愛在紐約的季節 第十二節
    突然出現在我的四周,現在是Mlies一貫的儀式—表示他忙完了,可以好好陪陪我了。

    上午八點鐘,我整個人「癱」在診療室的座位上;忙了一回急診室的大夜班,整個人像要散了似的。

    一點第六感和淡淡的咖啡香讓我倏的睜開眼睛,伸手接下Mlies遞過來的紙杯。淺淺地對他笑一笑,眼波和他的交會,告訴他:嗨!很高興你回來了!

    沿著紙杯的邊緣,我試著學某些手腕高明的情場老手,用不著痕跡的目光,打量今天的Mlies—這是Fan教我的小把戲,她說:「Kay呀!有時侯我會覺得非常無法想像你是怎麼談戀愛的。」

    我懂芬的意思。她說的是我向來粗心—我認為是「大智若愚」,木頭木腦—我覺得是「老實木訥」和缺乏女人味—根據Mlies所說,這叫「有自己的風格」。

    所以她教了我一點小小的技巧,能夠「洞燭機先」。

    Mlies今天很不一樣。黑色的長髮整整齊齊地束在後頭,泛著自然的光澤。十萬瓦特的笑容和他清亮的眼神一樣炫目;我不大會認名牌,不過套在他最外面,把他的身材撐得像時裝雜誌走下來的模特兒的這一件大衣,絕對是不折不扣的亞曼尼。全套整整齊齊的深藍色西服、領帶、皮鞋,甚至袖扣、領帶夾,看得出全是名牌;不像平常他選擇的質地絕佳但不見得昂貴的衣著,更不像每次他忙完後的模樣。

    不曉得內衣褲是不是卡文.克萊的?我有點邪惡地遐想著。

    「Kay?」Mlies出聲打斷了我的思緒。

    「What?」我直視著他的臉。

    「你還有事嗎?不然我陪你走回宿舍。」

    「噢,對!我沒事了!我們可以走了!」

    我和Mlies步出醫院;入冬後室內外溫差更大,我小小地打了個寒顫,抱緊身上的大衣,快步跟上Mlies。沒想到身後立刻披過來一條圍巾,Mlies定在我面前,替我圍上它。乖乖!純羊毛的,不曉得又是哪一家的精品。

    「怕冷也不曉得多穿一點。」Mlies用寵溺的口氣責備我,聽起來像這條有他的體溫的圍巾一樣暖烘烘的。他把我摟近身側,我們才繼續走。

    「Mlies,你老實告訴我,這回你是不是去搶劫了梅西百貨?」我開玩笑地問他,也有幾分試探的意味。

    Mlies自己看了看全身,腳步沒有停下來,「其實穿這一身,我也挺不自在的。

    好傢伙!又避掉了問題。

    我丟給他一個存疑的眼神,宿舍已經近在眼前。

    「Kay,你晚上有沒有空?」Mlies在門廊上問我。

    「有,幹嘛?」

    「請你去看一部很棒的歌劇,叫The  fantastics,在外百老匯,格林威治的蘇利文劇場。「

    「好,我奉陪!」我爽快地答應了下來,又接著問,「看來你今天不需要我招待一頓免費早餐了吧?」廢話,他看起來像是剛從高級飯館用完餐走出來那樣光鮮亮麗。

    「沒錯,」Mlies含笑頷首,「而且,我得回去好好想想今晚我要對你說的事。」他很珍重地加了這一句。

    「不只是去欣賞歌劇?」

    「嘿!」看他一副不正經的樣子,想必又要說出什麼亂七八糟的話,「我的『額外服務』絕對不只是這樣。」果然!

    看來Mlies要告訴我的是件非比尋常的大事,令我有點害怕,也有點期待。我有預感,今晚我會等到所有的答案—決定這一把的輸贏,是悲劇還是喜劇。看著Mlies的車駛出去時我才想到,我忘了告訴他十年前我就看過The  fantastics了,如果劇情和他要說的事有任何相關性的話—他其實現在就可以告訴我。

    The  fantastics實際上是個挺老套的愛情故事;小男生和小女生中了彼此父親的圈套而墜入愛河,正在難分難捨之際他們發現了父親們的詭計,也發現了彼此的不完美和不成熟,大吵一架後分手。多年後,歷盡滄桑的他們再度重逢,互訴衷曲,發現往日情依舊然後王子和公主從此過著幸福快樂的生活,結束。

    當年看這樣一個故事,心裡只有對愛情的憧憬和嚮往,現在看來,則又多了一點似曾相識的感覺。

    看完音樂劇已經算很晚了,Mlies和我散步到停車場取車,兩個人都靜靜地沒講話。

    「好看嗎?」Mlies突然問我。

    「不錯,很可愛的劇情,而且是我最愛的那種—」

    「成長中的年輕人?」Mlies替我把話說完。

    「對。」我笑著點點頭。

    「Kay?停了一會兒,Mlies又問我,「你會不會覺得這個故事很像我們?」

    我還來不及回答什麼,幾聲槍響劃破黑夜的寧靜,停車場剎那間混亂起來,到處都是奔跑尖叫的人群,Mlies伸手將我攔腰一抱,往車與車的縫隙間滾,避開了槍聲的來源—一輛正往外瘋狂掃射的汽車。令人不解的是,這輛車似乎是衝著我們來的,一直繞著我和Mlies藏身的地點打轉。

    「你留在這兒別動!」Mlies丟下一句話,拔出他腰間那個「大疑問」—手槍,閃過一輛輛汽車衝了出去。

    終於讓我看到了。

    毋庸置疑的,這就是他的另一面;持槍衝出去的Mlies,是影集裡面的那種硬漢,冷靜、卓絕而專業,再也不是那個用糖哄我的情人。

    很高興認識你,Mlies。我在心底說。

    他絕對是專業的;夾在槍林彈雨中,他照樣把車裡掃射的傢伙幹掉兩個,不過密密的彈雨畢竟不是那麼好躲的,隔著幾個車身,我聽到他一聲悶呼,隨即肩上開了道血口,還好他立刻轉身仆倒在障蔽的車陣中,沒有變蜂窩。

    我毫不遲疑地靠近Mlies,掏出手帕壓他的傷口,示意他自己來之後,我拾起了地上的槍。

    趁那輛車正在疾速掉頭的時候,我朝它的中輪開了一槍—這是根據我看了十幾年警匪片的經驗;估計正確,車翻了。這兩個人爬出來,我朝那個拿槍傢伙的手補了一發,很好,他的槍也沒了。我趕緊回頭去看Mlies。

    「你還好嗎?」他已經自己壓著肩上的傷口坐了起來,但是額頭不停流下的汗水和他緊抿的唇都顯示了他壓抑的疼痛。而且他肩上已經染紅的手帕還不斷在變紅變濕。Mlies掙扎地勉強回答我:「還好傷得不重。」

    被子彈打中不算重傷?那什麼才算重傷?你是醫生還是我是醫生啊?我在心裡一邊嘀咕,一邊把Mlies駕起來。

    「你忍一下,我馬上送你到醫院。」

    「不,不能上醫院!」Mlies固執地不肯朝幾步外的車移動,奇怪!他的腳明明沒事啊?!

    「為什麼?這是槍傷呀!說不定子彈還留在裡頭,你想廢掉整條胳膊啊?不行!一定要上醫院!!」我拉起他沒受傷的手臂打算硬拖。遠處已經依稀可以聽到警車的聲音了。

    Mlies迅速把我推進車裡,他自己則跌進後座,同時對我大叫:「在警察到之前離開這裡。子彈只是擦過去,沒什麼嚴重的。別去醫院,到我家。詳細情形我待會再向你解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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