穿越了去做個女俠 正文 第三十六章 魔教CEO不是蓋的
    「為什麼你要和他在一起?」

    「他不值得讓我和在他一起嗎?」

    「可別人說他是個大魔頭,你覺得呢?」

    「我不知道什麼叫大魔頭,我只知道和他在一起很快樂。」

    「那你知道別人會怎麼看你嗎?」

    「我不在乎別人怎麼看我,我只是不想別人比我更開心。」

    大部分人都出去追莫言了,剩下的貌似是想監視我和小五,凌霄就這樣在眾目睽睽之下把我抱回了房間。雖然我還是不太喜歡這傢伙,可身為過街鼠也輪不到我選了,有人肯賞臉理我我就該感激涕零。然而偏偏有一種名為驕傲的感情丟不掉,本著輸人不輸陣以及不蒸饅頭爭口氣的教育理念,我只好把眼珠子頂到頭上去。

    於是乎,便有了以上這段裝大尾巴狼的對白。我一手托腮一手撫胯,側臥在床上作邪媚狀,與凌霄徒逞口舌之快。小五在旁邊聽得表情都凝固了,眼神中充滿訴不盡的糾結,好像是在說,「你個內心陰暗的死變態、臭瘋子,本教主怎麼就倒霉和你在一起呢……」

    凌霄還在笑,我懷疑他根本只有這一種表情,當然我也好奇到底怎樣才能讓他的嘴角換個弧度。我和他面面相覷,與深情無關的對視了半天,我以為我能先把他看毛了,但他比我有定力,我甘拜下風。

    「你能不能不笑?」

    「我為什麼不笑?」凌霄得意的笑道,「很多女人都說我笑起來的樣子好看,你不喜歡嗎?」

    他身上有一種與生俱來的輕浮,一種危險的魅力,我不否認他對某些女人頗具吸引力,但對我這種實用主義者來說,他遠不如一盤紅燒肉或一隻炸雞來的可愛。「唉,你要非這麼說的話,那還是別把我當女人了。」我嚴肅的說道。

    凌霄上揚的嘴角終於放平了,但眼中的笑意仍未褪去。我對他勾勾手指,「過來,近一點。」我吃力的把身體往裡靠,給他騰出了一塊地方。

    「怎麼了……你,你這是幹什麼?」他驚訝的看著我捏在他下巴上的手,又尷尬的轉頭瞟了一眼小五,「你弟弟還在呢。」他大概從來都沒被女人這麼摸過,語氣聽起來竟活像個被惡少調戲的小姑娘。不過我發誓,我絕對沒有調戲他的意思,這個動作只是習慣成自然而已。如果非說捏捏下巴就算調戲,那自從穿過來,我已經無良的調戲過十隻貓八隻狗外加兩匹強壯的騸馬,所以在功德簿上多加頭人也不在乎了。

    他眼裡含著笑意,眉頭卻是微蹙的,也分不清到底是想笑還是不想笑。

    「你為什麼一定要笑呢?」

    「只有活人才能笑,我能笑說明我還活著。而活著就是勝利,一個勝利者難道不該笑嗎?」說完這話他眉間的那一點不悅也舒展開了。

    他笑的越甜我就越不高興,我總覺得他的笑容就像草蛇吐信一樣,即使對人沒有危害依然會令人恐懼。難道我真的心理陰暗到見不得別人有一點快樂了嗎?我不知道,至少現在而言,他對我很好,我應該希望他快樂,而人快樂的時候就應該笑。

    「你跟譚瑾有什麼特別的關係嗎?」我仔細端詳著他的眉目,「我是指親緣上的。」

    他怔了一下,推開我的手,笑道,「當然沒有,你怎麼會突然想到問這個呢?」

    「我總覺得你和他有點神似,特別是你不笑而他笑的時候,但又說不出具體哪裡像。」

    他驕傲的挑了挑眉毛,「醜人能丑出各種花樣,而漂亮的人總有些共同之處。」

    我只道自己自戀的功夫強大,不想此人也毫不遜色,而且在誇自己的同時還沒忘捎上點別人,憑這一點我就該認輸。

    我深沉的點點頭,重重握了握他的手,「我明白了,這就是所謂的夫妻相吧。」

    小五一口濃茶盡數從鼻子噴出,凌霄也終於不笑了,青著一張臉離開了我的房間,臨走時還無限怨毒的瞪我一眼。開個玩笑而已犯得著認真嗎,難道真是被我猜中心事了?難怪人家都說江湖險惡,姦情太多,不險惡才新鮮。

    「兄台,你說那個仇煙梧丟下的女人怎麼辦?也怪可憐的。」

    「哼,古人有雲,『大凡天之所命尤物也,不妖其身,必妖於人。』正所謂紅顏禍水。」

    小五扶著我還沒來得及把門關嚴,就聽到外面遠處傳來兩頭男性沙文主義豬的交談。我們剛剛去找了譚瑾,他臉色不太好,似乎並不想見我,我也不願自討沒趣,所以沒說什麼就回來了。

    「對不起,連累你了。」小五把我扶到床上,略帶傷感的看著我的腳,「害你受傷,還要背上莫須有的罪名。」

    「紅顏禍水,紅顏我收下,禍水還差得遠呢。」我發現自己又多了一條優點——選擇性謙虛。我的優點已經很多,現在更添一條,真是太不好意思了,也難怪那些人討厭我,嫉妒,我可以理解。想到這些,我心情開朗了一半。

    漂亮女人是禍水,那漂亮男人呢?禍泥?其實今天的事完全還可以有另一種解釋。

    孤高自傲的高手,最敬重的往往是自己的對手,正像西門吹雪感慨的,「我用那柄劍擊敗了白雲城主,普天之下,還有誰配讓我再用那柄劍?」

    敬重除了是敬重,說不定還可以轉化為其他奇妙的感情……在莫言看到譚瑾拉著我的手時,氣得臉都白了,不是因為恨我背叛了他,實際上,他是恨譚瑾直了。他叫我殺譚瑾,並非為了要我證明心裡沒有譚瑾,而是為了讓譚瑾知道我並不值得他愛。如果我接了劍,就算譚瑾不還手,他也會在背後下手,只可惜我沒有接,所以他的計劃破產便拿我出氣。

    多麼富有想像力的故事啊,愛恨交織,充滿人性的光輝與罪惡,還有個亦正亦邪的美型男主,簡直是按賣座模板打造出來的。為什麼這些庸人都沒有考慮過呢?看來無論人品還是智慧,我都遠遠高於人類平均水平,太寂寞了,高處不勝寒。想到這些,我心情不開朗的那半也不禁開朗起來。

    「你好像不管什麼時候都能找到讓自己高興的法子。」看我笑了小五的表情也輕鬆許多。他坐回自己剛剛坐過的椅子,伸手去拎茶壺。不知為什麼他剛把手伸過去就收了回來,又換成另一隻手,「你剛剛碰過它嗎?」

    我搖搖頭,「有什麼不對嗎?」

    「我現在伸的是哪只手?」

    我想了一下,「右手。」

    「沒事的時候,人們都會用最習慣的動作,而我的習慣就是左手。」小五明亮的眼睛漸漸蒙上了一層愁霧,「剛剛屋裡只有我們兩個人,所以我用的是自己最舒服的姿勢,但現在我用左手去拿茶壺有些別捏,可用右手卻方便得很。」

    「有人進來過。」

    他點點頭。

    我突然覺得這孩子有時候比我想的聰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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