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們,我們·春光乍現 正文 第54節 阿飛博客精選 2
    在為自己辯護的時候,我知道自己其實慾壑難填,貪得無厭。我唯一的信仰是巧克力。在燈火通明的超級市場,我常常被這些過於豐厚的物質感動得熱淚盈眶。我犯了所有的過錯貪、嗔、癡,但從來不思悔改。臨走前,我給他留下一塊廉價的巧克力。公司的同事在我對面吃飯。我很少見到他,因為我很少上班。大大的圓桌上只有我們兩個人埋頭吃飯。突然他說,我很想念女友的身體。我說,你可以去找她,我找不到她他說。為什麼?我心不在焉地吞下一塊排骨。因為她死了。我尖銳地笑起來,不要這樣嘛,這樣很好笑的。我們一起去坐地鐵,路過繁華的琉璃廠,華燈初上,大街上轟鳴著當下流行的歌,還有主持人甜得如蜜的嗓音。請你為我唱一首歌,他說,我們曾經哭泣,也曾共同歡笑……我一直沒有唱。地鐵裡很擁擠,有人在看報,有人盯著我的帽子。到站了我說了一聲再見,然後下車。沒有回頭。不可以為別人悲傷。你要站著彈琴,站著唱。我說為什麼要站著?因為你在演出。那柯本為什麼坐著?那是ULUGE.為什麼不是ULUGE就不可以坐著唱?那就是民謠了。民謠又怎麼了?你總不能大家站著你一個人坐著吧?那鼓手為什麼不站著?除非你們坐著撒尿我就站著唱。我只是不想站在台上,不想站在那裡讓別人看著我。我不想表演,我只想蜷縮起來,唱歌。事實上我想我並不熱愛搖滾。998年的最後一天,我一個人在"忙蜂"酒吧。台上有很多樂隊,亂哄哄的,熱火朝天。我站在那裡,心裡又害怕又孤單。我誰也不認識。我也不要和他們一樣。半夜四點我爬起來打電話。電話那一頭的聲音蒼老而疲憊喂,請說話。我突然銳起了嗓子,唱了一首歡快的兒歌我是一個粉刷匠,粉刷本領強哎呀我的小鼻子,變呀變了樣wuhogfei發表於gt;2005——220504起了床,出去找房子天果然有些冷了。我去看了一家,還不錯,但是對方是一個男孩子,他長的有點清秀。學計算機的,工科男生,山東人。他希望租給男孩子。我一向是一個不願意說服別人的人,但是這一次我決定試試。我搓著手。找最合適的詞。我跟他講他是一個注意清潔和衛生的人我是一個喜歡安靜的人。我們都是比較隨和的人。比較好相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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