俏女郎與黑天使 第四章
    稍後他們四人,聚集在浩傑的力、公室裡討論著。

    「你們認為呢?」浩倫問著眼前的三個人,只見逸嫣埋首於那本小說中,正快速的翻看。

    「這件事應該問你才對,是我和她面對面的接觸。」方凱反問表弟。

    浩倫無視於臉上的潮紅,鎮靜的說:「我個人認為她的防禦性很強,似乎很脆弱又很堅強!」

    明知防禦性很強的人,很難同時用脆弱與堅強這兩個形容詞,偏偏這正是他們的觀感。

    「這半年來,有多少案件是像謀殺,又像自殺的?」逸嫣合上手中的書問。

    「例如?」方凱問道。

    「日本式的切腹自殺;在十幾層樓高的大廈,偏有人被毒蛇咬死。」逸嫣聳聳肩的說。

    「我去查!」浩倫立即感興趣的往資料室走去。

    「切腹?這種自殺方式倒是……」

    「方凱,如果切腹的是女性呢?」

    「俏女郎。」浩倫高興的走進辦公室。「切腹的有三件,被毒蛇咬死。」

    「警方的處理方式?」浩傑首次開口問道。

    「切腹的那三起案例,看起來像是癡迷於日本的武士精神。警方懷疑是自殺,但仍不排除他殺嫌疑。」

    「三起案例中,死者是否皆為日裔女性?」逸嫣問浩倫。

    「女性?是大女人主義的推崇者嗎?」方凱訝異的問。

    「不清楚!還在調查,這三位日裔女性,年齡各相差約三歲。

    三十、三十三、三十六。」浩倫將剛剛所查知的消息說了出來。

    「那地緣、人際關係呢?」

    「調查中。」

    「浩倫,被毒蛇咬傷的……」

    「不用問。」逸嫣看著方凱說:「被毒蛇咬傷至死的是三名男性,年齡也各相差三歲!」

    「俏女郎?」浩倫驚異的看著逸嫣。

    「是書上所寫的!」

    「你看完了?半小時內?」

    「浩倫,忘了俏女郎學過速讀。再者,將有關謀殺那部分挑出來,是很輕而易舉的事。」

    「對嘛!大驚小怪!」逸嫣瞪了浩倫一眼,並將手中的書丟給他。「還是方凱較聰明。」

    「矛盾!」浩傑搖搖頭說著。

    「你們決定接下這CASE嗎?」逸嫣有點擔心地問。

    「你認為呢?」浩傑想聽聽她的看法。

    「我只是希望你們著想接下這案子,還是小心為妙。對於韓涓,我總有種……反正我覺得她很怪異就是了。」逸嫣蹙眉的說。

    「我才剛對她感興趣呢!」浩倫可惜的說。

    「對她感興趣,還不如把注意力集中在案情!」浩傑告誡的說。

    「浩倫,傑哥的意思是指韓涓的行為舉止,實在表現出矛盾;你看,如果這六條人命,用兩種完全相同的方式自殺或謀殺也好,鐵定會造成警方的重視,更何況切腹和被毒蛇咬傷致死,如果只發生在分別的兩個人身上,或許是意外或自殺,但……」

    「但如果造成六條人命,那肯定是謀殺!對不對,俏女郎?」方凱邀功似的說。

    「沒錯!」

    「這案子就交給你負責,說不定還能找出一點蛛絲馬跡,縱使我們決定不接這案子,或許對叔叔多少有些幫助!」浩傑對方凱說。

    「是,老大。」

    「好啦!這事討論完畢!我決定去度假幾天。」浩傑不期然的宣佈。

    浩倫和方凱驚異的看他。浩傑這五年來,又讀書、又照顧徵信社的一切,馬不停蹄的才有今天這等局面。他倆曾勸他放慢腳步、放鬆一下,都不得其效,而今他自己要去休假,的確讓他們大吃一驚。

    「反對?」

    「沒有!當然沒有!」方凱和浩倫異口同聲的說。

    看在浩傑的眼中,他當然知道他們在想些什麼。

    「我才剛來上班,你就要休假?」逸嫣不滿的看著浩傑。

    「不,你和我一起去!」

    「不行!孤男寡女的!不行!」

    逸嫣正高興聽到浩傑的決定,偏偏又聽到浩倫極力的反對聲浪。

    「宋浩倫,你是我媽?還是我第幾等的監護人?我已經滿二十歲,有完全的行為自主能力,你敢干涉我?」

    「我只是……」

    不等他解釋,逸嫣又繼續轟擊他。

    「只是什麼?你是質疑我和阿傑的智商,還是懷疑我們的人格?」

    「他只是擔心你的清白!」浩傑看到浩倫被逸嫣吼得漲紅了臉,無法明白講出自己的意思,急得滿頭大汗。

    「我的清白?」看浩倫急忙的點頭,逸嫣終於緩和了臉色,其實她也知道浩倫是為她好,她等的正是這句話。

    「謝謝你的關心,不過你好像忘了我昨天晚上還說,希望在三個月內把自己嫁掉,不是嗎?」

    逸嫣的這些話讓浩傑嚇白了臉,原本黝黑的膚色,一下子褪去血色,那……

    「你想,我有機會誘惑你嗎?」她頑皮的向浩傑眨眨眼睛。

    「看來,我們不用幫俏女郎準備貞操帶了!」方凱說著。

    「那可不,她會雙手捧上鑰匙,說不定還會助老大一臂之力呢!」浩倫回答。

    「我看幫老大準備一些預防用的衛生用品,如何?」

    「只怕悄女郎不會給他有機會用上。你忘了,她想懷孕呢?」

    「說的也是!」

    浩倫與方凱一來一往的調侃浩傑和逸嫣,而他們兩人正用眼神交換著彼此的訊息,對於浩倫他們的調侃,根本恍若未聞。

    *************

    「我們現在去哪裡?」

    逸嫣舒適的坐在浩傑愛快羅密歐跑車裡,看著他輕鬆的駕駛著,車子平穩快速的往前滑行。

    「南投!」

    逸嫣對於浩傑的簡答,一點也不以為意,反正她只是想找話講。

    「我原以為你應該是開林肯、富豪或是凱迪拉克那種豪華房車。」

    「為什麼?」

    「穩重!而且也比較適合你的體型。我倒沒想過你在愛快羅密歐裡,還能伸展有餘!」

    聽逸嫣的語氣,浩傑忍不住的笑了出來。

    「哇!好多了,好久沒聽到你的笑聲。」

    「我也是很久沒有這麼輕鬆、開心了。」

    「為什麼?生活中要缺少了笑,那日子有多悶啊!」逸嫣不敢想像自己一天不笑是什麼樣子。

    浩傑不答,只是輕笑一聲帶過。

    「好吧!或許有些人可以。」逸嫣聳聳肩,無所謂的樣子,事實上她很清楚,那是因為他們一家搬到美國去的關係。

    逸嫣從沒見過有人像浩傑一樣,對「家」如此奢求。在她看來每個人都有家,也都有關心孩子的父母,只有少數人例外。

    浩傑或許是因為父母不在自己的身邊吧!

    她知道她的父親是職業軍人,時常調防。也因此別的小孩、七歲入學,他一直到八歲才入學。而其間又因身體不適病了好長一段時間,又休學了一年。

    逸嫣曾聽浩傑的舅舅於永明提過;浩傑的雙親在四年前去世,她從不知道浩傑有何影響,記得以前父親還在世時,浩傑總喜歡膩在家中,和雙親還有她和逸笑鬧一起。那時她一直以為是因為浩傑的雙親不在他身旁的關係。她更不懂為什麼和浩傑認識到移居美國,從沒見過他的雙親。

    暫時拋開惱人的思緒,她將注意力集中在此刻,看到浩傑要上高速公路交流道時,輕巧的閃過一輛急駛而過的公車她想到一則笑話,忍不住笑出聲來。

    「什麼事這麼好笑?」浩傑將車開上高速公路,轉頭看了逸嫣一眼。

    「沒什麼!我只是想到以前看到一則笑話,跟剛剛的公車司機聯想成一起,想不想聽聽看?」

    「想!」

    「有一天,有兩個人死後來到上帝面前,讓上帝決定他們該上天堂呢?還是下地獄。」

    「第一個人來到上帝面前。上帝問他:『你生前的職業』?」

    「那個人回答:『牧師。』」

    「上帝聽完,馬上決定,『下地獄!』」

    「那位牧師一聽,嚇了一跳,但是他還是順從先站在一邊。」

    「第二位來到上帝面前,上帝一樣問他生前職業是什麼,當他回答:『公車司機!』」

    「上帝馬上指示,『上天堂。』」

    「看到公車司機高興的走後,站在一旁的牧師非常疑惑不悅的問:「我做了一輩子您的僕人,傳道、布道,為什麼我下地獄?而他只是一個愛超車、超速,闖紅燈的公車司機,卻可以上天堂,這是為什麼?」

    上帝依然和顏悅色的解釋:「你在布道時,每次都講得又臭、又長,教友們都在打瞌睡。所以,你的功勞並不大,而他,雖然只是一位公車司機,可是每當他超速、闖紅燈時,車上的每一位乘客都在禱告呢!」

    這則笑話,浩傑在前幾天的電視節回中曾聽過,不過經由逸嫣講來,顯得精采多了。

    聽到浩傑爽朗的笑聲,逸嫣不由得也被開笑臉。

    「還有一則笑話,也滿有趣的,我說給你聽。」一等浩傑點頭,逸嫣又迫不及待的說。

    「這一次的地點是發生在醫院。有一天,一位才十六歲的未婚媽媽產下一名男嬰,雖然嬰兒活潑健康,可是那名未婚媽媽的母親卻愁容滿面,醫生不解的問:『你女兒順利平安的生下孩子,你怎麼……』」

    「醫生,你不知道她才十六歲,又沒結婚,也沒工作,我們家境又不是很好,怎麼養活那孩子呢?」

    醫生聽完看到那母親憂愁的模樣,只好說,「交給我好了,若這三天內有病人需要開刀,我就謊稱她是懷孕了,當手術完後把孩子交給她撫養!」

    「那母親高興的跑去告訴女兒,兩個人都決定這樣再好不過,到時那人一定會把孩子當成親生的孩子般撫養。她們謝過醫生後,高興的出院了。」

    「三天後,總算有一位病人因腹部腫瘤需要開刀切除,醫生高興的將腫瘤摘除,可是一看到病歷表上的資料,他又猶豫了。但為了孩子,他只好按照原定計劃進行。」

    「他抱著嬰兒,來到病房面對那名病人說;『很高興的告訴你,你並不是病了,你只是懷孕了。』並將手中的孩子一交給病人。」

    「那病人接過孩子,臉上還閃著一抹不自在。可是他想這或許是上帝的旨意,他還是欣然的接受。當她抱著孩子出院時,醫生總算鬆了一口氣。原來那位病人,是一位神父!」

    「二十年後,神父病倒了,在彌留之際,他把孩子叫到面前來,他說:『孩子,我有一個秘密藏在心裡二十年了,現在我一定要老實的告訴你,其實我並不是你的父親,而是你的母親,你的父親是隔壁村子裡那間教堂的神父。』」

    浩傑聽到逸嫣模仿老人家的聲音,如此唱作俱佳,他的笑聲再度在車內響起。

    他當然也聽過這則笑話,而且還是在同一天同一個電視節目裡。是湊巧?她早就在台灣?如果她真的是在台灣,那……他矛盾的不知該如何,需要查她的行蹤呢?還是不查?查,代表不信任她,這是他所不願意的;不查,如果她有別的計劃在進行,是否會危害到生命呢?

    「想什麼?」

    「想路要怎麼走。」

    「阿傑,這幾年來你有沒有交別的女朋友?」逸嫣吶吶的問。

    「怎麼那個『哥』字不見了?」

    「既然希望你成為我丈夫,我才不要多那個字,讓你還把我當。成小妹妹!」逸嫣煞有其事的回答。「你還沒說?」

    浩傑挑高了眉,疑惑的看著她。

    她只好提示。「女朋友」

    「喔……沒有。」

    「為什麼?我知道社裡和幾家律師事務所合作得不錯,難道沒有你看上眼的女孩子?」

    「大家都是朋友。」

    「只是這樣?沒有特別好的?」

    「有一個!」看到逸嫣嘟起嘴,只好再度解釋。「大家也只能算較談得來。」

    逸嫣只是聳聳肩的不再追問。

    「你呢?總不可能沒人追吧!」

    「追?也得看我點不點頭啊!」她不屑的看著浩傑,好像他問了一個笨問題。

    「那你剛剛講的笑話,你懂其中的含意嗎?」浩傑蹙眉的問。

    「當然懂啊!」看到浩傑不以為然的神情,逸嫣有種挫敗的感覺。「拜託,別忘了過去五年,我是住在美國的大都會裡,可不是法國的修道院。」

    浩傑故意調侃她說:「那可很難講,一個是牧師、一個是神父,我真懷疑你對神職人員有偏好!」

    「好啊!你取笑我!」

    看到她嬌嗔的神情,他忍不住的擁著她的肩頭。「休息一下。」

    浩傑不等逸嫣,自己先行下車,他怕自己再待下去,真的會「深吻」她。她們辦好住宿登記,帶著行李來到兩人所選的小木屋。

    小木屋裡除了客廳外還有兩間套,他們各自佔據一間。整理好行李後,才結伴去吃晚餐。

    「開了四個小時的車,累嗎?」

    「不累!喜歡來這裡嗎?」

    「好喜歡。在我國小二年級時,爸爸曾帶我們一家來溪頭。我還記得那天爸爸是凌晨一點出發,來到這裡正好是清晨五點,是最美的時候。」

    浩傑邊吃著晚餐,邊聽她聊些以往的一切。

    「那一次我還想以後若有機會,一定要再來,今天終於如願以償了。」逸嫣滿足的吃著餐點說。

    「我一直很羨慕你們家!」

    「看得出來,或許是因為你的父母不在你身邊!」逸嫣含笑的說。

    只見浩傑神色黯然的低語,「或許吧!」

    逸嫣就算注意到浩傑的異樣,她也沒表現出來,她只輕快的說:「吃飽了,我們去散散步好嗎?」

    看到她追不及待的想去看看溪頭,他只能含笑的點頭應允。

    結帳後,兩人很自然的手牽手,漫步在星光月下。他們默默不語的走著,有時只是有默契的相視一眼,這種平和、寧靜,令人不忍心開口,深伯會破壞了眼前的一切。

    近十點了,浩傑催促著逸嫣往小木屋走去,要她早一點休息,明天還要早起,去看看她記憶中的溪頭是否相同。

    站在逸嫣的房間前,她俏皮的問:「如果我說,我怕半夜會有怪物跑到我房間來。為了保護我,你願和我共同一個房間嗎?」

    「小嫣!恰巧我是那個曾聽乾媽說過,你是一個滿懂得自我保護的人!」

    「我哪有?」她嘟著嘴不依道。

    「那是誰說,若是班上有男生敢欺負她,她就拿鑰匙甩他!」

    「哈——哈。」想起以往自己那種小母老虎的模樣,她不由笑了起來。「以前真的好快樂,無優無慮的。」

    看到逸嫣的笑臉轉成黯然神傷,他不由得輕拍她的肩頭安慰她道:「放心,乾媽不會有事的。」

    「我知道!」逸嫣強裝笑臉的說:「真的不陪我?我保證絕不用鑰匙甩你!」

    「你啊!還是這麼皮。」

    「那晚安吻!」逸嫣不死心的要求。

    「這……」

    「也只不過是用你的唇輕觸一下嘛!」逸嫣撒嬌的看著他。

    浩傑看到她的眼中充滿了希望與戲謔,而戲謔後藏的另一種眼神則是害怕,害怕他會拒絕。

    他內心掙扎了一下,若讓浩倫與方凱知道他連一個晚安吻都需考慮這麼久,不笑掉大牙才怪。

    「好吧!」浩傑結束內心的掙扎,用唇輕觸她的額頭,「晚安!」

    逸嫣還來不及感受他唇上的熱度,他已經往後退了一步,轉身離去。

    她也只能苦笑,對著他的背說:「晚安。」

    自己走進房間關上房門,才輕呼一口氣,他這口氣憋了好久。

    他承認自已的自制力只到這種程度,所以不敢想像自己多停留一秒鐘,將會做出什麼事。他告訴自己,這次的休假是為了讓彼此有更深的認識,讓他們能從兒時的記憶躍升男女之間的情感,讓他們更適應對方,然後才……結婚?

    結婚,是他最終的目標,他希望逸嫣能拋開兒時的記憶,把他從「哥哥」變「情人」再晉陞為「終身伴侶」,他希望——

    他原先的計劃是讓自己重新認識逸嫣,並追求她。可是,照目前來看,只怕他才是追求者。他搖搖頭,俏女郎還是俏女郎,只跟著「心」行事,而不是「常理。」

    ************

    清晨五點。浩傑梳洗完畢本想到客廳等逸嫣起床,沒想到才一出房門,就看到她站在窗前凝視著外面。

    「起床多久了?」浩傑走到她的身後,輕聲的問著。

    「早!」逸嫣略過那問題,只跟他道早安。

    浩傑已經看出她整夜沒睡,不過精神還很好;難道她真怕有怪東西半夜去騷擾她?不可能!浩傑肯定的告訴自己,一定還有別的事情困擾著她!

    「要散步?還是吃早餐!」

    「散步!」

    浩傑決定暫時先放下問題,今天才開始呢?他還有一整天的時間去挖掘問題的答案。」

    看到逸嫣伸出纖纖玉手,他也伸出自己厚實的手握住她。回給她信任歡愉的一笑;他想到這似乎是自己第一次牽女孩子的手。

    和女孩子交往時,大都是她們挽著他的手,或是他摟著她們的肩或腰。牽手,好像也只有跟逸嫣吧!」

    踏出小木屋時,他突然想起一句前陣子很流行的--牽手出頭天。

    牽手,不就是妻子的意思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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