冏冏有神 正文 第五十九章 禮物
    我們兩人走在地下商城裡,不論到了哪裡,他的身邊都有三四個保鏢暗中保護,我實在不明白,為什麼以前,他可以隨隨便便的活在陽光之下,而如今,卻時時刻刻的需要保鏢保護?他已不同於以往,什麼話都對我說,估計現在,我想讓他對我說,他也不會說。[愛^書^者^首^發]

    我們首先逛到了一間珠寶店,我本來不想進去的,他非拉我進去,我看了那璀璨閃光的珠寶很頭昏,看了那上面的價格更頭昏,當然,如果是他給我買禮物,我自然是頭不昏的。

    售貨員滿面笑容的迎了上來,她很會看人,識得孟宇非富則貴,她卻沒有想到,買東西的人是我,而不是她認為非富則貴的孟宇。

    而我的脾氣,是向鐵公雞方向靠近的。

    我想,我真是一個窮人的好孩子啊,窮人的好孩子就是節約勤儉!

    我皺著眉頭,從最大取璀璨的珠寶一直搖頭,搖到最小最不璀璨的珠寶,還想一直搖下去,如果能把孟宇搖出店,那更加的好。

    孟宇卻指著中間那個最閃亮的鑽石項鏈,道:「我就要這個……」

    我看了看那價格,感覺頭腦之中有烏鴉烏烏烏的飛過,這可是我這次演唱會籌勞一半的錢!

    孟宇哀怨的望著我,我咬了咬牙,想起太白金星在天上講的,人這一輩子的話,人這一輩了吧,眼一睜,一天就過去了,眼不睜,一生就過去了……人這一輩子吧,眼一閉,一半兒錢就沒了。

    為換取我與孟宇的和平相處,也值!

    為報答他關鍵時候,就是上次粉絲爬上台鬧事那一次,好吧,就為給他上次幫我的酬勞,我出一回血,也值!

    關鍵是,如果我不出這回血,孟宇還不知道想出什麼後著等著我。

    我想起了打包的生日禮物……

    雖然我在心中連連叫了好幾聲值,可我那心底,著實是滴著血的。

    我把卡拿了出來,遞給售貨員,售貨員的臉色馬上不同了起來,用十分怪異的目光望著孟宇,我忽然間領悟了售貨員的目光,心痛錢之餘,忽有了幾分爽快,很明顯,這售貨員把孟宇當成那什麼特殊行業的人了,我馬上沮喪起來,在她的眼裡,我就是那與特殊行業的人走在一起的富婆?

    這名聲彷彿也不怎麼好聽!

    我們走出珠寶店,神仙耳朵有一樣不好,非常的尖,我果然聽見那售貨員對其它人悄悄的講:「這是一個怎麼悲摧的世界啊,怎麼如此的帥,如此有氣質,如此如天神一般的男人,竟然是一隻鴨子呢?是鴨子也罷了,怎麼還被這麼小一個小姑娘包了呢?」

    不聽最後一句話,我還是偷笑了幾聲的。【要找最新章節?就上】

    聽了最後一句話,我也很悲摧,我包就不行,您包就行嗎?

    孟宇的耳力沒我那麼好,他沒聽見那售貨員的話,正沉浸在宰了我一刀的喜悅心情當中。

    我們被三四個彪形大漢或明或暗在包圍在中間,保護著,所以,既使孟宇當庭廣眾的拿出那值我一半演唱會籌勞的鑽石項鏈在大街上炫耀的時候,沒有宵小敢打我們的主意,這人與人的氣場不同,包圍在孟宇周圍的氣場讓人一接近就感覺危險徐徐而來。

    孟宇見我一臉的鬱悶,呲的一笑:「至於麼,不就是錢麼?」拿那明晃晃的鑽石項鏈在我面前直晃悠。

    晃得我眼直花!

    我鬱悶的道:「錢自然不是問題,可問題是我沒錢,我說,孟宇,這東西,只有女孩子喜歡的吧,為什麼你一個男人,也喜歡這個?」

    我希望他轉頭又送回給我,我好把它重又賣了,得回我那一半演唱會的錢。

    可他道:「我自是不喜歡這東西的,可是,我不讓你大出一次血,你的心又怎麼會痛,不痛,怎麼會時時刻刻的記得我?」

    瞧瞧,他這是什麼邏輯?

    這明晃晃的鑽石真的晃得我眼花。

    我們走出地下商場的時候,雨已經停了,我眼睜睜的瞧著孟宇把那款鑽石項鏈戴到了他的脖子上……我心中暗罵,戴上這個,整個一人妖,還自以為美。

    我成了第一個幫男子買鑽石項鏈的傻逼!

    發生在我身上的事情,都是那樣的讓人不可理解!人家是收穫大把的珠寶手鏈,我不但一樣沒收著,還送出去一樣!

    我正鬱悶,被他猛的一拉,旁邊有一車呼嘯而過,後面有一人大叫,搶人啦,快快幫忙攔住那輛摩托啊!

    孟宇皺了皺眉頭,回頭向四周圍保護他的人看了看,其中一個便拔腳追了過去,我看見那人隨手在地上摸了一塊磚頭,那人猛跑幾步,做了一個扔鐵餅的動作,那磚頭便嗖的一聲飛了過去,直接砸在那飛馳的摩托車輪子上,摩托車打了一個旋兒,把上面的駕駛與後座搶包的人直摔了出去。

    這個扔磚頭的人身手極好,扔得極準,孟宇身邊的人,看來真的一點都不簡單。

    早有兩個人上去,一手按了一個,將那兩名搶匪治服,估計經過了這麼一齣戲,圍在我們身邊想打孟宇脖子上鑽石項鏈主意的人,一個也沒有了。

    從兩名劫匪手上拿回了那手提袋,我一看,這手提袋價值不匪,趕得上我剛剛出血給孟宇買的鑽石項鏈了,是LV的最新款手袋。

    想想我這平頭老百姓,也就從流行雜誌上看見過這手袋,當時,數了數它價錢上的零,就幻想著如果平白無故從天上掉這麼一隻手袋給我,我馬上將它送到二手手袋店,換上兩年的口糧……

    後面的女子喘著氣趕了上來,精緻的妝容,有些零亂的頭髮,整齊的白領裝束,她的身邊,有兩位女伴陪著,看來是閒來無事,像我們一樣在街上亂逛的人。

    只不過,比較倒霉,沒有像孟宇用三四個保鏢暗中保護著,所以,讓人趁了亂。

    此時的我,身上的穿著,還是平頭老百姓的衣服,那女子望了望我,有些疑惑,又看了一眼孟宇,臉色便有些泛紅。

    我一晃眼,就知道,孟宇又惹人家青眼有加了,對著孟宇這張臉,的確,不青眼有加的幾乎沒有,不知道為什麼,我心中靈光一閃,孟宇,今天我不整到你,我就不是宇宙無敵的桑眉!

    於是,我把那手袋遞給那女子,不經意的道:「阿宇,你不是說喜歡前面阿瑪尼的男裝嗎,看在今天你生日的份上,只要你聽話,我就買給你!」

    那女子接過手袋,聽了我的話,朝孟宇望了一眼,既疑惑得來又是震驚。

    孟宇很沉得住氣,只微微而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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