亂世霸業 正文 第二卷 第3章 城破
    格雷悠閒的躺在草地上,嘴裡輕咬著一根草莖,呼吸著大自然的清新空氣,彷彿對隆隆的戰鼓聲和震天的喊殺聲充耳不聞。

    在經過了兩輪的衝鋒之後,他的弟兄們已經退下來休息了,輪到馬鬍子的人攻擊了,沒過多久傳來了收兵的鳴金聲,現在是該輪到伏牛山的人攻擊了。

    格雷知道那幾個傢伙的想法,先讓那些不歸順他的幾股人馬攻擊,即消耗了對方的實力,也消耗了福雲城守軍的力量,然後再輪到他們的人,一鼓作氣攻下城池,率先入城,掠劫錢財和女人。雖然他文學網誰都想攻入城內,可是,對那些錢財女人,一點都不在乎。他最關心的,只是一個人。

    這一次的盜賊聯盟,他出的力絕不會比獨眼大盜安東尼少,因為,城裡有一個他最關心的人,他想這個人,想了十多年,他覺得等的時間太漫長了,所以,他不想再等下去了。

    「老大,安東尼首領請你過去,說是有要事相商,」一個精悍的手下稟報。

    「哦,」格雷從地上站起,心想,這傢伙這個時候找他,究竟有什麼事呢?該不會是因為誰先進城的事吧?可是在會上投票表決時,他可是跟自已一樣,沒有什麼異議呀。想到攻城時,兩方的人似乎是不約而同的虛張聲勢的狂攻了幾下,大多數傷員都是裝的,心中不覺好笑。

    對於這個滿臉腮鬍,精明強悍的獨眼大盜,軍事上的指揮頗有一手,手下五千人訓練有素,只怕是所有盜賊中人數最少,戰力最強的一股勢力。言談舉止,都顯示出受過良好的傳統的教育,格雷甚至懷疑過他有種不可告人的目的。他的才能,為人都讓他敬重,也是唯一和他談得來的一個,兩人都有惺惺相惜之感。在盜群中,他只對兩個人感興趣,一個獨目大盜安東尼,另一個是馬鬍子身邊的女保鏢——「毒鳳凰」龍飛燕。

    「毒鳳凰」龍飛燕,生份來歷不明,人很漂亮,卻冷若冰霜,陰森冷厲的殺氣讓人不寒而慄,武功之高,只怕連伏牛山的老大「惡魔」屠長青在她劍下絕對走不過十招。

    格雷真不弄不明白馬鬍子這老色鬼從那個地方找到了這麼一個武功厲害又忠心的冷艷保鏢。

    安東尼的營地緊挨著他的營地,三四十步路就到了,隨他來的,是四個武功高強的心腹高手。

    安東尼已在大營外等他,進入營地,格雷看到安東尼的手下衣不解甲,馬不卸鞍,兵器都放在身邊,整個營地顯得很平靜。

    臨近中軍大帳,大帳後突然竄出六個黑衣人,格雷等人措不及防下全被制住了。

    「你什麼意思?」格雷面色平靜,沒有絲毫的驚慌。

    安東尼笑道「格雷首領,我有殺死你的機會,」他擺擺手,那六個黑衣人已收回武器,消失在大營之中。

    他接著道「我這麼做,無非是想告訴你,我並沒有惡意。」

    格雷知道他還有話要說,只是心驚剛才那六個黑衣,身手之高,絕不在他之下。而且他現在可以確定,這個安東尼的確是懷有某種目的,是以才會如此賣力的鼓動各股勢力聯盟攻打福日城,至於是什麼目的,只怕等會就明白了。此刻身在對方大營之中,想要衝進去,那是絕對不可能的。

    「實在抱歉,格雷先生,」安東尼笑道「我帶你去見一個人,一個你一定感興趣的人!」

    格雷知道這時候也沒有先擇的餘地,同時心中也好奇,安東尼所說的那個人到底是一個什麼樣的人,竟然敢說自已會對他感興趣。

    他見安東尼只是單獨一個人上路,也讓四個心腹高手留下。

    一路上,安東尼都是騎馬走在他前面,似乎對他一點都不防備,如果這時候出手偷襲,一定可以把他殺死。

    「安東尼首領,你不怕我會突然下手嗎?」格雷忍不住問道。

    「如果你在後面對我下手,只能怪我瞎了眼,看錯了人,呵呵,」安東尼笑道。

    格雷聽得心頭一熱,看來自已沒有看錯人,也沒有交錯朋友。

    穿過營地後面的樹林,再拐過一座小山坡後,格雷人如身中巨鐘,猛然一震。

    因為,他看到,山坡後面的空闊地,是密密麻麻的,排出戰鬥隊型的龐大集團軍群,笙旗招展,刀槍林立,鎧甲鮮明,全軍靜悄悄的,就連跨下戰馬都沒有發出嘶鳴聲,顯得訓練有素。因為太靜了,讓格雷感受到一種令人窒息的強大壓力。

    更讓他心神受到震撼的是,排在隊伍最前面的那一隊騎兵,黑衣黑甲,就連跨下的戰馬都是黑色和灰色的,濃濃的戰意,鋼鐵般的意志及狂濤無匹的殺氣,給人一種恐懼,死亡的感覺。

    他深深的吸了口氣,極力壓下心中的震撼,是什麼人能夠訓練出這樣一支騎兵,只怕連名震亞意大陸的日波無敵鐵騎亦不過如此。

    十來個肩領上鑲標有雙星一劍的師團長軍銜的軍官擁著一個身披金色盔甲的年輕英俊的軍官走來。

    安東尼行在馬上行了一個標準的軍禮,「少帥,這位就是格雷先生。」

    格雷一震,同時覺悟得奇怪,王國中唯一擁有元帥軍銜的是龍帥博古,而眼前這個年輕人的肩領上鑲標的四星雙劍正是元帥軍銜。他大感奇怪,王國什麼時候又出了一位如此年輕的元帥文學網果他知道這個年輕的元帥是不經國王陛下和軍部批准,只是由手下士兵們給安上的,只怕要當場暈倒了。

    那年輕的軍官還禮,同時亦對格雷行禮道「您好,凱恩斯格雷先生,我叫元九洲,」他行

    的是貴族間的問候禮。

    格雷心中劇震,仍然不忘還禮。

    自家族三十多口人慘遭惡人殺害後,他隱姓埋名,很少讓人知道他是凱恩斯家族的後人。而眼前這個自稱元九洲的年輕元帥竟然知道他的底細,這讓他感到不安。

    元九洲微微一笑,道「請放心,家父是歸月行省總督,是與蘭洛斯伯爵是好友,對於凱恩斯家族的不幸,元家未能幫上什麼忙,深表歉意。」

    「您是歸月行省的元九洲?」格雷心中又是一震。他雖然窩在山寨裡,但是對於王國所發生的一些事情還是知道的。王國近年來風頭最盛,人們談論得最多的就是元九洲這個名字。

    「正是,」元九洲正色道「格雷先生不忘滅族之仇,疾志復仇,讓人欽佩。可是,閣下為了復仇,不擇手段,甘願淪為令天下人所不齒的強盜,不怕有辱凱恩斯家族的聲譽嗎?只怕令尊蘭洛斯伯爵泉下有知,決不允許閣下如此胡來。閣下該以凱恩斯家族的身份,堂堂正正的去復仇,」他越說越大聲,語氣越來越嚴厲,說得格雷羞愧得低下頭。

    「如今,大陸諸國,連年征戰,天下蒼生百姓,處在水深火熱之中。王國三大勢力爭權奪勢,只怕一聲內戰是免不了,苦的只是百姓。只有一統大陸,施行仁政,方可解救百姓於水火之中。在此大亂之際,正是熱血男兒建功立業,精忠報國的大好時機。為了凱恩斯家族的聲譽,為了天下蒼生百姓,回來吧,格雷伯爵,歸月需要你,天下蒼生更需要你!」元九洲越說越大聲,越說越激昂,神情不怒自威,更流露出一股君臨天下的王者霸氣。

    一番慷慨陳詞,不僅是用內家真氣逼發而出,而且還暗含了可惑人心神的天魔神功,全體將士都聽得清清楚楚。

    大義凜然的措詞,君臨天下的王者霸氣,讓格雷等人,全體士兵心生頂膜跪拜和臣服。

    「少帥!少帥!少帥!」,士兵們齊聲吼叫,響徹雲霄,不僅激勵起將士們的激昂鬥志,而且讓他們狂熱的崇拜。

    此時,福雲城四門已被攻破,嗜血成性的強盜山賊蜂擁湧入城內,四處殺人放火搶劫**。

    城內的居民拚命抵抗,利用樓房,小巷等熟悉的有利地形襲擊那些膽敢孤軍追入的強盜山賊。

    這些強盜山賊攻城時是集心合力,一旦攻入城內,貪婪的本性就暴露出來了。他們衝入商店,衝進貴族,商人家中,大肆屠殺,搶劫,**。為了一枚金幣,一個女人,一瓶美酒,爭得面紅耳赤,甚至不惜拔刀動劍,全然不顧什麼兄弟情面。對於首領下達的各種軍令視而不見,就連好多頭目都加入到了搶奪金銀珠寶的行列,首領找不到頭目,頭目找不到手下,亂哄哄的一片,根本無法組織起有效的攻擊行動來擊潰拚命抵抗的殘兵和居民。

    伏牛山的老大「惡魔」屠長青和臥虎山的老大「屠夫」里昂氣得暴跳如雷又無可奈何,只好帶著各自的親衛隊將總督府團團包圍,瘋狂攻擊。

    總督府的侍衛全是總督大人的心腹手下,都是從各師團中精選出來的好手,他們當中不泛江湖中的一流高手。他們知道強盜山賊凶殘成性,放下兵器投降亦難逃一死,是以,都拚命的抵抗反擊。同時,還有一個希望支撐羊他們,那就是,歸月行省的大軍已經到了。

    當得知城破的一剎那,總督李世興差點暈倒了。不過另一個消息卻又讓他充滿了希望。因為在城快要破的時候,和信使約定好的山頂上又燃起了煙花信號,那是歸月行省援軍已經到達的信號。如果不是這個信號,他早竄入暗道逃命去了。

    三千五百萬金幣,他認為這世上沒有一個人能夠抵禦這個誘惑,這是他開價的極限。開出這個價錢,真的像是要了他的命一般。這些錢,都是他辛辛苦苦,千方百計弄來的,實在是心痛不已。如果有人出三千五百萬,讓他殺死他父親,也許他會毫不猶豫的下手,他覺得,這世上的東西,沒有什麼比金錢和權勢更真實更美好的東西了。不過錢沒有了還可以找,只需要再調高一點稅率,所有的損失都可以補回來了。命沒有了,就什麼都玩完了。留得青山在,不怕沒柴燒。他發誓,這件事情過了之後,一定要組建十個師團的兵力,牢牢保護自已的地盤和利益。

    馬鬍子是青果山山賊的老大,原名叫馬重天,因為喜歡留著山羊鬍,馬鬍子自然成了他的綽號。

    此刻,他心中不知把「惡魔」屠長青和「屠夫」里昂的祖宗八代操了多少遍。手下的弟兄們早已按耐不住了,別人早已攻進城內,再不出動的話,只怕值錢的東西都被搶光了,大喊大叫的催著老大進軍。

    馬鬍子瞟了瞟身邊那個鳳目含煞,粉面含霜的美女,「咕」的一聲,艱難的嚥下了一口口水。真是一個冷艷的女人,可惜,這朵鮮花太扎手了,給他一萬個膽子也不敢亂來。因為,她那一把青鋒劍太快了,快得他連試一試的念頭都不敢想。

    他的拜把兄弟「電劍」胡標,在江湖中是出了名的快劍,據說曾有人向天空中撒了一把金幣,足有二十三枚之多,落地時全變成了四十六半,因為,在落到半空時,全給胡標的快劍斬成了兩半,「電劍」的綽號的確當之無愧。

    胡標的劍確很快,快如閃電,而且是他先出手的,一口氣刺出了一十一劍,快如閃電的一十一劍,劍劍凶狠霸道。而這個女人,只是刺出了一劍,後發而至的一劍,比胡標的一十一劍還要快上好幾劍的一劍,一劍穿喉。

    「電劍」胡標死了,因為他想**女人,因此死在了這個女人的青鋒劍下。

    所以,馬鬍子連想的念頭都不敢想,因為他自已的刀比「電劍」胡標的劍還要慢上半分,而且他更愛惜自已的命。

    同時,他更慶幸身邊能有這麼一個厲害的保鏢。否則,憑他那幾千號人馬,早已給「惡魔」屠長青和「屠夫」里昂給吞掉了。

    說實在的,他自已都不知道去年是吉星高照還是一時的心滋手軟,竟然救助那個半死不活,前腳已經踏進棺材的傢伙,雖然那個傢伙最後還是死了,卻留下了一個年輕漂亮,身手超絕的女弟子,一個執意要還債的笨女人。

    想想身邊時時緊跟著一個絕不亞於王國三大美女的絕色保鏢,弄得他慾火難耐,卻又不敢越雷池一步。光是那陰冷含煞鳳目,還有令人膽顫心驚的陰森冷厲殺氣,就足以打消他的慾火,真不知是該為自已慶幸還是悲哀。

    「他媽的!」馬鬍子狠狠的罵了一句,也不知道是罵「惡魔」屠長青和「屠夫」里昂兩個,還是罵自已。

    「老大,再不沖,金銀財寶只怕都被別人搶光了。」「是啊,老大,快衝吧,再不沖,連喝湯的機會都沒有了。」「老大,沖吧,再不沖真的沒有咱們兄弟的份了。」手下人大聲嚷道,亂作一團。

    「都給我閉嘴!」馬鬍子吼道「你們以為我不想嗎?媽的,前進!」他一揮手中的長刀,率先衝出,緊緊跟隨他的,是那個冷艷的女保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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