穿越了去做個女俠 正文 第四十五章 家有青楓吃喝不愁
    「一位年輕英俊高大健康的公子,手拿銀槍,騎著一匹大宛名駒踏雪而來。他的槍桿是純銀的,光華奪目,上面刻著,『鳳城,銀槍,邱』。他用槍在雪地中挖了一個大坑,挖完之後,便躺了下去,似乎是想試試坑的大小能否讓自己躺得舒服……」我口沫橫飛的講,小五聚精會神的聽。

    他是個討人喜歡的聽眾,從不打斷我,偶爾還會隨著故事情節的發展做出各種表情,時而微笑時而蹙眉。一直等我講到,「邱鳳城仰天輕語,『天網恢恢,疏而不漏,殺人者死。』隨後起身,對馬如龍說道,『這三句話,你以後一定要牢記在心,千萬不要忘記。』」小五猛地拍了大腿一下,「兇手其實就是邱鳳城!」

    「啊,這個……」我沒想到剛開個頭他就猜出來了,傷感情傷自尊。我當時看到第十章,邱鳳城把整個陰謀全坦白告訴馬如龍時,都還不太能相信呢。我懷疑是自己的轉述出了問題,一不小心透露了真相,「說說你的理由。」

    「你的意思是不是我猜對了?」小五的臉上揚起勝利的微笑,「其實很簡單,整件事安排的很巧妙,所有的證據都指向馬如龍,正因為太完美反而令我懷疑。毒殺沈紅葉和杜青蓮又找金振林來刺殺邱鳳城,表面上看起來的確是馬如龍得了好處,可事實上最吃虧的就是他,因為像我這麼明辨是非的人太少了。」

    難道自戀的毛病也會傳染?我以為這種大臉的言論只能出自我口,不曾想他也會說這種話。我戀自己的臉蛋,他戀自己的才智,如此甚好,這樣我們倆在一起就能互相促進內外兼修共同進步了。

    「假如馬如龍真的做了那些事,說明他不光心狠手辣而且心思縝密,一個這樣的兇手做事會不給自己留條退路嗎?而邱鳳城的戲也演得有點過了,如果他真心不想娶碧玉夫人的女兒,只要表現得稍微平庸一點,定然會被另三位公子比下去,完全沒有必要做出那副寧死不從的姿態。」

    我什麼話都不想說了,他比我還明白。我起身去拿艷情小說,「你真的不看?那我可自己看了。」

    小五有些茫然的看著我,「你不給我講故事了嗎?」

    我垂頭喪氣的反問他,「你什麼都猜對了還需要我講嗎?」貌似你給我講還差不多吧。我不再理他,繼續研讀那本純潔的艷情小說。

    「不許看,」小五伸手把書搶了去,收在身後,「陪我出去轉轉。」他的語氣溫和卻讓人無法拒絕,大人物就是大人物,今朝少邪明日大邪後天老邪,頤指氣使都那麼有風度,太有氣質了。

    太陽光金亮亮,雄雞唱三唱。為什麼連大公雞都欺軟怕硬?巷子裡那麼多人,偏追著我一個人撲,在我身邊又飛又跳,嚇得我驚聲尖叫。小五用左手把我拉到身後,低頭輕斥,「滾開!」該死的雞公頓時失了神氣,夾著膀子躲到旁邊的雞婆群中。莫非這就是傳說中的氣場?連雞都感覺到他不好惹。若不是我沒的可宮,早就自我揮刀做東方不敗的弟子去了,哪輪得到這扁毛小畜生欺負人,八百米開外就能拿繡花針閹了它。

    我一路都走在小五右邊,小心護著他的傷處,博得周圍一片讚譽,紛紛誇獎我們姐弟倆情深義重。誇得我腳下輕飄飄的,彷彿週身都籠罩於聖潔的萬丈光芒中。

    「回去吧,鎮上人多。」萬一那些俠義人士也到了,我可不想被認出來。

    「你怕被認出來?」小五附在我耳邊說道,「你這個樣子他們一定想不到的。」

    「你,你又傷害我……」為什麼他們會認不出我?因為我不再是那個妖嬈冶艷的禍水,我沒了精美的首飾,沒了光鮮的衣服,沒了艷麗的妝容,我失去了作為女人最大的驕傲!每每看到自己映在水缸裡影子,我都是七分愁悶三分猶豫,好一個荊釵布裙啊,當真土鱉共蚯蚓一色,估計我要趴土堆上別人得且一陣找呢。

    「我不是那個意思,其實你這樣也挺好看的。」小五安慰道,「沒有盛妝華服,才更能顯示出你麗質天成嘛。」

    這話我愛聽,可人家在麗質天成的基礎上再著點色彩不是更好嗎?路邊有個賣便宜飾物的小攤子,一些樣式奪目的假珠寶正流轉著廉價的光澤。小五歎了口氣,有點惋惜的對我說,「喜歡哪個就買吧,委屈你了,日後我一定買最好的給你。」

    「嗯,你可要記住,不許賴賬哦。」自己掏錢可以走小巧精緻路線,花別人的錢就必須走暴發戶路線,否則掏錢的人會覺得很沒面子。我心地如此善良會讓別人沒面子嗎?當然不會。我暗暗思忖著,我臉盤大適合帶大的,而且我有的是勁不怕沉……

    我左挑右選,只買了一隻普通的骨角簪,做的挺精緻,雖然價格便宜但還滿耐看的。不要誇我有眼光,其實我是在進行窮人美的自我安慰。哪位大小姐如果想嘗試一下低調的雅致,歡迎用金釵或金步搖交換,我做夢都想重溫艷俗風采!

    街角大樹下有個小販,支了個賣藕粉的棚子。一股香甜誘人的味道,不偏不倚直撞進我的鼻腔。我們過去坐下,要了兩碗藕粉。老闆拎起開水,往碗裡一衝,熱騰騰的藕粉就上桌了。我樂呵呵的拿起勺子啜著,急於享受那份溫馨芳醇的幸福感,竟一不小心燙到舌尖,急忙條件反射的掩起嘴坐直了身體。小五左手捏著勺子在碗裡攪動,好不容易拿起來,晃了幾晃撒到桌上一些,又放了回去。

    「你怎麼不吃?」我拿起勺子小心的嘗了一口,「已經不燙了。」

    他抬起頭,用一臉近乎淒苦的表情凝望著我,隨後淡淡掃了一眼我拿著勺子的右手。我明白了,人家的意思是,「吃個屁呀,你個死丫頭沒看見本少爺的手傷了,還不趕緊餵我?這個月工錢不想要了吧?」

    我識相的端過碗,「來,姐姐餵你。」他一聽這話,立馬喜笑顏開,配合的張開嘴,痛痛快快的吃了下去。

    老闆見狀笑道,「小伙子,你姐姐對你可真不錯。」以為小五的左手真的像大多數人一樣笨拙。

    我最開始也覺得他是過於謹慎了,懷疑左手和右手是不是真的有那麼大區別。不過自從經過小諸葛的事,看來多長幾個心眼的確有必要。如果小諸葛不是誤以為他右臂被折,已經無力與自己抗衡也不會大大方方站到他跟前,等著接那三根毒針。

    我趁餵他的時候,觀察了一下周圍,並沒發現什麼可疑的人,來來往往都是些最最普通的粗服百姓。不過戲做的足一點對自己總沒有壞處,我覺得自從我們認識以來,別的長進不敢說有,至少說謊演戲本領早已今非昔比。

    我們吃過藕粉就要回去了,路上不時有些雲英未嫁的姑娘家投來熱情的目光。「我今天很漂亮嗎?」我小聲問道。

    小五毫不猶豫的回答,「你什麼時候都漂亮。」

    「我知道,可今天看我的人特別多,而且還都是年輕小姑娘,」我萬分疑惑的拉拉自己的粗布衣服,難道這也能領導時尚?「我的打扮有什麼特別嗎?」

    「我也發現了,」小五瞇著眼睛上上下下的打量我,「不過我對女孩子的打扮向來不怎麼懂。」

    正在我們倆不知所措的時候,一個大眼睛的小女孩提著一小籃雞蛋跑了過來。「這個給你們的。」她嘴裡說著「你們」,眼睛看的卻是小五一人,把籃子往他手裡一塞,柳腰一扭便飛似的跑了。

    新一代的少女偶像誕生了。人家潘安是擲果盈車,雖然風雅但品種過於單一,我們青楓出馬不光蹭回了雞蛋,還有點心、蔬菜、水果、鮮花。以後沒事牽著他出來溜溜,能省好多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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