訟師的詭計 第五章
    曲翊連著三日不停的奔波,對於林家與張家的農地水源糾紛一案,總算是查個水落石出了。

    原來兩家人共用那口井的水源,井深十尺,本來約定這井的上方五尺的水歸張家所用,下方五尺則歸林家所有,是以張家用水不得多於五尺,不然每多用半尺深的水,就得給林家五百兩的借水銀。

    兩家立下契約,按下手印,達成了協議。

    這所有的程序全無錯誤,兩家人也都按照契約行事,所以驚芸當日所呈的證據確實正確。

    只不過問題不出在契約上,卻出在這口水井上。

    曲翊另行擇了丈量師父重新檢測,這才發現水井雖深達十尺,但此口井實際的出口高度卻只有七尺。

    換句話說,張家本應享有的五尺水源,實際上僅有兩尺。

    而當初張家兄弟肯立下契約,就是因為自家田地需用水四尺,如今只有兩尺的水,無論如何都不夠用,逼不得已之下只好繳那每半尺五百兩的借水銀,合計一年需耗費兩千兩在向林家借水上。

    曲翊亦向張家兄弟詢問當初難道沒發現水井深度有問題。

    透過衙役的轉述,曲翊得知立契約前後的一年,每次丈量都有五尺的水量,後來找了別人重新丈量,張家兄弟才發現這口井早已被林員外動了手腳。

    曲翊亦問他們為何在公堂之上對驚芸揮拳。

    兩兄弟仍是一副氣憤難平的模樣,忿忿地將當時的情況對曲翊說明。

    原來當初驚芸對他們說此事既有契約及手印,他這個縣官必定會判他們輸,要他們別跟林老爺爭,省得落到典妻賣子的下場。

    至於那假扮成林家老婦的老婦人所說的揍人之事,兩兄弟更是頭搖得跟博浪鼓似的,直說沒聽過這句話。

    他們之所以會搖頭是因驚芸問他們兩人是否覺得契約不公,想借縣官之力更改契約內容。

    兩兄弟想起因自己一時疏忽,未曾察覺林員外的陷阱,害得家中妻兒為了多繳的借水銀只能以粥度日,因此慚愧地點頭。

    曲翊再也抑不住額角冒出的青筋,問著他們在公堂上他曾問他們兄弟兩人是否還有話要說時,兩人為何搖頭。

    兩兄弟又是一陣錯愕,表示驚芸所問的並非曲翊所說的。

    他們說驚芸問他們契約若改為用水四尺,取消借水銀,但同意不罰林員外的欺瞞行為,如此結案,可有異議。

    張寶與張鹹覺得能夠改為四尺之水,又能免去高額的借水銀,至於林員外的欺瞞行為一事,他們想想做人總該以和為貴,所以搖頭表示對於林員外的枉法行為不願多加追究。

    事實的真相,終於在曲翊的重新調查之下水落石出。

    忽地,砰的一聲,曲翊一個使勁握拳擊向身旁的牆壁,他瞪視著那口引發爭執的水井。

    大夥兒見曲翊如此憤怒,沒人敢吭氣。

    過了好一會兒,只見曲翊對眾人拱手拜別,喚過一同前來的衙役,要他先行返回衙門,自己卻拉過駿馬,俐落地翻身上馬背,雙腿進馬腹一夾,逆風奔往城郊驚府。

    他要向驚芸問清楚為何他要做偽證!

    高大的馬匹馳騁在大道上,忽然,曲翊的眼角餘光瞥見一抹熟悉的身影,他急急收攏韁繩欲停住向前奔跑的馬兒。

    駿馬得令,止住趨前的步伐。

    不一會兒,曲翊便安穩地停坐在馬背上。

    鵝黃衣衫的人兒信步走在路上,像是渾然未覺身後尾隨著十多個手持刀劍的人,其中一個為首者呼喝一聲,其餘的人便全數蜂擁而上,亮晃晃的刀子便往那黃衫人的身上招呼過去……

    「住手!」曲翊一邊出聲大喝,一邊快速地翻身落馬,欲阻止這群仗著人多勢眾欺負人的惡霸。

    但這群顯然有備而來的惡霸,個個看起來都是闖蕩江湖許久的練家子。

    他們雖然稱不上是什麼武功高強之士,但十多個人湊起來,要對付曲翊這種大半輩子抱著四書五經、徒有身強體壯卻完全沒有功夫底子的書獃子而言,卻是綽綽有餘。

    十多把鋒利的刀劍在瞬間同時砍向曲翊。

    這群人大概是將曲翊視作黃衫男子的同黨,打算先將曲翊擊倒,以免他出手援救黃衫男子這個看起來弱不禁風的目標。

    豈知,他們原以為該是武功不凡的曲翊竟然不堪一擊,反而是那個看似纖弱的黃衫男子的出手犀利得幾乎讓他們招架不住。

    趁著這群人判斷錯誤驚愕之際,黃衫男子扯下髮髻上的玉簪子,權充武器,招招打向他們身上的大穴,沒三兩下的工夫,十多人中就有半數被撂倒在地上無法動彈。

    黃衫男子垂放的青絲隨著他的動作而迎風飄動,若不是深知這男子使的武功招招幾乎會要他們的命,對打之時驚險萬分的話,恐怕在場所有的人,都要為這彷若仙子飛舞的美景而拍手叫好。

    眨眼間,這群惡霸只剩下兩人還未倒地,但透過陽光映在地上的影子正不停地抖動來看,那兩人肯定已經被嚇到完全不敢接近黃衫男子,才僥倖地還能站得筆直。

    黃衫男子拍拍雙手,拂了拂衣襟上沾染的灰塵,不悅地對準躺在地上哀嗚的一人狠狠踢了一腳。

    直到此時,黃衫男子才悠哉悠哉地轉過身去,想看清楚方才好心施出援手救他的恩人。

    雖然這個恩人幫倒忙的成分比較多,但還是得感謝一下對方。驚芸逕自在心中喃喃低語著。

    功夫這麼爛還敢逞英雄救人,真是笨得可以!

    看來這種笨蛋,世上除了曲翊之外,原來還有第二個。

    驚芸慢慢地轉過身,打算好好看清楚的救命恩人……

    而在看見出救他的救命恩人竟然是曲翊時,他不禁駭然地喊了出聲:「曲翊?」

    倒臥在地上的曲翊,胸前的衣襟被鮮血污染了一片。

    他的心頭忽地揪緊,忿忿地踢起地上數十粒的石子,袖風一掃,粒粒石子頓時化作暗器,打得那十多人哀叫連連。

    「回去跟你們上頭的人說,要是他再敢惹我,他將會知道死字是怎麼寫的,因為我會用他的骨血來寫!」

    驚芸說到最後幾乎是極度憤怒地咬著牙說的,嚇得這群人是連滾帶爬地奔離現場。

    驚芸伸手點了曲翊傷口旁的幾處穴道,暫時止住不停流出的鮮血。

    隨後,他便吃力地扛著曲翊高大的身軀安置在馬背上,咻的一聲,用力抽鞭策馬回府。

    驚府——

    驚芸甫一進門,便招來幾個力氣較大的家僕把曲翊安放在床榻上,並匆匆找來小財與小寶兩人。

    兩兄弟見狀,一個迅速地挽起袖子替曲翊包紮傷口,另一個人則連忙衝到存放藥材的屋子拿傷藥。

    兩人就這樣忙著替曲翊清洗傷口、上藥、包紮及煎藥。

    而驚芸從頭到尾只是臉色蒼白地佇立在床邊凝視著昏厥的曲翊,直到他漸漸甦醒為止。

    「別動!不然傷口會扯裂的!」

    驚芸急急地按住欲從床上起身的曲翊,接過小寶遞來的湯藥,一勺勺舀起放在唇邊吹涼。

    「喝吧!小財和小寶可是皓月神醫的嫡傳弟子呢!」驚芸悉心地將微涼的湯藥一勺勺地餵進曲翊口中。

    瞧著曲翊這般高俊的男子順從地喝下他親手喂的藥汁,心中不禁泛起絲絲說不出的甜蜜。

    他不自覺地揚起嘴角,滿臉寵溺地凝視著曲翊那張剛毅的容顏。

    而他渾然不知身旁響起了四道倒抽一口氣的聲音與識趣的退下,還順便掩上門板的聲響。

    曲翊在喝完一碗苦到不行的湯藥之後,他看著正在收拾湯碗的驚芸,問道:「那群人是誰?為什麼要追殺你?」

    驚芸收拾的動作一呆,有些無奈地聳聳肩,「因為有人拜託我做一件事,我不願意做,所以對方才會想找人逼迫我。」

    曲翊大怒,不經意扯到胸前傷口,疼得蹙緊了眉頭。

    「光天化日之下,竟然有人敢用暴力逼迫?這還有王法嗎?」

    「你別激動,小心你的傷口!其實問題還是出在我身上,所以方纔我在下手時,才沒下狠招。」

    見驚芸似乎避而不答,曲翊才想起自己前來找他的原因,喝問:「林員外與張氏兄弟的農地水源糾紛一案,那口水井的深度從一開始便不及十尺,這事你可知悉?」

    「知道啊!」驚芸點了點頭。

    「那你竟然幫林員外做假供,甚至還找個老婦人假扮林老夫人蒙騙本官?你是不是覺得我被你唬得一愣一愣地很得意,好讓你繼續逞你這昌州驚大訟師的威風?」曲翊冷聲地質問。

    「我……」

    見驚芸支支吾吾不發一語,曲翊當下更是認定他果真如同傳言般地貪財如命、冷血無情。

    於是,曲翊掙扎地自床上起身,完全不顧傷口已撕裂,淌出了血。

    他勃然大怒地罵:「虧我當初還以為是我的錯,認為是自己誤會了你;今日方知你果真卑鄙無恥。」

    他憤怒地扯開包紮傷口的布巾扔向驚芸;驚芸卻是避也不避地被丟個正著。

    「你知情不報,甚至隱情枉法,不僅不知悔改,還屢次害人;死罪可名,但活罪難逃。可你是有功名之人,本官無法逕自定你之罪,我將呈表上京;至於陛下如何定奪,便看你的造化如何了。」

    接著,他拱手向驚芸辭別,「我言盡於此,你好自為之吧!」

    話一說完,他也不顧傷口的疼痛,策馬離去。

    驚芸出神地看著地上點點的血滴,伸手緊握胸前的衣襟扭絞成一團,他站在床前,久久不發一語。

    隔日——

    曲翊一早梳洗完畢後,按照往例地走進衙門,卻被出現在公堂上的人,惹得皺起了眉頭。

    「喂、喂。」

    曲翊不理睬那人,仍繼續往裡頭走。

    「討厭啦!你明明看到人了,怎麼不理人?」

    曲翊仍舊不理睬,翻開桌上的公文閱覽。

    「人家是來告訴你,我要在你這裡住一個月!」

    曲翊終於忍不住地大喊:「什麼?」

    驚芸見狀,不由得笑了起來,「可終於理人羅!平常要別人理我,都沒這麼難呢!」

    「你剛才說什麼,再說一遍!」

    「我要在你這裡住一個月。」驚芸故意逐字緩慢地說,「我這樣講,夠清楚了吧。要不要再說一遍?」

    曲翊咬牙切齒瞪著他,「我不跟卑鄙之人同在一個屋簷下。」

    驚芸神情一黯,但迅速以笑容掩飾。

    「那我改變我自己總行了吧?你告訴我要怎樣做,才能符合你所講的不卑鄙?」

    曲翊呆愣地看著面前有著一張清麗面孔的驚芸,甚是訝異他完全不同於以往的態度。

    「我把張寶兄弟的那口井買了下來,使用權給了他們,以後他們家人不但可以溫飽,要是努力些,還能過著小康的生活;至於林員外給我的酬勞,我已經全數退還給他了。怎樣?我還有什麼需要改的嗎?只要你說得出口,我就做,這樣子可以借我住在這裡了吧?」

    曲翊僅是不發一言、沉默地看著驚芸。

    「還不夠啊?那要不要我取消咱們家小進跟衙役的賭約?你倒是說話呀,你不說話,要我怎麼改啊?」驚芸著急地問。

    曲翊歎了一口氣,「就算你這麼做,我還是得依律呈狀給陛下,這是我分內的工作。」

    「那你就呈啊!」驚芸滿不在乎地把玩著垂散在胸前的髮絲,「我又不是來找你求情的。」

    「那你……」要不然他來找自己幹嘛?

    驚芸不甚高興地打斷曲翊的話,「你到底有沒有在聽人家說話?我只是希望你讓我在這兒借住一個月,既然得在同一個屋簷下生活,總不能讓你老這麼討厭我,所以我可是很認真地想改成你喜歡的模樣!至於你想怎樣狀告我,那都沒關係。喂,我都說這麼久了,你這兒到底讓不讓我借住啦?」

    曲翊搖搖頭,語帶無奈地開口:「我真是不瞭解你,有家你不回,卻賴著要向人借住?」

    驚芸聳了聳肩,「我也很無奈!誰教小招不許我回去,我有什麼法子?」

    「做婢女的不許主子回去?」

    「就是啊,她很過分對不對?可是也好凶,我又不敢違逆她,想來想去只好跑來拜託你羅!」

    曲翊略感好笑地看著他,「要是我不肯呢?」

    「那我只好睡路邊羅!反正又不是沒睡過,呃……你不會真的狠心這麼做吧?」

    「隨、你!」

    於是,驚芸便在曲翊的默許下,大大方方地搬來與他同住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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