都市天龍(流雲天下) 卷三:黑道風雲 第162章 田甜的豬頭哥哥
    稍顯凌亂的秀髮在潔白的床單上顯得格外醒目,微閉的雙眼,長長的睫毛,蔥白似的玉臂半遮掩著胸前飽漲的渾圓。微微翕和的小巧瑤鼻下面,濕滑的嘴唇,嘴角帶著一絲滿足的笑意。好一幅「美女晨睡」圖!

    冷寒月慢慢睜開眼睛,緩緩坐起身來,身邊餘溫尚在,林思宇卻已經走了。回想起昨夜的瘋狂,紅潤頓時佈滿素顏。林思宇還是走了,不知要到什麼時候才能回來,儘管冷寒月知道最多不過四天時間,還是忍不住要去想。一絲滿足,一絲幽怨,一絲牽掛,一時間冷寒月竟是癡了……

    出了仁濟醫院,林思宇掏出了手機:「龍一,查一下美國原生藥業集團。」

    「好的,主人。需要我把他們摧毀嗎?」

    「龍一,這件事情好像不著急。也許以後我想去美國玩玩,到時候要是沒有什麼好玩的,我唯你是問!」

    「嘿嘿,知道了主人!」

    「當然,那個集團有一個叫哈巴爾的業務部經理,讓我很不爽!龍一,有空的時候不妨看看迪斯尼的《貓和老鼠》,我不想你去做貓。嘿嘿!」

    林思宇掛掉電話,估計龍一真的要立即買來全套的《貓和老鼠》細細觀看了。當然,憑龍一的聰明頭腦,很快會明白林思宇的意思:玩死那個哈巴爾,然後再跟原生藥業集團慢慢地玩!

    第二個電話林思宇打給了阿朱,告訴自己啟程去南方,家裡的事情就交給她和雲蕾、雲蕊姐妹了。肖可卿等人迷戀上了謝爾娜的華宇服飾公司,林思宇只好找第一夫人阿朱還有指腹為婚的雲蕾、雲蕊交代一番。到華夏大學見過雲蕾、雲蕊之後,林思宇獨自踏上南行之路。

    除冷寒月之外,阿朱、雲蕾、雲蕊是最先知道林思宇去南方的。當阿朱把這一消息宣佈出來的時候,肖可卿等人恨得咬牙切齒,在阿朱和雲蕾、姐妹面前紛紛發狠,等林思宇回來之後再也不理會他。此刻,林思宇正坐在南行的列車上,只覺得耳根冒火。

    林思宇或許不知道,真正讓他耳根冒火的不是自己的女人,而是肖克成那個可愛的老頭,找不到林思宇,他差一點氣得要罵林思宇祖宗十八代了。但當著孫女的面,肖克成只能強忍著怒氣,百般討好孫女,等林思宇回來第一時間告訴他。

    原來,修真界跟林思宇的一戰,讓龍組成員知悉之後,第一時間上報了華夏帝國最高層。首腦們開始煩躁了,林思宇究竟是華夏之福,還是華夏之禍!

    一連商量了兩天,大人物們還是沒有統一意見,對於林思宇,他們是既愛又恨,雖說林思宇的舉動處處都體現了對華夏人有著無與倫比的好處,但讓高層人員們惱火的是向來倚仗的世家、隱門,幾乎被林思宇敗壞完了!

    要是再遇到那些稀奇古怪的外國不明生物入侵華夏機密重地,僅憑龍組成員跟國安局的人員,能否應付得了?

    還得去找林思宇,只有找到林思宇,強行讓林思宇答應以後在必要時堅決為國效力,才能放心!而這一艱巨的任務,自然光榮的落到了肖克成的頭上,誰讓他是華夏最高層的一員,而林思宇又是他的孫女婿呢……

    此時乘坐火車,和以往完全不同。以前林思宇要時時刻刻想著如何為生計奔波,而現在,卻是無比愜意;以前乘坐普通車,而現在卻是特快。看著週遭形形色色的男男女女,林思宇盡量讓自己融入其中,讓自己復歸於平淡。

    既然需要修心,就要真正的接觸生活其中的社會。儘管沒有前人的指導,但神腦博士的話語卻讓林思宇茅塞頓開。自己本是俗世之人,巧然得到奇遇,自然要經歷完這俗世的一切,才有可能看透一切,提升心性修為,達到真正的所謂「神人」的境界:成為像黃帝那樣甚至修為比黃帝還要高的修真高手!

    既然所謂的「仙界、神界、魔界」都不是真實的,都是外星高科技文明在地球上留下的痕跡,那麼就說明傳說中的「神」,其實就是外星高級生命體,地球人類通過修煉,同樣也能達到那樣的地步!

    「兄弟,看樣子也是出來玩的吧?」對面坐著一對情侶,都是同齡人,說話自然很方便。男的早已經注意到林思宇了,但林思宇始終不說話,不住沉思,讓男的有些不耐煩了,因此語氣上有些不恭敬。

    「是啊!兩位到哪兒啊?」林思宇微微一笑,打量著這對情侶。男的陽剛勇武,還算帥氣;女的頗有幾分姿色,削著蘋果。應該是趕時間報道的大學生才對,林思宇暗想。

    「吃個蘋果吧!」女的把削好的蘋果遞給林思宇,林思宇遲疑了一下,大方的接過來:「謝謝!」

    「嘻嘻,看你剛才猶豫,我還以為你怕我下藥了呢!」女的開起了玩笑。

    林思宇自嘲的笑了:「我媽說的,外出不能隨便吃人家給的東西……」

    「噗哧!咯咯咯咯!」女的嬌笑起來,「你這人真逗!能跟他喝兩杯的!」說著看了看身邊男生。

    「哈哈哈哈,兄弟,真有你的!先前看你一臉深沉,我還以為遇到了不開竅的,呵呵,田甜,我的酒呢?還有,給我和兄弟買只燒雞好不好?謝謝啊!」

    叫田甜女生嬌嗔的看了男生一眼,起身就要去副食車廂,林思宇急忙說道:「不麻煩了,我不大喝酒的。」

    「兄弟,你就別客氣了,這出門在外,碰到一起就是緣分,等下了車,你我各奔東西,緣分也就散了。兄弟,貴姓!」

    「林思宇。你呢?」

    「朱仝,我朋友都叫我豬頭,我老爸也不知怎麼給我起了這名字,也真是的,你說我老爸姓什麼不好,偏偏姓朱,還要給我起個『朱仝』的名字!噢,仝,上面是人,下面是工,跟同學的『同』讀音一樣……」

    當田甜買來幾樣菜的時候,林思宇已經和朱仝談笑風生,如多年不遇的老朋友似的。「豬頭哥哥,這就喝酒嗎?」田雨的聲音膩膩的,這一聲「豬頭哥哥」更是叫得林思宇都為之心顫不已。

    「當然啊。田甜,我告訴你,他叫林思宇,也是去杭州的!嘿嘿,這一路上有人跟我喝酒了!嘿嘿!」

    「酒鬼!都怨爸爸跟叔叔,硬是把你培養成什麼接班人,還美其名曰『絕世酒仙』,早晚喝成小白,看我還理你!」田甜不無怒意,卻又自桌下行李內掏出兩瓶沒商標的酒來,氣哼哼的塞在朱仝手裡:「給!就兩瓶了,再想喝等回家再說!」說完朝林思宇吐了一下舌頭,「對不起啊,我們,我們這樣習慣了,你可別見怪。」

    「呵呵呵呵,怎麼會呢?」林思宇急忙說道,但鼻子內的酒香讓他忍不住盯著朱仝手裡的酒瓶。林思宇並不喜歡喝酒,但絕不是不能喝酒。

    劣質酒林思宇是從來不喝的,一開始連商標也看不到,還以為朱仝酒量太高,一般的酒根本喝不過癮,只好喝劣質酒;但朱仝剛一打開瓶蓋,聞到酒味,林思宇呆了,這不起眼的酒瓶之內,裝的竟然是至少二十五年以上的極品「狀元紅」!

    拿出兩隻酒杯,朱仝揚起酒瓶,酒液如同絲線一般,緩緩的流進杯子,顯得粘稠無比,好酒!林思宇暗暗讚歎,有些迫不及待的端起酒杯,湊到鼻尖,讓酒香緩緩的隨著呼吸進入鼻腔,感受著其中的芳冽。

    林思宇一口喝了半杯,卻沒有急著嚥下,而是讓酒液在口腔內隨著舌頭的攪動緩緩遍佈口腔,感受著辛辣的刺激,然後是甘醇的濃重醇美滋味。林思宇這才緩緩嚥下酒液,張開嘴緩緩出口氣,品味著酒液的餘香。

    朱仝只看得目瞪口呆,這還是不大喝酒的?整一個酒鬼!不,應該是酒仙才對!」田甜暗說完了,還指望著兩瓶酒能喝到下車,看來只怕連一半了路程也應付不了!唉!兩瓶酒啊!就這麼沒了,田雨真有些心痛,這可是上萬塊啊!

    朱仝帶的「狀元紅」是有來歷的,地的確確的在地下埋了二十五年之多,釀酒的方法是朱家的獨有秘方。

    在江浙一帶,都有小兒出生後百日之時釀酒窖酒的習俗,傳說等到男子成年得進士、狀元榮歸,取出窖酒與鄉鄰同慶,就是「狀元紅」,反之,讀書無望,及早成家,婚嫁之時女方取出窖酒陪嫁,稱之為「女兒紅」。

    歷來有酒為「五穀之精華」一說,而林思宇喝下的半杯,更是自然經歷了二十五年之久的窖酒,雖然入口無比甘醇,其度數只怕至少也得在六十度左右,比之珍藏二十年的伏爾加有過之而無不及!能以林思宇那種喝酒的方法喝下半杯,朱仝自然是以為找到了知音,無怪乎要兩眼發光的看著林思宇了。

    「好酒!」回味了半天,林思宇就說了兩個字。朱仝呵呵一笑:「好兄弟!酒再好,也沒兄弟好!來,乾一杯!」

    看著兩人連乾三杯,田甜恨恨的咬了一口雞腿:「有酒興沒人性的豬頭哥哥!」朱仝連忙給田甜倒了一杯,田甜這才喜笑顏開,抿了一口,看著朱仝一笑,柔情蜜意,看得林思宇不住點頭,這兩人簡直就是天造地設的一對,定是自小青梅竹馬的玩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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