魯濱遜漂流記 第一章---05
    我心裡盤算,獅子皮也許對我們會有用處,便決定想法把皮剝下來。於是我和佐立就跑去剝皮。對於這件工作,佐立比我高明得多了,而我完全不知道從何下手。我們兩人忙了一整天,才把整張皮剝下來。我們把皮攤在船艙的頂上,兩天後皮就曬乾了。以後我就把它用作被來睡覺。

    這次停船之後,我們向南一連行駛了十一二天,我們的糧食逐漸減少,只得省著點吃。除了取淡水不得不上岸外,很少靠岸。我這樣做的目的是要把船駛到非洲海岸的岡比亞河或塞內加爾河;也就是說,到達佛得海角一帶,希望能在那兒遇上歐洲的商船。萬一遇不到的話,我就不知道該往哪兒去了。那就只好去找找那些群島,或者死在黑人手裡了。

    我知道,從歐洲開往幾內亞海岸,或去巴西和東印度群島的商船,都要經過這個海角或這些群島。總之,我把自己整個命運都押在這唯一的機遇上了;遇上商船就得救,遇不上就只有死路一條。

    下定了決心,就又向前航行了十天左右,開始看到了有人煙的地方。有兩三個地方,在我們的船駛過時,可以看到有些人站在岸上望著我們;同時可以看到,他們都一絲不掛,渾身墨黑。有一次,我很想上岸和他們接觸一下,但佐立功我說,"不要去,不要去。"但是我還是駛近海岸,以便與他們談談。我發現他們沿著海岸跟著我的船跑了一大段路。我看到,他們手中都沒有武器,只有一個人拿了一根細長的棍子。佐立告訴我,那是一種鏢槍,他們可以投得又遠又准。我不敢靠岸太近,並盡可能用手勢與他們交談。我尤其著力打出一些要求食物的手勢。他們也招手要我把船停下,他們會回去取些肉來給我們。於是我落下了三角帆把船停下來。有兩個人往回向村裡跑去。不到半小時,他們回來了,手裡拿著兩塊肉乾和一些穀類。這些大概都是他們的土產品,但我和佐立都叫不出是什麼東西。我們當然很想要這些食物,但怎樣去拿這些東西卻是個問題。我們自己不敢上岸接近他們,他們也同樣怕我們。最後,他們想出了一個對雙方來說都安全的辦法。他們把東西先放在岸上,然後走到遠處等待,讓我們把東西拿上船後再走近岸邊。

    我們打著手勢向他們表示感謝,因為我們拿不出什麼東西答謝他們。說來也巧,正當此時,出現了一個大好機會,使我們大大地還了他們的人情。當時,突然有兩隻巨獸從山上向海岸邊衝來;看那樣子,好像後一隻正在追逐前一隻,究竟他們是雌雄相逐,還是戲耍或爭鬥,我們也弄不清楚。同時,我們也不知道這種事是司空見慣的呢,還是偶然發生的。

    但是,照當時的情況判斷,後者的可能性更大。因為,首先,這類凶殘的猛獸一般大白天不出來活動,其次,我們看到那些黑人驚恐萬分,特別是婦女更是害怕。大家都逃光了,只留下那個拿鏢槍的人。可是那兩隻巨獸跑到海邊並沒有去襲擊那些黑人,而是一下子跳到海裡,游來游去,好像是在遊戲。後來,出於我的意料之外,有一隻竟跑到我們的船跟前來了。好在,我已早有準備。我迅速把槍裝上了彈藥,還叫佐立把另外兩支槍也裝好了彈藥。當那巨獸一進入射程,我立即開火,一槍打中了它的頭部。那傢伙立即沉下去了,但又馬上浮起來在水裡上下翻騰,拚命作垂死掙扎;然後,匆匆向岸邊游去,但由於受到的是致命傷,又被海水所窒息,還未游到岸邊就死了。

    那些可憐的黑人聽到了槍聲,看到了槍裡發出的火光,其驚恐之狀,真是筆墨難以形容的。有幾個嚇得半死,跌倒在地上。過後,他們見那怪獸已死,並沉到水裡去了,又見我向他們招手,叫他們到海邊來;這時,他們才壯著膽子,到海邊來尋找那死獸。我根據水裡的血跡找到了那巨獸,又用繩子把它套住,並把繩子遞給那些黑人,叫他們去拖。他們把那死了的傢伙拖到岸上,發現竟是一隻很奇特的豹。此豹滿身黑斑,非常美麗。黑人們一齊舉起雙手,表示無比驚訝。

    他們怎麼也想不出我是用什麼東西把豹打死的。

    槍聲和火光早就把另一隻巨獸嚇得泅到岸上,一溜煙跑回山裡去了。因為距離太遠,我看不清它倒底是什麼東西。不久我看出那些黑人想吃豹子肉,我當然樂意做個人情送給他們。對此,黑人們感激萬分。他們馬上動手剝皮。雖然他們沒有刀子,用的是一片削薄了的木皮,但不一會兒就把豹皮剝下來了,比我們用刀子剝還快。他們要送些豹肉給我們,我表示不要,並做手勢表示全部送給他們;不過我也表示想要那張豹皮。他們立刻滿不在乎地給了我。他們又給了我許多糧食,儘管我不知道是些什麼東西,但還是收下了。接著,我又打起手勢向他們要水。我把一隻罐子拿在手裡,把罐底朝天罐口朝下翻轉來,表示裡面已空了,希望裝滿水。他們馬上告訴自己的同伴,不久便有兩個女人抬了一大泥缸水走來。

    我猜想,那泥缸是用陽光焙制而成的。她們把泥缸放在地下,然後像第一次那樣遠遠走開。我讓佐立帶了三隻水罐上岸去取水。那些女人也和男人一樣,全都赤身裸體,一絲不掛。

    現在,我有了不少雜糧,又有了水,就離別了那些友好的黑人,一口氣大約又航行了十一天,中間一次也沒有登岸。

    後來,我看到有一片陸地,長長地突出在海裡,離我們的船約十三、四海里。當時風平浪靜,我從遠處經過這海角;最後,在離岸六海里左右繞過這小岬角後,又發現岬角的另一邊海裡也有陸地。這時,我已深信不疑,這兒就是佛得角,而對面的那些島嶼即是佛得角群島。但岬角和島嶼離我都很遠,我不知該怎麼辦才好。如果颳大風,那我一個地方也到不了。

    在這進退維谷之際,我鬱鬱不樂地走進艙房坐了下來,讓佐立去掌舵。突然,那孩子驚叫起來:"主人,主人,有一隻大帆船!"這傻小子以為他原來的主人派船追了上來,幾乎嚇昏了頭。我卻很清楚,我們已駛得很遠,他們決不可能追到這兒來。我跳出船艙一看,不僅立刻看到了船,而且看出,那是一艘葡萄牙船;我猜想,那是駛往幾內亞海岸販賣黑奴的船。但當我觀察那船的航向時,我才知道,他們要去的是另一個方向,根本沒有想靠岸的意思。因此,我拚命把船往海裡開,並決心盡可能與他們取得聯繫。

    我雖然竭力張帆行駛,但不久就看出,我根本無法橫插到他們的航路上去;等不及我發信號,他們的船就會駛過去。

    我滿帆全速前進追趕了一陣子,就開始感到絕望了。然而,正當此時,他們好像在望遠鏡裡發現了我們。他們看到我的船是一艘歐洲小艇,因此,一定以為是大船遇難後放出的救生艇,所以便落下帆等我們。這給了我極大的鼓舞。我船上本來就有我們原主人的旗幟,我就拿出旗幟向他們搖起來作為求救的信號,同時又鳴槍求救。這兩個信號他們都看見了,因為,後來他們告訴我,槍聲他們雖然沒有聽到,但看到了冒煙。他們看到了信號,就停船等我們。他們的這個舉動真是仁慈極了。大約過了三小時光景,我才靠上了他們的大船。

    他們用葡萄牙語,用西班牙語,用法語,問我是什麼人,但他們的話我都不懂。後來,船上有一個蘇格蘭水手上來叫我,我便告訴他我是英格蘭人,是從薩累的摩爾人手下逃出來的。於是,他們便十分和善地讓我上了船,並把我的一切東西也都拿到大船上。

    誰都相信,我竟然能絕處逢生,其喜悅之情,實在難於言表。我立刻把我的一切東西送給船長,以報答他的救命之恩。但船長非常慷慨。他對我說,他什麼也不要,等我到了巴西後,他會把我所有的東西都交還給我。他說:"今天我救了你的命,希望將來有一天別人也會救我的命,說不定哪一天我也會遭到同樣的命運。再說,我把你帶到巴西,遠離自己的祖國,如果我要了你的東西,你就會在異國他鄉挨餓,這不等於我救了你的命,又送了你的命嗎?不,不,英國先生,我把你送到巴西,完全是一種慈善行為。你的那些東西可以幫助你在那兒過活,並可做你回家的盤費。"他提出這些建議是十分仁慈的,而且一絲不苟地實踐了自己的許諾。他給手下的船員下令,不准他們動我的任何東西。後來,他索性把我所有的東西都收歸他自己保管,還給我列了一張清單,以便我以後要還。清單中連我的那三隻裝水的瓦罐也不漏掉。

    他也看到,我的小艇很不錯。他對我說,他想把小艇買下來,放在大船上使用,並要我開個價。我對他說,他對我這麼慷慨大度,我實在不好意思開價,並告訴他,他願出多少錢都可以。他說他可以先給我一張八十西班牙銀幣的錢(這種西班牙銀幣都打上一個"8"字)到巴西可換取現金。到了巴西,如果有人願意出更高的價錢,他願意全數補足。他又表示願出六十西班牙銀幣買下佐立。這錢我實在不能接受。

    我倒不是不願意把佐立給船長,而是我不願意出賣這可憐的孩子的自由。在我爭取自由的逃跑過程中,他對我可謂忠心耿耿。我把不願出賣佐立的原因告訴了船長,他認為我說得有理,就提出了一個折衷的方案:這孩子如果成為基督徒,則十年後還其自由,並簽約為僕。基於這個條件,我終於同意了,因為佐立自己也表示願意跟隨船長。

    去巴西的航行十分順利,大約二十二天之後,就到達了群聖灣。現在我擺脫了困境,該打算打算下一步怎麼辦了。

    船長對我慷慨無私的好處,真是記不勝記。他不僅不收我的船費,並出二十枚歐洲流通金幣買下我的豹皮,四十枚金幣買下獅子皮。我小艇上的一應物品,立刻如數奉還給我;我願出賣的東西,他又都通通買下,包括酒箱、兩支槍、剩下的一大塊蜜蠟,(其餘的我都做成蠟燭在旅途中點掉了。)簡而言之,我變賣物品共得了二百二十西班牙銀幣;帶著這筆錢,我踏上了巴西海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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