集外集拾遺 正文 通訊(復高歌)
    高歌(2)兄:

    來信收到了。

    你的消息,長虹(3)告訴過我幾句,大約四五句罷,但也可以說是知道大概了。

    「以為自己搶人是好的,搶我就有點不樂意」,你以為這是變壞了的性質麼?我想這是不好不壞,平平常常。所以你終於還不能證明自己是壞人。看看許多中國人罷,反對搶人,說自己願意施捨;我們也毫不見他去搶,而他家裡有許許多多別人的東西。

    迅四月二十三日

    (1)本篇最初發表於一九二五年五月八日開封《豫報》副刊。(2)高歌山西盂縣人,狂飆社成員。魯迅在北京世界語專門學校任教時的學生,當時與呂蘊儒、向培良等在河南開封編輯《豫報》副刊。

    (3)長虹高長虹,高歌之兄。參看本卷第207頁注(1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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