麥田里的守望者 正文 第10節
    時間還挺早。我記不清楚已經幾點鐘了,不過還不算太晚。我最討厭做的一件事就是我還不覺得困的時候上床睡覺。因此我打開手提箱,取出一件乾淨襯衫,隨後走進浴室,擦洗一下,換了襯衫。

    我想做的,是下樓去看看「紫丁香廳」裡到底***在幹什麼。他們這個旅館裡有個夜總會,叫作紫丁香廳。

    我在換襯衫的時候,差點兒給我小妹妹菲芘掛了個電話。我倒是真想跟她在電話上談談。跟一個真正懂事的人。可我不能冒險打電話給她,因為她還只是個小孩子,這會兒準不會不上床,更不用說不會在電話旁邊接電話了。我曾想到萬一是我父母來接電話,是不是馬上就把電話接了,可這也不是辦法。他們會知道是我。我母親總知道是我。她末卜先知。可我倒是真想找老菲芘聊聊天。

    你真應該見見她。你這一輩子再也不會見過那麼漂亮、那麼聰明的小孩子。她真是聰明。我是說從上學到現在,門門功課都是優。說實在的,我是家中唯一的笨蛋。我哥哥DB,是個作家什麼的,我弟弟艾裡,就是我前面跟你談到過的已經死去的那個,簡直是個鬼精靈。惟有我是個真正的笨蛋。

    可你真應該見見老菲芘。她也是那種紅頭髮,跟艾裡的有點兒相像,在夏天剪得很短。夏天,她總把頭髮一古腦兒紮在耳朵後面。她的耳朵也挺小挺漂亮。冬天,她的頭髮蓄得挺長,有時我母親給她梳成辮子,有時不梳。可那頭髮的確漂亮得很。她還只十歲。她個兒很瘦,像我一樣,可是瘦得很漂亮。室內溜冰的那種瘦。有一次我從窗口望著她穿過五馬路向公園走去,她的確是那模樣兒,室內溜冰的那種瘦。你見了準會喜歡她。我是說你不管跟老菲芘講些什麼話,她總知道你***講的什麼。

    我是說你簡直哪兒都可以帶她去。你要是帶她去看一個蹩腳電影,比方說,她就會知道這電影蹩腳。

    你要是帶她去看一個好電影,她也會知道這電影好。DB跟我曾帶她去看法國電影《麵包師的妻子》,由萊紹主演。這電影簡直要了她的命。可她最愛看的是《三十九步》,羅伯特.唐納主演。她把那電影都背熟了,因為我帶她去看了約莫十次。

    當老唐納到了蘇格蘭農場的時候,比方說,當他逃避警察的時候,菲芘就會在電影院大聲說——就在影片裡那個蘇格蘭人開口說話的時候——「你吃不吃青魚?」她背得出所有的對話。影片裡的那位教授,其實是個德國間諜,還沒伸出那個小指頭給羅伯特唐納看,指頭的中間關節還缺了一塊,老菲芘已比他先伸手了——她在黑暗中把她的小指頭伸了過來,一直伸到我眼面前。她真是不錯。你見了準會喜歡她。唯一的缺點是,她有時候有點兒過於親熱。她感情非常容易衝動,就她那個年紀的孩子來說。她的確是。她幹的另一件事是一天到晚寫書。只是這些書沒有一本是寫完的。寫的全都是關於一個叫作海澤爾.威塞菲爾的孩子——只是老菲芘這把名字寫成了「海士爾」。老海士爾威塞菲爾是個女偵探。她本來應該是個孤兒,可她的老子卻經常出現。她的老子總是個「高個子的漂亮紳士,年紀在二十上下」。簡直笑死了我。這個老菲芘。

    我可以對天發督,你見了她準會喜歡。她還是很小很小的時候,就很聰明。她還是個很小的孩子的時候,我跟艾裡常常帶她上公園去,尤其在星期天。

    在星期天,艾裡總愛帶著他的那只帆船上公園玩,我們總是帶著老菲芘一塊兒去。她戴著白手套,走在我們中間,就像個貴夫人似的。遇到艾裡跟我談論起什麼事情來,老菲芘總是在一旁聽著。有時候你會忘掉有她在身邊,因為她還是個那麼小的孩子,可她總會提醒你。她會不住地打斷你。她會推我成者艾裡一下,說道:「誰?誰說的?是鮑比還是那位小姐?」我們就告訴她是誰說的,她就會「哦」一聲,依舊聽下去。她也簡直要了艾裡的命;我是說他也喜歡她。她現在十歲了,不再是那麼個小孩子了,可她依舊惹每個人喜愛——每個有頭腦的人,嗯。

    嗯,像她這樣的人,你沒事總想跟她在電話上聊聊。可我很怕我父母來接電話,那樣他們就會發現我在紐約,已給潘西開除了出來,等等一切。所以我光是穿上襯衫,收拾好一切,然後乘電梯下去到休息室裡看看。

    除了少數幾個王八樣的男子,幾個婊子樣的女人,休息室裡簡直沒什麼人,可你聽得見樂隊在紫丁香廳奏樂,所以我就定了進去。裡面並不十分擁擠,可他們依舊給我找了個極不好的桌位——在盡後面。其實我早應該拿出一塊錢來舉到侍者頭兒的鼻子底下的。在紐約,嘿,錢真能通神——我不開玩笑。

    樂隊是糟得要命的布迪辛格樂隊。全是管樂,可不是那種高雅的管樂,而是粗俗的管樂。此外,廳裡極少像我這樣年紀的人。事實上,沒一個像我這樣年紀的人。他們大多數都是上了年紀的、裝腔作勢的傢伙約了他們的女朋友在一起。除了我隔壁桌上的幾個。在我隔壁桌上坐著三個年約三十的姑娘。三個全都難看得要命,三個全都戴著那麼一種帽子,你一看就知道她們不是真正住在紐約的,可是其中有一個金頭髮的,看上去還可以。她像是那種愛賣俏的女人,那個金頭髮的,所以我就開始服她做起媚眼來,可就在這時,那個侍者過來了,問我喝些什麼。我要了杯威士忌和蘇打水,叫他不要摻和在一起——我說得快的要命,因為你只要稍一結巴,他們就會懷疑你不到二十一歲,不肯賣給你含有酒精的飲料。可是儘管這樣,他還是給了我麻煩。「對不起,先生,」他說,「您有什麼證明您年齡的證件嗎?您的司機執照,比方說?」

    我冷冷地瞅了他一眼,好像他給了我極大的侮辱似的,隨後問他說:「我的樣子象不到二十一歲嗎?」

    「對不起,先生,可我們有我們的——」「得啦,得啦,」我說。我早就琢磨好了。

    「給我來杯可口可樂。」他剛轉身要走,我又把他叫了回來。「你能摻點兒甜酒什麼的嗎?」我問他,問得極其客氣。「我可不能坐在這樣庸俗的地方連一滴酒也不喝。你能摻點兒甜酒什麼的嗎?」

    「非常對不起,先生……」他說著,就走開了。我倒不怎麼怪他。要是有人發現他們賣酒給年輕人喝,他們就要丟掉飯碗。而我又年輕得要命。

    我又開始跟鄰桌上的三個巫婆做起媚眼來。主要當然是對那個金頭髮的,對其他兩個完全是出於無奈。可我也沒做得太過火。我只是不時地朝她們三個冷冷地那麼瞅一眼。可她們三個見我這樣,都像癡子似的格格笑起來。她們也許以為我太年輕,不該這樣跟女人做媚眼,這使我火得要命——她們也許以為我要跟她們結婚什麼的哩。她們這樣做後,我本應該給她們潑瓢冷水的,可糟糕的是,我當時真想跳舞。有時候我非常想跳舞,當時湊巧正是這樣的時候。因此突然間,我朝她們彎過身去說:「你們哪位姑娘想跳舞?」我問的時候口氣並不冒失,事實上還十分溫柔。可是真***,她們把這也看成是一個驚人的舉動。她們又開始格格笑起來。我不說玩話,她們是三個真正的癡子。「請吧,」我說。「我請你們三位輪流跟我跳舞。好不好?成嗎?請吧!」我可真想跳舞呢。

    最後,那個金頭髮的站起來跟我跳舞了,因為誰也看得出我主要是在跟她講話,我們兩個於是進入舞池。我們一定,那兩個傻瓜差點兒犯起歇斯底里來。我當然是實在沒有辦法,才跟她們這樣的人打交道的。

    可那樣做卻很值得,這位金髮女郎很會跳舞。

    她是我生平遇到過的跳舞跳得最好的姑娘之一。我不開玩笑,有些極傻極傻的姑娘真能在舞池上把你迷住。那般真正聰明的姑娘不是有一半時間想在舞池上帶著你跳,就是壓根兒不會跳舞,你最好的辦法是乾脆留在桌上跟她痛飲一醉。

    「你真能跳舞,」我對金髮女郎說。「你真該去當個舞蹈家。我說的是心裡話。我跟舞蹈家一起跳過舞,她還不及你一半哩。你可曾聽說過瑪可和米蘭達沒有?」

    「什麼?」她說。她甚至都沒在聽我說話。她一直在東張西望。

    「我問你聽說過瑪可和米蘭達沒有?」

    「我不知道。不,我不知道。」

    「呃,他們是舞蹈家,尤其是那個女的。可她跳得並不太好。她把該做的一切都做了,可她跳得並不怎麼好。你可知道一個跳舞跳得真正好的姑娘是怎麼樣的?」

    「你說什麼?」她說。她甚至都沒在聽我說話。她的心思完全用在別的地方。

    「我問你可知道一個跳舞跳得真正好的姑娘是怎麼樣的?」

    「啊——啊。」

    「呃——關鍵就在於我搭在你背上的那隻手底下。我要是手底下什麼也感覺不到——沒有腦袋,沒有腿,沒有腳,什麼也沒有——那麼這姑娘才是真正會跳舞的。」

    可她並沒在聽。因此我有好一會兒工夫沒搭理她。我們光是跳著舞。天哪,這個傻姑娘真能跳舞。布迪辛格跟他的臭樂隊正在演奏《就是這麼回事》,可是連他們也沒能把那曲子完全糟蹋掉。

    這是支了不起的歌曲。我們跳舞的時候,我沒想玩什麼花樣——我最討厭一個人在舞池上耍花樣顯本領——可我老帶著她轉來轉去,而她也跟得很好。

    可笑的是,我本來還以為她也在欣賞跳舞呢,可突然間她說出了一句十分愚蠢的話。「我和我的女朋友昨天晚上看見了彼得勞爾,」她說。「那個電影演員。他本人。正在買報紙。他真神氣。」

    「你運氣好,」我對她說。「你運氣真好。你知道嗎?」她真是個癡子。可真能跳舞。我忍不住在她笨腦瓜頂上吻了一下——你知道——正吻在那個笨地方。我吻了以後,她十分生氣。

    「嗨!怎麼回事?」

    「不。沒什麼。你真能跳舞,」我說。「我有個小妹妹,還在***念小學四年級。你跳得簡直跟她一樣好,而她跳舞跳得比哪個活著的或者死去的人都好。」

    「說話留神點兒,你要是不介意的話。」

    倒真是個貴族小姐,嘿。一位女王,老天爺。

    「你們幾位是打哪兒來的?」我問她。

    可她並沒回答我。她正忙著東張西望,大概是看看老彼得勞爾有沒有在場,我揣摩。

    「你們幾位是打哪兒來的?」我又問了一遍。

    「什麼?」她說。

    「你們幾位是打哪兒來的?你要是不高興回答,就別回答。我不願讓你太緊張。」

    「西雅圖,華盛頓州,」她說。她告訴我這話,像是給了我什麼天大的恩惠似的。

    「你倒真是健談,」我對她說。「你知道嗎?」

    「什麼?」

    我沒再說下去。反正說了她也不懂。「要是他們演奏一個快步舞曲,你想跳會兒搖擺舞嗎?不是那種粗俗的搖擺舞,不是那種跳跳蹦蹦的——而是那種輕鬆愉快的。只要一奏快步舞曲,那些老的、胖的全都會坐下,咱們的地方就寬敞啦。成不成?」

    「對我說來都無所謂。」她說。「嗨——你到底幾歲啦?」

    不知什麼緣故,這話使得我很惱火。「哦,天哪。

    別煞風景,」我說。「我才十二歲呢,老天爺。我的個兒長的特別高大。」

    「聽著。我已跟你說了。我不愛聽那樣說話,」她說。「你要是再那樣說話,我可以去跟我的女朋友一塊兒坐著,你知道。」

    我像個瘋子似的不住道歉,因為樂隊已在奏一個快步舞曲了。她開始跟我一起跳起搖擺舞來——但只是輕鬆愉快的那種,不是粗俗的那種。她跳得真是好。你只要用手搭著她就成。她讓我神魂顛倒了我說的是心裡話。我們一起坐下的時候,我有一半愛上她了。女人就是這樣。只要她們做出什麼漂亮的舉動,儘管她們長的不漂亮,儘管她們有點兒愚蠢,你也會有一半愛上她們,接著你就會不知道自己***身在何處。女人。老天爺,她們真能讓你發瘋。她們真的能。

    她們沒請我過去坐到她們桌上——多半是因為她們太沒知識——可我還是坐過去了。那個跟我一起跳舞的金髮女郎叫作蓓尼絲什麼的——我記不清是姓克拉伯斯還是克萊伯斯了。那兩個特別醜的叫作馬蒂和拉凡恩。我告訴她們我的名字叫吉姆.斯梯爾,當然是***隨口胡謅的。接著我想服她們談些有意思的事,可那簡直辦不到。你於什麼都得扯她們的胳膊。你也很難說她們三個中間到底那一個最傻。她們三個全都在這個混帳房間裡不住地東張西望,好像希望看到一大群混帳電影明星隨時闖進來似的。她們大概以為那些電惑明星一到紐約,都不去白鸛俱樂部或者愛爾.摩洛哥那類地方,反倒全都來到紫丁香廳。嗯,我差不多費了半個鐘頭,才打聽出她們三個都在西雅圖什麼地方幹活。

    她們全都在一家保險公司裡工作。我問她們喜不喜歡那工作,可你以為能從這三個傻瓜嘴裡聽到什麼聰明的回答嗎?我本以為那兩個醜的,馬蒂和拉凡思,是姐妹倆,可我這麼一問,卻把她們兩個都氣壞啦。你看得出她們倆誰也不願自己長的象對方,當然這也不能怪她們,不過仔細想來,倒也十分有趣。

    我輪流著跟她們三個全都跳了舞。那個叫拉凡思的醜姑娘跳的還不太壞,可另外那個叫馬蒂的簡直可怕極了。跟老馬蒂跳舞,就好像抱著自由女神石像在舞池上拖來拖去。我這樣拖著她轉來轉去的時候,唯一讓自己作樂的辦法是拿她取個笑兒。因此我告訴她說我剛在舞池那頭看見了電影明星加萊庫拍。

    「哪兒?」她問我——興奮得要命。「哪兒?」

    「唷,你正好錯過了他。他剛出去。我剛才跟你說的時候,你幹嗎不馬上回過頭去呢?」

    她幾乎停止跳舞,拚命從大家的頭頂上望過去,想最後看他一眼。「唉!唉!」她說。我差點兒碎了她的心——真是差一點兒。我真後悔自己不該跟她開這個玩笑。有些人是不能開玩笑的,儘管他們有可笑的地方。

    可是最最好笑的還在後面。我們回到桌上以後,老馬蒂就告訴其他兩個說,加萊.庫柏剛剛出去。嘿,老拉凡恩和蓓尼絲聽了這話,差點兒都趨自殺。她們全都興奮得要命,問馬蒂看見了沒有。

    老馬蒂說他只隱約見了他一眼。我聽了差點兒笑死。

    酒吧馬上就要停止營業,所以我給她們每人要了兩杯飲料,我自己也另外要了兩杯可口可樂,這張混帳桌子上擺滿了杯子。那個叫拉凡恩的醜姑娘不住地拿我取笑,因為我光喝可口可樂。她倒真富於幽默感。她和老馬蒂只喝湯姆.柯林斯——還是在十二月中旬,我的天。她們除此之外不知道喝什麼別的。那個金髮女郎老德尼絲光喝摻水的威士忌。而且也真的喝得一滴不剩。三個人老是在尋找電影明星。她們很少講話——甚至在她們彼此之間。老馬蒂比起其餘兩個來,講的話還算多些她老是說著那種粗俗的、叫人腦煩的話,比如管廁所叫「小姑娘的房間」,看見布迪.辛格樂隊裡那個又老又糟的吹木簫的站起來嗚嗚吹了幾下,就認為他吹的好得了不得。她還管那根木簫叫「甘草棒」。

    你說她粗俗不粗俗?另外那個叫拉凡恩的醜姑娘白以為非常俏皮。她老叫我打電話給我父親,問問他今晚上在幹什麼。她還老問我父親約了女朋友沒有。這話整整問了四遍——她倒真是俏皮。那個金髮女郎老蓓尼絲簡直一句話也不說。每次我問她什麼,她總是說「什麼?」這樣要不多久,會使你的神經受不了。

    突然間,她們喝完自己的酒,三個全都站起來衝著我說她們要去睡了。她們說明天一早還要到無線電城的音樂廳去看早場電影。我還想留她們多呆一會兒,可她們不肯,因此我們互相說了聲再見。

    我對她們說我要是有機會到西雅圖,一定去拜望她們,可我很懷疑自己說的話。我是說懷疑我自己會不會真的去拜望她們。

    加上香煙什麼的,賬單上共約十三元。我想,她們至少應該提出來付一部分帳款,就是在我坐到她們桌上去之前她們自己叫的那些飲料帳——我自然不會讓她們付,可她們至少應該提一下。不過我並不在乎。她們實在太沒知識了,她們還戴著那種又難看又花哨的帽子哩。還有,她們一早起來要去無線電城音樂廳看早場電影一事也讓我十分懊喪。

    假如有人,比如說一個戴著極難看帽子的姑娘,老遠來到紐約——還是從華盛頓州的西瞄圖來的,老夫爺——結果卻是一早起來去無線電城音樂廳看一場混帳的早場電影,那就會讓我懊喪得受不了。只要她們不告訴我這一點,我寧肯請她們喝一百杯酒哩。

    她們一定,我也就離開了紫丁香廳。他們反正也快關門了,樂隊已經離開很久了。首先,這類地方簡直沒法呆,除非有個跳舞跳得好的姑娘陪著你跳舞,或者除非那裡的侍者讓你買的不光是可口可樂,而是一些真正的飲料。世界上沒有一個夜總會可以讓你長久坐下去,除非你至少可以買點兒酒痛飲一醉,或者除非你是跟一個讓你神魂顛倒的姑娘在一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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