冏冏有神 正文 第一百零七章 秦氏
    我回到了那座城市,帶著犬犬與蚊子,站在秦氏企業的大樓底下,我知道,我已經別無選擇!

    我忽然發現,我居然沒有秦玉的手機號碼,每一次,彷彿都是他來找我,我卻從來沒有主動找過他,當我想要主動找他的時候,卻不知從何下手!

    當我向前台接待提出要見她們的老闆秦玉的時候,她們有禮而警慎的從上往下把我打量了一遍,問了我無數的問題,從業務關係,問到家庭關係,整個防狼過程讓我歎為觀止,到了最後,還是沒見著,前台接待誠懇表示要預約,時間大約一年到半年左右,才能見到秦玉,見面的時間不能超過十分鐘。

    她們微微的笑著告訴我:「我們的老闆是非常忙的!」

    犬犬忍不住在我耳邊道:「桑眉,不如讓我咬她們兩口,看她們通不通報?」

    看來,犬犬氣得狠了,蚊子最近養氣功夫非常的好,慢條理思的勸他:「犬犬,火氣別這麼旺,俗話說得好,小鬼難纏,你以前幫二郎神擋參拜的小神的時候,不也是這幅德性?」

    我完全有理由懷疑,蚊子當年參拜過二郎神,還被犬犬給擋了!

    我只好坐在大廳的沙發上,守株待兔,等著秦玉從這幢大樓裡出來或進去。

    可想不到,這一等就是三天,這三天,是我最難過的日子,每天七點鐘從酒店裡出來,趕到秦氏大樓,在接待小姐的冷眼之下,坐在沙發上,為了不錯過他從大樓裡出來的時間,我中午只能啃一個麵包。

    想不到見一個秦玉,都這麼的難,原來感到極容易的事。到真正想要的時候,卻怎麼也辦不到。

    我得說,秦玉的這些員工真的訓練有素,每天早晨,見我匆匆的跑進來,直往沙發上坐。也依舊有禮貌地道:「歡迎光臨!」

    第三天。我終於看到滿面嚴峻地秦玉從電梯口走了出來。與他走在一起地。還有其它三個人。他一邊走。一邊極認真地與那三個人討論著什麼。這個時候地他。哪裡還有花花公子地樣子?

    頭髮梳得整整齊齊。身材筆挺。舉手投足之中充滿了威儀。秦氏集團地人每一個對著他。都微微彎腰行禮。他則淡淡地點頭示意。俊美地臉上帶著淡淡地疏離與冷漠。與那個在蔚藍色大海之上與一幫世家子弟調笑地公子仿若兩人。

    那時候那些人都叫他:「秦少。秦少……」

    而現在。人人都恭敬地稱他:「秦總!」

    我看見前台接待員一見到他走出來。他地視線尚未望向她們。她們便有一些手足無措。臉上如早晨地陽光一般。瞬間容光煥發。

    我想。如果我現在走上前。向秦玉打聲招呼。是不是有些褻瀆她們心目中地神?

    可是,大煞風景地事總是要有人做的,我不下地獄,誰下地獄?

    我望了望我腳上穿著的坡跟跑鞋,淺藍色地牛仔短裙,印著淺紫色花兒的棉制上衣,感覺渾身上下雖不值兩百元。但起碼上面沒沾上泥土灰塵之類的,再耙了耙滿頭的亂髮,抹了一把面,調整了一下儀容,心中感歎:TMD,見個高級人物,自己便要高級起來,要不然,還真對不住自己良心。

    我左整右整。蚊子頗不耐煩:「桑眉。你再怎麼整,也就是一個剛畢業出來的女大學生。你還不趕快,人家都要走了!」

    我抬頭一看,果然,我如一顆微小的灰塵,被他忽視了,他與那三名精英邊說邊談直向落地大玻璃門走了出去。

    我一急,把儀態全忘了,大叫一聲:「秦玉,等等……我」

    這聲叫喚沒有什麼,問題是那個聲音太大了,我聽見這聲音在大廳之中迴響,居然有回音。

    那些接待小姑娘,掃地的大嬸,來來往往的秦氏成員,全都向我行注目禮,自不必多說了!

    秦玉回過頭來,有些愕然,自然有接待員小跑步的向他匯報:「秦總,這個人在這裡等了你好幾天了,我們不好趕她,以為她等不到你就會走地……」我看見保安的身形從暗處現了出來,警惕的把我望著,只要秦玉一個招呼,估計他們全會呼拉拉的擁了上來!

    秦玉看到我,依舊端莊嚴肅,卻向我走了過來,道:「你來了?怎麼不打電話給我?」

    他眼眸之中有喜色閃過。

    我很委屈:「你沒把電話號碼給我啊!」

    秦玉一拍額頭,懊惱無比:「怎麼把這層忘了!」

    我感覺他這個動作,倒恢復了幾分花花公子的本色,永遠忽略他身邊的女人,盯著他遠處的女子。

    那三名精英驚訝的望著我:「秦總,我們談的事?」

    秦玉擺了擺手:「你們先去辦吧,我有朋友來了,等安頓好她,我再去!」

    三名精英用極驚訝地眼神望了望我。

    那些接待員,掃地大嬸,秦氏人員自不必說了,全扮成一幅事不關已的模樣,可他們的眼中的絲絲興奮,從他們眼角眉梢直溢了出來,可想而知,明天,一個超級八卦就會傳遍了整棟大樓。

    秦玉的辦公室在最頂層,整整一層樓,寬大,明亮,可俯瞰整個城市的風景,他的辦公室雖大,可是簡潔明亮,雖說每一件東西都是精挑細選的名牌,但在我看來,卻有一種低調的奢華,豪不張揚,一如他地人。

    我想起他從不在報紙雜誌上露面,與孟宇地做風完全不同,孟宇已然不知上過多少期的財經封面了。

    接待地秘書給他端來一杯咖啡,問我:「請問您喝咖啡還是茶?」

    他笑道:「拿一杯紅茶過來吧!」

    我怔了一怔,他還記得我的口味?我記得只是隨口提了一提,我喜歡紅茶,原因無他,因為,喝忘川水的時候,黃泉烏鴉用來代替的,就是紅茶,那個口味,深深的印在了我的腦海裡!

    「如果我今天不是有事要坐公共電梯出去,你是不是永遠在那裡等下去?」他笑飲了一口茶,「一般情況下,我都是從私人電梯裡出入大樓的,你今天算好運了!」

    真是低調的奢華啊。

    他的奢華讓我感覺很舒服,不像孟宇,有的時候,總是讓我倍感壓力。

    呸呸呸,怎麼又想起了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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