漢生指南 正文 第三卷 第七十六章 《新漢律》
    春三月春暖花開,還是那間木屋,落地窗敞開著。I窗而入,帶來陣陣草木的芬芳。坐在窗畔向外眺望,映入眼簾的是綠草茵茵。小雨初晴,小草綠油油的,在春風裡搖曳,不時有晶瑩的水滴從草葉上落下。春天到了。

    太陽照在身上暖洋樣的,張涵愜意的伸了個懶腰,懶洋洋地打了個哈欠……

    以上純想像。類似這樣的美好生活,張涵已久未曾有了。實際上,他正振作精神,端正坐姿,上身微微前傾,作出一幅全神貫注的樣子,聽鍾、審配和岑瀾三人爭執。

    這事還要從上元節說起。那天,張涵與鍾約好了時間,與獻帝的矛盾卻突然激化了,張涵一時也顧不得許多。直到三月朝局已定,這才得以抽出時間。

    「想不到長安危難之中,元長也不改初衷,別人歷經磨難,多有消沉,元長的書法卻更進一層,真是非常人……元長,有閒暇的話,給我寫幾張條幅吧!」

    一本鍾手抄的《新漢律》草稿翻開,擺放在几案上,張涵頗有些愛不釋手。觀鐘的手書,筆勢古樸靈動,恍如飛鴻戲海,極生動之致,卻又不失方正。若非草稿上塗抹刪補,實在是一難得的佳作。不過,蠅頭小字卻沒有大字那種筆走龍蛇揮灑自如。

    「大將軍過獎了,長安困窘之地。左右無事可為,我每每便以之遣懷,打發時間而已,哪裡當得如此誇獎。大將軍地行書,天下皆知,還是莫要笑話於我……」

    想起長安之事,鍾不覺唏噓,隨口謙遜了幾句。

    「元長過謙了。凡事說來容易行來難。威武不能屈,貧賤不能移,人人皆知,如元長者卻少之又少。至於我的字嘛,當初或是不在元長之下。不過,這些年來事務繁忙。我哪裡靜的下心來練習,早就遜色不止一籌了,而元長厚積已久,突破在即,只怕不出三年五載,便會更進一層,我就更是望塵莫及了……」

    一分耕耘一分收穫,這是強求不得的。張涵心知肚明,自己沒有太多時間和心思用在這上,書法的成就也就是如此了。在書法上他也曾下了很大的功夫。花費了無數時日,對鍾難免有幾分羨慕之情。

    「是啊。元長兄的字可謂一絕了……」

    岑瀾笑著湊趣。

    ……

    審配也心不在焉的附和了幾句。四個人說了陣兒閒話,張涵咳嗽一聲。這才說起了《新漢律》來。

    「草稿我看過了,諸位都費心了……」

    漢代繼承了秦朝地制度。秦朝舊律《法經》起自魏文侯師李,共有《盜》、《賊》、《網》、《捕》、《雜律》和《具律》六篇。蕭何定律,除參夷連坐之罪,增部主見知之條,又增加了事律《興》、《》、《戶》三篇,合為九篇。叔孫通益律所不及,傍章十八篇。張湯《越宮律》二十七篇,趙禹《朝律》六篇。合六十篇。到了東漢,漢律已增加到906卷之多。

    然而,漢律增加速度很快,法律條文猛增,成文不免就會混亂疏漏。《盜律》有賊傷之例,《賊律》有盜章之文,《興律》有上獄之法,《廄律》有逮捕之事,諸如此類,繁雜錯漏而沒有條理。不是十分熟悉律法的官吏,根本不知道在審理案件時,應該援引哪裡的法律條文合適。官吏尚且如此,具體的執行情況也就可想而知了。

    鍾這番編纂,不過是將現行的漢律梳理通順,新增部分條目,廢除不合時宜的律令。在九律之外新增了劫略、詐偽、毀亡、告劾、系訊、斷獄、請、乏留、驚事、償贓、免坐、水火、法例、關市、衛宮等十五篇,改《廄律》為《廄庫律》,廢除了宮刑、夷三族、妖言等一百零七條,並新增四十三條。總之,完成地《新漢律》共計二十四篇,637條。

    從整體而言,《新漢律》減輕了刑罰力度,廢止了許多嚴刑酷法。全面廢除了包括宮刑在內的肉刑,建立了笞、杖、徒、流、死為主的新的『五刑『體系和死刑覆核制度。當然,就張涵看來,《新漢律》依然過於嚴厲了。但是,事緩則圓。羅馬城不是一天建成的,心急吃不了熱豆腐。而且,這時代的專家還沒有進化成『磚家』,意見還是值得尊重的。

    對於屬下立功,張涵向來是不吝嗇溢美之詞的,很是誇獎了幾句。自然,三人各有其功,張涵是不會落下誰的。

    「……

    法令之類的,我不是很精通,這《新漢律》看起來很完備了。就不知道,你們是否還有其它意見,沒有?」

    《新漢律》是鍾主筆地,審配和涔瀾頗有些不同意見。張涵也是聽說了三人的分歧,才有這麼一問。

    審配和岑瀾二人交換了一下眼色。審配低下頭去,避開岑瀾地目光,他是打定主意不開口了。岑瀾躊躇了下,還是決定把話攤開來講。既然張涵都聽說了,他不說反而不好,反正他也是出自公心:

    「主公,元長兄家學淵源,學識也好,為人也好,我都深感欽佩。不過,關於修訂《新漢律》,我還是有些不同意見要說的。《周禮》說:刑新國用輕典,刑平國用中典,刑亂國用重典。治世地刑罰就輕些,亂世的刑罰就重些,以警惕世人。這些都是常理。

    當今天下,豫州有袁紹、東吳有孫策、荊州有劉表、南陽有袁術,加之巴蜀的劉焉、涼州的韓、馬等,無一不是野心勃勃之人,表面上尊崇朝廷,實則割據一方,妄圖問鼎天下。我看這天下遠還沒有到禍亂結束的時候。

    時值亂世,一味的寬宏並非是件好事……」

    說白了,就是恩威並施,不僅要讓人感激你,還要讓人畏懼。民不畏死,奈以何懼之。沒有了畏懼,便沒有人會服從,也就沒有辦法加以管理。暴力就是國家權威賴以存在的基礎。

    鍾搖搖頭,顯然有不同意見;審配不動聲色,不知在想什麼;張涵眉頭微蹙,有些猶疑。岑瀾吸了口氣,繼續說道:

    「主公宅心仁厚,誠是萬民之福,士民同沐仁德。

    就拿上元節一事來說。

    主公只處置了劉虞幾人,及其家眷,其餘人等並無嚴厲處置。這自是主公仁德,不欲為此小事而興大獄。朝中臣僚感念主公寬厚,已安下心來,多願附之。

    但是,有些人不明時勢,恐怕會誤以為主公軟弱。我擔心,將來還要多事……」

    亂世用重典無非是震撼人心。張涵以大將軍行宰相事,本就不算名正言順。若不能一舉懾服人心,將來自然要發生變故的。人在做事之前,必然會衡量利弊得失。既然失

    沒什麼大不了,而萬一成功了,則會名利雙收,那負人必然就會多一些。人同此心,心同此理。幸好,張涵處死了帶頭諸人。不然的話,打著忠誠的旗幟造反者,肯定會層出不窮。

    起初,聽岑瀾說話,鍾還連連搖頭。然而,聽到這裡,他就不好說話了。

    鍾加入張涵麾下時間太短,又素與袁曹等人有交往,可謂身處嫌疑之地。遇到這樣的敏感問題,鍾就不方便說什麼了。而且,士人是講究節操的。時勢如此,張涵抰天子以令諸侯。鍾為了保全身家,為張涵效力,在名義上也說得過去。這是人之常情,對己對人都交代的過去。可是,落井下石就是另外一回事了。

    鍾不好說話,審配也不說話。

    岑瀾覺得,《新漢律》過於寬厚了。審配卻恰恰相反他覺得《新漢律》過於苛刻了。別看這二人都是大名鼎鼎的儈子手,聞名遐爾的酷吏。可是,兩人卻不能說到一起去。審配家族勢力很大,而《新漢律》重點打擊豪強,他是不太願意的。不過,這符合張涵的一貫作法,審配也是無話可說。

    屋子裡一時安靜下來,只有窗外的小鳥在鳴叫。張涵揣摩了一下,隨即笑道:

    「仲連這是說了兩件事呀!我們先來說後面一件事。

    上元節一事。仲連說地這些,我都曾考慮過,但最終還是選擇了如此處置。

    你們覺得,我是否應該趁機興大獄?」

    這個,答案自然是否定的。

    野火燒不盡,春風吹又生。大漢國養士四百年,心裡傾向於大漢的多了,豈是能殺乾淨的。再說。殺敵一萬,自損八千,智者所不為也。張涵正抰天子以令諸侯,獻帝的權威,就是張涵的權威當然,張涵的權威與獻帝關係不大。大肆殺戮。只會破壞削弱獻帝的正統地位,對張涵只有害處,一點好處也沒有。

    在座地三人,這點事還是能看明白的。見三人搖頭,張涵一拍手,說:

    「這就是了!

    劉虞等人,重要之處在於他們的影響力,至於是夷三族(父母、妻子兒女和兄弟),還是殺死妻子兒女,其實差別並不大……」

    張涵看看審配。岑瀾猶豫了片刻。慢慢地點了點頭。殺死劉虞等人,他的親人來報仇的可能性並不大。而張涵的仇敵不可勝數。這些許人簡直不值一提。夷三族,更多地是一種威脅恐嚇。

    「說到前者……」

    張涵整理了一下思緒。以讓自己的話更為條理分明。

    「律令存在的意義不僅僅是為了復仇,也是為了維護正義;不僅僅是為了懲罰罪犯,也是為了保護民眾;一個人無論做了什麼,他就應該為自己的所作做為而負責任。做錯了事,就要付出代價。但是,這種懲罰應當是適度的……

    大漢國之衰落,是因為他的政令過於寬鬆,縱容世家大姓兼併土地。所以。我之為政向來是限制地方豪強勢力的……

    不過,並不是說《漢律》中沒有這方面的條文。諸位都知道,這是因為條文的執行情況很差……換言之,這是有令不行,問題在於吏治,而不是法令寬嚴……

    因此,律令不在於嚴刑酷罰與否,更重要的是,律令是否切實執行了……」

    說到吏治,張涵不由想起來一事。普及教育這些年,在民間尤其是青州積累了一些人才。有此為底,他應該可以嘗試一下了吧!

    「我覺得,針對吏治,還是要加強監督。

    你們說,如果我重獎舉報者如何……」

    張涵籌謀已久,說起來滔滔不絕,列出了不少設想。比如說,但有貪污受賄者,一旦被人舉報,不論舉報者是誰,與之有何等關係,一旦舉報,就可以獲得相當於貪污受賄金額10%50地獎勵。當然,具體的獎勵數額與提供地切實可靠證據鄉掛鉤。同時,設置了許多免責條款。如果一個人大額行賄受賄,他會受到嚴厲懲處,起碼被判監禁13年。但是,如果他舉報了,多半只不過上交賄賂而已,會免於追究刑事責任。這種情況下,誰舉報,誰沒事,誰不舉報,誰倒霉。

    張涵的主意差不多就是這樣,三人只聽地是汗流浹背、如坐針氈真是太歹毒了!

    「大將軍,此事萬萬不可!

    君之視臣為手足,則臣視君如腹心;君之視臣為草芥,則臣視君如路人;君之視臣為犬馬,則臣視君如仇寇……」

    鍾痛心疾首。這到先生倒是個清廉之人,可這年頭士人榮譽感很強,非常重視身的榮譽,這樣被當成賊來監督,實在是令人髮指。

    「不會吧!元長,這有什麼。為人不做虧心事,半夜不怕鬼叫門。再說,我的兄弟要是剝削黎庶,我早收他了……」

    張涵的眼色頗為怪異,這下可惹火了鍾老先生,大袖一擺:

    「反正,這事我接受不了!」

    審配、鍾和岑瀾難得達成一致意見。於是乎,張涵的這一偉大設想,遭到了強烈的反對。

    說起來,三人還真沒有貪污受賄的。可是,誰人背後沒有點隱私,沒有點不願意人知道的。還有,君擇臣臣亦擇君。換句話說,這是雙向選擇。還沒怎麼樣呢,就想把眾人當成老家賊,這也太過分了!無論如何,這也接受不了。大不了回家去種地,也不能受這份污辱!

    三人決心已定,遂怒目而視。

    「哈,」接受監督難道不是理所當然地嘛,臣下的反應如此激烈,出乎了張涵地意料,他打了個哈哈,「我隨便說說,你們不要這麼認真吧!」

    「……」

    這反應似乎是有點過分了,三人面面相覷,不知說什麼好。

    「算了,算了!我就隨口一說,你們不要這樣子,當我沒說好了!」

    猶豫了一下,張涵也覺自己魯莽了,這話也是能隨便說的。一時間,三人好說歹說,給張涵好一番灌輸正確的人生觀,直說的張涵連連致歉,這才罷休!

    不過,張涵總是主上,又認罪態度良好。三人深知窮寇莫追,也不好窮追猛打,勸諫了一會兒也就算了。三人爭執的卻不是這個,而是一樁案子。

    PS:真是討厭寫專業的東西,白竹豬就是個法盲,連現代的法律都知道的很少,卻要寫古代的,查了一堆資料,還寫的很枯燥。沒辦法,只好又重寫了。這是昨天……呃,是大前天的,欠大家兩章,爭取盡快補上(_OM,更多,作者,正版閱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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