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身人 第十章
    分身人(短篇小說)(1)

    1

    我的身影在瞄著我。它自始至終嚴密地注視著我,模仿著、尾隨著我。盡管在燈火通明之處它變得很薄,不易察覺,卻並沒有消失。它是黑暗的一部分。一旦有月亮、燭光或路燈,只要我走到有側光的地方,它就一定會沒羞沒臊地大膽暴露自己,與我相對。然而影子就是影子,與我無關,不論它干什麼,我不會干預。猶如任何人對自己的身影不負其責一樣,我也從沒想到過對它的行為承擔任何責任。

    見到韓頭條,大約是在兩個月前。我作為檢查官,正在領導調查一系列發生在,確切地說是猜測,以北漢江某地為中心的漢城郊外謀殺案。他便是這一連鎖殺人案的嫌疑犯。搜查工作展開不久,我就對他進行了集中審問,因為在大家看來,他的嫌疑是再清楚不過的了。

    當他被搜查員帶進審問室時,我有意不看他,低著頭瞧著搜查記錄。但我的全部神經正集中在他的身上,我知道,他正在狠盯著看我的額頭與雙肩。我“啪”的一聲合上記錄本,抬頭一望,他便把目光悄悄移到了一旁。蒼白的臉、略翹的唇角、干瘦的身子、無力的四肢,這便是我對他的初次印象。

    誠然,我干檢查官工作已多年,但我仍然不習慣於第一次面對嫌疑犯。這跟醫生每每面對陌生的病人,心中感到不自在、慌亂是一樣的。而這又怎能治好病人呢?正基於這種自知之明,凡是我第一次面對嫌疑犯時,總想給他們一種難以捉摸的印象。在審訊者和被審訊者之間,存在適度的緊張和由此而來的威壓感是必要的。但與此同時,我也盡力讓他們覺得,我是一個性格較為單純的人,從而令他們保持警戒的同時,多少感到有些放心,這也是必要的。大多數人都不喜歡自己心中存在這種相互矛盾的情感。因為,它會削弱人的自我控制能力,從而導致犯錯誤。

    像大多數情況一樣,單從他的外貌上,我很難找到殺五人之多的凶犯的跡象。反倒是韓頭條的名字更顯得不同尋常。然而,不帶偏見看人是職業要求,而且也是為了同罪犯打交道的我自身的精神健康。

    韓頭條略垂下眼睛之後,又稍抬頭正面看了我一眼。我感到一種無名的震動,就像一個上了手術台、經麻醉入眠的患者,驀地睜眼瞧醫生一樣。不論是誰,只要關進警察署,多少都顯得有些麻木,他卻一點也沒有。也許是這個原因,我覺得他正在觀察我,不是我而是他對我抱有興趣和好奇心。真可謂反客為主。我感到有些無奈。他用無表情的臉瞅著我,恰如剛睡醒一般,目光顯得有些苦痛,卻飽含著傲氣。那模樣試圖是想把我的視線吸引到自己身上。我像得了消化不良,剛下肚的中飯在胃中發脹。我不覺加強了審視的力度。

    總之,我遲早要決定對韓頭條的起訴與否,但我仍然舉棋不定。搜查員們對我的溫和態度表示十分不滿。在他們看來,這一案件,證據充分,毋庸置疑。但我發現了幾處不甚明了的可疑點。乍看來,它順理成章,不妨就此結案。但細想來,它未免過於完美。在那光滑的表面之下,也可能存在著空洞。所以,我總是不斷地搖頭否定之。輿論界對此尚毫無知覺。此間,搜查本部堅決反對消息外漏。因為如果韓頭條的自白屬實,那麼這將是一樁轟動世人的獵奇事件,需要格外小心才是。但有關逮捕韓頭條及其連鎖殺人案的種種傳聞與猜測,在警察廳早已不是新聞。因此,聞風而動的記者們豎耳垂涎找上門來,只是一個時間問題。但就獲得這般回旋余地,於我們而言,也算是一大功勞。

    按搜查記錄,他叫韓頭條,三十七歲,祖籍中部內地常柳。一個大雨滂沱的夜晚,在漢江大橋上,他正往暴漲的江水投一個大麻袋時,被巡警發現。起先,警官簡單地以為他是扔難以處置的垃圾或者工廠廢棄物。但待到查看運貨的汽車,發現車廂底部有一攤血水。面對警官袋中何物的質問,他三緘其口。

    警官給他戴上手銬帶走了。第二天,交給了凶案組。搜查官委托國立搜查研究所做血液鑒定的同時,提審了韓頭條。但他仍拒不開口。第二天,得知那血跡為他人所有。搜查員按住民證上的地址,搜查了他的房間,並在那兒看到了驚人的景象。他的家位於漢江北面、靠近格林貝爾地區的山坡上,是座洋房。在它的地下室裡,散放著分明殺過人的物品。“散放”一詞用得不妥,因為那些大大小小的物品,都擺得整整齊齊。

    分身人(短篇小說)(2)

    地下室裡,有撕破或焚燒過的血衣,掉了一半的女用假發,泡大的皮鞋,剪下的指甲、頭發等,以及估計有特殊用途的各種凶器,而且臭氣熏天。在那裡殺人,至少遺棄屍體似乎毫無問題。而且,從物器的特征來看,分明不是一個人而是多人在此斃命。那麼,這無疑是樁連鎖殺人案。搜查官們封了他的家,安排好警察,收拾證據回到了警察署。在他們充滿自信的話語與無可否認的證據面前,韓頭條才坦白了他的罪行。據他交代,在兩三個月裡,他先後殺了五個人。

    通過繼續審問,他們得知死者為三男二女。他把他們弄到家裡,用藥物或鈍器敲擊頭部,然後拖進地下室弄死他們。為了處理屍體,他使用了多種方法:放進浴缸澆上鹽酸整體消融者有之;切成多塊分散丟棄者有之;焚屍滅跡者有之;扔進深谷者也有之。故輪到第五具屍體,他便多少有些放心,且嫌處置過煩,就裝進麻袋扔進了江裡。不料卻成了致命的失誤。他說道,如今屍體上天入地或沉入江底,都無可尋覓了。

    我問,既然你如此周密處置了屍體,那麼干嗎把被害者的物品留在地下室呢?他答道,他只能如此,如果連這些都弄沒了,那麼他連自己殺過人的記憶都將不復存在。他還補充說,它們首先是作為自己的證據,而且無怨無悔。並反問道,它們最終不也正幫了你們的大忙嗎?

    於是,我問他殺人動機是什麼?他只是微笑著,一時無語。隨後做出輕蔑的表情,一一打量搜查官的面孔之後答道,我自有那樣做的理由,但這理由對別人卻毫不重要,完全沒有意義。而且毫不客氣地說,你們身為搜查官還不曾聽說過無動機的殺人嗎?因而搜查官們自然懷疑起他的精神狀態。不過,看他言行相當有條理這一點,就無法斷定他精神錯亂。

    但他拒絕披露死者的身份。他說,他對他們也不甚清楚,即使知道也差不多都忘光了。即便當初他對他們的年齡、職業之類,也沒什麼興趣,只關心他們的肉體形象、聲音、表情等方面而已。

    以上便是韓頭條告訴搜查官的全部事實。鑒定表明地下室的血跡屬於五個各個不同的人。通過探訪我們得知,此間有人曾多次進出過他那地處偏僻的家,隨後蹤跡全無。這種現象定期反復出現。在過去的兩三個月裡,向漢城警察署申報的失蹤人數達數十人之多。由此看來,韓頭條的話屬實,我們沒有發現有悖於他的話、讓人對其言起疑的事實。但問題是,重要的屍體已消失殆盡。至於血跡只要下決心,就很容易捏造出來。

    上級在物色處理這棘手案件的合適人選時,找到了我。但這絕非是因為在他們眼中我特有能力。而是由於我屬於這樣一類異物:他們即便面對不甚重要的事情,也不輕易認輸,非弄個水落石出不可,但到頭來卻無功可報。因此,搞這類挖到後來也只能保個底的案子,我的確是一個適中的人選。

    我召集擔當此案的搜查官們,綜合他們的意見准備下個結論。他們要求提出公訴。我仔細讀過他們的報告之後,提出公訴有困難,並指出一切僅根據韓頭條的自白,在沒有發現屍體作為其罪行的情況下,我們怎能相信其毀屍滅跡的完璧無瑕?如果他後來翻供又怎麼辦?於是,搜查官們反駁道:他沒有理由說謊。那麼,也沒有理由不說謊嘛。他們便充滿自信地說,他自尊心很強,思路清楚,所以他不會出爾反爾。

    我暫且不得不尊重他們的判斷。但對整個事件再做進一步冷靜而客觀的分析,也是我分內的事。我指示他們,在最近的失蹤者名單中有沒有可能與韓頭條有關的人物。他們默默地坐著,臉上做出明知無果卻不得不為之的為難表情。據查,疑犯沒有家眷,也無親友來往。他們認為由於他早就過著自閉的生活,很難找到提供他最近生活情報的人,即便找到也無多大幫助。

    2

    頭回提審時,韓頭條稱自己是畫家。但在身邊的鄭男吉組長提醒我說,雖然他自稱畫家,家裡卻不見一件畫具。於是,韓頭條高昂著頭斷然地說,不久前,他把畫具和此間所畫的所有畫全付之一炬了。這一定期發作的職業病,畫家也不例外,並補充說,這在目前已無足輕重了。

    分身人(短篇小說)(3)

    “不能說不重要吧。因為我們關注的不是您的現在或未來,而是您的過去。這就是我們要做的事。”

    他聽罷,朝我轉過頭來,無言地瞧了我片刻。我從他的臉上,分明看到一個防備的表情。但他的目光是平靜的,顯示出某種毅然決然的意志。

    “剛才叫我‘您’,那我也用‘您’這個稱呼吧。當然,我充分理解您的立場。現在您很緊張,怕相信了精神病患者的胡言亂語,丟人現眼。不過,我們之間已無過去可言。正如我思考未來,你們按自己所願,捏造我的過去。”

    我首肯著啟齒道:

    “那也可能。其實,我在這種場合跟一個素昧平生的人首次相對,感到非常遺憾。因為這就像切蘿卜,把您截為兩段,論質的道德觀念價。是的,我不了解您。這確是一個錯誤的會面。但如果有錯,現在也該糾正才是。”

    他的嘴邊泛起若有似無的微笑。

    “我也為在此見到您而感到不勝遺憾。但我並不認為這有多大錯。因為接觸一種新東西,自然伴有苦痛與犧牲。然而,人們害怕這種苦痛與犧牲,結果什麼事也做不好。因此,近來人們的生活中無戲可看。我為此感到感慨萬分。這種現象適用於我們大家。所以我說,照此下去,不久將爆發一場大戰。如果人間沒了戲,那麼生活就會出現大黑洞,一切都被它吸收,導致一場大混亂。這是顯而易見的。到了那時,戰爭將成為一場喚起人類尊嚴的大戲。”

    說罷,坐到門口椅子上的鄭男吉組長,抬頭啞然失笑起來。據搜查組成員說,審問每到具體細節,他盡可能用禪句避重就輕,並發出同情與輕蔑相加的奇妙的笑聲。

    韓頭條惘然望了組長一會兒,正色答道:

    “和別人一樣,你也想單刀直入地問我:你干嗎殺人,他們是誰。實際上,迄今為止,對誰我也回答不了這個問題。因為,我講真話,大家都像他那樣嗤之以鼻。其實,我們不知道何為真誠或真實。不論什麼時候,一說到有關它們的話,我們就想溜之大吉,那就是證明。但這是種愚蠢之至的行為。我早就想反對它。我們的情感有時也需要科學家的論理。從這意義上,我就單對你說實話吧。不過有一個條件。請讓他離開這裡,只留下我們倆。”

    聽罷,組長沉著臉,輪流看著我和韓頭條的臉。我用眼睛示意他照辦。剛才,當他笑出聲來時,我也感受到一種不快。他沉重地起身走到我跟前,屈身用一種韓頭條聽得見的語聲說:

    “別上他的當。他在演戲,在玩把戲。他不說,我也想一走了之。瞧他那殉教者的表情,一看就叫人作嘔。我最恨這種裝瘋賣傻的家伙。請不必想得很復雜,簡捷明快地結案,正是對付這類家伙最好的方式。”

    聽了他對韓頭條的充滿強烈敵意的話,我有些愕然。如果他這種敵意僅僅來自韓頭條讓他回避離開,或者搜查官對罪犯的憎恨,那未免過分或情緒化了。平時,他像兩鬢蒼蒼的資深搜查官一般,幾乎不曾興奮、急躁。

    鄭男吉晃悠悠地出去了。為了讓韓頭條繼續說,我先開了口:

    “你接著說吧。如你所言,我們正在想是否上你的當了。你承認自己殺了五個人,而且在你家裡有多個人的物品,但是哪兒也不見可以表明死者身份的東西。例如身份證、照片、指紋,哪怕是信用卡或筆跡之類的東西。雖然有血跡、指甲、頭發,可它們能說明什麼呢?我們很難斷定,你是編造了根本不存在的人的身份呢,還是如你所言有意抹去了他們的身份?我們擁有的只是你的自白而已。這就有問題。我們的工作是揭開嫌疑犯的罪。現在,我們要證明的是你也許並沒有犯罪。因此,可能的話,我們現在各就各位。你不坦白,那我們就束手無策。你干嗎毫無忌憚地交代自己的罪行呢?從目前情況來看,你的自白反而使我們為難、混亂。”

    “對此,回答只有一個:因為我確實殺了五個人。”

    盡管,這回答不出我所料,但我仍無言以對。我的感覺就像下坡路上來個急剎車。我長歎了口氣,沖他說道:

    分身人(短篇小說)(4)

    “好吧,那麼你又為什麼殺他們呢?”

    他環視了一下室內,正眼看著我。仿佛其他演員都已下台,他得擔當主角,填補空空的舞台似的,他的語調堅定以至帶有一種悲壯意味。

    “我所以殺人,是因為他們全是我的分身人的緣故。”

    霎時,我又愣住了。而且,出於無奈,我幾乎要笑出聲來。但隨即我又忍住了。他的話猶如陷阱在我跟前,我本能地意識到非同尋常的危險性。但我沒有莽撞,而是保持距離,小心翼翼地察言觀色。

    “確切地說,分身人是什麼意思?”

    剛才還不覺露出緊張神色的韓頭條,重又恢復了常態,沒精打采地說:

    “我就是那個意思。不知從何時起,我開始增殖,有了多個分身人,活躍在這世上。我後來才知道這個事實,並開始殺死他們。”

    我感到臉上一陣燥熱。我認為已經沒有必要再跟他談下去了。他口頭上說要講出事實,但繼續在胡說八道,想把我引入迷途。迷途?那談何易。與其作這樣的交談,還不如交給搜查官,讓他們詳細記錄其言,同時讓醫院對他進行精神鑒定更好些。然後,綽綽有余地對其作綜合判斷。如鄭男吉所說,盡可能簡單地處理之。

    但不知何故,我沒能立即站起身來。和腦中起伏的想法不同,我無法簡單地一筆勾銷他的話。我不知不覺來到了一個黑黢黢的洞窟裡。那是韓頭條制造的人工洞窟。洞壁上,到處是他的手痕、幼稚的飾物和寒酸的用品。我想馬上離開,但我很快感到一種奇異的感覺在壓迫著我。

    我抬頭朝洞裡望去。我意識到韓頭條在洞底等著我。在那裡,他兩眼充血、手裡握著拉開栓的手榴彈,或者用鐵絲把自己捆緊低聲吼著也未必可知。然而,不管他手中的手榴彈即將起爆或者鐵絲斷裂,我不想後退。因為我的好奇心,如同燈絲已點亮。

    我竭力不露聲色,又問:

    “那麼是說,他們都是從你身上分裂出去的你自己囉。”

    “從我身上分裂出去是事實。但這之前,是我在我身中加以增殖的。或者說是我復制的更妥帖些。”

    “什麼叫增殖和復制?接近復制的增殖是什麼呢?你長著一雙眼睛活在世上,你認為這是可能的嗎?我記得剛才你講過‘科學家的理論’,在這兒也用得上嗎?”

    “橫豎可以說明。科學也是其中一個。這段時間來,有過多次的增殖,但每次都是在我全然不知的情況下進行的。但有一天我突然意識到,我是多個人的合體。在這裡,‘有一天突然’這話特別重要。在這之前,我對此一無所知,也必須一無所知才行。但到了那一天,就在我突然意識到這事實時,我已經開始了自我分裂。我身體中一直由我管轄的另外多個我,開始離我而去了,就像精神和肉體革命之後的中央集權制崩潰一樣。我的那些分身人,一旦獨立就悄悄消失在人群裡,銷聲匿跡了。而且偽裝自己隱居起來。”

    我們的談話已漸入佳境。我裝著翻閱搜查記錄,問道:

    “那些分身人是些什麼人呀?”

    “三男二女。”

    “你的分身人中還有女人嗎?”

    “信不信由你。但你要記住,我在說真話。一旦懷疑,你就根本聽不進去。那只是暴露出你的局限而已。我的增殖是超越時空的。原在我身中、與我同體的人本來就是超時空的存在。因此,與我的年齡、性別無關是理所當然的。”

    “那麼,你是多重人格的所有者吧。不是你在增殖,而是有一天驀地把他人視為己出。你招引別人做著中央集權制的美夢,結果以失敗告終,是吧。”

    “據我所知,一個多重性格的人不會殺死另一個自我。況且,我的分身人並沒以其他人格寄居我身上,而都是些與我無關、可以自由呼吸的真人。”

    他那無從預測、滔滔不絕的話語,漸漸把我帶到了更深的洞穴之中。他每每回答問題,不僅不見一絲躊躇,反倒越講越得意,句句自然流暢,有條不紊。但我卻禁不住茫然,情緒低落。為了見他,我不得不朝著他造就的洞穴繼續走去。但盡管我奮然前進,也有可能走不到頭。

    分身人(短篇小說)(5)

    “那麼,你為什麼非要殺死自己的分身人不可呢?不能讓他們跟你一同生活嗎?”

    “為了回答這個問題,我得先說說我自己。在這以前我干過很多工作。但主要是搞研究。我還曾和你一樣准備當檢查官呢。不過,我很快改變了我的想法。我把自己作為研究對象。表面上,我是畫家。當然,畫畫也是研究的一部分,但畫畫本身對我並不重要。比如,檢查官這個職業本身對你也不甚重要吧。因為你的最終目標是實現正義,社會的正義。盡管這在世人眼裡看來是微不足道和荒唐的。同樣,我也有自己最終實現的正義。當然,它不是社會的正義,而是靈魂的正義,或者說是反社會的正義。對此我感到有研究的必要。然而,時間越長,就越沒法好好地集中精力。作為研究對象,自我分裂就如試管裡的實驗物不翼而飛一樣,開始消失了。由於我的分身人在四處活躍,我什麼也干不成,所以我不得不消滅他們。我首先得實現我自身的正義。”

    “殺死你的分身人才能實現你自身的正義,才能集中你分散的精力,是嗎?這使我想起了非洲原始種族的故事。他們至今還相信,殺死他人,占有他人的精靈,才能身強力壯。你說的分身人其實與你無關,你卻想殺死他們,吸收他們。為此,你一開始就認為他們都是你的分身人。”

    如他所言,我也生搬硬套,用驚人語試探他,並注意他臉上的表情變化。但他一如既往、表情真誠,即刻答道:

    “你還是沒認同我的話,仍停留在自身的范疇裡面。從某種意義上,你可以那麼說。但是他們,那些分身人打開始就不是別人,他們離開我便什麼也不是。而且,為了我自身的生存,我不能不處置他們。說得隨意點,我的留存便是我的正義。老實說,原為一體的我一旦增殖分裂,便分不清誰是真我,誰是假我,甚至到了我本身是否也是他們所增殖的程度。而且,說不定分身人也在繼續分身。我也可能成了我分身人之中的一個。除此之外,我們一無所知。當我一覺醒來,事情便成了這個樣子。總之,我們相互警戒,各自在人間隱姓埋名地躲著。偶爾,彼此遠眺認出對方,心中便充滿了本能的敵意。可以說是一種危機感吧。我們彼此都感到消滅對方的必要。不然,總有一天,我可能被另一個‘我’所吸收掉。所以,我先下手為強。如果猶猶豫豫,他們之中的一個一統天下之後,來收拾我也未必可知。”

    “如果這話屬實,那麼當初你發生增殖裂變時,為什麼袖手旁觀呢?不能先發制人嗎?雖說他們是你的分身人,但殺他們沒感到有罪嗎?”

    我說罷,心不由地感到一沉。我原想以其道還治其身,不料自己卻完全被他的話吸引了。

    “我已經說過,我的增殖分裂,跟我或者分身人的意志無關。我們只能坐視其過程。不過,這很痛苦。似乎沒有比目睹自身出生的光景,更叫人痛苦的了。因此,我的分身人的出身不帶任何罪意識,所以我也可能不帶任何罪意識殺死他們。我們免不了相互吞並,回到原來的狀態。也許可以說,收拾無根之命以維護人世間的和平。”

    “聽你說,分身人一出身便銷聲匿跡了,那你是怎麼找到他們、認出他們的呢?”

    我意識到我臉上的疲憊氣色。他也是,我知道他斟字酌句,但和我一樣,表面上竭力顯得冷靜,泰然自若地逐一作答。

    “我們容易彼此相認,而且離得太遠就不能生存。這大概是我們的本能或者是出生的秘密吧。所以,即使我們小心翼翼,也會彼此相遇,而且一眼就認出對方來。”

    “那麼,殺死他們之後,你又干嗎毀屍滅跡呢?你沒聽說,非洲原始種族把敵人的頭顱掛在脖子上,還裝飾房間嗎?”

    他皺著眉,有些無力地說:

    “問得真蠢,你只要想一想,就能得到答案。我殺死他們,不單純是為了結束他們的生命。而且是旨在消滅他們存在本身。因此,必須完全除掉證明他們存在過的屍體本身。只要證實他們存在過的東西存在一天,我就不是一個完整的自我。來自我身,須回歸我身。這是極其簡單的事兒。我和他的靈魂原是一體,所以消滅即可,而無須吸收。這正是跟非洲原始種族戰士的不同點。”

    分身人(短篇小說)(6)

    “好,那麼,我們言歸正傳吧。我看你前後矛盾。你剛才說你要消滅你殺死的人的一切痕跡,那麼,你為什麼在地下室留下殺人的現場呢?為什麼要留下明明對你不利的東西聽之任之呢?否則,我們實際上連誰死了都不知道,所以不會有你殺人的證據。只要你矢口否認,即便有嫌疑,也因證據不足放了你的。”

    他一時不答話,像是鼓起漸失去的勇氣一般,長長吸了一口氣。隨後,他做出告一段落的表情,啟口道:

    “在殺死他們之前我首先做了些什麼你知道嗎?是毀容和消滅指紋。但並沒有摧殘其肉體的任何意圖,而且心裡懷著讓他們一個個死得干淨、不再復活的誠意。所以,我把屍體處理得一干二淨。如今,他們永遠長眠在無名之夢裡,並托此福,我也重新找回了我的平靜。我對他們每個人的記憶也將煙消雲散。也正基於此,對他們的身世、職業和姓名我也無可奉告。簡言之,我完成了我該完成的事情。現在,他們已去,而我成了自由身。僅此而已。他們留下的遺物已無關緊要了。這些東西起不了任何作用,倒該做無意義的佐證。同樣,我的殺人行為,因而遭捕受罰於我已全然不重要了。現在也依然如此。所以,現在想辯白、避重就輕,不僅顯得卑怯,而且不也太出格了嗎?”

    說到此,他欲言又止了。我關上文件櫃站了起來。我俯視仍坐著瞅我的他,沒有挪步。我們在洞穴裡繼續對視了好一陣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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