異宋 正文 第二百一十章 新國家新制度(三)
    為了防止地主囤積土地卻不耕種,趙抗規定拋荒過一年的耕地,將予以沒收,這在無意中抑制了後來的土地兼併浪潮這項措施嚴重損害了地主的利益,激起了強烈反對,因為如果存在必須將土地租出的壓力,地主們就沒法肆意提高收租比例了。

    不過由於趙國的權貴們都是在戰爭中崛起的,與這些階層關係不大,那些地主在朝中沒人支持,反對也是無效的。再說雖然有這些限制,但是一來田價低廉,二來趙國稅制簡單清楚,沒那些巧立名目的苛捐雜稅,也不需要花錢打點關係,對那些中小地主來說反而是件好事。所以雖然嘴上反對得厲害,但移民來趙國定居的中小地主倒是越來越多了,而自耕農墾荒的熱情就更是高漲了。

    說老實話,這樣的政策在初期是需要大量金錢投入的。不過趙抗現在什麼都缺,就是不缺錢,光是他手中的金銀和銅錢,價值就過三千萬金幣,夠用相當長時間了。但手上的錢再多,也會越用越少,趙抗也需要為日後做長遠打算。於是,他下令對糧食、食鹽、布匹(麻布,這時棉布還沒出現呢,棉花倒是已經有了。)、農具等生活必需品實行國家專營,禁止私人涉足,同時國家完全退出絲、茶等非必需品的經營作為補償,這樣一來皆大歡喜,只有那些喜歡在災年囤積糧食國難財的奸商心存不滿。

    趙抗這麼做不但使國家有了更穩定的收入,更重要的是可以控制生活必需品的價格,以防止民變以及因饑荒而導致人口減少的情況。新墾的荒地免稅三年,而南洋諸島的新墾荒地則免稅五年,田稅中央和地方各取一半,但總量不得過產量的兩成,簡直是低得離譜,只要不違反這一條,具體比例由地方自行決定。對於糧田只准收糧食,而不准要求換成金錢,地方缺錢時,可以將收到的稅糧賣給中央專營的糧店。而桑田等種植經濟作物的耕地,則可以收最多四成的稅收,並且可以要求以金錢支付,也全部交給地方。由於初期幾乎全是免稅的荒地,導致地方收入必然不足,所以前幾年地方上的開支幾乎都是由中央補貼。

    中央財政的收入目前主要是三大塊:各項生活必需品的專營收入,這份收入說多不多,說少不少,趙抗定的鹽價比南宋和金國要低得多,影響了不少收益,不過也因此基本杜絕了販私鹽的現象。只是後來卻慢慢滋生出另外一個問題——很多南宋的私鹽販子跑到台灣來買鹽回國賣,比自己偷偷曬鹽還划算安全,結果差點引起兩國糾紛,當然那是好多年以後的事情了。

    第二就是關稅收入,趙抗規定基本關稅比例為一成,可以說相當的低,對於急需的物資如柚木、礦石、耕牛、農具、鋼鐵等免進口關稅並且徵收高昂的出口關稅,最高的甚至是幾倍。只有中央有權設立關卡,而且趙抗只對海船徵收關稅,境內商業交易只收固定攤點的稅收,而且數額不大,以促進國內商業的展,其中的書店等特殊行業甚至完全免稅。

    第三塊也是最大的那筆收入就是地方艦隊的貿易收入了,雖然現在趙國與大食處於敵對狀態,但是西方還是很需要中國的瓷器、絲綢與南洋的香料,而趙國這邊也不會拒絕可以輕易入手的收入,所以仗照打,生意也照做。這筆收入相當巨大,每年收益不下五十萬金幣,停戰後應該可以過二百萬,日後要是再出現新的大宗交易品的話,就更加不得了。趙抗目前已經想到了一個,那就是優質紙張,預計數年後紙張貿易的收益就能接近那幾種傳統交易品了。

    趙國現在不缺錢,不缺土地和資源,只缺人。先人口就不足,以趙國目前的疆域,最適人口應該在一千萬的樣子,日後荒地進一步開後更是可以達到兩千萬甚至三四千萬。因為趙國境內火山不少,雖然危險但也帶來了肥沃異常的火山土,再加上水熱充足,糧食產量要上去並不難。而趙國又是海洋國家,漁業也能帶來不少食物產出,所以能養活的人口其實是相當多的。

    增加人口無外乎兩大途徑,引進移民和鼓勵生育。引進移民難度很大,因為金國太遠,而南宋居民的生活水平不低,再加上儒家思想的長期影響,沒多少移民的動力,目前趙國的二百多萬新移民,大部分都是趙抗的大軍抓來的,總不能一直靠這個吧,所以鼓勵生育就顯得異常重要了。

    於是趙抗便將當初在海州實行過的方法推廣到趙國全境,就是所有父母養不起或者不願撫養的健康嬰幼兒,統一由中央財政出錢養活,這樣一來,窮人因缺乏避孕措施而多生的小孩就不必忍痛丟棄甚至弄死了。

    另外趙抗還制定了一些強制性的法令相配合,比如規定女人過二十五歲不嫁,父母就有罪,要按墨子當初提出的標準那就更誇張。趙抗深明醫理,知道女人在二十五歲左右是身體狀態最佳的時期,等到三四十歲再結婚的話會對生育產生很大影響。因為當時十四歲就可以嫁人了,趙抗覺得自己給她們留出十來年找婆家,怎麼也應該夠了,而墨子的標準則太過苛刻了。

    當然,凡事總有例外。趙抗同時規定,擔任公職或軍職的女人不受該法令影響,想什麼時候嫁,甚至不出嫁都可以。趙抗的解釋是,對於這些女人,他一向是當成男人來用的

    趙抗這人雖然有著很嚴重的大男子主義,認為女人的天職還是做飯洗衣生孩子。但在個體上,那些女人只要能力達到要求,他卻不會因為對方的女人身份而區別對待,這點也許就是當初6仁專門講過的「完全客觀的態度」吧。

    趙抗還規定,無論多麼有錢有勢,妻妾數量都不得過七人,侍女數量不得過十八人,以防止一些巨富或權貴藉囤積美女來顯示身份地位。這道法令頒布以後,也有很多人反對,但是當趙抗表示自己也不例外後,他們也不好多說什麼了。

    其實大部分多置妻妾侍女的傢伙也不過是為了面子,事實上他們光應付幾個就夠頭痛的了,趙抗這樣做他們心中其實是歡迎的。不過為了「男人的尊嚴」,他們嘴上肯定還是強烈反對

    反對的人中也有不少是忠於趙抗的人,趙抗現在雖然只是稱王,但實際上等同於皇帝,歷史上哪個皇帝不是三宮六院嬪妃成群的?多生子嗣對皇帝來說很重要,他們認為妃嬪太少的話對此不利,但趙抗現在還年輕得很,並不怎麼想要孩子,光現在收養的兩個就夠他頭痛的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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