來不及變心 第七章
    向晴用最快的速度解決掉肚皮問題,又回到閻集團總部大樓,才一進去就見到接待小姐同情惋惜的眼光。

    「怎麼了?」她看了看自己,服裝儀容沒什麼不整啊,為什麼要用那種眼光看她?

    「向小姐,我們總經理在你離開不久後就進公司了。」

    「什麼?!」向晴大叫一聲,怎麼會有那麼巧的事情。「那你有跟他提到我要來做訪問嗎?」

    「我有提了一下,但是答案還是一樣,總經理不接受任何採訪。」

    「怎麼這樣?那你有告訴他,我在這裡等了一整天,我是很有誠意的。」

    接待小姐同情的搖搖頭。

    「我上去找他好了,我當面跟他拜託或許會有機會。」

    現在她和目標對象就同在一棟大樓裡,這或許是這個專題出現以來,離目標對像最近的一次吧,說什麼她都不能輕易放過這個機會。

    轉身就要搭電梯上樓,但電梯門還沒打開,她就立刻被接待小姐攔下來。

    「向小姐,公司規定未經許可是不能隨便上去的。」

    「你就行行好幫幫忙,通融一次。」

    「不是我不想幫你,是我也沒有辦法,公司就是這樣規定,請你不要讓我為難了。」接待小姐為難的看著她。

    「唉……」向晴也不想害得她被上司罵。「那我繼續在這裡等他可以吧,既然他都已經進公司了,那一定有出來的時候,我一定可以等到他。」

    「好吧,隨便你了。」只要她不為難自己,想做什麼都可以。

    就這樣,向睛又坐回她已經坐了一下午的沙發,她拿出包包裡的紙筆,思考著等一下的專訪要怎麼進行。

    時間一定不會太多,所以問題一定要切中核心才可以,而讀者最想知道的事情就是重點中的重點了。

    不過,讀者到底想知道什麼呢?

    X週刊不是財經雜誌,所以那些什麼公司未來願景,今年預定盈餘等等問題就可以省略了,他們的讀者鎖定在家庭主婦,或是想放鬆一下的上班族,這些人最想知道的是一些小道消息,像是受訪者過去的情史,現在有沒有女朋友等等,讓他們閒嗑牙時能有些好題材。

    外面的天色已經完全變暗,下班的人也由多變少,等向晴把要專訪的內容想清楚後,腕上的表時針已經快指向八了,體內囤積一整天的水分也應該適時的排通一下,離開個五分鐘應該沒關係吧。

    放下手中的東西,向晴正要走進位於電梯旁的洗手間時,電梯門打開了——莫懷山獨自從電梯裡走出來。

    向晴在洗手間門口停下腳步,心裡突然一怔,覺得好像有點不對勁,卻又說不上來是哪裡奇怪,似乎錯過什麼了。

    她在心底暗笑自己多心,世界上的事情應該不會有那麼湊巧的,怎麼可能每次她離開,他就會出現,與其在這裡想那麼多,不如趕快上完洗手間,回到大廳繼續守候。

    迅速解決以後,向晴連忙回到大廳,只見旋轉門還微微轉動,兩個警衛站在門外舉起手,像是在和誰打招呼道別,她探頭看了一下,只見到一個男人的背影上了車,卻也不以為意。

    那個男人的背影,給她一種似曾相識的感覺,讓她不由自主多看了幾眼,卻想不出她認識的人當中是否有這號人物。

    那人開車走了以後,警衛回到大廳見到向晴,一臉驚訝。「你怎麼還在這裡,我以為你早走了。」從中午就見到向晴一直待在大廳,想不認得她也難。

    「沒有,我只是離開一下下,都等那麼久了,我怎麼可以輕易放棄。」向晴笑著說。

    「可是、可是我們總經理剛剛走掉了。」

    「什麼?!」向晴驚得大叫出聲,莫非她剛剛看到的那個男人背影就是她苦候一整天的人?「怎麼會、怎麼會這樣?」她連忙往外跑去,但哪還有他的影子。

    向晴垂頭喪氣的回到大廳,頹然坐在椅子上,失望的連動都不想動。

    一天之內竟然錯過兩次,這代表她根本一步都不該離開的,還是他們兩個沒有緣分,她最好趁早死了這條心?

    「小姐,不要難過了啦,反正我們總經理明天還會來上班的,你明天再來不就得了。」警衛好心的安慰她。

    「我知道,可是、可是……唉,我怎麼會那麼倒楣啊!」

    從一早就諸事不順到現在,明明就已經離目標人物那麼近了,竟然還可以三番兩次和他擦身而過。

    警衛看她一臉難過的樣子,也不知道該說些什麼好,只能搖搖頭離開,繼續執行他的勤務,留下向晴一個人在那裡長吁短歎。

    就當向晴正在沮喪時,突然有一陣風迎面襲來,在這個全靠空調的空間裡,一陣風的出現是格外引人注意的,她抬起頭一看,只見有個男人正推開旋轉門進來。

    當男人一走到可以令她清楚看見五官的距離時,向晴就愣住了——

    那雙眼睛、那對薄唇,還有他皺眉頭的樣子,像極了那個被她塵封記憶多年的故人。

    沒有多想,向晴跑到男人的面前,迫使他停下腳步,然後眼睛眨也不眨的盯著他看,不知時間過了多久,她的眼睛泛起水霧,聲音顫巍巍的低喊:「學長,真的是你?」

    伸出手想要碰觸他,證明這一切並不是她的幻想,原來以為早不在人世的人,竟然再度出現在她的面前,剎那間她心頭有千頭萬緒理不清。

    不是沒有想過希望有一天能再見到學長,她想像著當他們再度相見時,他會握緊她的手,輕輕跟她說聲「我回來了」,然後他們會一直這麼在一起,不再分開。

    而每當她做起這樣的美夢時,理智就會告訴她這是不可能的事,他已經死了,死於那場大火,一個已經死掉的人,是不可能會回來的,與其把時間花在那些不可能實現的夢想,倒不如花在如何把他忘掉。

    但不管她怎麼想,就是沒有想到他開口跟她說的第一句話,竟是——

    「你認錯人了。」

    這幾個字就像把鋒利的匕首射入她的心,讓她在一瞬的不可置信後,感覺到疼痛迅速蔓延。

    「學長,你忘記我了嗎?我是向晴啊。」向晴仍是不願放棄的抓著他的手,殷切望著他。

    男人冷冷的看著她,收回自己的手,皺起眉頭道:「我不認識你。」

    「怎麼可能?你怎麼可能會不認識我?」向晴急了,連忙向前一步,想要讓他看清楚她的模樣。

    「咦,莫總,你怎麼又回來了?」警衛巡視回來,看到的就是這一幕,趕緊向他打聲招呼。

    「莫總?」聽到警衛喊他,向晴這才知道自己等了一整天的人就是他。「你姓莫,叫莫懷山,對不對?我就知道我不會認錯人的。」

    「世界上同名同姓的人很多,而我不是你所說的那個人。吳先生,麻煩你請這位小姐出去吧。」他轉頭交代警衛。

    「學長、學長你聽我說啊……」莫懷山交代完警衛後便逕自離開,不理會被警衛拉住的向晴。

    當——

    電梯門打開的聲音驚醒了莫懷山,這時他才發現自己竟一直想著剛剛的那名女子。

    瞧她那個樣子,先是乍見他的不可置信和驚喜,而後轉為疑惑、失望,表情看起來是那麼真摯,一點也不像是在說謊。

    可是,他怎麼也記不起來曾經認識她,甚至見都沒有見過。

    那麼,到底是誰的記憶出了錯?

    不過就算其中有人的記憶出了錯,那個人也絕對不會是他。

    他雖然不是什麼過目不忘的天才,但是他對自己認人和記人的本領,還算有些信心,只要他見過的人,哪怕只是匆匆一瞥他都不會忘記,火就曾經戲稱他像是台照相機,眼睛就是鏡頭,每個人經過他的眼底就留下檔案了。

    而他想了又想,就是找不出有關她的記憶。

    算了,只不過是個認錯人的女子,何必想那麼多?走到辦公室拿了他忘在桌上的檔案夾,轉身便要離去,突然電腦傳出聲響,那是訊息送達的警示聲,於是他停下欲離開的腳步,回到桌前。

    林:山,怎麼樣?到台灣還習慣吧?

    滑鼠一動,對話視窗就彈跳出來,傳訊的人是林。

    山:還不就是那樣。

    林:何必講得那麼無奈,好像是我逼你似的。

    山:難道不是?

    他還沒有忘記林是怎麼好說歹說,軟硬兼施迫他提早結束假期,幫他接下這堆爛攤子。

    林:哈哈哈,我還以為你會樂在工作。

    螢幕上閃爍著大大的笑臉顯得格外刺眼,讓人忍不住想揍他一舉。

    山:我更樂於享受揍扁你的快感,你要不要試一試?

    林:你真愛開玩笑。

    山:你知道我從來不開玩笑的。

    畫面停頓一下,沒有再出現新的訊息,隔了一會兒,莫懷山再度送出字串。

    山:你沒事要說了?那我要走了。

    林:等等——

    螢幕上傳來詢問他是否接受檔案的指令,按下「是」的按鍵後,便出現一個接收檔案的圖示畫面。

    山:這是什麼?

    林:好東西。

    後面還跟著一個眨眼睛的臉。

    林:你這個人真是一點幽默感都沒有。為了答謝你出手救我於水火之中,我這人一向是有恩報恩,所以幫你查了一下夜明珠的資料,怎樣,夠朋友吧。

    山:調查結果是什麼?

    林:聽說第三顆夜明珠十年前曾出現在一場拍賣會上,後來被一個台灣的古董商收藏,至於現在還在那個古董商手上,還是已經易主,就不得而知了。

    山:嗯……

    林:傳給你的檔案,就是有關於那個古董商的資料,你看看吧,雖然不一定能找到夜明珠,好歹也是一條線索。

    山:我知道了,就這樣。

    林:你要走了?陪我多聊一會兒。

    山:我說過了,我一點?>不介意繼續我的假期。

    林:好吧好吧,無情的人……

    不等那頭林又傳來什麼訊息,莫懷山把資料列印出來後,便逕自離去。

    他翻閱著有關那個古董商的資料,心裡盤算著要怎麼下手,而剛剛那個衝著他叫學長的女子,只是一個微不足道的小插曲,早就被他遺忘了。

    「阿秀,你有沒有遇見很久不見的老朋友過?」

    隔天,向晴頂著兩個大黑眼圈上班,卻始終沒有辦法專注於工作上。

    「有啊,上次跟我老公逛街,遇到我小學時暗戀的同學。」

    「那你們有什麼反應?久別重逢,應該很高興吧?」向晴急問著。

    「幹麼嘛問這個?」坐她旁邊的阿秀停下手上的工作,轉頭問她。「你想套什麼八卦啊?我告訴你,我對我老公可是很死忠的。」

    「不是啦,我是想知道你那個同學有什麼反應。」

    阿秀睨了她一眼,才慢條斯理的說:「你以為會有什麼反應,來個久別重逢聲淚俱下蕩氣迴腸肝腸寸斷和見恨晚恨不相逢未嫁時的煽情狗血大擁抱嗎?我告訴你吧,你想太多了。」

    「那要不然……」向晴當然打死不承認,她正想像著這樣的情景,但聽阿秀的語氣,說出來鐵定會被她笑死。

    「我們互看對方好一會,覺得好像在哪裡看過,過了很久才想起來,他是我小學同學,但名字早就忘了。」

    「忘了?可是你不是曾經暗戀過他?」

    「那種小孩子的喜歡怎麼可以當真,有時候早上喜歡的是這一個,到下午就變成另一個了,而且都已經那麼久不見,能想起有他這個人就很了不起了,你還想怎麼樣?」

    「那他沒有認出你嗎?」

    「我想應該沒有,他只看了我一眼就別開頭,沒什麼特別的反應,我想他早就忘了有我這號人物了吧。」阿秀聳聳肩。

    「你不難過嗎?畢竟你喜歡過他,他竟然一點都不記得你。」

    「這有什麼好難過的,事情過去就過去了,記得又怎麼樣,忘記又怎麼樣,日子還不是一樣要過下去,何必一直沉溺在過去的回憶?」

    是這樣嗎?

    向晴腦海裡一直重複播放著阿秀剛剛講過的話——

    事情過去就過去了,記得又怎麼樣,忘記丈怎麼樣……

    他對她也是這樣嗎?

    就算當時他們的感情有多好,曾經分享過許多快樂傷心的心情,但是時間過去就不會回來,他忘了她也是理所當然、情有可原,何況他們已經十年沒有見面了。

    只是,忘記的人也連帶忘了他們的曾經所產生的影響,而記得的人呢?

    背負著那麼深沉的遺憾過日子,而另一個人竟毫無所覺、甚至毫不在乎,這對記得的人而言,是一件多麼殘忍的事情。

    她所付出的種種情感,就像是丟進海裡的石頭,一點痕跡都沒有。

    剎那間,一股不平的委屈湧上向晴的心頭,又是傷心又是氣憤,他怎麼可以那麼容易就忘了她?

    向晴咬著唇,試圖壓抑著心中的波濤洶湧。

    「還在這裡發呆,專題怎麼樣了?」一陣暴吼從身後傳來,向晴嚇得從座位上跳起來。

    「總、總編……」她支支吾吾的說。

    「上班時間發呆,代表你的工作已經做完,所以才會有閒發呆,專題應該沒問題了吧,稿子什麼時候交出來?」

    「稿子?我、我還沒……」他們連正式的交談都稱不上,哪生得出什麼稿子。

    「還沒什麼?」

    總編氣勢萬鈞地盯著向晴,把她剛剛湧上的傷感都嚇跑了,她連忙報告道:「昨天我有見到他們的總經理莫懷山,我會再接再厲跟他敲定專訪時間的。」

    「你見到人了?」聞言,總編心裡高興一下,這小妮子真不簡單,過去做過這個專題的人,連面都沒有見到,她才接下沒有多久就有這樣的進展,當初把專題交給她,果然是正確的抉擇。

    心裡雖然這麼想著,但秉持著年輕人就是要磨練的態度,他臉上還是維持著嚴肅的表情。

    「見到人又怎麼樣?見到人,稿子就會自動蹦出來嗎?你還不趕快去給我想辦法,我告訴你,這期要主打這個專題,要是截稿日你還沒有把稿子交出來的話,你就自己看著辦。」說完便大步離去。

    這下可好了,她雖然見到人,但並不代表人家願意讓她專訪,而且他又不是一般的受訪者,他是她年少時淡淡的愛戀,牽掛十年的人,面對他的徹底遺忘,她還不知道要用什麼態度去面對他。

    再見他到現在還不到二十四小時,她還沒有辦法做到無動於衷啊!

    「向晴,還坐在那裡幹什麼?還不趕快給我去採訪。」總編的聲音穿過大半個辦公室傳過來還是威力十足。

    「是,馬上去。」向晴反射性的抓起東西就往外跑,什麼事情都等見到他以後再說吧。

    說不定、說不定過了一個晚上,他會想起她是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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