貼身感覺 第4章
    今晚不要走

    有些男人,本來享受著快樂的獨居生活。結識了新的女朋友後,兩人打得火熱,他常常求她留宿。

    「今晚不要走!」他對她說。

    終於有一夜,她留宿之後,決定留下來。做為男人,無論如何不好意思說不。

    首先,她要求他騰空部分衣框讓她放置自己的衣服,誰料她帶來的衣服越來越多,霸佔了所有衣框,只剩下兩個抽屜給他。

    接著,她把內衣掛在浴室內,男人每早要對著一個胸罩如廁。當你享受著如廁的快樂時,她不斷催促你快點完成,甚至突然推門進來。她還會責備你如廁時看報紙不衛生。她會把你的刮鬚刀拿去剃腳毛。

    當你一絲不掛在家裡走動,她會尖叫,說你太難看。你告訴她,你一向如此,她命令你以後不准這樣。

    她的朋友開始打電話到你的家找她。最恐怖的,是她的母親也打來這裡。

    她開始審閱你的文件、信用卡月結單和舊照片。她指著與你合照的女人,問你她是誰?然後哭哭鬧鬧。

    大家吵架,她不准你入睡房。你激怒她,她叫你走。但這個家,本來是你的。從此鵲巢鳩佔。

    不要埋怨女人,都怪男人自己不好,你們好色又短視,是男人首先說:「今晚不要走!」

    三隻垂死的天鵝

    男人三十,心情複雜。

    我認識三十歲的男人,未婚,都與女朋友相戀五年以上,其一更達十年。這三個人,天天不願回家,下班後看電影、吃飯、飲酒、唱卡拉OK,逛街買衫,甚至在街頭,不到想睡也不肯回去,明天又如是。

    不是因為寂寞,他們是垂死的天鵝。

    女朋友不斷提示他們,是結婚時候了。每逢節日回到家裡吃飯,父母總是催促他們結婚。偶然被迫上未來岳父岳母家吃飯,更被審問什麼時候才肯娶他們的女兒,拖得太久,就把他們當成仇人看待。

    他們三十,他們的女朋友已經二十八、九、三十,朋友同學輩一個個都嫁出去了。

    面對吊兒郎當的男朋友,女人悲從中來,什麼時候才輪到我?淚水感動不了他們,女人氣上心頭,問他們:「要結婚,還是要分手?」

    於是三十歲的男人是待殺的豬,又是掙扎著不肯入口的馬。

    他們唯有在被一個女人綁之前盡情遊樂。因為婚後,他們不能再在街上流浪,不能與這所到就出去喝酒,更遑論半夜三更才回家。因為有家,就有責任。

    三個三十歲的男人說,今天晚上再疲累也不願回家,燈紅酒綠的自由世界越來越淒美,是末世紀風情。其中一個明年要結婚了,另外兩個也「時日無多」。

    垂死的天鵝,與時間競賽,多看一眼繁華世界。

    女人愛才可憐

    女人最可貴的地方,是愛才。

    女人愛才,非常直接。他文采風流,才高八斗。他的盡,落筆非比尋常。他的電影,自成一格。他寫的歌詞,令人歡息。他的音樂,是天籟。只要男人擁有其中一種才華,足以使女人為他傾心。

    男人的才情,令女人目眩,即使他長得像愛因斯坦或武大郎,女人仍心甘情願愛他,並且在他懷才不遇、生活潦倒的時候,在經濟上支持他。有財的男人很多,有才的男人太少,女人都想擁有一個。

    女人最可憫的地方,也是愛才。

    要知道所謂才子,其實是生性頑劣的天才兒童。他們非常難教,情緒多變,生活上卻低能。女人愛上一個才子,要比愛上一個普通人付出更大努力。天才兒童未曾早逝,女人已經早衰。

    才子越來越放眾,也是女人有意從容的。女人都有一種誤解,一個才子果不夠行性、不夠多情、不夠瘋狂、不夠多變、不夠花心、不夠無聊,便是他的才氣不夠。於是,女人在埋怨他的同時,也欣賞他,因為才子不應該是正常人。

    但,女人終於也會清醒。她的才子,一直懷才不遇。她供他,他卻不停愛上其他女人。她傷心欲絕,黯然離去。

    磨燭才情的,是生活。磨燭一個女人愛才的心志,也是生活。

    總有一相情願

    兩情相悅和一廂情願之間,也許沒有絕對矛盾,即使兩情相悅,也有一廂情願的時刻。富商後人爭產案中,妾侍敘述當日丈夫續絃時沒有知會她,是因為「他怕我不高興!」旁人都不以為然,他那麼富有,又有權威,妾侍依賴他生活,他怎會怕她不高興?是她一廂情願而已。

    我想起已故華探長的三妾侍,她說:「雖然他有很多女人,他待我最好。」

    這番記憶,忌無一廂情願的成分?

    我們把幻想變成事實,一廂情願地美化對方所做的一切,猜度出他的意思,不須求證,便心領神會,營著一段愛情。

    如果一直兩情相悅下去,一廂情願的事也許永遠不會被揭穿,但,一旦分手,便各有立場。

    女方說:「當初他主動追求我,千方百計感動我,如今卻這麼決絕!」

    男方說:「當初她主動追求我,我就該拒絕,是我這個人太心軟,不想傷害她。」

    做為局外人,的確不知道誰是誰非,也許雙方說的,都是他自己認為的事實,記意總是有盲點。

    女方說:「是他首先注意我。」

    男方則說:「是她千方百計吸引我注意。」

    最後兩情相悅,都是由於那些一廂情願的想法,最好不要對證。

    你給我多少分

    一位世伯問他的女兒:「你給爸爸多少分數?」

    她答:「八十分。」

    世伯十分歡喜,他一直以為他頂多只能得六十五分,所以不敢問,忍不住問了知道答案,喜出望外。

    女人問男人:「做為一個太太,你給多少分?」

    男人說:「給你九十八分。」

    男人問女人:「做為男朋友,你給我多少分?」

    女人說:「九十九分。」

    對於分數,我們不會十分慷慨,給對方滿分。

    並非不滿意他,只是,人並沒有十全十美,我給他滿分,他反而不相信,認為我哄他而已。但我還有期望,請繼續努力。

    但,我從來沒有問過一個人,你給我多少分?只怕不及格,又怕得不到滿分,耿耿於懷,逼他把餘下兩分都給我,變成假的。

    如果他給我滿分,我才不相信,真是自尋煩惱!

    愛和感情,都太複雜了,分數不足以顯示成敗。

    記錄保持者

    一個其貌不揚,生活潦倒的男人,最引以為傲的一件事,是有兩個女人曾為他輕生。

    當妻子問他為什麼不肯離開情人,他無奈地說:「她為我割脈!」

    妻了冷笑道:「我也可以!」

    然後她為他割脈。

    原來這個男人用以衡量自己魅力的方法,是有多少女人為他輕生。他有兩個!許多人連一個也沒有!這是他的成就,是一項紀錄。而他是紀錄保持者,焉能不願盼自豪?

    其實一哭、二鬧、三上吊,尤其上吊所以奏效,不是令男人心痛,而是令他們的大男人主義澎湃。他們心裡想,她一定是愛我得好厲害,好緊要,沒有我,她就會死!

    我只是想像,如果我是當值醫生,看見一個手腕淌血、痛苦呻吟的女子被推到我面前,當我問她為誰輕生,她提起嬌弱的手指,滿足地指指外面。然後我看見一個其貌不揚,一無是處的男人,交叉雙手,倚在門邊,憔悴但難掩驕傲的神色,沮喪又禁不住沾沾自喜的神態,我會噴飯!

    要女人為你輕生,也該看你配不配!

    男人的諾言

    對於承諾,男人非常慷慨。男人一生向女人所許下的承諾,多不騰數,幾乎連他自己都忘記。男人知道,女人的愛情,離不開承諾,沒有承諾,就是沒有將來。男人若不向她許下承諾,女人難免想到這個男人只求片刻歡愉。

    男人的承諾,無論說得多麼扣人心弦,蕩氣迴腸,內容都離不開對女人一生一世的保障。對著相愛的女人,他說:「無論將來變成怎樣,我答應你,我會一直照顧你、保護你、愛你!」

    對著那個不愛他,他卻深愛著的女人,男人抱著受傷的心,淒然說:「無論將來變成怎樣,無論你跟誰在一起,我會一直照顧你,保護你,為你做會何事。如果有人欺負你,人絕不會放過他!」

    因為得不到,男人的承諾便更震撼、更偉大,他們知道,他們需要實踐這些承諾的機會很微。稍有良心的女人都明白,不愛一個男人,無要求他履行承諾。所以,一個失敗者的承諾,只是要令女人心酸,期望她被感動,回心轉意,或者記掛著他。時日漸遠,女人沒有忘記這個可憐的男人的承諾,男人本身,卻忘記了。

    漸漸,聰明的女人,不再相信承諾,聰明的男人,也懂得如何許下諾言。他們對女人的諾言是:「我從來不會對任何一個女人許下諾言。」

    他們的女人不但沒有因此發怒,反而覺得這個男人坦白、可愛、有型,不落俗。因為他從來不向任何一個女人許可證下諾言,他不保證將來,女人於是更用心愛他,希望男人單單為她一個人而改變,終於肯為她許下一個諾言。

    男人的愛情,也離不開承諾。

    男人的行騙罪

    法律上指出,一個人有一意圖,透過言語或行為,欺騙他人,導致他人有損失,而自己得益,足以行成行騙罪。

    那麼,男人犯得最多的,可能是行騙罪。

    男人為了把一個女人哄上床(意圖),說盡甜言蜜語(言語),並極力追求她(行為),和她上床之後,便向她提出分手。

    又或者,上床的時候,答應過她,不會再跟其他女人上床,後來,卻不幸給她撞破他和另一個女人上床。這種行為,算不算行騙?

    男人認為這種行為不算行騙,因為一男一女發生關係,不能只說男人得益,可能是女人得益,也可能是大家都得益。況且,所謂損失,是指財產上的損失,除非女人說,身體是她的財產。但女人為什麼不可以認為,身體是她的財產?青春、學識、智慧,都是她的財產。因此,不能說男人這種行為,不算行騙。

    男人在追求一個女人的時候,終是把缺點隱藏,使女人以為他是個好男人,因此愛上他。不久之後,他卻露出本來面目和一大堆難以容忍的缺點。

    他得到女人(得益),女人愛錯了人(損失),算不算行騙?

    至於山盟海誓,令女人死心塌地愛他,後來卻食言,傷害了女人的感情(損失),不是行騙又是什麼?

    男人的健忘症

    男人在有需要的時候,比女人更健忘。

    有一種男人,經常忘記照鏡子,或者是照過鏡子之後,很快就把自己的本來而目忘得一乾二淨。

    即使臉肉橫生、滿口金牙,他們仍然有勇氣去追求漂亮的女人,仍然夠死纏爛打。他們忘了自己的面貌,女人卻忘不了。

    男人會忘記照鏡子,忘記自己的高矮學歷財富內涵職位,忘記女朋友生日和拍拖紀念日,甚至忘記自己已經結婚。

    所以婚後他們仍然去追求別的女人。一旦他的身份被女朋友揭穿,他會傷感地說:「噢!我是被逼的!」

    到於他當初為什麼忘記了,他會說:「因為我怕失去你!」或者說:「因為太痛苦,所以我不想記起!」

    於是他又過關了。

    在這當時候,他會忘記了自己地址,因為他想在新相識的女人家中度一宿。偶而,他會忘了自己不過喝了兩杯,借醉行兇。不過,男人最擅長,還是忘記他對女人的承諾。「我有這樣說過嗎?」他們茫然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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