敗家女胖娘娘 impossible is nothing 第七十七章 外單
    回到家把事情和大夥一說,沒想到立刻被批了個狗血噴頭,都說怎麼有人出去逛趟街就拿出自己一半多的積蓄盤下個還不瞭解的鋪子~更離譜的是,我連這個鋪子用來幹嘛都沒想好。

    好像是這樣哦,我只是看到這個鋪子覺得還蠻划算的就簽了買賣契約,那個女人嘛,看到便宜很多時候第一反應就是立刻拿下,而不是這個對自己有沒有用。

    不過經他們這一說,我也坐下來慢慢思考起這個問題來。話說把,在現代的時候我就是一不幹正事的主,來這兒快三年了基本也沒學到什麼謀生技能,現在有了鋪子能做啥呢?還真是個值得研究的大問題。

    開金店?莫說我有這本事,也沒那麼多資金啊~飯店?中國餐館?嗯,差不多每個出來混的華人首選都是這個,操作比較容易,資金投入也不大,不過太累就是了,先列入備選名單;開服裝店?這個段是我比較瞭解的行業了,不過(又不過~這什麼人啊,前怕狼後怕虎的,成不了大事你活該!),這時候的貴族著裝都是維多利亞風格(就是那種繁複得讓人頭疼的裙裝),要等到我熟悉的現代服裝風行,至少還要二三十年,畢竟,大名鼎鼎的oo_lael現在還是一小娃娃呢~

    那究竟做啥好呢?想了半天我還是沒個頭緒~要不還繼續經營雜貨鋪,反正現在還有不少囤貨,況且還可以省下不少裝潢的費用,對了,那個沃爾瑪的創始人Sam_walto當年不也是靠著一家雜貨店起家最後做到世界首富的,這樣看來,我也是很有前途的嘛~

    慢著——超市!

    對啊,我怎麼沒想到,把這個雜貨店改造成一家超市,這個時代超市自選這種銷售方式不但在英國,即便是整個歐洲大陸都算是創舉,倘若配合媒體宣傳,登時就能在全國範圍內打響我鋪子的知名度,非但能起到先聲奪人的效果,還能為日後的連鎖經營打下基礎。

    就這樣,我決定了,我來到這裡的第一項事業,就是開超市!

    說做便做,打定主意後,我首先找人把屋子重新粉刷,換上大功率的電燈,好讓店堂看起來明亮乾淨。接著我根據回憶畫了個超市貨架的樣子,這種一直頂到天花板的貨架,下面陳列物品,上面則用於儲存存貨,相當的實用。最後再讓人在門口給我砌了個收銀台,這樣,裝潢的事情就基本完成了,總的來說,還算順利-

    下面就是進貨了。我本以為,這不是多大的難事,想想利物浦這麼大個港口,南來北往的貨輪那麼多,還怕沒貨進嘛~

    事實證明,想當然是不對的。雖說這碼頭每天上下無數的貨,但基本上都是別人訂好的,我這樣貿貿然去要貨基本只有吃白眼的份~現在聯繫下訂單的話基本要等上兩三個月貨才能齊。

    這鋪子已經裝修好了,總不能這麼乾耗著吧。整整三天,我都在碼頭晃悠,看看有沒有什麼人訂了貨不要的,或者一船貨買家分完還有剩餘的,我就統統包攬回來。可惜三天下來,這種事情也沒遇上幾回,靠這樣守株待兔總也不是個辦法啊,做生意最講究的就是時機,錯過了就在努力也沒用了。

    第四天我起了個大早,照例去碼頭報道,結果看到幾乎每個船都扔出大包大包的垃圾,我一看,心想果然是紳士輩出的年代阿,人們都自覺主動的把沿途產生的垃圾帶回來,以免污染海洋啊。

    沒想到上去一看,卻發現裡面是整包整包的貨物。

    我這就納悶了,我這邊握著錢買不到貨,你那寧可扔了也不賣給我,這是個什麼道理啊~

    找了幾個船員一打聽,我才知道,原來這些貨物自遠洋運來,成幾個月的封閉潮濕環境很容易造成貨物發霉損壞,所以幾乎每趟船都有不少的折損率。這些基本上在上貨的時候就已經計算在內了,我之前能買到多出來的貨也是托了那趟船折損較少的福。

    一聽這麼一說,我眼睛頓時就發亮了,是的,我聯想到了後世非常有名的那個詞——外單!好了,不管三七二十一,我叫來人把碼頭上堆得那麼多垃圾通通搬了回去,直接把譚少鬱悶了個半死。

    緊接著我就開始對這些廢棄之物進行循環再利用,那些發霉的茶葉啊什麼的不大好處理,但是豁了口的瓷器,有些霉點的絲綢,清洗整理一番還是可以拿出去賣的。

    不要驚訝,這些東西雖然是賣相差一點,但在當時的英國,這些可都是只有貴族採用得起的東西,如果平民百姓可以只花很少的錢就可以擁有到,有點瑕疵應該也是可以忍受的吧。

    就這樣,連著幾日的撿垃圾,清洗,重新包裝之後,再加上從當地的工廠進了一些日用品以及之前的存貨,貨架總算被填滿了。

    公元89年0月日,我的鋪子——Wal-Mart_store(表驚訝於這個名字,沾個好綵頭嘛~)正式在利物浦開張了。

    之前在報紙上的宣傳攻勢,再加上咱本著價廉物美,薄利多銷的原則,還有我們的特色——「殘次奢侈品」,第一天的生意真是好到爆棚,作為老闆娘,我站在門口,樂得簡直合不攏嘴。

    店裡招呼人的主要是喬治和請來的工人,譚少也在跳上跳下得不知道忙啥。大家都覺得我一中國女人拋頭露面不太合適,我也就樂得做甩手掌櫃。

    到了晚上收工,一算帳,結果叫我大跌眼鏡。非但沒有想像中的大賺一筆,反而,虧了……

    這沒可能呀!難道我今天看到的人來人往的景象全是幻覺?

    經過一番計算後,喬治很認真的告訴我,唯一可能的原因就是——咱們的顧客裡,混進了小偷!

    呃,原來紳不紳士和人品沒關係,維多利亞時期的政府遠沒有現在管理的那麼嚴格,所以,人們的小私心在缺乏法律約束的情況下,自然是一不小心就管不住了。當然我們自身也有問題,超市空有現代的模式,卻缺乏現代的那些個監視器啊,防盜器的,今天那麼多的人進進出出,隨便摸兩個小東西放兜裡很難被發現的。

    不過說這些都已經遲了,辛苦這麼久,居然虧了,真是打擊啊!

    我這正演著哭天搶地的戲碼,那邊譚少推門進來,直接被嚇了一跳。

    「姐,你這是怎麼了?沒事吧?」譚少不明就裡的望著我,還真有些擔憂。

    「我…沒事」我擦掉硬擠出來的眼淚,手一揮,道,「趕明兒請他十個八個保安回來,看誰還敢給我偷東西!」

    「保安?」譚少益發茫然的看著我。

    哦,對了,保安對他來說還是個新名詞。我輕咳一聲,恢復正常得表情,道

    「所謂保安,就是負責店內貨物安全的人,如果發現有人偷東西可以及時抓出來的人。」

    「哦~」譚少一臉恍然大悟的表情,一拍手,說道

    「就是打手嘛!」

    @#¥%……amp;*

    我今兒算長見識了,原來保安和打手是一碼事啊,這小子難道日後要改名叫黃金榮?

    「哎,姐~我當你為什麼事情煩呢!這點小事,我還不能幫你辦妥就枉做你兄弟了。」譚少一拍胸脯,給了我一個很自信的笑容,轉身就跑了出去。

    「你?」這下輪到我茫然的對著譚少的背影傻眼了,這都是哪跟哪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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