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夜能有多少情(上) 第二章
    我叫魯之信。

    讀書時候一直是高才生,昨天還是高級建築設計師,不過現在失業大軍中的一員。由於太年輕力壯和高學歷,相信無法拿政府援助金。哪怕我相信我以後也找不到好工作。

    醜事傳千里,出賣商業機密這種罪名要是傳出去,相信等著我的工作可能就是環衛工人,俗稱掃街。

    其實我也並不是非常擔心自己,我比較擔心我唯一的親人,弟弟魯之樂。

    之樂剛升上大學,讀書交際吃飯住宿,哪樣不用錢?而我將會窮的響叮噹,在付給公司違約金之後。

    不過這些還不可怕,最怕的是,要是他們打算控告我,要我受牢獄之災,那麼我會去殺人兼跳樓,那時就會只剩之樂一個人孤零零的了。

    清晨時分我離開旅店,為了不想讓弟弟之樂看到我現在這個樣子,我故意在街上遊蕩到等他上學了,才回家。

    折騰了一個晚上的我,一進家門,就「啪」的一聲倒在地板上,沉沉睡去。

    等我醒來的時間,已經是中午時分。我翻身想要起來,才發覺原來自己已經躺在床上,並且身上已經穿好了乾淨的睡衣。這意味著我之樂已經回來,而且還非常清楚的看到了我這個狼狽的樣子。

    我的頭開始痛,並且開始想著要如何解釋,也就是說要如何撒謊。

    我還沒想好台詞,之樂就已經端著一杯解酒茶推門進來。

    「醒了?」之樂坐到我床邊,把茶遞給我。

    「嗯。」我有點心虛,接過茶一直不敢抬頭看他。

    說實話,雖然我是哥哥,可是我是非常怕這個弟弟的。

    「怎麼會搞成這個樣子?」他單刀直入,不打算跟我廢話。

    「啊……」我支吾了一下,決定還是不要告訴他事實,「昨天記招會很成功,就和同事們一起去拼酒,玩的太開心,結果就這個樣子了。」我說著,哈哈的賠笑兩下。

    然而之樂並沒有吃我這一套,「我也知道很成功,不過不是你們公司。你的設計圖不翼而飛,而你老闆還請你吃了一頓椒鹽魷魚,對吧?」

    我覺得自己好像被人扇了一巴掌一樣丟臉,低下頭不說什麼。

    「是方選光的傑作?」之樂已經猜到。他對阿光一直沒好感,而且不止一次警告我他不是好人。

    然而感性蒙蔽眼睛,我什麼也沒理會。

    我不語表示默認。

    之樂便安慰,「只要能看清一個人,這種代價還是值得。」

    值得?我苦笑。

    什麼才是值得?我為他所做的一切換來這兩千塊是否值得?我侵犯他一夜換來今天的一無所有是否又罪有應得?

    「忘了方選光這個名字吧。好好的記住今天的切膚之痛。」說著,之樂拍拍我的肩膀,就出去了,留我一個在房間。

    方選光。

    這個名字豈能說忘就忘,這個名字伴隨了我多少年,這個名字曾多刻骨銘心。

    那個我最好的朋友,那個我最愛的人,那個我最佳的夥伴,叫方選光。

    那個傷我最深的人,那個無情背叛我的人,也叫方選光。

    要我如何忘記他,要我如何忘記那一夜性,和多年情。

    在我第二次睜開眼睛的時候,已經是第二天早上。

    廚房裡傳來之樂做早餐的聲響,我乖乖的坐下飯桌前,等吃。

    之樂把早餐遞到我面前,並遞給我一雙筷子。

    「謝謝。」我接過筷子,低頭就吃。

    「不用上學麼?」我邊吃邊問。

    「已經放假了。我找到寒假工,待會就要出去。」

    這句話讓我當場沒有胃口,之樂看我忽然停下筷子,便說,「我以前的假期也有找工作,幹嗎這個樣子?而且這次不過是家教而已。」

    「之樂,公司可能會控告我,就算他們不控告我,我也要賠償一大筆違約金,我……」

    「我忘了告訴你,昨天你公司的人打電話來,說撤消控告,你只要付了那15萬違約金就可以了。」說著,之樂掏出兩本存折,「這是你的存折,有你辛辛苦苦賺的13萬,這是我的,你給我的零用錢啊,我自己打工的錢啊,什麼都在裡面了,加起來差不多15萬,剩下的再想辦法吧。」說完,就低頭吃起早餐來。

    我看著這兩本存折,一時反應不過來,「那……那你下個學期的學費啊,還有……」

    「那些遲些再算吧。對於我來說沒有什麼比你完完好好的更重要。媽媽不在之後我們兩兄弟什麼苦沒嘗過,這也不算什麼。」

    這些話讓我很感動,之樂天生淡泊冷漠,他從不說煽情的話,但剛才的話已經讓我感到非常溫暖。

    「謝謝你。之樂。」我伸手握著他放在檯面上的手。

    「快點吃早餐。」

    看著他害羞的把手縮回去,我輕笑。

    兩本存折加起來十四萬八,我自問人緣不錯,但失業後兩千塊也不是那麼容易就能借到。其實我並不需要借,因為我口袋裡還有某人塞給我的那兩千塊,只是我一輩子也不想看到它們,那疊鈔票被我鎖在抽屜裡,相信永不見天日。

    解決了違約金,剩下的問題就是要找工作。

    這是比違約金更令我覺得頭痛的事情,因為我不想掃街。可是高不成低不就,沒有人請。

    我兩個星期內面試了上百份工作,要求越降越底,但無論我降得多低,最後對方總會說一句話。

    「魯先生是吧,我看我們這種小公司還是請你不起了。你還是另謀高就吧。」

    傍晚時分,我拖著還剩半條人命的身軀,一步一步的走在回家的路上。

    經過鬧市的時候,一個熟悉的身影讓我停住了腳步。

    我看見那熟悉的不能在熟悉的人在人流中一張一張地派著傳單。人們不耐煩的把還沒接到手的傳單扔在地上,或是直接在他把傳單遞過來的手上狠狠的拍下去,然而他馬上撿起來擦拭乾淨繼續派給下一個。

    他一直這樣做著,直到發現我的存在。

    我走過去,「你的工作不是家教麼?」

    「這也是其中之一。」

    「還有什麼?洗碗工還是搬運工?」

    「……」

    這個晚上,我們都沒有說過一句話。

    第二天,我一早起來,繼續去找工作。

    我今天繼續把要求降低,把辦公室職員的工作目標拋諸腦後。

    但我很難想像我去應徵一份SUPERMARKETSELLER會輸給一個初中生畢業生。

    我隱約聽到他們在我背後說,「一個研究生竟然來當銷售員?畢業證是不是假的?是不是身體有什麼問題啊?還是腦袋有什麼毛病?」

    我很想說,我什麼都沒有。

    辛苦了一天,在傍晚的時分我再次踏上歸途。

    原來學歷太高找工作也難,想起學生時代派報紙派牛奶也是一份工作。恐怕我明天去應徵環衛工人也會輸給人家。我自嘲的想著。

    在經過一間相熟的酒吧的時候,瞥到門口豎著一塊招工的牌片。我在衡量過金錢與自尊重要性之後,我決定進去面試。

    跟我面試的人是相熟的部長小田,他是好人,沒說什麼就請了我。工資也不俗,底薪加提成,多的上三千,少的也有近二千。

    於是我當晚就上班。

    之樂知道了也沒說什麼,只是叫我熬不下去就算。

    這簡直開玩笑,難道熬不下去就不用吃飯,你就不用開學了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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