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個人不能上兩次絞刑架 一個人不能上兩次絞刑架
    午後不久,霧氣不斷從河面升起,到傍晚時分,已經濃得成了一床灰濛濛的霧毯。九點,當議會大鐘敲響,全英國的人們都打開收音機聽新聞的時候,迷霧已是鋪天蓋地了。亞瑟-克魯克打開布盧姆茲伯利大街123號辦公室的窗戶,向外望去,感到置身於一片混沌之上似的。溟蒙中不見一星光亮,連物體的一點輪廓也看不見。向下望去,漆黑一團,猶如深淵。只有他那雙靈敏的耳朵聽到了從遠處隱約傳來的聲音,那是夜間趕路的行人時斷時續的腳步聲和一輛汽車悶裡悶氣的喇叭聲。那位汽車司機也太欠考慮了,天氣如此惡劣還出車在外。

    亞瑟-克魯克目不轉睛的注視著隱沒在霧海中的城市的上空,心想:「好一個陰沉的夜晚,算得上是壞天氣了。」他伏案工作已經十二小時了,這時,他關好窗戶,轉身回到桌旁,又想道:「不過,這種天氣倒是很能給人找活幹。對於醫生和救護車司機來說,對於警察和承辦喪葬的人來說,對於那些膽大妄為的盜賊和天生的謬種來說,大霧就意味著有活幹。」

    當然,對於亞瑟-克魯克這樣的人來說也是如此。他是專門對付那些罔顧法律胡作非為之輩的。他以吃冤枉官司者的救星而蜚聲於歐美兩洲。

    就在他腦海裡閃過這些念頭的同時,那司機正等著什麼,這時,有一個人趁黑溜出住所,那只是個帶浴室的小房間,他卻稱為他的公寓,他還不知道這天晚上要出什麼事,他的敵人卻盯上他了,雖是在暗中,卻近在咫尺。

    克魯克先生辦公室裡的電話響了起來。

    對方的聲音小極了,像是來自很遠的地方,彷彿也被大霧給悶抑住了。然而,克魯克對人是很有研究的,熟諳人的種種心理,這時他知道那傢伙是給嚇破了膽。

    「真的,他抖得那麼厲害,差點抖得把電話撂了。」第二天他對比爾-帕森斯說。

    「怪了,這樣一個膽小鬼居然沒有嚇死。」

    「克魯克先生,恐怕天太晚不便去找您了……」對方竊竊細語道。克魯克聽見對方撳了一下按鈕,有硬幣落下去的聲音。

    克魯克心平氣和地說:「有關我的消息經常見報,我要是參加爭取四十小時工作周的運動,會讓人人皆知的。什麼時間工作對我來說無關緊要。像這樣的霧天,晚上九點和早上九點一個樣。」

    「正是因為這場大霧,我才有可能給您打電話呀。」那聲音神秘莫測地說,「您要知道,但願那人沒有在黑暗中盯著。」

    「該死的,」克魯克懊喪地想,「又是一個迫害狂病例,」但他還是格外耐心地說,「有什麼事嗎?有人跟蹤你嗎?」

    對方似乎對他語氣的變化很敏感,「你以為我是憑空想像的嗎?但願如此吧!我確信有人盯上我了,何況他還警告了我三次之多。最後一次是今天晚上。」

    「他怎麼警告你的?」

    「他給我的公寓打來電話,每次說的話都一樣,『史密斯,是呢嗎?記住,沉默是金。』說完就撂了電話。」

    「說真格的,」克魯克衝口而出,「這還不及我在孩子們聚會時聽的笑話有趣呢,是哪位朋友和你打哈哈來著?」

    對方回答說:「他叫什麼名字我不知道,」這時他把聲音壓得愈發低了:「不過——他就是勒死伊莎貝爾-鮑德莉的那個人。」

    大家都見過那些迅速換裝也扮演另一個角色的藝術家,他們身著燕尾服,腳登珵亮的高筒皮靴,到台上向觀眾行禮,然後又下台,轉瞬之間便穿著金銀絲綴飾的緊身衣褲,帶著錫紙光環又上了台。在如此短暫的時間內完成這一切,真是令人不可思議。然而,比起克魯克先生來,藝術家門可就相形見絀了。克魯克一聽到剛才那句話,頃刻之間完全變成了另外一個人。

    「啊,有眉目了,」他說道,他的話音是那樣熱烈,就像剛剛燃起的一團火。「你說你姓什麼來著?」

    「史密斯。」

    「你既然想用這個姓……」

    「我這不是胡謅。我倒想要一個高雅點兒的姓,我盡量用字母Y來拼它,不過那也好不了多少。那天的晚會啊,我也去了。你當然不會記得,我又不是那種引人注目的要人,伊莎貝爾-鮑德莉也不記得了。我那天晚上到她家時,她還以為我是去查水電表什麼的。她壓根兒沒有料到我會去。先前她只不過說了一句:『哪天晚上有空你可得來呀,我一般星期五都在家。』我本以為她的意思是最多不過有兩三個人……」

    「和母老虎約會,」克魯克道,「你到底是幹什麼的?是馴獅的嗎?」

    「我在一家叫做『威爾遜、威爾遜和威爾遜』的法律事務所工作。不知是不是每星期五都那樣,發正我那天晚上到那兒的時候,樓裡頭滿是人,而且,全是些不三不四的人,我是說在我看來是不三不四的人。他們都挺年輕的,其中大多數不是剛剛退伍就是等著退伍。連那個醫生都在空軍裡呆過。他們全盯著我,好像我是剛從籠子裡放出來的動物似的。我聽見有人說:『這人好像生來就戴著高禮帽,穿著條紋褲。』他們無非是拿我當笑料。」

    「要說還夠不上一塊笑料呢,」克魯克先生滿不以為然地想。

    「可笑話恰恰出在他們自己身上,」那人說著說著,突然提高了嗓門,「因為湯姆-默林沒罪,這事只有我知道。」

    「嗯,我也知道,」克魯克先生溫和地申述道,「因為我一直在為他辯護,要知道,我只為那些蒙受不白之冤的人效勞。知道默林無罪的還有那位小姐,要不然,她就不會把我給拖進去了。我說的是他要娶的那位小姐。啊,當然羅,真正的兇手也知道。那末,加在一起就有四個人。實際上也不算少啦,你是怎麼知道的,給講講好嗎?」

    「兇手從屋頂塔樓間裡出來的時候,我正呆在窗簾後面。他擦著我身邊過去,險些蹭著我,不過,人們正玩著那種叫做『暗殺』的遊戲,樓裡黑燈瞎火的,我當然看不見他。當時我並不知道有人犯了罪,但我一知道出了事,就意識到他肯定是從她呆的那間屋子裡出來的,因為除此以外,他不可能從別的什麼地方出來。」

    「喂,」克魯克先生說道,「就假定我以前沒聽說過這件事。」也許還真沒聽說過,他尋思道,「你從頭到尾講一遍吧。第一,你為什麼鑽到簾子後面去?」

    「我是藏在那裡的,倒不是因為玩遊戲,而是我……唉,我太難受了,早知我就不去了,那種聚會根本就不該去的。我出點什麼差錯,他們就拿我開心,要不的話,就根本沒人理會我。要不是默林先生,恐怕連杯酒也喝不上。默林先生很為我感到不平。我聽見他對那個醫生說:『伊莎貝爾應當記住,每個人都是人。』那位叫做鄧恩的醫生說:『今天這話可晚了點。』」

    「聽起來像是花花公子的聚會呢。」克魯克說道。

    「真是……夠可以的。那些男人似乎都愛上了她,我還琢磨不透是為什麼。不過,他們當時確實是如此。她長得並不很漂亮,可是看他們那樣子,好像她身上有什麼東西使她周圍的人都大為遜色。」

    克魯克邊聽電話邊點頭。這就是人們對那位死去的女人的評價。報界把她說成是一個想當名妓而不成工的人。她生不逢時罷了,不然她早就一鳴驚人了。實際說來,甚至在一九四五年,她幹的就不含糊了。

    「以前那裡的聚會就是一塌糊塗,」史密斯接著說下去。「我們玩了字謎遊戲。對於這類玩藝兒,我可確實一竅不通。他們那些人倒是精於此道。有一兩個還是登台演出的專業演員哩。其他那些人也像是幹過半輩子業餘演員似的。他們一個勁笑話我,後來他們煩了,嫌我太笨。雖說我表示願意退出來當觀眾,可他們還是玩了一會兒就不玩了。過後我想回去,但鮑德莉小姐說,她家離車站有三英里遠,再說別人還沒有打算走的,我這樣走怎麼能行?要是晚點走就可以搭便車了。暗殺這遊戲也和別的遊戲一樣糟糕,說起來,有過之而無不及,因為黑乎乎的,說不定會撞到誰身上。有一次,我恰好撞見伊莎貝爾和湯姆-默林。他正告訴她,要她最好當心點,這些日子不定哪天她會被人弄死。她笑著說:『你願意這樣做嗎,湯姆?』說完,她笑得更厲害了,問他還想不想他那位憂鬱的小姑娘(她這樣稱呼她),他一度認為他可以同她結婚的。還問他,如果想回去,為什麼不走?這些話聽起來讓人堵心得很。我離開那兒,鑽過一個窗戶,來到了平屋頂上,也就是人們所謂的鉛皮屋頂。我本想在那兒呆到遊戲完了,可是在那兒也不得安寧。不一會兒,默林先生氣沖沖地到屋頂上來了,我怕讓他看見,就藉著暗處,躡手躡腳地兜了個圈子,鑽進另一個窗戶,到了樓裡。我就這樣,無意中進了塔樓間。」

    「真有點小方特勒羅伊勳爵的味道,」克魯克讚歎道,「那後來呢?」

    「當然所有的燈都是關著的,不過,月亮還挺亮,我看得見藍色的簾子,並聽到有聲音,我想準是鮑德莉小姐藏在那兒,一時想過去把她找著,好在遊戲中取勝。可我馬上又意識到,還有個人,還有個男人和她在一起。」

    「難道你就不知道他是誰嗎?」

    「不知道。」

    「這就不好辦了,」克魯克說,「他們都挺快活的,是嗎?」

    「我不知道什麼叫快活。實際上,他們大夥兒一直在開懷暢飲,他倆也喝得輕狂起來了。放浪形骸的事,我是不喜歡的,我沒有多少興趣,因此我想出來。他們倆談得是那樣入神,我聽那男的說:『伊莎貝爾,這是你自作自受呀。』我悄悄地出去了,他們沒聽見。要知道,我以前當過燈火管制人員,行動起來神不知鬼不覺。」

    「做得對,」克魯克贊同道,「何必去捅馬蜂窩。後來呢?」

    「我下了一小截樓梯,來到一個樓梯平台上。好像聽到有上樓的腳步聲,我便藏到了簾子後面。我怕被人發現,可那腳步聲又下去了。我聽得見竊竊私語,聽得見哈哈大笑,總之聽得見任何一個社交聚會上可以聽到的形形色色的聲音。除了我以外,人人都在尋歡作樂。」

    「當然,還算上伊莎貝爾。」克魯克說道。

    「在這以前,她也一直在尋歡作樂。我在簾子後面沒呆多久,塔樓間的門就悄然無聲地關上了。有人躡手躡腳地摸下樓來,走到離我很近的地方停住了腳步,好像趴在樓梯扶手上探頭,看有沒有人會發現他。我簡直連氣都不敢喘了,不過,當然羅,我當時還不知道除了兇殺案。過了一會兒,我聽他下去了。接著就聽到有人上來,腳步很快,上了樓梯便進了塔樓間。我正準備出來,忽聽得有人大叫:『諾曼,諾曼,發發慈悲吧……』鄧恩醫生扯開嗓門兒喊道:『來了,你在哪兒?』他原先是皇家空軍的軍醫,這你肯定知道。那頭一個 上來就是安德魯-泰瑟姆,他是演員,敦刻爾克戰役後退伍的。他說:『別讓女人上來,可了不得了!出了事了!』」

    「女人們自然一湧而上,就像海水沖到了卡紐特國王的腳邊,是吧?」

    「上來好多人,我打藏著的地方出來,和大家呆在一起。這時塔樓間的門關著,不一會兒,泰瑟姆先生出來說:『大家最好都下去,出了一件意外的事。』隨後鄧恩醫生走到他身旁說:『給他們說這個有什麼用?反正他們也得知道出了什麼事。伊莎貝爾被人謀殺了,我們的處境都很不妙。』」

    「你什麼時候突然想到有事要報告警察的呢?」克魯克冷冷地問道。

    「我……我當時嚇壞了。沒有馬上想到報警。大家都開始努力回憶自己在什麼地方呆過,但是,由於黑燈瞎火,當然誰也拿不出確鑿的證據來,我說,我藏在簾子後面,確實沒有玩遊戲,可是沒人理會我,好像他們眼裡沒有我這個人似的。後來有個姑娘問道:『湯姆哪去了?』泰瑟姆先生說:『這就怪了,但願他沒有一塊給害死。』他當然沒有。過了一會兒,他來了,開口就問:『大家玩得痛快吧?』接著一個名叫菲比的姑娘發開了歇斯底里。隨後,泰瑟姆先生問:『你剛才究竟在哪裡?』湯姆說他在平屋頂上來著。他也沒有玩。看人們那樣子,有的感到驚訝,有的感到不相信。鄧恩醫生說:『你要是在屋頂上的話,肯定會聽到有些什麼。』他回答:『就聽見一般的吵吵聲啊,怎麼回事,我們這裡出人命啦?』泰瑟姆先生叫道:『住嘴,你這蠢傢伙!』湯姆這才瞪著大夥兒問道:『告訴我,出了什麼事?你們這是怎麼啦?』大家這才把事情告訴了他。有些人似乎以為他一定聽到了響聲,可鄧恩醫生說,只要兇手精明老練,手腳麻利,就不會有多大聲響了,這樣,平屋頂另一頭的人也就注意不到,再說,他本以為聽到的也就是大家玩玩啊,耍啊,說個悄悄話什麼的。」

    「警察來的時候,你沒忘了告訴他們那個從塔樓間出來的傢伙嗎?還是你有什麼特殊的理由要保密呢?」

    「恐……恐怕我當時真有些暈頭轉向了。要知道,我正琢磨著說什麼好,猛然想到,還根本沒人承認進過塔樓間呢,我也拿不出一點兒證據,證明我說的都是真的,況且,我也不清楚那個人是誰……」

    「你知道,」克魯克先生說,「看來,好像等我替湯姆-默林辯護完,還得去承擔替你辯護的苦差使。」

    「我當時看不出說實話有什麼好處,」史密斯先生申辯說,「可是他們後來逮捕了默林先生,我不能再沉沒下去了。因為,我認為,即使我不能指出兇手的姓名,甚至不能證明默林先生無罪,可陪審員要是聽了我要說的這番話,就不會宣判默林先生有罪的。」

    「這一點你要清楚,」克魯克的聲音嚴厲起來,「無論情況如何,都不會判默林先生有罪的。我眼下正操持著湯姆-默林的事,所以,現在不會絞死他。儘管如此,咱倆還是得攜起手來。你說你在哪兒來著?」

    「在河堤這邊一個公用電話間。」

    「嗯,你趕緊到這兒來怎麼樣?」

    「冒著這麼大的霧嗎?」

    「你剛才說過霧天倒更安全呢。」

    「打電話安全,因為電話間離我的公寓很近。」他突然抽風似的發出了一陣咯咯的怪笑,「不過,說實在的,我一看身上只剩了一個便士,就知道時運不佳,沒法去了。好在 口袋裡還有一個便士,是留著買晚報的……」

    「別說了,留著那點閒話寫回憶錄吧,」克魯克以懇求的口吻打斷了他的話,「現在你別的甭管,就順著河堤一直走吧……」

    「電車都停了。」

    「別埋怨電車。」克魯克說。

    「不知道火車會怎麼樣,這種天氣我可不敢坐地鐵,不過,我覺得就在剛才有輛出租車……」

    「聽著!」克魯克說道,「你照我剛才說的那樣,一直走到柴榮廣場。你掉不到河裡去的,沒有車輛來往,也就沒有什麼撞得上你,地鐵不會有問題的,從柴榮廣場到拉塞爾廣場很近,到萊斯特廣場再換車。聽明白了嗎?不出二十五分鐘,你就可以到我的辦公室了。我家跟車站隔著有三個門『兒。我住在哪兒你問誰都行。晚上,我這裡是倫敦最知名的地方,沒比啦。」

    「明天行不……?」史密斯問道,可克魯克卻說:「不行!你可能到不了明天,又受到警告了。再來警告,興許比匿名電話厲害,你性命就更難保了。喂,別灰心喪氣的。這就像治牙一樣,一旦治了,半年也不會犯病。只要那位X先生認為你還沒有把他犯罪的事洩露出去,你對他就是一個威脅,你一起把它和盤托出,就會轉危為安了。」

    「到柴榮廣場去,要走好長一段路呢,」那可憐的膽小鬼說起話來直發抖。

    「近得很,」克魯克保證說,「別坐電車和出租汽車,走路來也許更保險些。」

    許許多多的金玉良言就是這樣戲謔地說出口的。

    克魯克先生把電話撂在一邊,看著從口袋裡掏出來的鼓殼大懷表思索著,「那麼現在的問題首先是,史密斯這番敘述有多少真實可信呢?其次就是,警方會相信多少呢?假如他是湯姆-默林的摯友,他必定會這樣說,這要是一派胡言,那可就說得太圓了,恐怕再也謅不出更圓的了。他提供的情況證明不了湯姆無罪,但正如他所說的,卻足以使陪審團猶豫不決。可惜他沒有早一點兒說出來。」

    當然,那也可能是兇犯編造的謊言,倘若如此,當時他就會立刻講出來的。況且,就連敢作大膽設想的克魯克先生也不會懷疑史密斯先生犯有謀殺罪,因為,他根本就不是那種材料。

    「這人平平庸庸,」克魯克判斷道,「黑領帶,尖領子,提溜著雨傘和公事包,平日八點十分上班——『是的,布朗先生。』『當然啦,瓊斯先生。』『我就辦,魯濱遜先生。』下午准坐六點十二分的車回家,就像鐘錶那樣有條不紊。星期六下午看場新聞短片,要不就侍弄侍弄花卉盆景,藉以消磨時光。星期日則 大睡特睡其懶覺」——這個時間表一直持續到他與世長辭。

    然而此時,無論是史密斯先生還是亞瑟-克魯克,他們都沒有料到他的死期已近在眼前了。

    克魯克看了看表說道:「五分鐘之後,事情便可見分曉了。」果不其然,像演員接受提示那樣,五分鐘剛過,電話鈴又響了起來。

    在去柴榮廣場的路上,史密斯一邊慢騰騰地走著,一邊專心致志地念叨著要對克魯克先生使用的精確語句。他對即將到來的會見怵頭的很,他之所以能夠前來,無非是受了一種更大的恐懼的驅使。他身上連一丁點兒血性也沒有。戰爭期間,軍隊拒絕讓他服役,而他自己也從未考慮過會捨棄他那安全的職業,自願做任何軍事性質的工作。他做燈火管制工作,也是不得已罷了。

    「事實上,我生來就不是做大人物的材料,」他經常這樣聊以自慰,「日常的事務,平凡的工作……我從來不想出風頭。」但是,現在看來,似乎他就要大出其風頭了。此時此刻,他已是第一百次感到,恨不得從未遇到過伊莎貝爾-鮑德莉這個人,即使遇到的話,也絕不曾為瘋狂的衝動所驅使,去查找她給的門牌號碼,做一個不折不扣的不速之客去赴他的晚會。他一到場就明白了,原來她根本就沒打算要他接受那次邀請。

    「唉,我要是不曾,要是不曾……」他歎息道。

    黑暗中似乎到處都是眼睛和耳朵。他嘎然止步,看能否出其不意地嚇住尾隨他潛行的人,然而,他只聽見黝黑的河水無休止地拍打著河堤的聲音,駛向下游的警察巡邏艇漸漸消失的馬達聲,除此以外,就是他自己心臟急促跳動的聲音了。他往前走了幾步,不由得肉跳心驚,原來,他發覺自己走不了了。前面,漆黑一團,似乎難以通行;背後,空氣好像聚集攏來,猶如高牆一堵,攔住了退路。他活像正沿著懸崖峭壁向下爬的人,猛古丁發現自己四肢酥軟,是進是退,都寸步難行了,可他卻不知其所以然。說來也巧,適逢其時,一輛汽車穿霧而來,車速在他看來是懸乎其懸。車上坐滿了年輕人,那些人與他在伊莎貝爾-鮑德莉家晦氣的聚會上所遇到的人們簡直毫無二致。車子一路走,他們一路唱。史密斯見此情景,不禁靈機一動,計上心來,站在原地大喊道,「出租汽車!」「出租汽車!」車裡有人聞聲探出頭來叫道:「不行呀,老兄。」此時,他已嚇得魂不附體了。可他當時似乎是時來運轉,又有一輛汽車從黑暗中駛來,車速要比剛才那輛慢得多。

    「出租汽車!」他喊道。他聽到汽車停了下來,這才鬆了口氣。

    「我要去布盧姆茲伯利大街123號,你認識嗎?」他氣喘吁吁的嗓音裡流露著寬慰。

    「小心謹慎的克魯克先生的又一個主顧。」那個司機得意地笑出聲來。「嗯,好,好。」

    「你……你是說你認識他?」

    「上夜班的人都知道克魯克先生,要從他的工作時間來看,他自個兒也得上夜班。」

    「你的意思是……他的主顧都喜歡在夜裡找他?」他不禁大吃一驚。

    「是的,夜裡去才不大會被警察認出來,明白嗎?喔,他的主顧都是些古里古怪的人。這還是頭一遭有人叫我冒著這麼大的霧去那兒。」他用猶疑不定的口氣說道,「可我不明白這怎麼才能做到,先生。」

    「你一定得送我去,這可關係重大,我是說,他正等著我去呢。」

    「當真嗎?這麼個大霧騰騰的夜裡?你可別滿不在乎啊。」

    「我剛剛給他打過電話啊。」他必須千方百計到達那裡,眼下這似乎再重要不過了。

    「還真是那麼回事,哎呀,你準是急得很吧。」

    「可不嗎。我……我到不在乎給你多少報酬……」他心想,跟司機說這些,也許不足為奇。往日,他壓根兒就不知道還有一種人背地裡靠黑夜謀生。

    「來一鎊吧。」那司機不假思索地說。

    「一鎊?」他不禁愕然。

    「要是克魯克先生想到你認為他還不值一鎊,他準會生氣的。」司機說。

    史密斯先生一橫心說:「好吧。」

    「你肯定身上帶了錢了嗎?」

    「當然,哦,原來如此。」他看出那人想拿了錢再開車,便伸手 去摸已磨得油亮的破皮夾子,把裡面唯一的一鎊錢抽了出來,遞給了司機。

    司機的眼力真好,霧那麼大,也看得一清二楚,把錢接了過去。隨即,他迅速打開車裡的燈,讓史密斯先生上了車,又馬上把燈關上了。他的乘客伸開胳膊腿兒一屁股癱在坐墊上,上氣不接下氣,活像個筋疲力盡的賽跑運動員。司機突突地發動起引擎,史密斯先生恍恍惚惚聽見他在說話。

    「不管怎麼,先生,花一鎊錢保住脖子並不算多。」

    史密斯嚇下了一跳,他的脖子?他的脖子何嘗有危險?誰也不曾認為是他謀殺了伊莎貝爾-鮑德莉,他哪裡會上絞架。不過,就是這點不滿也只在他心頭存留片刻便煙消雲散了。他花一鎊錢是為了保住自己這條命,但不是由於擔心上絞架。汽車一開,他心裡湧起一陣強烈的安全感。他一向對旅行有些神經質,怕誤點,怕坐錯了車,還怕找不到座位。直到車開了,他才如釋重負。他想到了即將到來的會見,他對亞瑟-克魯克信心十足。克魯克這人是不會害怕的,他遇著什麼樣的事都能泰然處之。他心裡產生了一種虛假的安全感,暗想克魯克先生也許會嘲笑他膽小如鼠呢。也許他會說,你談的情況正是我所需要的。你提供了重要情況,幫我結了這個案子,正義應當感謝你,史密斯先生……他沉醉在幻想的迷夢中。

    他猛然意識到,有一陣子開得很慢的汽車,現在已經完全停了下來。司機下車打開了車門。

    「對不起,先生,都是這場該死的霧,實在是開不到啦。」

    「你是說開不到那兒了嗎?」史密斯半信半疑的問。

    「你要脖子,我還要脖子呢。」司機提醒他。

    「不過——我可得——我的意思是,你肯定我們到不了嗎?我們要是再開得慢一些……」

    「要是再開得慢些,就往後倒啦,對不起,先生,今兒晚上要再開遠點,我們就只有一個去處了,那就是肯塞爾-格林墓地了。你一到了那兒,克魯克先生也救不了你了。」

    「那麼——我們眼下在哪兒?」

    「眼下離柴榮廣場不遠了,」司機小心謹慎地答道,「是不遠了,可我一步也不開了。要是有哪個傢伙想試著把車子開走,那麼歡迎。他十有八九會撞到電線桿上,他要想試試的話!」

    史密斯先生無可奈何地從車裡爬出來,來到了寒氣逼人的街道上,天氣冷得厲害,他不由得打起寒戰來。

    「我得把那一鎊還你。」司機若有所失的開口道。

    「嗯,你沒有把我送到布盧姆茲伯利大街,是吧?」他思量著,既然麻煩了人家,就得給點什麼。他一隻手伸過去接那張一鎊的鈔票,一隻手插進了放零錢的口袋。說時遲,那時快,事情猝不及防的發生了,就像伊莎貝爾鮑德莉那樣,是如此突如其來。他的手指剛剛抓住那張一鎊的鈔票,冷孤丁有個東西狠狠地擊了他一下。他的手不由自主地抓得更緊了,但這根本無濟於事,哪裡還抓得住。更何況,猛擊接二連三而來,實際上,完全是一頓冰雹般的狂擂亂打。隨之而來的是驚駭、令人作嘔的疼痛以及世界正在消逝之感。時間太短促了,對於眼前發生的事,他還沒完全醒味過來,便三晃兩晃,腳一滑,跌在街溝裡潮濕的落葉上,永遠地倒下了。唯至此刻,在黑暗將要恆久地籠罩他的心頭之際,他才想到:「我想這該死的出租汽車太舒服了。」

    這一切發生後不久,克魯克先生的電話第二次響了起來,一個慌慌張張的聲音說道:「我是史密斯先生啊,克魯克先生,抱歉得很,我去不成啦,我……霧太大了,我會迷路的。我現在要回家了。」

    「那好吧,」克魯克神氣地說,「不要管我,也別管湯姆-默林,我們都是無關緊要的。」

    「如果我撞死在霧裡,對你們倆都沒有好處啊。」那聲音辯解道。

    「要說這個嘛,告訴你。你真給撞死了,我也照樣幹。」

    「可是……你今天晚上什麼也幹不成了。」

    「我要是光等你的話,這輩子就什麼也別幹了。」

    「我……我明天再去吧,反正都一樣。」

    「這我們先前就挑明了。」克魯克說,「我從小受過嚴格的教育,今天能做的事千萬不要拖到明天。」

    「我可不行——我現在跟你講清楚。我會去的——我明天上午九點去。」

    「只要他允許你。」克魯克隱晦地說。

    「他?」

    「他也許正在門前台階上等著您呢,這可沒準兒。順便問問,你現在在哪兒啊?」

    「在公用電話間。」

    「這我知道,我聽見有便士落下去的聲音。我問的是你在哪裡?」

    「在河堤。」

    「幾號?」

    「告訴你,我在公用電話間。」

    「就是公用電話間也得有個號碼呀。」

    「我看不清楚……」

    「你現在不想瞞我什麼吧,史密斯,恩?」

    「當然不想啦,這裡是弗雷戈納德1511號。」

    「那是新坦普爾電話局,你肯定是走過頭了。」

    「哦?真是的。我的意思是問,我真的走過頭了嗎?」

    「剛才你打柴榮廣場來,你現在已經多走了一站地。」

    「都是霧太大的緣故。我原以為——我原以為柴榮廣場就在這條馬路對過呢。」

    「你連方向也辨不出了。」克魯克態度和藹地說道。

    「我要是一直沿著河堤走,就迷不了路。我現在打算直接回威斯敏斯特,回我公寓去,明天上午九點我一准到你那裡。」

    「也許吧,」克魯克友愛的說道,「祝你好夢。」隨即便掛上了電話。「和我通話的人無疑是殺人犯。」他言之鑿鑿,「殺人犯的日子肯定不好過,形單影隻,險象叢生,對誰都疑神疑鬼,滿腹戒心,甚至都不能相信自己。只要一著不慎,便會滿盤皆輸。他一旦吐露出只有殺人犯才能知道的事情,說不定哪個寒冷的早晨,就會被處以絞刑。何況,一個人又不能同時提防著四面八方。史密斯身上只有兩枚銅幣,根本不可能再來電話,這一點剛才給我打電話的那個傢伙哪裡知道呢。」

    結論很顯然,有人想要克魯克先生相信,史密斯已嚇破了膽因此失約了。不然的話——天曉得——倘若老鼠不來找穆罕默德,穆罕默德也不妨去找找老鼠呢。等一會兒濃霧消散的時候,不定哪位上早班的先生或清道夫,甚或警察就會絆在河堤上的一具屍體上,而他——克魯克—便將提供自己所掌握的情況,人們會假定這傢伙是夜間被車撞死的,也可能是由於帶有值錢的東西遭了歹徒的黑手。克魯克回想到先前心裡浮起的念頭——對於醫生、救護車司機和承辦喪事的人來說,有了活幹——對於他亞瑟-克魯克來說,也有了活幹。而此時此刻,史密斯正躺在坦普爾車站和威斯敏斯特橋之間的某個地方,永遠也不能提供情報,以拯救一個蒙受了不白之冤的人,協助將真正的罪犯緝拿歸案了。

    「我敢肯定,保準是在坦普爾車站。」克魯克自言自語道。

    情況異乎尋常,他思索了一下,想給警察打電話,向他們報告情況,然而警察上心的只是已經構成的犯罪行為。說是殺人案而又找不到屍體,對他們來說毫無意義。克魯克先生想到這一點,便打定了主意,替警方把一切棘手的準備工作做好,先把屍首找到,然後袖手旁觀,看警方對此如何反應。他鎖上辦公室,把燈全關了,登登登跑下樓去,按快勁就好像是一袋煤滾下來似的。他常誇耀說,他像貓那樣,兩眼在黑暗中也能看得一清二楚,可他這次卻不敢怠慢,一步三顧地來到了坦普爾車站。純粹是為了謹慎起見,他拉開了左近那個公用電話間的門,一查對門牌號碼,果然不出其所料,正是弗雷戈納德1511號。

    當然,兇手也有可能將屍體扔到河裡去,克魯克的想法卻截然相反。一來,把屍體扔進泰晤士河難免有濺水聲;二來,很難說當時有沒有水上警察來往,況且,即使屍體再瘦小也不輕省,還有些許血水。盤算來盤算去,還是偽造交通事故好些。克魯克知道有一些這樣的案子,兇手伺機把人打昏之後,開車從被害人身上扎過去。他從口袋裡掏出筆型電筒,開始了搜索。他最擔心的倒不是找不到屍體,而是還沒找到屍體就被多管閒事的警察發現。雖說他過去經受住了子彈和各種棍棒的考驗,但是他明白,無論幹哪一行的,都經不起冷嘲熱諷。他順著河堤慢慢尋去,心說這大霧到底還散得了散不了。恰在這時,電筒得光束落在離開地面不遠得一個白色的東西上。定睛一看原來是一塊手帕,繫在河堤長椅的一個扶手上。手帕打著雙扣,系得很牢,手帕角擼開,看樣子系它的人力求保險能再找到它。他凝視片刻,恍然大悟。為何夜間將白布繫在其他東西上?顯而易見,無非是要表明地點。不然的話,在這樣大霧朦朧的夜晚,你就別想摸回來。不過,那人何以殺了史密斯,竟還想回到犯罪現場,他卻不得其解。因為,這正是史密斯的手帕呀。一打開手帕,看到一個角上有幾個潦潦草草的字母——史密斯,他就認出來了。殺人犯凶殘成性,竟拿受害者的手帕來標明犯罪現場。在見到手帕之後,他很快便找到了屍體。屍體倒在街溝裡,打爛的前額糊滿血漿,在明亮的電筒光下顯得發黑,面部已經走形了,那齜牙怒目、驚恐萬狀的樣子令人毛骨悚然。克魯克先生冷冷地想到,有些人常常說什麼死就是安息地下,應當叫他們看看這副面孔,這會使他們頭腦冷靜一點,不再信口開河。死人他見得多了,而且他向來是處之泰然,可這次他倒巴不得發現史密斯屍體的不是他克魯克而是別人。

    他蹲在屍體旁邊,把所有地衣兜翻了個遍,忙得不亦樂乎。他必須弄清,兇手究竟拿走了什麼,非要回來歸還不可。「當然,也可能是其他什麼人發現屍體後留下了那條手帕。可是一個清白的人,」克魯克推論道,「一定會用自己的手帕。從屍體身上拿東西,那得冷酷無情才行。」死者的衣兜裡東西不多,一隻皮夾,裡面有幾張十先令的鈔票,一張月季票,一些散成的零錢,還有一隻舊式大懷表,就是這些,沒有火柴,沒有香煙,自然也沒有手帕。

    「少了什麼東西呢?」克魯克先生納悶起來。他把手伸進自己衣兜裡,摸到有手錶、硬幣、錢包、皮夾子、身份證、煙袋、房門鑰匙……「就是它!」克魯克先生想道。「他身上沒有鑰匙,而剛才那人卻說他要回去,要回他公寓去,因此史密斯身上原是有鑰匙的……」也有可能鑰匙從他兜裡掉出來了吧。克魯克在地上潮濕發烏的落葉堆裡扒拉來扒拉去找了個遍,什麼也沒找著。話說回來,他本來就料到不會找到的。假若兇手想進史密斯的公寓,那麼只有兩個理由。一是,兇手認為史密斯手中有證據,對他不利,想把證據拿到手;二是,製造假象以表明死者在大約十點三十分的時候還活著,而兇手大概為自己製造了一個此時不在犯罪現場的證據。克魯克先生完成上述推斷,立時喜上心頭。罪犯就是再狡猾,製造出來的偽證,也難免要被比他還要聰明的人所戳穿。

    他站起身來,就在起身的瞬間,他發覺屍體的一隻手攥著拳頭,掰開手指費了他好一番力氣,掰開之後,他便發現手裡有一小塊結實的白紙,撕破的邊緣帶著模糊不清的綠痕。他一眼就認出了是什麼東西,他也不管警察會說些什麼,就把紙放到了自己的皮夾子裡。此時此刻,整個世界顯得那麼死氣沉沉,泰晤士河上夜行的拖船時而響起悠長深沉的汽笛,河灣口那邊的汽笛也透過夜霧傳來了微弱的長鳴;然而,這些似乎都是另一個世界的聲音了,它們只能增加而不能驅散這死一般的氣氛。至於殺人凶器,克魯克料想大概是一把扳手。扳手這種武器真是妙,弄到一把容易,但要想找物主克就難了。唯有傻瓜才喜歡用那些花裡胡哨的武器,像什麼內藏刀劍的手杖、意大利刀、灌了鉛的馬鞭柄等等。這些玩藝兒,要查出物主,不費吹灰之力。至於殺人嘛,那事關重大,這些花哨武器讓那些身負特別使命的人去用吧,普通人還是用俯拾皆是的普通傢伙為妙。克魯克本人就是一個很普通的人,他對那些俯拾皆是的普通傢伙是瞭如指掌的。

    「今兒晚上可要警察好看了。」他自言自語地徑直向電話間走去。先掛的是死者的公寓。起初,他以為沒指望了,正要掛上電話,忽聽對方嘩地一下抓起聽筒,一個氣喘吁吁地聲音說道:「喂?」

    「史密斯先生嗎?我是亞瑟-克魯克呀。沒別的事,只想問一問你是不是已經平安到家了。」

    「平安!平安!不過我剛進門。我最後決定還是走著回來的。」

    「真有你的!」克魯克先生說道,「別忘了我們明天的約會。」

    「九點鐘,」那聲音說,「我準時到。」

    克魯克先生撂下了電話。「簡直是瞎話連篇。」他說,然後,他終於撥了999。

    兇手主意已定,決心把事情做得面面俱到,不露一點蛛絲馬跡。給克魯克先生辦公室打過電話,他就上了停在外面得汽車,盡快開回自己居住得那所公寓大樓。這麼晚了,恐怕看管停車場得人早就下班了,再說,這樣一個霧夜,不大可能碰上其他什麼人。他小心翼翼地把車子開進一塊空當,然後打開手電仔細察看一遍車內。他在車內搜索著,以防死者在車內留下任何痕跡,但他什麼也沒發現。開關車門,他始終都很在意,因此不必擔心會有指紋。可是一檢查外面車身,他的心一下提到了嗓子眼兒,他發現右邊乘客上下車的門上有血跡。他找了塊破布細心的揩淨血跡,然後把破布扔到停車場另一頭的角落裡。不幸的是,這樣一來便顯出車身其餘部分的泥水、雨水的污跡,但已來不及揩淨整個車身了,要做的事還多著呢,而且他也知道,人的神經系統所能忍受的畢竟有限。他鎖上車門,繞道來到了公寓大樓的入口處。看門人正要下班,當時勞動力還很缺乏,夜間沒有守門的,十點半一過,房客們就全靠自己來看門守戶了。

    「鬼天氣,梅多,」他對看門人說,深深吸了一口氣,「剛才我還在擔心會不會出車禍,叫人家抬著進來呢。」

    那看門人是個鬱鬱寡歡的傢伙,此時他帶著股磣人的勁兒點頭說道:

    「今兒晚上,好多人出門時決想不到會喪命,而明兒一早卻都上了西天。」

    他的同伴依然板著面孔,神態漠然:「想必大霧總是帶來死亡,但對有些人卻有利。對於醫生、承辦喪葬的,還有救護車司機什麼的,大霧就意味著有了活兒干。」他對亞瑟-克魯克可隻字未替,甚至連想都沒想。他在看門人的眼皮底下走上樓,開了房門,沒進去就砰的一聲又關了門。聽得看門人走了,他又躡手躡腳溜了下來,誰也沒有撞見。他就這樣來到了街上,直到此時,一切都是按部就班地進行地。

    到威斯敏特用的時間比他原先預計地要長,因為大霧裡他迷了一次路,弄得他惶惶然不知其所措,這下子倒費了他更多得多的時間。他的主意是,製造假象,證明史密斯在晚上十點三十分走又還活著,並使用自己的電話通話。這樣,即使將來追查到他的頭上,看門人梅多斯也可以證明他十點三十分已經回家。他打算在回來的路上把鑰匙放回到死者的衣兜裡,再將手帕歸回原處,然後趁黑溜之大吉,回家去……他訂出這套計劃,就像英國廣播公司制定一套練習題那樣,井井有條。

    他似乎是福星高照,好運橫生。進史密斯住的那棟樓時,大廳裡比外面還要黑。這種樓房,進去以後按一下電鈕,燈就亮了,一直亮到你上了三樓,然後再按另一個電鈕,燈可以亮到你登上頂層。樓裡沒有電梯。他打開房門時,電話鈴正響個不停,他抄起聽筒一聽,原來不是別人,正是亞瑟-克魯克,是他給死者來的電話。一想到幾乎誤了這次電話,他就不寒而慄。他沒有多耽擱,還有好些事要辦,而且越早回自己公寓,心裡越塌實。然而,他怎能料到,他永遠也不能再走進他那所公寓了!

    他深自慶幸,自己能有如此的卓識遠見,把手帕系到了長椅的扶手上,要不然,這種天氣,他就會東摸西轉地兜上一個小時才能找到目的地,也就是在那兒,史密斯在街溝裡躺著,兩腳拖亂了濕漉漉的落葉。事實上,他使手電沒費吹灰之力就找到了他做的標誌。就從這時起,情況變得不妙起來。他在長椅旁邊俯下身去,身子剛好彎到與長椅一般高的時候,猛聽得黑暗中有一人喝道:「嘿!」他嚇得抽回身子來,下意識地滅掉了手電,嘴裡喃喃有聲:「你他媽是誰?」

    「要是嚇你一跳,還請多多包涵。」說話的還是那人,不過,只聞其聲,不見其人。「不過這兒有個傢伙好像遭了不幸。我很希望你過來看看。」

    這真是飛來之變,完全出乎他的意料,但他心裡明白他不能回絕。眼下他切不可引起人家疑心。再說,還可以自告奮勇去報警,朝公用電話間走去,這樣便可隱入霧中,逃之夭夭,不過,無論情況如何,都要將死者的鑰匙歸還。主意已定,他走近路邊,在屍體旁蹲了下來。克魯克虎視眈眈地盯著他。這是最最關鍵的時刻,只要略一大意,他還可以溜之大吉。

    「你報警了嗎?」新來的人站起身來詢問道,「要是沒有的話,我……」恰在這時,兩人聽到了那熟悉的砰然關門聲,一位巡官走上前來,後面留下兩個人來回溜躂著,巡官問道:「喂,這兒出了什麼事?」

    「死了人了。」克魯克說。

    新來的人急中生智,將身子晃了一晃,克魯克伸手扶他的時候,他說話了:「怎麼搞的——我踩在了什麼東西上滑了一下,也不知道是什麼。」他趕忙又打開手電,彎下腰去,拾起來一把鑰匙。

    「一定是從死者口袋裡掉出來的,」他說道。「要不,」他彬彬有禮地轉向克魯克,「要不然就是你的。」

    克魯克搖了搖頭。

    「你們倆誰報的警?」巡官接著問道。

    「是我,」克魯克說,「後來這位先生來了,而且……」話說到這裡,他有心停了下來,瞧著那個新來的人,眼前這番景象光怪陸離,幾個人看上去恍若黑色的剪影,身後映襯著灰濛濛的霧毯,冥冥中亮著的除了克魯克和新來的人手裡的電筒,就剩下警察的幾盞聚光手提燈了。「既然這位先生是個醫生……」果不出克魯克所料,話被打斷了。

    「你剛說什麼來著?」

    「大名鼎鼎,」克魯克說道,「鮑德莉案件見報時見過您的照片。您是諾曼-鄧恩大夫,我沒說錯吧?!也許我應當自我介紹一下。我就是亞瑟-克魯克,知道湯姆-默林沒有殺害鮑德莉小姐的三個活著人之一,另外兩位是湯姆本人,當然,還有兇手。」

    「這不是巧合嗎?」鄧恩醫生說道。

    「還要有一個更大的巧合呢,」克魯克警告他道,「我在這兒等人的時候,看了這個小矮個的身份證,你猜是誰?是艾爾弗雷德-史密斯先生。他也很關心鮑德莉一案。」

    醫生把電筒向地上掃了掃說:「這麼說,我是在鮑德莉家那次聚會上見過他羅?我覺得那張臉有些面熟,不過……」

    「他臉打得有點走形了,恩?」克魯克問道,「依你看是怎麼搞的呢?」

    「不好好調查一番就瞎猜一通,我可不願這麼幹。起先,我還想當然地以為他是被汽車撞死的呢。」

    「照這麼說,準能把汽車查出來羅,把人撞成這個樣子,車頭上不可能滴血不沾。」

    又有了更大的響動,一輛警方救護車開了過來,馬路上呼啦啦一下子湧滿了人。克魯克抬起頭來,感到一絲涼風拂在臉上。大霧很快就要消散,到不了早晨,就會霧散天晴了。巡官轉向他倆說道:

    「我要你們跟我走一趟,」他說,「有幾件事我想瞭解一下。」

    「我可幫不上你的忙,」鄧恩氣急敗壞地說道,但是巡官告訴他說:「我們需要有人來辨認屍體。」

    「有克魯克先生就夠了,他認識那人。」

    「我並不認識,」克魯克說。

    「可是你……」他停住了嘴。

    「警方的事你沒我清楚,」克魯克向他保證說,「光憑這傢伙帶著張史密斯的身份證還不足為憑。我以前從沒見過他。」

    「克魯克先生說的對,」巡官開口道,「我們要的是生前見過他的人 。」

    他們一股腦兒上了汽車,克魯克與鄧恩擠在一處,幾個人都默不做聲。鄧恩苦苦思索著。他想:真是因小失大。我要是不那麼拚命地去弄偽證多好——不過,也許他們找不到梅多斯頭上。說來說去,梅多斯還是會想起來的。他准覺得蹊蹺。還有那輛汽車。當然,汽車上原先有血。他們檢查一下汽車的話,就會注意到有塊地方擦乾淨了。他們準要問個究竟。說是剛看完電影回家,連個屁用也不頂。梅多斯就可以把它戳穿。再說,巴倫——那個看車人,也會想起他下班走時,我的車還沒進停車場。他窮思極慮,腦子就像關在籠中的松鼠一樣,痛苦地轉來轉去。車到山前必有路,他尋思著,其實,在他之前有過這種念頭的人真是不可勝數。他心說,他們沒抓著證據,手裡根本就沒有真憑實據。看表面,他泰然自若,按始終如一的神態分明是說,他簡直想像不出他們為什麼需要他去。骨子裡,他卻是怕得要命。他不想去警察局那個地方,不願意看巡官臉上那副表情,他尤其害怕克魯克。警察得守規則;克魯克可不管那套,他連昆斯伯裡拳擊規則都沒聽說過。對於克魯克來說,一場公平合理的搏鬥無非是用拇指挖眼睛、狠推猛搡、踢小肚子,真是個可怕的人。儘管如此,他還是故做鎮定,心想,反正他們沒有抓住任何把柄能證明他殺了人。更何況,他早就有先見之明,把那把扳手處理掉了,扔進了一隻廢鐵桶;可那把扳手他又不得不扔到了他公寓附近的那個廢鐵桶裡,因為黑暗中他再也找不到別的廢桶了。他這時琢磨著,要是把扳手扔進河裡也許會更穩妥些。

    到了警察局,他盡量擺出一副滿不在乎的架勢,將柏帛麗外衣脫下來甩到椅子背上,又拿出了煙盒。

    「當然,還要由我們法醫來驗屍,」巡官說道,「不過,你說他死了多久了呢,鄧恩醫生?」

    他遲疑了一會兒說:「不大好說。他個子不大,今晚又冷得厲害。可時間長不了。」

    「過得了二十分鐘嗎?」巡官問道。

    「嗯,肯定超過二十分鐘。」

    「這就怪了,」巡官說道,「我是說,在你碰巧來這兒的二十分鐘前,克魯克先生還給死者的公寓打電話,同他講話呢。」

    鄧恩萬沒想到竟忘了這次通話。那原本是為了證明他不在殺人現場而製造的主要證據,但眼看一切都要因此而敗露了。

    「我不明白他怎麼還能講話,」他提出了異議,「他不能的,除非有人冒名頂替,以他的身份出現。」

    「怎麼回事你全都清楚。」克魯克以贊同的口吻說,「實際上,正是這同一個人,好像沾染上冒名頂替的毛病,剛才從弗雷戈納底1511號公用電話間打電話告訴我說,史密斯今晚不能踐約。哼,這事除了史密斯和我,誰也不知道。要這麼一說,那位X先生怎麼會知道史密斯不來了呢?如果他沒有親自證實這件事的話。」

    「不應該問我啊。」鄧恩說。

    「我們就是要問你。」巡官不慌不忙地說。

    醫生怒目而視。「嘿!你們要以為我知情那就搞錯了。我不過是碰巧路過罷了。你們怎麼不派個人,到史密斯的公寓去看看誰在那兒?」

    「這一步我們確實想到了,」巡官衝他說道,「可那裡什麼人也沒有……」

    「那麼,這或許是克魯克先生開的玩笑吧。」

    「啊,不,」克魯克故做驚訝地說道,「我豈能將殺人視同玩笑。我看殺人許是為了謀取生路,絕不是為了開開玩笑而已。」

    鄧恩身子動了一下,似乎是要站起來。「抱歉了,我幫不了諸位的忙……」

    「這個嘛,我倒不那麼肯定。」克魯克一字一板地說道。

    「這話是什麼意思?」

    「只有一點巡官不曾提到,我今天晚上發現那可憐的小矮個的時候,看見他手裡有一小塊紙。啊是的,巡官,一會兒我再來解釋,眼下就先別提了。」他又轉過身來衝著諾曼-鄧恩醫生說,「那一小塊紙是從一張現鈔上撕下來的。依我看,如果我們能找到那張鈔票的其餘部分,嗯,那也許我們就能將兇手捉拿歸案了。」

    「也許吧,你是說你知道鈔票在哪兒嗎?」

    「我可以猜一猜。」

    「要是你以為鈔票在我這兒,」鄧恩一把掏出錢夾,滿不在乎地往桌上一扔,「你可以自己看一看。」

    「哦,我可沒認為會在那裡邊,」克魯克回答道,對那只錢夾根本不屑一顧。「但是,殺人者難免要露出馬腳的,鄧恩。要不然,警察局就束手無策了,那些抓錯了的無辜者也不免要冤沉海底了。一個人幹下了殺人的勾當,恨不得同時能眼觀四路。這張鈔票使我想到,在大霧中手裡拿著鈔票絕不是當電筒使。只有付人家錢的時候才會掏出鈔票來,這種情況下到底可能把錢付給一個什麼樣的人呢?我這番話聽上去就像個該死的政客說的,」他厭惡地補充道,

    「你聽了我的話,難道真不明白其中的含義嗎?」

    「我不過是個醫生,」鄧恩說道,「不是個測心術的專家。」

    「應當把錢付給開車送你到目的地的人——或者說打算把你送到目的地的人。史密斯當時不會無緣無故手裡拿著張鈔票。據我推測,他是想付給一個傢伙做報酬。這樣一來,他怎麼會到了坦普兒車站就可以解釋清楚了。他徒步走,不可能走過柴榮廣場。一個像他這樣怕黑的人是走不到那裡的。當他遞那張鈔票的時候,那人擊倒了他。那人意識到,如果鈔票在自己身上發現,就會招來麻煩,便決意把鈔票扔掉。這些你同意嗎?」

    「關於暗殺,我不及你在行,克魯克先生。」鄧恩說。

    「這正是你的問題,」克魯克表示同意,「與內行人較量,外行人總是會出問題的。他們是注定要輸的。咱們繼續說下去。那人扔掉鈔票。到目前為止,一切順利。他要記得的是很多,而時間卻是有限的。所以,如果他記不得常常是一些雞毛蒜皮的小事把人送上絞刑架,那也不能怨他。叫我說的話,那人把鈔票塞進了自己的衣兜裡,合計著回頭再扔,我看哪,鈔票十有八九還在他衣兜裡呢。」

    「歡迎你來搜查我的衣兜。」鄧恩用肯定的口氣對他說,「我可得警告你,克魯克,你正在鑄成大錯,一旦事情傳開,你的名譽就要變得一錢不值,連你在史密斯手裡發現的那一小塊鈔票都值不了。」

    「我倒情願冒冒這個險。」克魯克說。

    巡官一點頭,警察就拿起了鄧恩的柏帛麗外衣,開始檢查衣兜。這時,屋裡鴉雀無聲,靜得掉根針都聽得見響。就這樣,三十秒鐘過去了,那警察象變戲法似的亮開了拳頭,裡面是一張揉皺了的十先令鈔票,上面缺了一個角!

    「你還有什麼話可說嗎?」克魯克追問道,顯而易見,他是在心安理得地打落水狗呢。

    鄧恩把頭向一仰,放聲大笑。「你自以為挺精明,是不是?想必是我們一起來這兒的路上,你栽贓於我的。但事實上,史密斯那張鈔票是一鎊的,不是十先令的。這你不知道吧,恩?」

    「我知道,」克魯克說道,「因為鈔票上撕掉的那一小塊就在我的皮夾裡。那張鈔票是那種老版的綠色票子。我納悶的是,你怎麼會知道?」

    「這樣辦案,未免太不合規矩了,克魯克先生。」醫生被帶走之後,巡官撇了下嘴角說著自己的看法。

    「我真不明白警察平常抓犯人到底都是怎麼抓的,」克魯克直言不諱的說,「逮狐狸就得像狐狸那麼精,這本是理所當然的。辦事斯斯文文、不講變通,這種死性人——警察局的都是這種死性人——連狐狸尾巴都摸不著。」

    「真有意思,叫那些狐狸就擒的正是那些雞毛蒜皮的小事,」巡官倒挺乖巧,對克魯克的話不置可否。

    「我早就算計到,猛地把一張跟原來不一樣的鈔票塞到他的鼻子底下,他一看不對,準會情不自禁地脫口說出來。我始終這樣說:殺人犯肚子裡頭有鬼,所以難逃法網。他們要是作了案子,聽其自然,十有八九能逍遙法外一輩子。可他們一旦把人幹掉,就拚命地支個小帳篷藏身,有人路過,本來斷斷注意不到他們,可卻叫他們搭的小帳篷勾起了好奇心。你提審他時,保準會發現,他就像河狸築壩似的,一直在製造不在犯罪現場的偽證。把他送上絞刑架的也正是這些偽證啊。」

    他了結此案時,最後對湯姆-默林和他的情人說道:

    「公理是再奇怪不過的事情。你現在出獄不是因為殺害鮑德莉姑娘的兇手是諾曼-鄧恩不是你,儘管此事鄧恩已供認不諱。為什麼這樣說呢?我們知道,他把史密斯也給幹掉了,唉,一個人不能上兩次絞刑架呀。不過,正是由於他殺死了史密斯,你的冤案才得以昭雪。假使他沒有殺史密斯的話,我們要查清事實,還不知要費多少事呢。你們知道古往今來最聰明的是誰嗎?不要說是所羅門。」

    「是誰呢,克魯克先生?」湯姆-默林的情人緊挽著湯姆的胳膊問道。

    「是兔子老兄。『為什麼這樣說呢?因為他隱藏起來,一聲不吭。』可是人們居然還說什麼動物是低級生物哩!」

    (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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