強兵 正文 大秦帝國中央,以及官制
    大秦廟堂有內閣與軍堂之分,內閣名義上總掌國政,但實際上卻無法染指軍權,除了可以限制皇帝發動戰爭和在軍隊預算上進行抵制以外,對於軍隊的人事調動,任命,作戰以及指揮,內閣沒有任何話語權。

    內閣:

    中書,門下,尚書三省並稱內閣,為帝朝文官之首,除軍堂外,其餘諸省,部皆在其下。

    建朝之初,大秦並無內閣之設,名義上國政由皇帝和中書宰相共同商議,起草政令,經過門下省同意後,方能交付尚書省實施。其中中書為皇帝的權力,而門下則代表貴族的勢力,是故大秦中央可以說是由貴族出身的大臣所組成的合議政體。不過開國五十年期間,太祖,太宗,武帝,三任大秦皇帝幾乎大部分的時間都是親自統率大軍在外征戰,根本無暇國事,於是太宗(曹昂)繼位後,便設立內閣,由三省宰相與他任命的大學士(兩人)一起,總理國事,即便還朝以後也只在初一與十五上朝,後來遂沿襲成為了傳統。

    三省:

    中書省掌詔敕,政令之立案起草;

    門下負責審議中書之立案,草案,以決定實行與否;

    尚書省為行政官署,其下分置吏,戶,禮,兵,刑,工六部。各設尚書一人,左右侍郎(副職)、郎中(司長)、主事等。

    六部:

    吏部:負責官吏的管理,考核,陞遷等

    戶部:有十三個司,分別管理各地的收支與報銷

    禮部:主管國家凶吉大典,教育與考試,招待外賓,宴勞功臣等

    兵部:只負責後勤,兵甲等諸事,實際上是軍堂的附庸。

    刑部:管理天下刑名。

    工部:管理建築、後勤、水利、製造等

    監察院:

    直屬於皇帝的監察部門。下設左右督御史,左右副督御史,左右僉督御史。再往下設十三道監察御史和按察使,十三道監察御史和按察使與直屬於皇帝的六科給事中統稱「科道」屬於言官範疇。

    六科給事中:

    掌侍從、規諫、補闕、拾遺,以及稽察六部事務。享有「科抄」,「科參」及「註銷」之權,註銷是指聖旨與奏章每日歸附科籍,每五日一送內閣備案,執行機關在指定時限內奉旨處理政務,由六科核查後五日一註銷;科抄是指由六科給事中分類抄錄朝廷內外章疏及帝王諭旨,按其內容抄送有關官署承辦;科參是指上命如有不便,給事中可駁正繳還。

    五寺:

    大理寺:名義上的最高司法機關。與監察院、刑部構成了三法司。

    太常寺:主管祭祀,禮儀。

    光祿寺:主管宴享,賞賜。

    太僕寺:管馬政以及驛站。

    鴻臚寺:管招待外賓。

    太醫院:

    管理宮廷及貴族診斷,製藥。

    太學府:

    帝朝的最高學府,基本上所有的文官都出自太學,每年的太學秋試,等同於科舉。任何人在太學府必須完成五年的學業,方可出仕;其中法家,墨家,儒家,道家,兵家是必學的五家學說,至於某些特殊的官職則必須學習相應的學說。

    軍堂:

    直屬皇帝的最高軍事機構,擁有與內閣相抗衡的實力。但實際上軍堂的正式名稱是白虎節堂,只是長安都護府的參謀堂所在,不過卻是不折不扣的戰爭策源地,幾乎所有對外的戰爭都是出自這裡。

    將苑:

    皇帝親自任職的學府,所有千人級別的軍官必須出自將苑,時間從三月到一年不等,對一些起於戰陣,不通文墨的軍官來講,將苑的經歷非常重要。

    三長官:

    太尉,司馬,總長被稱為軍堂三長官,其中太尉是名義上的最高長官,司馬行副職,而總長,雖然只有參謀之權,但卻是三長官中最為重要的,因為奔赴各地,輔佐軍務的參謀軍官,除了皇帝以外,便只聽從總長的命令。

    五軍都督:

    除去軍堂三長官,帝國的真正軍力實際上屬於四大都護府轄制。分別為長安都護府,北庭都護府,安西都護府,金陵都護府。其中五大都護府中軍力最為強大的長安都護府分為兩部,分駐帝都內外,擁有兩位大都督,與其他三處的大都督合稱五軍都督。

    藩鎮:

    都護府下轄的軍鎮,軍力從三百至一萬不等,負責駐守邊疆,每隔一年便輪換士兵,至於將領則為三年以上,五年以下。

    折衝府:

    四大都護府的兵源所在,分上、中、下三等,上府一千二百人(有時增至一千五百人),中府一千人,下府八百人。分佈各地,由軍堂下派的軍官進行選拔,取其中優異者進入都護府軍團。極盛期時,各地折衝府共計八百四十七處,擁有兵力達一百二十萬之巨,現在則不滿三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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