魯濱遜漂流記 第四章---03
    這次試驗,使我成了種田好手,知道什麼時候該下種。現在我知道一年可播種兩次,收穫兩次。

    在莊稼成長時,我有一個小小的發現,對我後來大有用處。大約十一月,雨季剛過,天氣開始轉晴,我去了我的鄉間茅舍。我離開那兒已好幾個月了,但發現一切如舊。我修築的雙層圍牆,不僅完好無損,而且,從附近砍下來的那些樹樁都發了芽,並長出了長長的枝條,彷彿是去年被修剪過的柳樹一樣。我不知道這些是什麼樹,但看到這些小樹都成活了,真是喜出望外。我把它們修剪了一番,盡可能讓它們長得一樣高。三年後,這些樹長得體態優雅,簡直令人難以置信。雖然籬笆的直徑長達25碼,然而這些樹很快把籬笆遮住了。這兒真可謂是綠樹成蔭,整個旱季住在裡面十分舒適。

    由此得到啟發,我決定在我原來住地的半圓形圍牆外,也種一排樹。我在離籬笆大約八碼的地方,種了兩排樹,或者也可以說打了兩排樹樁。樹很快長期來。開始,樹木遮住了我的籬笆,使我的住所完全隱蔽起來;後來,又成了很好的防禦工事。關於這些,我將在後面再敘述。

    現在我知道,在這兒不像歐洲那樣,一年分為夏季和冬季,而是分為雨季和旱季。一年之中的時間大致劃分如下:二月後半月三月四月前半月多雨,太陽在赤道上,或靠近赤道。

    四月後半月

    五月

    六月

    七月

    八月前半月

    乾旱,太陽在赤道北面。

    八月後半月

    九月

    十月前半月

    多雨,太陽回到赤道上。

    十月後半月

    十一月

    十二月

    一月

    二月前半月

    乾旱,太陽在赤道南面。

    雨季有時長,有時短,主要決定於風向。當然,這不過是我大致的觀察罷了。生活經驗告訴我,淋雨會生病,我就在雨季到來之前貯備好足夠的糧食,這樣我就不必冒雨外出覓食。在雨季,我盡可能呆在家裡。

    每到雨季,我做些適於在家做的工作。我知道,我生活中還缺少不少東西,只有用勞動耐心去做才能製造出來,呆在家裡正好做這些事。特別是,我曾想過許多辦法,想編一個籮筐,但我弄來的枝條都太脆,沒有用。小時候,我喜歡站在城裡籐皮店的門口看工匠們編籮筐或籃子什麼的。像大部分孩子一樣,我也愛管閒事;我不僅仔細觀察,有時還幫上一手,因此學會了打籮筐。現在,這技術可以派上用場了。

    只要有合適的材料,我就可以編出籮筐來。我忽然想到,砍做木樁的那種樹的枝條,也許與英國的柳樹一樣堅韌。於是,我決定拿這種枝條試試看。

    第二天,我跑到了我的那座鄉間住宅,在附近砍了些細枝條,結果發現十分合適。於是,第二次我帶了一把斧頭,準備多砍一些下來。這種樹那邊很多,不一會兒就砍下了許多枝條。我把它們放在籬笆上曬乾,然後帶回我海邊住宅的洞室裡。第二個雨季來臨後,我就用它們來編筐子,並盡可能多編一些,或用來裝土,或用來裝東西。我的筐子編得不太好看,但還能湊合著用。以後,我經常編些筐子,用壞了就再編新的。我還編了不少較深的筐子,又堅實,又實用。後來,我種的穀物收穫多了,就不用袋子而用自編的筐子來裝。

    花了大量的時間解決了籮筐問題之後,我又想動手解決其他兩個問題。首先,我沒有裝液體的盛具;雖然我有兩隻桶,但都裝滿了甘蔗酒。此外,還有幾隻玻璃瓶,有幾隻普通大小的,還有幾隻方形的,用來裝了水和烈酒。我沒有煮東西的鍋子,只有一把大壺,那也是我從大船上取下來的。可是這壺太大,不適於用來燒湯或煮肉。其次,我需要一個煙斗,但一下子無法做出來。不過後來我還是想出辦法做了一個。

    在整個夏季,或者說是旱季,我忙於栽第二道木樁和編籮筐。同時,我進行了另一件工作,佔去的時間比預料的多得多。

    前面曾經提到過,我一直想周遊全島。我先走到小溪盡頭,最後到達我修築鄉間住宅的地方,在那兒有一片開闊地一直延伸到海島另一頭的海邊。我決定先走到海島那頭的海岸邊。我帶上槍,斧頭,狗,以及較多的火藥子彈;另外還帶了兩大塊乾糧和一大包葡萄乾。就這樣我踏上了旅程。我穿過我那茅舍所在的山谷,向西眺望,看到了大海。這一天,天氣晴朗,大海對面的陸地清晰可見。我不知道那是海島,還是大陸;只見地勢很高,從西直向西南偏西延伸,連綿不斷;但距我所在的小島很遠,估計約有45海里至60海里。

    我不知道那是什麼地方,估計是美洲的一部分吧。據我觀察,靠近西班牙領地,也許上面都是野人的天下。要是當時我在那兒上岸,情況肯定比現在更糟。現在,我更願聽從天命,並感到這種安排是盡善盡美的。這樣一想,我就感到心平氣和了。我不再自尋煩惱,妄想到海對面的陸地上去了。

    另外,我經過了一番思考,得出了如下的結論:如果這片陸地確實是屬於西班牙領地的海岸,那遲早會有船隻經過;如果沒有船隻在那邊的海岸來往,那兒肯定是位於西班牙領地和巴西之間的蠻荒海岸,上面住著最野蠻的土人。這些土人都是吃人的野人。任何人落入他們的手裡,都會給他們吃掉。

    我邊想邊緩步前進。我感到,我現在所在的小島這邊的環境,比我原來住的那邊好多了。這兒草原開闊,綠草如茵,遍地的野花散發出陣陣芳香,且到處是茂密的樹林。我看到許多鸚鵡,很想捉一隻馴養起來,教它說話。經過一番努力,我用棍子打下了一隻小鸚鵡。等它甦醒後,我把它帶回了家。

    但過了好多年,我才教會它說話,終於讓它親熱地叫我的名字。後來,它曾差點兒把我嚇死,不過說起來也十分有趣。

    我對這次旅行感到十分滿意。在地勢較低的一片地方,我還發現了不少像野兔和狐狸似的動物。這兩種動物我以前都未見到過。我打死了幾隻,但不想吃它們的肉。我沒有必要冒險,因為不缺食物,更何況我的食物十分可口,尤其是山羊肉、鴿子和鱉這三種,再加上葡萄乾。如果就每個人平均享用的食品數量而言,即使是倫敦利登赫爾菜場1,也不能提供更豐盛的筵席。雖然我境況悲慘,但還是應感激上天,因為我不但不缺食物,而且十分豐盛,甚至還有珍饈佳餚。

    在這次旅行中,我一天走不到兩英里遠。我總是繞來繞去,往復來回,希望能有新的發現。因此,當我走到一個地方準備呆下來過夜時,人已感到十分睏倦了。有時我爬到樹上去睡;要是睡在地上,四周就插上一道木樁,或把木樁插在兩顆樹之間。這樣,要是有野獸走近的話,就會先把我驚醒。

    我一走到海邊,便發現我住的那邊是島上環境最糟的地方,這真有點出乎我的意料。在這兒,海灘上龜鱉成群;而在我住的那邊海邊,一年半中我才找到了三隻。此外,還有無數的飛禽,種類繁多;有些是我以前見過的,有些卻從未見過。不少飛禽的肉都很好吃。在這麼多飛禽中,我只認出一種叫企鵝的東西,其餘的我都叫不上名字。

    這兒鳥那麼多,我本可以愛打多少就打多少,但我不想浪費彈藥。要是能打到一隻山羊就能吃得更好。可是,這兒山羊雖比我住的那邊多,但因這一帶地勢平坦,稍一靠近它們就被發現,不像那邊我埋伏在山上難以被山羊察覺。

    我承認這邊比我住的地方好得多,但我無意搬家,因為我在那邊已住慣了。這邊再好,總覺得是在外地旅行,不是在家裡。我沿著海邊向東走,估計大約走了十二英里後,我在岸上豎了一根大柱子作為記號,便決定暫時回家。我準備下次旅行從家裡出發,向相反方向走,沿海岸往東兜上一個圈子,回到這兒立柱子的地方。這些我後面再交待。

    回家時我走了另一條路。我以為,只要我注意全島地勢就不會迷路而找不到我在海邊的居所。但我想錯了。走了兩三英里後,我發現自己進入了一個大山谷,四周群山環繞,山上叢林密佈,除非看太陽才能辯出東西南北,可是此刻太陽也無助於辯別方向,因為我不知道是在上午、中午還是下午。

    更糟的是,在山谷裡的三四天中,濃霧瀰漫,不見陽光,我只得東撞西碰,最後不得不回到海邊,找到了我豎起的那根柱子,再從原路往回走。我走走歇歇,慢慢回家裡去。這時天氣炎熱,身上帶著槍枝彈藥以及斧頭等東西,感到特別沉重。

    回家路上,我的狗襲擊了一隻小山羊,並把小羊抓住了。

    我連忙跑過去奪過小羊,把它從狗嘴裡救了下來。我以前經常想到,要是能馴養幾頭山羊,讓其繁殖,那麼,到我彈盡糧絕時,可以殺羊充飢。因此,我決定把這頭小山羊牽回家去飼養。

    我給小羊做了個項圈,又用我一直帶在身邊的麻紗做了根細繩子,頗費了一翻周折才把羊牽回我的鄉間住宅。我把小羊圈了起來就離開了。當時,我急於回老家,因離家已一個多月了。

    回到老家,我躺在吊床上,心裡有說不出的高興和滿足。

    這次外出,作了一次小小的漫遊,一直居無定所,總感到不稱心。現在回到家裡,跟出門在外的生活一比,更覺得這個家確實完滿無缺,舒適安定。因此我決定,如果我命中注定要在這個島上度過餘生,以後就決不離家走太遠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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