一位關鍵人物沒有出場,他才是這起爆炸案的真正策劃者。但是,美國當局迄今為止還找不到證據證明拉赫曼就是那個在幕後指使爆炸世界貿易中心的人,再說,拉赫曼是一位伊斯蘭教長,在當今伊斯蘭復興的年代,美國對他還真是十分頭疼。

    拉赫曼原籍埃及,他是一個激進的原教旨主義者。從表面上看,拉赫曼並無驚人之處。他是盲人,這一點就很容易引起人們同情。此外,他最大的特徵就是永遠戴一頂紅白相間的帽子。這種打扮幾乎幾十年一成不變。但是,拉赫曼絕不是一個等閒之輩。據說,1981年埃及總統薩達特被刺與他有著直接的關係,但是,埃及政府對他無可奈何,乾脆把他趕出埃及。拉赫曼本人是以旅遊簽證進入美國的,一直在澤西城的艾爾沙勒姆清真寺活動。美國警方對拉赫曼早有懷疑,認為他進入美國不懷好意。

    1990年,著名的猶太復國主義分子卡哈尼被殺,涉嫌兇手納沙爾被警方扣留。納沙爾是一位阿拉伯人,警方認為這起兇殺案可能與阿以衝突有關係,當時就懷疑拉赫曼與此事有牽連,但因證據不足無法對他採取行動。納沙爾不久也因證據不足被釋放了。如果美國警方找不到真憑實據,就無法下手。他們對巴勒斯坦哈馬斯運動的刨始人謝辛的情況都很瞭解。謝辛每進一次監獄,他的聲望就增加一分,最後,以色列當局根本不敢採取行動。美國擔心對拉赫曼採取行動也會產生類似的後果,因此,警方一直很慎重。

    到了6月底,情況大變。聯邦調查局經過周密調查,一舉抓獲8名恐怖分子,他們被控準備於7月初炸毀位於哈德遜河底深處的霍蘭隧道和林肯隧道。經審訊,這8名嫌疑犯與拉赫曼都有聯繫,且聽命於拉赫曼。聯邦調查局這下有理由對拉赫曼採取行動了。司法部門認定,這幾起恐怖主義事件,表面上不相「關聯,實際上都與拉赫曼有關,拉赫曼才是這些恐怖分子的真正主使。

    8月底,紐約市大陪審團正式起訴拉赫曼、納沙爾和其他13名恐怖分子,主控官為他們定的罪名是:「發動針對美國城市的恐怖主義戰爭」。這個罪名夠嚇人的。但是,美國司法部長依然認為,起訴拉赫曼,證據仍嫌不足。

    恐怖分子打算綁架或殺掉伊斯蘭的假想敵人,被害的卡哈尼就是其中之一。此外,卡哈尼的朋友、審判納沙爾的法官、埃及總統穆巴拉克都名列其中。下一步,他們的目標就是轟炸一些軍事目標,還有紐約市的華盛頓大橋、曼哈頓的猶太人定居區。這樣,拉赫曼就在劫難逃了。聯邦司法機構用飛機把他從拘捕處送到法庭,與其他恐怖分子一起受審。由於在此之前,警方已經接到警告:如果拉赫曼受到傷害,他們將要報復。

    錯綜複雜的線索,撲朔迷離的背景,使這樁大案懸而未絕達數年之久。

    1999年3月,4名炸毀紐約世界貿易中心的伊斯蘭武裝分子正接受新一輪審判。

    美國人至今仍對6年前那次恐怖主義分子的襲擊記憶猶新。當時炸彈在110層高的世界貿易中心大廈下面炸出了一個巨大的缺口,造成5人死亡,1000餘人受傷。

    這4名恐怖分子有3人在爆炸後被捕,一人在埃及被捕。1994年,這4人均被判240年監禁。

    4人日前提出抗辯,說有新的證據就應該開始新的審判。在第一周的聽證會上,他們就6個月來的審判給他們所定下的陰謀罪中的法醫證據進行抗辯。他們攻擊華盛頓聯邦調查局實驗室的可信度,說調查人員迫於壓力歪曲事實,並提交了=份長達500頁的抗辯書,批評實驗室的工作。美國地區法官科文·達夫計劃根據聯邦法院的要求對4人重新審判。

    那次爆炸案還有一名關鍵人物,即警方懷疑是那次爆炸案首腦的拉姆齊·尤塞夫,警方曾懸賞200萬美元捉拿其歸案,1995年初,拉姆齊於巴基斯但被捕,當年2月,被引渡到美國。1998年,拉姆齊同樣被判處240年監禁。

    當尤塞夫宣稱「我是恐怖分子,我以此為自豪」時,達夫法官稱他為「惡魔的信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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