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學探案 微量物證
    1910年,法國最偉大的刑事犯罪學家艾德蒙-洛卡德曾這樣說過:“任何接觸都可以留下痕跡”。樸實無華的幾個字就為現代法庭科學奠定了堅實的基礎。從另一方面考慮,任何刑事犯罪的發生都涉及到物質接觸和交換,一般犯罪人或者在現場留下痕跡,或者把現場的痕跡帶走。留下或帶走的物質中常有頭發、纖維、沙粒、火藥、皮膚的剝脫物、扣子、泥土等大量的物證。但是微量物證本身的特點是量非常的少,所以容易被忽略。但這些物證對技術人員進行現場的勘查有非常重要的作用。所以,作為刑事技術人員一定要在每一處可能的角落認真的尋找物證,一旦發現要認真地標記,提取和記錄,然後送實驗室進行分析。

    當然,收集的這些物證可能沒有直接的效果。因為有一些物證用肉眼無法看到。這就要用到一些特殊的檢驗工具,例如手持放大鏡,一提到放大鏡就想到夏洛克-福爾摩斯的形象。無論在犯罪現場還是在對物證的初檢中,這個工具對偵查人員來說都非常的重要。還有顯微鏡的使用,使偵查工作又向前邁進了一大步,l609年,荷蘭的鏡頭制作人發明了顯微鏡,盡管當時的顯微鏡簡單,但還是可將微量物質放大100倍。後來人們發現需要更高倍數的顯微鏡才能解決問題。1924年,法國的物理學家路易斯-伯格勒斯首先提出了掃描電子顯微鏡的研制,此儀器的研制需要20年的時間。它的工作原理不是利用光,而是利用一束很細的電子束或微探針進行掃描,產生電子放射,來反饋樣品的輪廓信息,然後通過光放大及增強設備放大。可使物證放大150000倍,而目前法庭所需的放大倍數只不過10000就可鑒定。

    這項技術在物證比對檢驗中極為重要,例如:油漆片、纖維、木質等的檢驗,同時也可以檢驗1/l00000英寸的樣品。另外,掃描電子顯微鏡能提供法庭證據的顯微照片。

    技術人員面臨的另一問題是物質成分的鑒定。1859年,有一項重大的突破。兩名德國科學家羅勃特-威爾海姆-波恩森和加斯太沃-克切夫發現了自然電位攝譜儀原理,他們發現元素都有自己的特征譜線。物質被光線照射後,可能產生某種光譜,通過分光鏡揭示出的一系列暗線,叫做吸收光譜。配合這項工作的儀器是分光光度計,是一種測量不同波長的光的強度的儀器,能鑒別出不同物質的各種存在方式。

    當然,現代法庭科學的分析專家們使用的儀器和技術多得不勝枚舉,這裡不能面面俱到地介紹了。總之,每隔十年,就有新技術的誕生和儀器精度的提高,這樣就大大縮小了追捕者和犯罪者之間的距離。

    威廉-度

    時間:1912年

    地點:馬薩諸塞州,林思

    意義:人們是從這一轟動性的案件才開始認識顯微鏡檢驗的重要性的。

    已經退休的70歲的肥皂制造商——百萬富翁喬治-馬昔,身中四槍,被拋屍公寓邊的路基下,據調查喬治-馬昔沒和世人結仇。案件的殺人動機不明確,死者的錢包及金表沒被動過,而且死者生前樂善好施——把自己全部的財產都捐給了慈善機關,捐獻之前,他的家屬都同意他的做法,因為他們有自己的財產,所以他的死亡並不會給家庭帶來好處。

    人們最後一次見到他是在1912年4月11日的下午。法醫檢驗結果:他死於當天晚上,現場除了有一顆連著編制布料碎片的珍珠灰色的外套紐扣外,沒有其他的線索,此紐扣距屍體尺碼。這個扣子可能是凶手的,也可能不是,總之,不找到相應的大衣,還不能斷定它的作用。

    有人提供線索,命案的當天,曾看到一輛小型的藍色汽車停在喬治-馬首家附近,一名寄宿的管理員回憶說曾租過一間房子給一個開過這類車的人,此人名叫威廉-度,他曾在窗戶邊架過一架雙筒望遠鏡,並花大部分時間窺視喬治-馬昔家後院。

    另一名女房東提供的線索更有價值,她說她也租過房子給一名叫威廉-度的人,命案當天,此人離開房子時,扔下了一件所有紐扣都被換掉的外套。因為當地的法庭科學鑒定能力有限,於是把外套和紐扣送到馬薩諸塞州北部的紡織大學進行檢驗。愛德華-巴克教授和路易斯教授利用比對顯微鏡進行了觀察,發現紐扣連著的外套布料與外套的編織工藝、紋理一致,連從外套撕下來的面積。形狀以及接口的斷線都清晰可見。他們分析,喬治-馬昔在搏斗中猛地把紐扣從凶手的外套上揪了下來。之後,凶手為了逃避打擊,把所有的紐扣都揪掉了。

    殺人的凶器

    雖然現場提取的紐扣和大衣聯系了起來,但這並不能確定凶手。在距喬治-馬昔被害不到50英尺的地方有一個魚塘,一位魚夫在撒網捕魚的時候,撈上來一支32口徑的柯爾特手槍,這真令人謝天謝地!銷售.32口徑的柯爾特手槍的加利福尼亞的一家商店,對銷售有詳細的記載,於是引出了摩托車銷售商威廉-度。

    這引出了一段亂倫的家世。度的姨姨奧非-馬昔也生活在斯托克頓,她是喬治-馬昔已故哥哥吉姆的養女,因此,她是吉姆大量財產的繼承人。度是一位貪婪的精神病患者,他因為血統關系無繼承權,於是開始引誘莊重的姨姨,沒想到成功了,30多歲的奧非-馬昔沒有結婚,也沒有愛過,很快被花言巧語的外甥迷惑了。於是她寫了遺囑,度是她財產的淮一繼承人。可吉姆的財產委托喬治-馬昔照管,而且只許奧非-馬昔每月花87.55美元作為衣物費用。這惹惱了度,他心想,只要這個百萬富翁活著,他就拿不到財產。幾個月來,度一直抱怨奧非-馬昔不應該把財產交給喬治-馬昔照管,並教她要敢於面對她吝嗇的叔叔。

    奧非-馬昔是否是謀殺案件的當事人還沒有充足的證據,但可以肯定她收到過度發來的信件。信的內容是告訴她事情已經解決,千萬保守秘密。

    但是,警方還是調查出了他和奧非-馬昔私通的事情。並且竊聽到了度正從附近飯店打給她的電話,當度被捕時,手中還握著電話筒。他承認殺害了喬治-馬昔,但說這是自衛行為,原因是這位年近八十的富翁攻擊他,他於是殺了他,並把屍體放到自己汽車的後座上,行駛了三十分鍾左右,才投屍到最初發現屍體的位置。

    奧非-馬昔已經感覺到自己的處境不妙,為了減輕罪責,她用日記的形式來揭露度的罪行。在日記中她寫到:他每天窺視喬治-馬昔,並花1000美元雇傭了一名黑人為他做這件事。不真實的描述可以看出,為了逃避打擊,日記早已經編好,企圖制造度不是直接凶手的假象。

    在審判中,度提出了減輕處罰的上訴,陪審團認為理由不充分,經過兩個小時的慎重討論後,一致認定他有罪。1914年3月24日,他在馬薩諸塞州的查爾斯頓被處決了。

    結論

    許多讀到過這起案件的美國人都感到驚奇,僅僅一枚外套紐扣就把廢送上了電椅,曾經是虛構的偵查小說如今卻成事實。

    科林-羅斯

    時間:1921年

    地點:澳大利亞,墨爾本

    意義:這是澳大利亞歷史上第一起通過法庭科學做出判決的謀殺案。

    岡恩小巷是墨爾本東部阿薩德地區的一個陰森的死胡同,但它是妓女和嫖客常喜歡會的地方。因為這個原因,當地的巡警隊經常前去巡邏。1912年的最後一天,一名巡邏的警察,用手電向這個陰暗的小巷照去,本是想發現通常在這裡的一對對男女,但今天卻沒有人,只有一個大包躺在地上。他側身慢慢接近。

    原來這是一名年輕的被搶劫並被暴打致死的女屍。她赤裸的身體上滿是棒傷。但身上沒有血污。她被一條毯子裹著,像垃圾一樣被丟棄。屍體被野蠻地強奸過,這種狂妄的行為顯示這絕對不是一個普通的殺人犯。死者很快被辨認出是阿爾瑪-蒂爾斯凱,她是一名13歲的學生,前幾天失蹤。死者生前受到殘酷的虐待。當地的妓女中,有人在謀殺案的當天晚上曾去過小巷,她們提供的線索幫助警方制作出了一份時間表。屍體是在凌晨一點後被扔在現場的。

    現場沒有一滴血跡,按常識看,女孩一定是在其他地方被殺死,然後移屍到小巷。凶手可能居住在附近,除非他有汽車,但當時汽車在澳大利亞很少見。令人遺憾的是屍體被清洗過。

    調查很快有了結果,有一名叫科林-羅斯的人成為重點嫌疑人。許多目擊者證明,被警察劃定的棄屍時段裡,看見過附近酒吧老板科林-羅斯出現過,有人親眼看見他抱著毯子捆的一卷東西。當傳詢科林-羅斯時,他驚慌失措,乃至最後精神防線完全崩潰,是他的語言慢慢把自己送上了絞刑架:首先地承認案發的當天死者在他的酒吧出現過,但沒有注意到她穿什麼衣服。隨後,又說出了一些只有凶手才能描述出的死者的情況,他對此女孩的好色神情漸漸地顯露了出來。最後得意地說出自己可以做到不留痕跡。

    毀滅的證據

    經過調查,警察得出了初步的結論:是羅斯把阿爾瑪-蒂爾斯凱引到了自己的酒吧,在那裡他實施了暴行,並勒死了她。為了逃避打擊,他清洗了屍體,並用毯子包裹屍體,運送到小巷准備把屍體扔到下水道裡,但正好遇到警察巡邏,驚慌失措的羅斯,只好將屍體就地扔掉,倉皇消失在夜幕裡。

    在羅斯的家中搜查到了兩條毯子,這兩條毯子被送到政府化工學家查爾斯-泰勒博士那裡檢驗。在其中的一條毯子上發現了一根棕紅色的頭發,頭發的顏色和死者的一致。對頭發的鑒定,首先確定是人發還是動物發,相對來說這容易辦到,因為只有一些猿猴的毛發和人發相近。從頭發的成分及所含色素物質表明它主人的年齡范圍是13歲到14歲。頭發的長度超過12英寸,表明這些頭發很可能來自女性。其中一些頭發是連跟拔起的,一些是被揪斷的,這些都是暴力的特征。

    羅斯的律師在辯護中,提取了羅斯酒吧中一位女性的棕黃色頭發,向查爾斯-泰勒博士提出了挑戰,讓地區別吧女的頭發和死者的頭發。查爾斯-泰勒博士成功地區別了兩位女性的頭發,並做出了科學的論證,消除了律師對鑒定的懷疑,進一步確定了羅斯家毯子上的頭發的確是死者的。盡管羅斯抗議說鑒定是警方的陰謀,但最終他被判有罪,1922年4月四日被處死。

    結論

    盡管法庭科學在澳大利亞是一門新興的學科,但此案罪犯羅斯作案後所采取的措施,說明凶犯已經開始意識到銷毀犯罪的證據。但所謂魔高一尺,道高一丈,再精明的犯罪分子,也會留下可以鑒定的蛛絲馬跡。

    奧特端門特兄弟

    時間:1923年

    地點;俄勒岡州,阿撒蘭得

    意義:在長期的職業生涯中,愛德華-歐-亨瑞齊解決了2000多起刑事案件中的疑難問題,而獲得多種殊榮。這起案件是他辦過的最精彩的一個。

    1923年10月11日,美國歷史上最後一起西部方式的野蠻的搶劫案發生了。當南太平洋號快車正准備通過南俄勒岡州的西斯基尤山脈的隧道時,兩名持槍的亡命之徒爬進了列車的車頭。他們命令火車司機悉尼-貝茨和司爐工馬文-桑立即停車。火車被迫停了下來:此時火車頭和郵政車分別停在了隧道的前後,而中部滿載旅客的客車停留在了黑漆漆的隧道裡。第三名亡命徒在隧道的外面,拿著炸藥綁在郵政車上,然後引燃導火索。幾秒鍾後,巨大的爆炸吞沒了整個郵政車廂,車中的一切,包括一名押車人員艾德溫-道爾蒂也被炸飛。之後,暴徒又命令司機悉尼-貝茨把車開出隧道,他照做了,但火車原地不動,氣急敗壞的暴徒槍殺了他。火車已壞,不能開走,暴徒又把前來檢查爆炸原因的司爐工馬文-桑和剎車手查爾斯-約翰遜殺死,空手倉皇而逃。

    這是一起未遂的火車搶劫案,據詹姆斯-岡恩回憶,當時很多偵查機關對此案進行調查,其中有:鐵路警察、郵政偵探、治安官員的代表及阿什蘭附近的官員。一個大的武裝警衛隊展開搜索這伙歹徒的行動。現場提取物有電起雷管的樣片。一條粘著油污的斜紋棉布的工裝褲和一些被水餾油浸過的鞋幫,其中的木餾油大大干擾了警犬的追蹤。

    時間一天天、一月月的過去了,案子卻沒有一點頭緒,有人建議和愛德華-歐亨瑞齊聯系,但這不是所有人的想法,多數人對於這位來自威斯康星州的想把刑事科學技術應用到偵破刑事案件中的溫文爾雅的科學家抱有懷疑的態度。但最後還是把提取到的工裝褲送到了愛德華-歐-亨瑞齊那裡。同時有人提供線索:一名汽車修理廠的技工的工作服上有和工裝褲上類似的油污點。

    亨瑞齊在顯微鏡下對工裝褲做了仔細的檢查,包括油污樣品和衣袋裡的物質。他做出的第一個結論是釋放可憐的汽車修理技工,因為工裝褲上的油污不是汽油,而是批樹上的分泌物。這位科學家做出的第二個結論,更讓人大吃一驚,他把工裝褲主人的基本情況描述了出來:此人應該是來自於太平洋西南部的伐木地區,長有棕色頭發,身高約5英尺,體重約165磅,年齡約20出頭,喜歡紙煙,對自己外表較注重,且慣用左手的伐木雇工。

    難以置信的推理

    聽者感到驚歎,亨瑞齊是怎樣通過一條工裝褲推出了如此多的信息。他的根據是:因為工裝褲左邊的兜比右邊的撕得更多,而且服裝是從左邊系扣子的,這可以推理褲子是一位左撇子的。道格拉斯的權樹碎片和太平洋西北部的森林木材的一樣,而這些碎片正好從右口袋發現。在兩個口袋中都有煙葉,說明此人愛抽煙。

    對這套工裝褲簡單地測量,亨瑞齊就得出了穿衣人的體態。口袋的接縫處有幾片干淨的指甲,這在某種意義上講,和伐木工人不相符,只能說明此人很注重外表。紐扣處發現了幾縷淡棕色的頭發,從頭發色素形成情況可確定此人年齡是20出頭。

    另外,亨瑞齊還發現了一條以前偵查員們完全忽略的線索:工裝褲上的一個狹長的裝鉛筆的口袋裡,有一個隨褲子被洗滌過多次的紙片小卷。雖然上面的字跡被污染,難以辨認,但是經過亨瑞齊用碘酒處理,還是鑒別出了它是一個被登記過的郵件收據,號碼是236-L。

    郵局追查發現這張50美元的郵件收據,是寄給一個名叫羅伊,奧特端門特的俄勒岡州人的。據調查,此人和他的季生兄弟雷及另一兄弟作從列車劫案的10月11日起,就不見了蹤影。調查發現,此人果真是一個左撇子,常做伐木工作,喜歡吸煙,非常注重外表。

    亨瑞齊同時檢驗了爆炸雷管附近的柯爾特手槍。盡管論外表上的號碼已被銼掉了,但亨瑞齊知道近年來生產的柯爾特手槍內部還有第二個槍號,卸開槍後,就會看見。警方調查發現這支手槍是由塞特爾商店賣給了一名名叫威廉-艾洛特的人。事瑞齊通過顯微鏡觀察發現艾洛特的筆跡和奧特瑞門特完全一致。

    羅伊-奧特端門特三兄弟馬上成了通緝犯。盡管賞金是15000美元,同時世界各地的警察局都進行協查,然而三人仍遙無蹤影。1927年的3月,一位軍官看到通緝令後,發現羅伊-奧特瑞門特和他認識的一名在菲律賓群島上服役的士兵長得非常像。他把懷疑報告了當地的政府,當月,此人被捕,並被引渡回美國。四月,又在斯圖伯威爾地區的一個鋼鐵工廠的工人中間,發現了改了名字的其他兩名暴徒。三人對罪行供認不諱,受到了終身監禁的處罰。

    結論

    亨瑞齊在這個案件中的出色表現引起了全國的注意,他不但得到“魔術大師”的美譽,更重要的是,他使美國清醒地認識到刑事技術的重要性。

    布魯諾-哈普特曼

    時間:1932年

    地點:新澤西州,霍普威爾

    意義:創新的科學分析是偵破這起世紀大案的關鍵。

    1932年3月1日晚上7:10至IO:40之間,在新澤西,有人利用梯子爬進了著名人物——橫越大西洋的飛行員查理斯-蘭德伯格上校的家,綁架了他只有1歲7個月的兒子。這是一起殘忍的刑事案件,不僅震驚了美國,而且震驚了世界。案件的線索有:一封勒索信,信中索要50000美元贖孩子,並已。還在信中蓋了一枚十分少見的編印;窗戶下有模糊的足跡;凶手自己制作的梯子;離現場不遠處有一把鑿子。

    最初,案件調查陷入了誤區。因為蘭德伯格上校相信私人偵探,而不願意讓警方插手。一名中間人約翰-卡頓博士,通過一張布郎克斯報紙和綁架者聯系說願意支付50000元的贖金。於是,在一個漆黑的夜晚,卡頓把贖身金支票及黃金證明書一起交給了一位德國口音的陌生人,此人遞給卡頓一張字條,上寫孩子在英格蘭海岸邊的一條小船上,但這消息是假的,孩子沒有找到。幾個星期以來,偵查人員一直不懈的努力,終於在5月12日,距上校家兩英裡的海岸線上發現了孩子的已經高度腐敗的屍體。查爾斯-米切爾博士對屍體進行了檢驗,最後證明孩子死於顱腦暴力傷,死亡時間是綁架案發生的當天晚上。

    案件發生後,美國森林產品實驗室的科學家阿瑟-科勒先生積極參與了此案的物證檢驗工作,並為案件的偵破提供了很大的幫助。阿瑟-科勒先生1932年時已經是一位著名的木材專家,他關於木材疏松纖維結構方面研究的專著,被譯為52種文字。其中有一本是《木材的使用和屬性》,對此案有很大的指導意義。案件中的梯子的木材疏松纖維被送到科勒先生這裡,需要鑒定使用木材的種類,他很快解決了這個問題。在鑒定報告中,他寫到:檢材上有金棕色、白色、黑色三種纖維,他推測這些纖維可能來自作案者的衣服。之後,警方各部門間的摩擦升級,大大影響了調查工作。將近一年的時間,沒人理會科勒先生的鑒定書。隨後,科勒先生親自來查看案件中涉及到的梯子。他的第一印象是,梯子做工粗糙。梯子上的楔子,是用鑿子很隨意地撮合上的,顯得笨重、粗糙。其他的制造工具還有:刨子、鋸子,從痕跡上看梯子的制造者對這些工具使用得很不專業。科勒先生對現場上的鑿於進行了檢驗,但沒有確認它是否是制作這架梯子的工具。

    艱苦的檢驗

    科勒先生回到實驗室後把提取回來的梯子拆了開來。並把每一部分都做了檢驗分析記錄。梯子使用的木材有四種:北卡羅來納松樹、燁木、道格拉斯微本、美國黃松。12和13梯級是同林木材,且被同一台帶速為230英尺刨床處理過。如梯級上有四個圖針洞,這和梯子的制作無關,說明這種木材以前有其他的用途,四個小眼干淨無塵土,說明此塊木材沒有暴露放置,可能被用在倉庫、車間及閣樓上。

    另外,北卡羅來納松樹生長在很廣闊的地區,科勒先生認為既然這種木材出現在新澤西,那麼它很可能是從美國東部被砍伐來的。他向1598家木材加工廠發了調查信,詢問刨床的使用情況,石家回了信,說使用過信中提到的刨床。其中北卡羅來納地區McComeck公司寄來的刨床處理過的木材樣本,正好是科勒要找的那種。

    因為從1929年開始,這家公司才開始使用每秒230英尺的刨床。顯然,這種木材是從那時以後才開始處理的,公司記錄顯示那段時間裡,有損車1——H號松木被用船運往波多馬克河以北。

    1933年間月19日,也就是科勒接手這一案件的第十八個月,偵探們從這種木料入手,查到了國家木材和木工制品在布朗克斯的工廠,但當公司說他們沒有保存買方的記錄時,偵探們大失所望。

    警方除了在布朗克斯調查木材外,更早期間,還從贖身用過的錢上下過功夫。有記錄說贖身時使用的貨幣在紐約出現過,於是警方通知銀行關注這一系列美元的號碼,直到1934年9月18日——綁架案過後已經兩年了,此系列美元也沒有出現過。

    一位汽車修理廠的管理員從一優顧客那裡收到了一張十美元的貨幣,他草草記下了此人的汽車牌照號4U-13-41-NY,當這張美元存入銀行時,銀行立即通知了警方。第二天,布魯諾-哈普特曼,這位32歲的德國非法外僑立即被拘捕。他的職業是木匠。在布朗克斯地區的地的家中,警方發現了剩下的被登記過的用來贖身的14000美元,但布魯諾-哈普特曼堅持說,這是他的一個叫愛塞得-費西的朋友的錢。此人已回到德國,並死於肺結核病。

    搜查公寓

    警方搜查了布魯諾-哈普特曼的家,在他的車庫裡發現了一個刨子,刨子上的工具痕跡和梯子上的一致。另外,一名警官把他的小閣樓拆開帶回了調查總局,檢驗發現閣樓地板上的小梁被鋸掉了一條,科勒把第16條梯級放到這一部分,小梁上的針眼和梯級上的釘眼完全和為一體。科勒說,通過分析木質及其紋理,證明第16條梯級和閣樓的這一部分在以前是一個整體。

    布魯諾-哈普特曼的筆跡樣本被送往亞瑟-效曼-奧斯邦先生那兒,此人在1910年寫了一本厚書名叫《疑難文件》,這本書在文件檢驗裡已經成為一種標准,奧斯邦和他的兒子艾伯特都精通筆跡檢驗,他們兩人做出了一致結論,認定哈普特曼就是寫贖身信的人。另外,因為蘭德伯格上校的僕人中有一名英國人,所以蘇格蘭法庭受理了這起案件,在調查開始的時候,法庭研究了這枚編印,推斷出它是有三個字母組成的汞合金印章,盡管他對此案的偵破沒有多大的影響。

    在十分緊張的氣氛中,開始了對哈普特曼的審判,科勒先生的證據是最明晰最有力的一部分,因為它展示了這個刨子怎樣在哈普特曼的車庫中發現,並且怎樣用它來制作梯子的梯級。在刑事證據方面,辯方徹底崩潰了,1935年2月23日,法庭做出了有罪判決。

    結論

    1936年4月3日,哈普特曼坐上電椅時,還抗議說自己是清白的。也有人相信他是陰謀的不幸犧牲者,盡管此案有幾個十分麻煩的現象——案件開始時有一些特殊的冒牌警察工作——不客觀地解釋證據,這很可能使陪審團做出錯誤的決定。

    約翰-弗爾瑞澤

    時間:1936年

    地點:紐約城

    意義:在這起美國法庭科學的經典案件中,一根不長於一英寸的頭發,幫助偵探們發現了殺人犯。

    南希-迪特托年齡34歲,和她丈夫劉易斯住在貝克曼街22號。這是曼哈頓上流社會文學之風最流行的地方。每天,劉易斯都去上班,他是NBC的執行董事,而南希在家裡工作,是一名文學評論家,並且還是一名前途無量的小說家。1936年耶穌遇難日,兩名家具工人去南希-迪特托家送已經修好的長沙發椅,他們兩人抬著沙發椅爬上了南希-迪特托家四樓公寓的樓梯。當看到前門虛掩著時,兩人非常奇怪,西奧多-克魯格大聲喊了幾聲,沒人回答,他和他的助手約翰-菲爾瑞澤很奇怪地進到房間裡,他們朝臥室看了一眼。其中有張床非常亂,床上堆放著一條條的床單,衣服散亂地扔在地上,克魯格被浴室的燈光所吸引,他慢慢地打開了浴室的門,南希正臉朝下臥在一個空浴缸內,她除穿一雙絲襪外,全身赤裸。她被人用自己的睡衣勒死。克魯格讓他的助手到樓下門衛那裡報信,在那裡打電話報警。因為死者的身份特殊,所以必須進行細致周密的調查。65個精干的探員在首席檢查官助手約翰-萊昂斯的領導下,展開了偵查工作,當屍體被從浴缸裡抬出時,一段被切得很整齊的繩子露了出來,從南希腰部的瘀血來看,她被捆綁後強奸,然後凶手割斷了繩子。很顯然凶手帶走了另一段繩子。因為匆忙,他沒有注意到屍體身下壓的這段繩子。萊昂斯命令手下去調查紐約地區的每種繩子和繩子制造商,但他們卻沒有認識到這種調查將涉及到三個州和許多公司。在窗罩上,還發現了一種新鮮的綠色油漆,推測是凶手留下的。於是對被雇傭的貝克曼街22號的一些油漆工人進行調查訪問,盡管只有一個人在耶穌遇難日那天工作,但是他在謀殺發生時,卻不在案發地,其他的雇工可以證明這一點。萊昂斯迷惑了,一切跡象表明這是一起有預謀的精心計劃的謀殺案。殺人者帶著繩索而來,作案後又把它帶走。可是,樓內卻沒有人聽到任何可疑的動靜。南希-迪特托是一個膽小的女人,決不會容許陌生人進來。因此,要麼是凶手破門而入,要麼是南希-迪特托認識凶手,萊昂斯傾向於後者。

    極不尋常的發現

    紐約市毒物實驗室亞歷山大-歐-蓋特勒博士檢驗了床罩。蓋特勒是一名訓練有素的化學家,諸熟刑事偵查學,他用放大鏡研究床罩的每一針,過了一會兒,他發現了上面的一縷很硬的毛發,只有半英寸長。在顯微鏡下觀察,他發現這是馬鬃毛,是一種用來填充家具的鬃毛。萊昂斯更奇怪的是,在剛修好的沙發上又找到了馬鬃毛的樣本。蓋特勒鑒定兩者一致,既然在這所公寓中沒有找到同樣的毛發,萊昂斯推斷鬃毛一定來自這個沙發,但是因為這種毛太重,它是不能被風吹到臥室裡,那麼它只能通過人的衣服帶進來。盡管不能完全排除是偵探帶入的。但萊昂斯認為它更可能是被兩名家具工人中的一名帶進來的,然而兩人都聲明說沒有進過臥室,難道兩人中有人更早時來過這裡?

    萊昂斯參觀了西奧多-克魯格的室內裝飾商店,這是此地唯—一家室內裝飾商店。當問起他在耶穌遇難日那天的活動情況時,他回答說,他一直在店裡工作,那麼約翰部爾瑞澤呢?克魯格慢慢地搖了搖頭,他的助手一直到上午11點50分才來上班,他因為一些事耽誤了時間。

    萊昂斯更進一步盤問,克魯格才介紹24歲的約翰-菲爾瑞澤是一個有前科的人,但他正努力改過自新。克魯格的回答使萊昂斯陷入了沉思。案發的前一天,約翰-菲爾瑞澤陪著克魯格一同去南希-迪特托家搬沙發,已認識了南希。因此,如果約翰-菲爾瑞澤在那天去了南希家,南希會把他當做熟人。

    回到局裡,他調出了約翰-菲爾瑞澤的檔案,裡邊記錄他因盜竊四次被捕,並坐過兩年牢。更值得注意的是,1974年,他被記載有精神病,主要症狀是產生幻覺和狂想。這種人是他自己最大的敵人。

    一場無情的精神戰展開了。每天偵察員都在家具店和約翰-菲爾瑞澤聊天,討論棒球和其他問題,只字不提凶殺案。這樣做的目的是,消除他的障礙,慢慢鼓勵他說出凶殺案的真相。約翰-菲爾瑞澤在恭維和奉承之下,終於放開了妄想和幻覺的野馬。在偵察員的暗示及提示之下,他說出了案件的真相。萊昂斯意識到約翰-菲爾瑞澤就是凶手,於是他開始四處搜尋犯罪證據。

    突破

    在4月17日,終於找到了證據:南希身下發現的那段繩子是紐約市賓夕法尼亞州地區漢諾威-考德公司的產品,公司的銷售卡顯示這種用墨西哥熱帶植物纖維做原料的特殊繩子被廣泛地銷售到紐約市的各個地區。其中一位批發商引起了偵探的注意,此繩子曾經被售給西奧多-克魯格室內裝飾商店。

    4月對日,萊昂斯命令傳訊約翰-菲爾瑞澤。前幾個小時內,他完全否認凶殺和自己有關。但當萊昂斯提到了繩索及其長度時,極度緊張的約翰-菲爾瑞澤徹底的崩潰了。他坦白地交待了一切:自從見到南希-迪特托,他就被她的美貌深深地迷住了,他相信南希-迪特托對他也有興趣。案發當天,他以送沙發為由進了南希-迪特托的家。

    進了房間後,他誘騙南希-迪特托說應該把沙發換個地方,於是把她騙進臥室,之後他企圖誘奸。但是南希-迪特托拒絕他下流的要求,惱羞成怒的約翰-菲爾瑞澤壓倒了南希-迪特托,並把一塊手帕塞入了她的嘴裡,還用繩子綁住了她的雙手,勒她的脖子。最後他把她拖到浴室,割斷繩索逃走,走時南希-迪特托還有一絲氣息。

    辯方的關於殺人只是約翰-菲爾瑞澤精神一時錯亂的說法對有罪判決毫無意義。如果只是一時的錯誤,那麼約翰-菲爾瑞澤自帶繩索及刀子如何解釋。所以他入室的目的就是強奸,被拒絕後就變成了一位殺人狂。法庭判決約翰-菲爾瑞澤有罪,1937年1月22日執行。

    結論

    蓋特勒的鑒定對案件有很大的貢獻,他的助手哈裡-施瓦特茲博士接受了多家新聞機構的采訪,他詳細地闡述了在20世紀,科學技術是怎樣奇跡般地被運用到了緝拿凶犯的工作中來的。

    塞繆爾-摩根

    時間:1940年

    地點:英格蘭,弗思

    意義:這是一個利用纖維偵破的有裡程碑意義的案件。案件中成功地利用了一塊織物碎片包含的信息。

    1940年11月2日晚6:30,一個13歲的名叫瑪莉-黑根的小女孩從利物浦的北部沿鐵盧地區的家裡出來買報紙,她再也沒回來。五個小時後,搜索人員在鐵道邊的一個水泥洞壁裡發現了她的屍體。她被強奸後勒死。

    在她身邊放著晚間版的“利物浦之聲”。詹姆斯-福斯博士是普雷斯頓西北地區法庭科學實驗室的領導。他在當天晚上被請去勘查現場。他注意到屍體的身邊有一塊繃帶的碎片,看起來像一塊帶血跡的包裹指頭的繃帶。

    福斯博士檢查了屍體,屍體頸部有一枚無鑒定條件的血指紋。既然屍體身上沒有出血,他推斷血指紋和繃帶都應該是凶手所留的,而且很可能是一位手部受傷的人干的。

    實驗室分析表明,繃帶有兩種成分:外部的防水層和內部防感染的繃帶層,內層的抗生素是叮咬黃,這是一個重要的線索。因為戰爭時期,這種藥品的使用范圍有限,只限於軍事地區。福斯博士懷疑凶手可能是一個現役軍人,並且拇指受重傷。調查方向迅速轉向附近的皇家弗思軍營。發現一名名叫級塞爾-摩根的士兵,在9月下旬開了小差不知去向。他還被懷疑襲擊過當地的另一個名叫安妮-麥克維蒂的婦女。

    至二月3日,綴塞爾-摩根在倫敦被拘審。他的右手拇指有嚴重的割傷。他被送回滑鐵盧時,首先被指控襲擊安妮-麥克維蒂。一名監獄醫生檢驗了他的拇指認為是可能被金屬鉤劃傷的,已經受傷有五到2個月。

    警方調查時,摩根的嫂子承認自從他開小差後,一直幫他隱瞞事實。她回憶,在10月對日,她替摩根包扎受傷的右手拇指,他說是被金屬鉤劃破的,第二天她又給他換了一塊新繃帶,這次還加了些藥膏,每次使用的繃帶都是摩根部隊發的衛生包內的。幸運的是,她還有一些繃帶和藥膏。她把兩者都交給了警方。她說自從11月2日下午4點後,就再沒有看見摩根。離開時他說想從他的一個名叫詹姆斯-肖的姐夫那裡借些錢。

    致命的邂逅

    肖承認在11月2日晚7點至8點期間,在皇家旅館見到過摩根。他的另一個兄弟弗朗西斯-摩根當時也在場。大約晚7:35,摩根氣喘噓噓地跑了進來,他的拇指流著血。弗朗西斯-摩根用戰場上使用的紗布替他進行了包扎。之後,他向他們借錢說要離開這裡,兩人把身上所有的錢都給了他。

    警方給自己提出了一個問題:如果按推理,摩根在7:00左右殺死了瑪莉-黑根,一個小時是否夠到達皇家旅館?一個簡單的計算給了他們確切的答案。

    有轉機的是,摩根沮喪地承認,他本不打算殺死瑪莉-黑根,只是想搶劫。但在阻止她尖叫時,意外地殺死了她。非常奇怪的是,摩根的供詞中沒有提到性侵犯。鑒於供述的特點——易供也易翻供。詹姆斯-福斯博士決定強化他的刑事技術推理。

    他把現場發現的繃帶和摩根嫂子提供的繃帶進行了比對檢驗。兩者完全一致,並且和從摩根身上發現的未開包的戰場上使用的繃帶也一致。以上三者和弗思兵營提供的簡易繃帶完全一致。但這也有缺陷:戰時,這種繃帶在利物浦有成千上百,很難證明案件。但有一個重要的新發現,摩根衣服上附著的泥土微粒中的微量元素含有錳、銅及鉛,與現場洞堡地上的泥土成分元素一致。

    詹姆斯-福斯博士突然發現了新的線索。他注意到,洞堡處的繃帶和摩根那裡得到的完全一樣,兩者都是雙針編織的,而兵營裡提供的繃帶都是單針編織的。詹姆斯-福斯特地請教了紡織品工程師羅納德-克布拉木特裡先生,克布拉不特裡指出摩根手上的繃帶是手工縫制的,且縫制不算精致,而從兵營裡找出的其他繃帶是機制的,且做工精良。摩根使用了這種特殊的繃帶,也就暴露了自己。1941年2月以日,開始了對摩根的審判。他果然翻供,說是警察迫使他認罪的,但對於法庭的物證他無法解釋。經過一個星期的審判,摩根被判死刑,並於4月4日被處以絞刑。

    結論

    無疑,確定摩根有罪有一些僥幸的因素,但另一個重要因素是先進的實驗室分析,封住了犯罪分子摩根逃跑的道路。

    約翰-沃萊曼

    時間:1958年

    地點:加拿大,埃德蒙斯頓地區

    意義:這是第一起使用中子活化分析偵破的案例。所謂的原子證據起了決定性作用。

    1958年5月1日傍晚時分,16歲的小女孩加埃塔恩-布查德離家去埃德蒙斯頓地區的新布朗斯威克鎮上買東西。直到8點鍾還沒有回家,他的父親非常著急,就給朋友們打電話詢問孩子可能去的地方。有幾個朋友提到了約翰-沃萊曼的名字。這個男孩今年20歲,是一名兼職的薩克斯手,家住馬達瓦斯卡邊界。幾個月前的一個舞會上,他和埃塔恩-布查德相識,兩人開始交往。

    那天晚上,布查德先生為尋找埃塔恩,曾找過約翰,沃萊曼,他當時在一家報紙印刷廠值夜班。這個年輕人看起來很坦誠,他承認曾和埃塔恩約會過,但最近他沒有見過她,因為他和另一個女孩定了婚。

    當布查德回到家時,仍然沒有女兒的消息。晚上11點時,他給警方打了電話,然後又去尋找。他聽了幾個朋友的建議,去城外的一處早已經廢棄的卵石砌成的采煤廠去尋找。這裡通常是情侶們停車親熱的場所,但今天卻沒有一輛車。布查德停下了車,手拿電筒,在漆黑的地面上尋找,幾個鍾頭後,手電筒落到了一雙毛面皮鞋上。他馬上認出這就是女兒埃塔恩的皮鞋,又過了一會兒,他終於找到了已經停止呼吸的女兒。屍體的前胸、後背被連刺幾處,拋在了這個漆黑的采煤廠。距屍體不遠處有一團血跡和一趟車輪印記。說明這是凶殺的第一現場,在輪胎印灌制石膏模型時,一名勘查現場的警官發現了兩塊綠色的油漆碎片,其中一塊僅比大頭針針頭大一點,另一塊稍大,像心形。這些顯然是從車上掉下來的,可能是被加速的輪胎彈起的卵石擊落的。

    第二天,警方對布查德的活動情況進行了調查。在下午4點,她從商店買了一些巧克力,沒多長時間,有人看見她和一名開淡綠色鹿蒂亞克車的司機在談話,可能是1952型,一個小時後,死者的兩個朋友看見她坐在一輛淡綠色鹿蒂亞克車上,在5點到6點之間。另一個目擊者看到可能是同一輛淡綠色的車停在卵石采掘廠附近。法醫檢驗死者是多處銳器傷致死的,無強奸跡象。從胃內巧克力的消化程度看,死亡時間不超過7點。

    性騷擾

    可能是布查德先生知道自己女兒生活方面不檢點,他感到十分難為情。在警方調查埃塔患失蹤情況時,他沒有把約翰-沃萊曼提供給警方。可死者的朋友們談到了這位小鎮上的知名的舞男約翰-沃萊曼先生,他有一個怪癖——性要求遭到拒絕時有一種變態的處理方法。這些信息引起了警方的注意。更令人興奮的是約翰-沃萊曼最近買了一輛1952型的淡綠色的龐蒂亞克車。

    就像布查德先生一樣,警方立刻抓緊了對約翰-沃萊曼的調查。在進行正面接觸之前,警方先搜查了停車場,發現約翰-沃萊曼的龐蒂亞克車很新,但是在客人乘坐的一邊的車門下,有一塊油漆掉了,正好是心形。經過檢驗,現場的微量漆片和車上的漆片兩者在成分上一致。

    約翰-沃萊曼對待他的審訊者顯出一副漫不經心的樣子,他始終堅持說他有幾個月沒有見過埃塔恩。他對於目擊者曾看到過死者坐在他車裡的證言表現出冷嘲熱諷,說,“因為我有淡綠色的龐蒂亞克車就被懷疑,那麼埃德蒙斯頓地區的警察局長也應該被審問,因為他也駕駛相同牌子的車”。甚至當警探們提到了心型的油漆碎片時,也無法打碎他的心理平衡。

    成蒂亞克車卻揭開了案件的秘密,車內的一只手套裡有一塊嚼了一半的已被唇膏污染的巧克力,而且這種巧克力和死者生前買的巧克力相同。如果這還不足以讓約翰-沃萊曼供述,埃德蒙斯頓地區的停屍間裡的一切給了他致命的一擊。

    第二次屍檢時,警探們發現了重要的線索,在女孩的指甲上纏繞著一根頭發,有25英寸長。很可能是在和凶犯搏斗過程中從凶犯頭上揪下來的。為了驗證是否是重點嫌疑人的頭發,警探們把注意力轉到了當時尚有爭議的原子時代的副產品——中子活化分析上。

    中子活化分析是一項復雜的技術,檢驗時先把樣品制成膠囊,然後注入原子核反應堆裡,用中子進行轟擊,使它發生輻射,隨後測量輻射原子的分裂幾率。這樣就可鑒別樣品的微量成分。把約翰-沃萊曼頭上取下的頭發樣本和死者的頭發,以及現場發現的頭發通過這一過程來測定硫、磷的比例,發現死者的頭發是2.02,約翰-沃萊曼的頭發和死者手上的這根頭發則分別是1.07和1.02,顯然死者手上的這根頭發不是死者本人的,而非常接近約翰-沃萊曼的頭發。

    自信的辯護人

    面對辯方的激烈反對,1958年11月4日,當約翰-沃萊曼站在埃德蒙斯頓地區的法庭上受審時,法庭仍然決定承認這一革命性的證據。約翰-沃萊曼辯解說自己無罪,他好像很自信,陪審團不會不關心新聞界對原子證據的看法。但是,當一些科學家作為專家證人解釋這種新的技術以及整個檢驗過程時,法庭的態度明顯傾向於約翰-沃萊曼有罪。最後,當約翰-沃萊曼發現法庭態度變化如此大時,他忽然收回自己的無罪辯解,承認自己殺了埃塔恩。但解釋不是故意殺她的,他說是埃塔恩首先挑逗他,但後來她又改變了主意。他自己最後的記憶是一陣掙扎,之後一切朦朧不清了。約翰-沃萊曼最後的孤注一擲終告失敗,他被判死刑,後改為緩期執行。

    結論

    中子活化分析非常靈敏,它可以檢驗出1英寸長的頭發中的14種元素。科學家認為100萬人中,只有兩人9種元素可能相同。但是中子活化分析價格昂貴,而且需要進入原子反應堆。隨著其他新技術的出現,這種技術越來越少用了。

    切斯特-韋格

    時間:1960年

    地點:伊利諾伊州,斯塔維德羅克

    意義:木科學地使用刑事技術及其儀器,幾乎使一起大案中的凶手漏網,幸運的是更有能力的科學家避免了這起幾乎失敗的公正。

    在斯塔維德羅克國家公園,發生了一起舉國震動的凶殺案。三名富有的社會活動家被搶劫殺害,她們分別是莉蓮-奧訂太太、尼爾德瑞-琳達科維斯太太和弗朗西斯-摩菲太太,三人均是著名實業家的妻子。1960年3月傷口,在公園的一個門房中,發現她們三人被藏的屍體,屍體用繩子綁著,腰部以下赤裸。不遠處堅實的雪地上,扔有一根長三英尺長的帶血的樹枝,分析應該是殺人的凶器。屍檢證明死因是頭骨粉碎,腦組織受損。但是,奇怪的是無強奸跡象。這說明死者雜亂的衣物是凶手為了轉移偵查視線而偽裝的。

    因為死者的屍體在公園的門房中,所以偵探們把視線集中到了公園的工作人員和一些客人的身上。其中嫌疑最大的是對歲的韋格,他是門房的洗碗工,其他雇員回憶,案發的當天曾看見他的臉上有抓傷,韋格自己解釋說是刮臉時不小心擦破的。

    在韋格的物品中,警方發現了一件帶血的皮甲克,並把它帶回實驗室檢驗。與此同時,韋格被調查,他同意接受心理壓力測試儀的檢驗,檢驗者是來自斯普林菲爾德地區國家警察局的。測試時圍繞的問題是他和這起凶殺案是否有關系,韋格否認,測試結果顯現韋格的回答是正確的。不久,實驗室的分析報告也出了結果,皮夾克上的污跡是動物血。警方極不情願釋放這名重要嫌疑人,之後,他們對他進行再次的心理測試,他又一次通過了檢驗。這次,徹底排除了對韋格的懷疑,而且公園所有的職工也被排除了嫌疑。警方認為三名死者可能死於臨時起歹意的盜賊。特別是熱蓮澳汀太太的兩枚戒指沒有了,推測可能是被凶手偷走了。於是警方通知當地的當鋪注意這一線索。但沒有一家當鋪收到這樣的戒指。這並不驚奇,因為這個難以琢磨的戒指根本沒有被偷走。最後被發現在死者的手套裡,可能是死者在被害前把裝有戒指的手套塞到了外套的口袋裡,才沒有被搶走。顯然在陌生人接近之前,她已經感到了恐懼。

    粗糙的調查

    到目前為止,很顯然偵查不徹底。被譴責的警官們對爭論激烈的戒指事件束手無策,實驗室的警察長被迫辭了職,他們認識到對物證的收集及鑒定出了錯誤。於是重新鑒定用來捆綁死者的麻繩,開始認為這是一種普通的繩子。可一名政府的官員發現這根麻繩有二十縷線編織,和門房的其他繩子有相同的線縷。制作廠方是肯塔基公司。廠方肯定在伊利諾伊州只有斯塔維德羅克國家公園一個地方有這種繩子。

    警方又把偵察方向集中到了公園的門房。在工具房裡,他們發現的繩子不僅長度和現場的吻合,連結繩的方式也和現場的一樣。使用這種繩子的人很快被列了出來,其中使用最多的是韋格。他的甲克又一次被送去分析。這次進行鑒定的是華盛頓聯邦調查局所屬的刑事犯罪實驗室,那裡的科學家作出的結論是:血痕是人血痕,而且很可能是三名死者中一個人的血。

    韋格成為重點嫌疑人。然而他已經兩次通過心理測試。但還是決定對他進行再次測試,這次是讓更高一級的專家約翰-裡德先生進行鑒定,儀器清晰地顯示韋格否認自己就是凶手的回答是一種欺騙。

    另外的一個證據出現了,1959年秋,三人被殺之前,一名女孩被強奸,而且也被相同的繩子捆綁過。通過照片辨認,她認出韋格就是作案人,女孩告訴警方,在她被強暴的過程,韋格日含一顆子彈,並警告說不許她把發生的一切告知任何人。這一有利的證據,再加上已得到的血痕以及心理測試的結果使韋格認罪了。1961年3月3日,韋格承認謀殺了莉蓮-奧訂,被判終生監禁,對另兩個被害人案件的起訴,警方認為沒有這個必要,因為他已經認罪伏法。

    但是,他是怎樣騙過心理測試儀的呢?有人問約翰-裡德先生為什麼他成功了,而另兩次卻失敗了?他是這樣回答的:這很簡單,僅僅是個技術問題。關鍵在於知道怎樣有效的使用這種儀器。

    韋格也被問了同樣的問題。他作出了完全不同的回答:“在前兩次實驗之前,我正好吞下了大量的阿司匹林,並且服用了一瓶古柯鹼,它可以使人平靜。最後一次實驗沒有這麼做的原因是我事先不知道要檢測。

    結論

    據調查,一些類似於斯塔維德羅克國家公園凶殺案件偵破中出現的失誤,均是因為犯罪實驗室工作的失誤。於是當地立法機關解散了當時不合格的實驗室。目前,伊利諾伊州的刑事科學技術實驗室是美國一流的。

    斯蒂溫-布拉德利

    時間:1960年

    地點:澳大利亞,悉尼

    意義:為了偵破這起令全國震驚的大案,澳大利亞的警方聘請了地質學家、醫生、科學家和重要的公眾代表,組成刑事技術小組,共同努力,並肩作戰。

    悉尼郊區有一對普通的夫婦名叫巴扎爾和弗裡達-索恩。1960年6月1日,他們獲得了10萬澳大利亞鎊的樂透獎金(ZI0000美元),這一新聞使得這對普通的夫婦成為了新聞人物。六個星期裡,興奮一直伴隨著他們。然而不幸卻悄悄地降臨,7月7日,他們7歲的兒子格瑞姆在上學的路上被綁架了。

    那天早晨,有一名操濃重外國口音男子給索恩夫婦打電話。聲稱如果想孩子安全回家,必須支付2.5萬鎊。下午少硼,他又打電話重復他的要求,然後迅速掛斷了電話。目的是防止警方的電話追蹤,這是凶犯和被害人家屬的最後一次聯系。

    第二天,在離市區較遠的一個垃圾場內發現了格瑞姆的空書包。但卻不見孩子的蹤影。一名目擊者報告說,一輛1955年產的蘭色的福特CustOInline汽車,在綁架案的當天早晨曾在索恩家門前停過,這為偵察提供了線索。但事實又令警方改變了樂觀。在新南威爾斯州登記注冊的這種車牌,不下5000輛。

    每過一天,索恩生還的希望就減少一分,這一切都得到證實。五個星期後,8月16日,在離他家十英裡的地方找到了孩子的屍體,屍體被一條毯子裹著。他被窒息並摔打致死。科學調查局負責尋找痕跡物證。索恩的衣服上附著一種品紅色的像泥土一樣的物質,這種物質的重要意義可能會在以後體現出來。包屍的毯子缺一條穗狀花絮。上面有動物和人的毛發,死者的夾克和褲子也是這樣的。在鞋和襪子周圍,霉菌已經生成。在衣服上還發現了植物性的物質。

    所有這些物證將被進行連續的檢驗。政府醫學博士凱莫若恩-科瑞姆先生負責這項工作。通過檢驗發現:四種毛發中三種是人發,一種幾乎可以肯定是獅子狗的毛。耐威爾-懷特博士說鞋子上的霉點有四種,可能是因為屍體周圍環境的原因,它已經生成六個星期之久,說明索恩被綁架之後就遇害。

    悉尼地質學和礦物博物館的館長對這種粉紅色的物質進行了鑒定,這是一種在澳大利亞房屋建築中使用頻繁的一種膠泥。所有物質中只有植物性物質沒有鑒別出。因為種類和數量的關系,國家干燥標本集的全部標本都被借助來檢驗。到9月中旬,所有的屍體上發現的樹葉種子及少量樹枝都已作出鑒定。其中一種是十分稀有的絲搞種子。因為這種植物在屍體周圍是不生長的,所以對提供偵查方向大有幫助。

    公眾的控訴

    偵探們重新分析了這種粉紅色的膠泥。如果這種膠泥是正在施工的建築中使用,同時它還和這種絲相在一起,那麼就可以建立有價值的聯系。於是警方通過廣播傳媒向公眾擺放,鼓勵人們如果知道這種情況就向警方報告。結果立刻見效,一名郵差說他在送郵件的路線上,曾見到過這種特殊的建築。這棟粉紅色的房子在摩爾街28號克朗塔夫,特別符合這些特征。在這棟建築的車庫門的另一邊生長著絲柏和其他植物。這些植物的微量物證在孩子的屍體上都找到了。這裡的居民都是最近搬過來的,不久他們都被排除了嫌疑,最後只剩下一名最近搬來的雇員。

    斯蒂溫-布拉德利(他的真名叫伊斯塔文-巴拉諾)是一位匈牙利移民。在綁架案發生的那幾天他出去了,鄰居們肯定他說話的口音很重,有一輛蘭色的福特Customline轎車。此人對他的獅子狗十分用心。在他的家裡,偵探們發現了一張舊的照片,顯示他和家裡人喜歡野餐,他們坐在一張毯子上,而這條毯子正好是包裹著索思的那條毯子。偵探們甚至發現了照片上的那條毯子也缺少一條穗狀花絮,這條花絮被撕下來放在不引人注目的地板上。

    有消息說,在9月20日斯蒂溫-布拉德利便把他的福特車買給了一位舊車窗。偵探們聽到了這一消息後,立刻去找了舊車商。在那裡,有很多車,偵探們找了兩個月前放在那裡的福持轎車。科學家們對車進行了仔細的檢查,發現在汽車的行李箱裡有粉紅色微量物質,經鑒定和索恩屍體上的物質成分相同。

    通過旅游代理商,偵探們知道斯蒂溫-布拉德利和他的家人已訂了去英格蘭的定期輪船海姆羅亞號,船於9月26號已起航,現在船已到科倫坡傑伊漢。在離開前,他把他的狗留在了獸醫院。科瑞姆博士檢查了這條狗身上的毛,他斷定和死者衣服上的其中一種毛是一致的。偵探們飛往科倫坡,當布拉德利的船到達那裡時,偵探們已經在碼頭等著他了。稍稍耽擱後,他被引渡回澳大利亞。在返回途中,他聲稱索總是在行李箱裡意外窒息而死的,但是他的這種說法卻無法解釋孩子的頭骨是怎樣粉碎的。後來,布拉德利翻供了,但是已經無濟於事。1961年7月對日,他被判終身監禁。

    結論

    因為澳大利亞過去從未發生過綁架——這是30年前發生的催—一例。格瑞姆-索恩的案子一開始令許多媒體十分熱衷,在他被綁架的一個小時裡,國家的每個新聞台都播發了這一消息,是否這樣刺激布拉德利殺死了孩子,已經不得而知了。但可以肯定的是,這種媒介的大肆渲染無助於找回孩子。

    羅傑-佩思

    時間:1968年

    地點:英格蘭,伯朗姆萊

    意義:這起恐怖的謀殺案,揭示了現場纖維的收集活動在刑事科學技術中的意義是空前重要的。

    1968年2月7日晚8點過幾分,剛結婚不久的伯納德-約瑟夫回到伯朗姆萊州的家中。進屋後,他在黑暗中打開了燈。順手把雨衣和公事包放在長椅上,然後呼喚自己妻子克萊爾的名字,但沒有任何回應。他感到很納悶,於是他進人臥室,也沒有馬上看到妻子,突然,他發現床下伸出一條腿,這才看到克萊爾臉朝下趴在地板上,喉嚨被割了一條很寬的口子,身上還穿著丈夫送給她的桃紅色的羊毛衫——這件衣服可能在追捕凶手過程中起到重要作用。

    屍檢是由詹姆斯-金馬倫教授進行的。死者的喉嚨被尖刀刺至脊骨,右手上的傷說明克萊爾為了生存進行過殊死的搏斗。屍檢還發現,被害者是先被勒至昏迷,然後被有鋸齒的尖刀刺死。詹姆斯-金馬倫教授分析死亡時間是下午7:15左右。跡象表明死者沒有受到性侵犯。房間裡沒有找到凶器,但第二天發現,死者家中有一把帶鋸齒的8英寸長的切面包刀不見了。

    案件的調查由約翰-埃明斯警探負責。在死者生命的最後時刻,時間是下午的5:45分,她的婆婆還給她打過電話,兩人談了大約15分鍾。通過廚房裡有一大碗已經准備好的晚餐原料,警探推斷,下午6.7點時分,克萊爾正在准備晚餐,被進來的凶手驚動,因為沒有發現暴力侵入的跡象,推斷凶手可能是一個熟人。他的這一個推理被廚房的豐杯咖啡證明了,另外還有一碟小甜餅。約翰-埃明斯警探注意到小甜餅是從桌邊一個新打開的袋子中取出的。這麼正式的待客方式意味著來訪者不大可能是親密的朋友。

    暴力傾向的背景

    埃明斯警探通過對死者的朋友和親屬的調查,很快查到一個叫羅傑-佩恩的26歲的銀行職員,他曾因襲擊婦女被判過刑,佩恩夫婦與死者很熟,1968年1月曾拜訪過死者。佩恩夫婦來克萊爾家時,身穿一件綠色的汗衫,外面披著外套——後來這身衣服成為偵破證據。一個星期後,也就是1月15日,克萊爾開始了電話接線員的工作,從那時起,她開始穿死時穿的那件桃紅色羊毛衫,在這之前,從1967年6月份左右開始這件羊毛衫一直放在手提箱內。

    警方接觸羅傑-佩恩時,發現他手上有多處抓傷。他解釋說是前幾天和他妻子爭吵時造成的。警方讓他提供2月7日的活動情況,他說:那天早上他身穿在洗衣工人那兒剛熨好的衣服,去倫敦參加一個工作的招聘。羅傑-佩恩問他頭上的操傷,他解釋說,當天回家的路上,他決定去探望母親,他的車在路上拋了錨,修車的發動機時,發動機的蓋子滑了下來劃傷的。過了一段時間後,他修好車子繼續上路,向他母親家駛去。根據他第一次的陳述,推斷佩恩是在6點以後的某一個時間到達他母親家的,在那裡僅僅停留了幾分鍾,而他說是下午六點三十分才到達的,一小時後離開的。返回時,車子又壞了,這次車子更難修理,所以下午915才回到家。第二天,他把衣服送到洗衣房那裡。

    埃明斯對他所說的話一句也不信,他咨詢了首都警察局資格最老、最有威望的官員瑪格麗特-佩雷拉先生,他分析,佩恩的衣服和帽子上都有血跡,血型是A型,和佩恩的血型相同(克萊爾的血型是較少見的AB型),現場發現的咖啡杯又一次引起注意,從林邊取下的唾液樣本,經檢驗含A到物質。這就意味佩恩可能用這只杯飲過咖啡。但這種幾率在普通人群中是百分之四十二。

    血清學檢驗得出的非邏輯性的結果,比已經收集的純粹的纖維證據更具有說服力。克萊爾特殊的桃紅色的衣服是由毛茸茸的羊毛織成,這種羊毛很容易脫落。這些纖維易產生熒光。在紫外光下很容易觀察——這使佩恩作案後去洗衣房成為一個笑話,衣服的表面清洗了,但是衣服的線縫和縫邊沒有完全清洗到。所以從他的衣服上找到了不少於61根桃紅色的纖維,沒有一種纖維佩恩可以解釋是1月份到死者家時留下的。值得注意的是,克萊爾在佩恩拜訪她一周前一直沒有穿過這件羊毛衫。更有力的證據

    這次成功,在某種意義上刺激了佩雷拉先生去仔細的尋找死者身上是否有佩思衣服上的纖維。這件桃紅色的衣服卻很令人失望,因它的羊毛質地,使粘土的纖維很難檢驗,但是克萊爾掛在前門內的雨衣上,卻有許多纖維,可能是來自佩恩外套的。雨衣上的其他纖維和他衣服上的纖維吻合,因為這些纖維都很普遍,所以沒有特殊的價值。在佩恩的家裡,偵探們發現了一條已磨斷的紅圍巾,克萊爾的雨衣上有20種纖維和圍巾上的相吻合,還有一根纖維在死者的拇指指甲裡發現。

    因為有如此多的纖維證據,現在是擴大搜查范圍的時候了。埃明斯認為佩恩駕駛他的莫裡斯l100車離開了公寓,他隨身帶著刀子。如果作案過程是這樣,最可能藏刀的地方是駕駛員車門的袋中。推理很快得到了證明,檢驗車門的袋底果然發現了AB型血痕跡。警方對血痕又進一步作了PGM酶型檢驗,而與AB血型相聯系的PGMZ-l——和克萊爾的一致,這種幾率是1/80。顯然,佩恩想在車門上擦去血跡。在車的其他部位,甚至是已洗過的地方,非常微弱的血跡也檢驗了出來。在車廂地板上的碎物中也發現了幾種纖維,和死者家中的尼龍地毯上的纖維一致。另外,還有許多她衣服上的纖維。當佩恩被控犯有謀殺克萊爾的罪行時,還沒有其他被告人像他一樣面對如此多的法庭科學證據。這是一起完全沒有回旋余地的案件,他的律師也發現完全不可能勝訴。1968年5月24日,佩恩被判終身監禁。

    結論

    這起謀殺案件的偵查已成為法庭科學的經典案例。這是督察埃明斯最主要的一個案子,他自己也認為這是一起最成功的案例。

    傑弗裡-麥克唐納

    時間:1970年

    地點:北卡羅萊納州,費耶特維爾

    意義:在這起聳人聽聞的致命的幻覺謀殺中,聯邦調查局的分析家克服了現場物證缺少的困難,為起訴提供了充分的證據。

    1970年2月17日上午4:30,軍隊的警察接到了一個緊急電話,命令他們速趕到軍醫傑弗裡-麥克唐納上尉家。此時上尉的家已成為一個慘烈的現場:麥克唐納上尉和他的妻子柯萊特倒在大臥室的地板上;柯萊特已經死了,窗簾搭在她的胸前,她身披一件已經被撕得千瘡百孔的藍色睡衣;麥克唐納奄奄一息,已不能活動;床頭有三個血字跡PIG;走廊上,他們的女兒同樣被砍得支離破碎。

    軍隊警察草率而匆忙地沖進了現場,粗心地踐踏了腳下的證據。但當事人麥克唐納上尉可清楚地回憶起當時的經過,據說他正在起居室的長椅上睡覺,突然被妻子發瘋一樣的叫聲吵醒,黑暗中他看見四個嬉皮士站在他的面前,三男一女,嘴裡嚷著,“……殺死這個豬”。當時麥克唐納大罵這些入侵者,他們就用冰鋤毆打他,為了保護自己,麥克唐納把藍色的睡衣包在手上,但還是被多處打傷,昏了過去。

    過了一段時間,當他蘇醒時,忍著傷痛跌跌撞撞地走到另一個房間查尋自己的親人,看到女兒後,他想用人工呼吸救活兩個女兒,但已經無濟於事。他找到妻子,一把小刀插在她的胸前,他拔下刀扔在地上,用自己藍色睡衣蓋在她的身上。然後打電話求救。

    這是一起瘋狂殘忍的凶殺案。柯萊特胸部被刺了二十多刀,頭部因六下重擊而粉碎,兩只胳膊也因阻擋致命的攻擊而骨折;兩個孩子中,兩歲的克裡斯頓身上有三十三處刀傷;五歲的金伯利身上也有多處刀傷和重創;比較之下麥克唐納受的傷最輕。在進行醫療之前,他還詳細的提供了襲擊者的具體情況。之後,偵探威廉-艾沃瑞和弗朗茲-格雷伯納仔細研究了生死搏斗的現場,卻發現了許多可疑之處,這是一個離奇的案件。長椅旁邊,也就是麥克唐納所說的回擊的地方,一盞燈居然直立在那裡。咖啡桌上和旁邊的地板上有一些打開的雜志。地板中間還有一個空的花瓶,無任何破損。經驗豐富的偵探一看現場就有偽裝的成分。為什麼這幫襲擊者允許麥克唐納——推一的目擊者——活著?

    曼桑的模仿者

    艾沃瑞陷入了沉思,難道真有這樣一群暴徒,還是麥克唐納自己捏造了事實?——有很多充足的理由可以得出這樣的疑問。地板上的雜志中有最近出版的《紳士》,書中大量報道了加裡福尼亞州的曼桑大屠殺,那起案件和這起案件有著相似之處——有殺人痛好的厭世者常依賴迷幻藥刺激自己——這很顯然是導致慘劇的一個重要因素。如果麥克唐納一直有凶殺活動的意圖,那麼這篇雜志上的文章對他將有啟示作用。

    另一個疑點是,麥克唐納高度近視,他需要眼鏡才能駕車和讀書。如果他在很黑的起居室內睡覺,他怎能在如此嘈雜的幾秒中內看到凶犯的詳細情況?再者,當軍隊警察到達現場時,屋子裡的燈是黑的,難道他打求救電話不需要燈嗎?

    還有更可疑的地方,床頭上的字是用一種樹脂手套蘸血寫成的。這種手套是外科醫生常使用的。手會被在床頭寫“PIG”三個字母的那個人匆忙脫下時撕破。麥克唐納從他妻子胸前拔下的小刀被扔在地毯上,上面沒有指紋。當柯萊特被從地毯上拾起時,更有力的證據出現了。

    她的身體下面有幾根藍色的線,而據麥克唐納所說,他找到妻子時是把藍色的睡衣蓋在她的身上的。同樣在大臥室裡也發現了八十一根藍色纖維。更重要的是一根沾滿血污的剝了皮的大木棍在後門被發現。在附近的灌木叢中,偵探還發現了一把小刀和一個冰鋤,但兩者都被清洗過。

    這些藍色的纖維在屋子裡隨處可見。在金伯利的臥室裡有十幾根以上,其中一根在死者的指甲裡被發現,兩根在克裡斯頓的臥室被發現。經顯微鏡分析,所有的藍線都和麥克唐納睡衣纖維一致。最令人不解的是唯—一間沒有發現這種藍纖維的起居室,居然是那間麥克唐納所說的和歹徒搏斗的屋子。

    現場的三個臥室裡均發現品紅色的噴濺血跡。每個家庭成員的血型不同,所以可以分析出死者在家中的活動情況,尤其是麥克唐納的活動,他的血僅在兩個地方被發現,一個是廚房——在櫥櫃旁邊還發現了一雙軍用的外科橡皮手套;另一個地方是浴池邊污水槽。偵探們推測麥克唐納殺了全家,又用刀挫傷自己。

    偵探們沒有發現有啟發意義的血跡。根據麥克唐納的陳述,他用了兩部電話求救,但是,沒有一部電話上有血跡和指紋。他所說的被刺倒的地方也沒有血跡。在起居室裡惟一沾有血跡的地方,是一副眼鏡和《紳士》雜志,這對於一名受到冰鋤襲擊的人來說,失血量未免太小了。

    5月1日,軍方感到指控麥克唐納謀殺的證據已經充足,但隨後的調查顯示這只是一些證據目錄——許多重要的微量物證被忽視或被破壞——1970年10月,所有指控不得不中斷。麥克唐納離開了軍隊,他在一次電視講話中露面,他十分得意的開著玩笑,大罵軍方對他的態度,同時他對家中遇到的不幸只輕描淡寫地談了一些,這種鐵石心腸的表現觸動了警方,此案再次引起警方的重視。

    聯邦調查局的介入

    他的睡衣被送到了華盛頓聯邦調查局實驗室。在那裡,分析家保羅領坦伯先生有了新發現:冰鋤戳的北個洞都是圓形的,較整齊。如果要形成這種洞,睡衣必須是靜止的。然而,他推理:如果麥克唐納用它包著手來保護自己,避開攻擊,這種潤可能形成嗎?同樣無法解釋的還有,在兩塊撕開的睡衣上有大量的血跡,當把這兩塊拼在一起時,兩塊血跡的形狀正好吻合,這說明睡衣是血跡形成後被撕開的。這一事實和麥克唐納所說的他在發現妻子死後把睡衣蓋在她身上又不符合。

    另外,把睡衣以一種特殊方式折疊,斯坦伯被證明了鋤扎了二十一下怎麼能形成四十八個破洞。而柯萊特身上恰好有二十一個傷口,這為大陪審團於1974年以謀殺三個人起訴麥克唐納奠定了基礎。

    之後各種爭論、建議不斷,直到1974年,即案發後9年半,麥克唐納才被送上北卡羅萊納的法庭。

    無疑,最精彩的場面出現了。控方布賴恩-默代爾先生和詹姆斯-布萊克本先生現場重演麥克唐納的所謂遇害過程:默代爾用睡衣上半部分包住手,努力去擋布萊克本的冰鋤攻擊,結果很麻煩,在默代爾的手臂上形成了很小的傷口,但是睡衣上有兩點特征很明顯;第一,睡衣上形成的所有洞不規則而且有鋸齒,並不像麥克唐納的睡衣上的洞那樣整齊。第二,默代爾的刺傷並不嚴重,而當麥克唐納到醫院時,他的手臂上沒有一處傷。麥克唐納在給自己辯護時,除了急躁自大外,沒有說出什麼有力的證據。現在他正在服刑。

    結論

    對於麥克唐納的無罪,並不乏支持者。另外一些觀察家強調法庭證據的問題——證據收集可能不夠熟練,而且可能有所失誤,但是所有證據的總和還是令人信服的,能夠證明判決是公正的。

    萊昂內爾-威廉姆斯

    時間:1976年

    地點:加裡福尼亞州,好萊塢

    意義:這起引起廣泛關注的凶殺案,是通過完好地保護證據,戰勝了許多失誤的目擊證人。

    塞爾-米尼奧十幾歲時就是好萊塢出色的明星,但是同他之前的許多新星一樣,很難適合表演成人角色。隨著時光的流逝,他一度繁榮的演藝生涯開始走下坡路。於是他轉向戲劇。1976年2月12日,米尼奧走下舞台下班回家,剛把藍色的雪弗龍轎車停在好萊塢公寓區後面的住所,他的鄰居們就聽到他的呼救聲“天啊!不!救命!快來人啊!”緊接著是搏斗和尖叫的聲音,隨後是一片寂靜。

    事後旁觀者告訴警方:案件發生幾分鍾後,曾看見一名長著棕色長發的白人駕車飛速逃上公路。當他們到達現場時,米尼奧已經奄奄一息,他胸部的傷口流出了大量的血,所有的搶救都無濟於事,沒多久他就斷了氣。

    起初,人們認為,慘案的發生是因為最近米尼奧致力於監獄改革的慈善工作,而被獄外的共犯謀殺。但當警方進入米尼奧的公寓時,這種假設就立刻被否定了。房間的牆上貼滿了裸體男人的照片。臥室裡放著大量的同性戀的文學書籍。偵查的方向完全發生了轉變,現在看來此案由同性戀之間發生爭執而導致的可能性很大。警方詳細查看了這些照片,並搜查了那名在米尼奧呼救被鄰居聽到後,迅速逃離公寓區的棕發白人。結果一無所獲。

    屍檢由洛杉磯安傑利斯郡法醫檢驗員曼紐爾-布列塔尼博士主持。在確定死因後,他利用X射線檢查了死者的胸底和腹部,想找到凶器的金屬碎片,結果未發現。作為預防措施,他命令把刀刺中的胸部保存起來,以備日後在洛杉磯安傑利斯的法庭科學鑒定中使用。隨著事態的發展,證明正是布列塔尼博士的這一謹慎的工作程序,幫助抓到了凶手。

    兩年裡,偵探查遍了各種線索,可一切工作都付之東流。有消息關於一名在密執安監獄裡的一個男子,因制造偽幣而服刑。他年齡四歲,名叫萊昂內爾-威廉姆斯,他向獄警吹牛說米尼奧是他殺死的。早些時候,在洛杉磯安傑利斯,威廉姆斯的妻子告訴警方,凶殺案的當天晚上,她的丈夫回家時,身上沾滿血跡,他說自己用一把獵刀戳了米尼奧。

    暗算

    令人奇怪的是,不久威廉姆斯又翻供了。但此時洛杉磯安傑利斯警方已經發現了足以證明威廉姆斯和這起殘暴的凶殺案有聯系的證據。現在警方想知道米尼奧的死是否是一起天預謀的流氓行為。盡管目擊者說逃跑的是一輛黃色的微型汽車(警方發現了一張借據,顯示凶殺案當晚威廉姆斯曾駕駛著一輛黃色的DdeColt車)。但是還有一個大的障礙影響偵查,每一名目擊者都說從現場逃跑的是一名棕發白人——而萊昂內爾-威廉姆斯是一個黑人,梳著非洲發型。

    隨即,警方想起了儲藏起來的胸部組織。在萊昂內爾-威廉姆斯地區的法庭科學中心裡,凡是創傷導致的死亡,檢驗時通常詳細記錄創傷的特征,例如其長、寬、深度以及所使用的凶器是單刃刀還是雙刃刀、是銳器還是鈍器等都記錄在案,傷口還要被一層層地切開,盡管這一過程能形成新傷口,但是可以精確地鑒定凶器和傷口的吻合程度。在米尼奧一案中,關鍵是通過凶器來幫助檢驗。因為是自己丈夫的獵刀,威廉姆斯太太可對獵刀作出詳細的描述——她還記得價格是5.28美元——這種刀應該可以找到相同的類型。

    正常情況下,在屍體上,所謂的嫌疑刀是不應該直接插入傷口檢驗,因為這樣很可能扭曲切割,破壞證據。但是這個受傷胸部已經用福爾馬林保護過,所以不會傷害檢材。當把和威廉姆斯太太描述的同樣的刀插入傷口時,刀刃和傷口完全吻合。

    盡管這起通過科學偵破的案子,看起來可以結案了,但是目擊者的證言仍是一個無法克服的障礙,然而威廉姆斯的前科使他露出了馬腳。在警方的檔案裡記載著幾年前發生的一起流氓槍擊案中,威廉姆斯涉嫌這起刑事案,當時的刑事照片顯示,他不是非洲發型,而是被鋸成談棕色的長發,並且留著一種高加索發型。立刻,目擊者混淆的原因被澄清了,在隨後的審訊中,威廉姆斯被認定有罪而判終身監禁。

    結論

    目擊者的證言也可能不正確,這對法庭來說是個恆久的問題。如果不是這一精確的科學工作,那麼案件出現的問題對控方來說是不可能解決的障礙。

    韋思-威廉姆斯

    時間:1979年

    地點:佐治亞洲,亞特蘭大

    意義:纖維和概率分析成為起訴專門殺害兒童的凶手韋思-威廉姆斯的有力證據。

    亞特蘭大發生了一系列專門殺害2歲幼兒的案件,到1981年為止,共有20名黑人嬰兒被扼死或窒息死亡。惟一線索是從被害者身體和衣服上提取下來的纖維,纖維有兩種不同的類型:黃綠色的尼龍和紫色的醋酸鹽。黃色纖維較常見,粗糙並且有三個斷面,判斷應該是一種地毯或毛毯的纖維。盡管警方做了大量的工作,可纖維的生產廠家仍無法確定。

    1981年2月,因為報界大量宣傳了對纖維的分析,為了逃避打擊凶手開始把屍體扔入河中,之後發現的屍體要麼全身裸露要麼半裸。這個系列殺人凶手好像一直關注著輿論對他的報道,不停地改變作案的方法。

    1981年5月22日早晨時分,警方在案犯經常拋屍的查特胡奇河邊蹲坑守候時,聽到了很大的噴濺聲。他們尋聲立即趕到,發現在詹姆斯-傑弗遜林蔭道上有一輛旅行車,司機對歲,名叫韋恩-威廉姆斯,是一名胖胖的黑人音樂愛好者。盤問之後,他被放走了。兩天後,一名27歲的名叫納撒尼爾-卡特的年輕人的屍體出現在河下游100米處。從他的頭發中,警方發現有一根黃棕色的地毯纖維。這位胖胖的音樂愛好者再次引起警方的關注。5月3日,警方拿著搜查令對威廉姆斯家及汽車進行檢查,他房間的全部地板都用黃綠色地毯鋪著。

    除了調查出韋恩-威廉姆斯有同性戀傾向外,沒有確鑿的證據把他和亞特蘭大的系列凶殺案直接聯系起來,看來案件只能在實驗室中解決。美國最大的纖維制造商、化學家杜邦先生及聯邦調查局的分析家們一起工作,利用儀器檢驗從死者身上提取到的黃綠色纖維,通過檢材獨特的三裂斷面,學者們斷定這種纖維是波士頓紡織公司生產的。公司記錄顯示,這種特殊的紡織物纖維叫威爾曼18lB,在1976年至1974年之間生產並銷售給地毯商。每個地毯商有自己的染色方法和編織方法,所以調查面非常廣。順著纖維這條線索找到了西點佩佩雷利公司,在佐治亞州的道爾頓市,他們生產了一種地毯專用線,叫盧克薩瑞。他們提供的顏色中有一種是英國橄欖色,從外表和化學性質看和威廉姆斯家的地毯纖維一致。

    統計概率

    盡管這不容置疑地加大了對威廉姆斯的懷疑,但這不能作為有罪證據。因為纖維種類繁多,來自他家地毯的纖維必須有自己獨特的特性才行。地毯上發現的英國橄欖色就有這樣的證明能力。假如,在亞特蘭大城市居民區的每一戶都鋪有這種盧克薩瑞英國橄欖色的地毯,那麼它的證據價值就為零。反之,如果這種地毯只能在威廉姆斯家裡發現而別的地方沒有,那麼任何陪審團都應該認識到它的價值。這在一定意義上,是兩個極端的概率統計問題。

    盡管盧克薩瑞在1970年至1975年間生產,但使用18lB纖維的時間段只有12個月,即1970年至1971年。在這段時間裡,16397平方碼的盧克薩瑞英國橄欖色的地毯,被西點佩佩雷利公司零售給東西部的十個州,其中包括佐治亞州。杜邦比較了1979年地板上所銷的地毯的總和,估計在6-7億平方碼裡,這還只是少量的地毯。

    這一切都是無法辯駁的事實。為了統計每戶居民使用盧克薩瑞的概率,必須作出這樣的假設:首先,這種盧克薩瑞平均分布在十個州。因為平均尺寸只有20平方碼,因此它只能鏡滿一個房間。下一步他們假設10年來售出的所有地毯都在使用中,這是不可能的,因為商用住宅地毯的使用壽命大約是5年,但這是為了謹慎。這樣就幫助他們推斷出在佐治亞洲應該有82家用戶使用這種地毯。威廉姆斯被捕時,在亞特蘭大居民區有638995戶,那麼市裡使用“盧克薩瑞”地毯的隨機概率是1/7792,這是一個非常低的概率,也就是說,威廉姆斯頭發中發現的纖維,在隨機選出W戶人家中,只有他家地毯上有這種纖維。

    殺人時的汽車

    盡管威廉姆斯和28起謀殺案有關,但起訴人員認為他作案可能性最大的只有兩起:納撒尼爾卡特和吉米-雷案件,他們的屍體都是在1981年4月25日,在查特朗奇河邊被發現,屍體完全赤裸。警方把希望寄托在纖維分析上,在佩恩的短褲上發現了一根人造絲的斷片,正好和威廉姆斯使用的1970雪佛龍旅行車內的地毯的纖維一致。雪佛龍公司提供了1973年前生產的裝備有這種地毯的所有汽車的詳細資料。佐治亞洲的汽車登記機構顯示出在1981年亞特蘭大市區有&U輛這種汽車。在超過2百萬輛注冊登記的車輛中,這種雪佛龍車所占的比例是1/3828。這就是佩恩能占上這種纖維的可能幾率。現在卡特沾上這種纖維的幾率是1/7792,乘上人造絲碎片(佩恩身上發現)的概率1/3828,因為這兩種纖維都來自威廉姆斯的生活范圍,所以威廉姆斯作案的概率更大。根據概率的規則,威廉姆斯沒有作案的幾率為1/29827776!

    但是控方仍然不滿意,在審訊中,他們提供的證據鏈中,顯示了12個亞特蘭大兒童凶殺案中的被害者,在每具屍體上都發現了3到6根纖維,這些都可追蹤到威廉姆斯的家中或車上。這種可能性實際上是很小的。為了幫助陪審團認識這種數據,控方准備了功多張表和300多張照片,這是一件出色的工作,原來以為花很長時間的陪審團卻只用了12小時就結束了審訊。1982年2月20日,威廉姆斯被判刑入獄。

    結論

    盡管有許多目擊證據可以把威廉姆斯和被害人聯系起來,但是都不及案件中的概率理論——這在法庭纖維證據史上是前所未有的——它在保證審判方面起了決定性的作用。有人曾經抱怨威廉姆斯案件的審判不是通過國家法律,而是通過一些概率規則,這也難免!因為傳統法律在這些人頭腦中的地位是根深蒂固,但陪審團是由理智的公民組成的——生活中不會有如此多的巧合,科學最終戰勝傳統使罪犯繩之以法。

    約翰-儒貝爾

    時間:1983年

    地點:內布拉斯加州,貝爾維尤地區

    意義:一段繩子最終把被害人和一名系列殺人犯聯系起來,成為認定罪犯的鐵證。

    一個還在內布拉斯加州上學的名叫丹尼-喬-埃伯爾的13歲的小男孩,從星期天早晨上街買報紙走後,就一直沒有回家。警方在奧馬哈南部,小男孩的家,貝爾維尤地區組織了大規模的搜查。直到第二個星期三也就是1983年9月10日,孩子支離破碎的屍體才在一個墳地路邊的篙草中被發現,屍體被繩子綁著,渾身刀傷,這證明孩子死前受到過殘酷的折磨。據調查得知,人們最後一次見到他是在離這裡三英裡以外的地方。

    凶殺案件的詳細情況被送到了聯邦調查局行為科學室。他們對凶手做了可能的推測:單身白人男子、20歲左右、一個潛在的同性戀者、身材矮小、外表整潔、體格纖弱。因為屍體在路邊,這暗示了凶手的最後一個特征,凶手的力氣小,沒有勁把屍體拖到更遠的地方,於是把屍體就地扔到路邊。

    捆綁丹尼-喬-埃伯爾的繩子是一個重要的線索,通常越是不常用的繩子就越有價值。因為產品的使用范圍廣泛,所以很難確定繩子的來源。但案件中使用的繩子卻很少見,所以很少人認識它,甚至聯邦調查局的偵探也承認從來沒有見過這種繩子。

    12月2日,另一名叫克裡斯托佛-沃爾登的13歲的男孩也被綁架,他是附近奧發空軍基地一名官員的兒子。三天後,兩名搜查人員在茂密的林區發現了他的屍體。身上傷痕慘不忍睹,表明他死前同樣受到傷害。在剛下過雪的地上有兩行腳印通到屍體邊,其中一行是離開的。如此熟悉地形,斷定凶手可能是本地人,或是一個基地飛行員。兩名死者很輕易被綁架,偵探推斷凶手可能善於用某種方式和孩子們接觸——又可斷定凶手是孩子們的小同盟軍或者是一位教師。

    這次,偵查員們獲得了一個重要線索——有一名目擊者看到了死者克裡斯托佛-沃爾登和一名年輕男子坐一輛黃褐色或奶油色的轎車離去,時間是在綁架案發生之前。在催眠狀態下,這名婦女描述出:這名奇怪男子和被害人有著相同的體格,帶一項羊毛織帽子,她甚至回憶起轎車牌的頭七位數字。但不幸的是,車牌號中以這七個數打頭的轎車有不少於11輛。—一查找工作量非常巨大。

    全球性的搜索

    與此同時,對繩索的分析也在繼續。美國的每家生產商都已查到,包括軍隊生產的。在國外,聯邦調查局也做了大量的工作,結果卻不樂觀。

    1984年1月11日,巴巴拉-威弗在貝爾維尤度假中心休閒,注意到一個緩緩開車的年輕人,鬼鬼祟祟地向車外打量,此人在街區來回了三次。因為巴巴拉-威弗比較關注最近的新聞,所以她警惕地記下了此車的車牌號碼。司機見到她這種行為後,就把車停下來,要求她把記錄的紙片交回給他。

    當巴巴拉-威弗太太拒絕時,他威脅說要殺死她,然後怒吼著離開。驚恐的巴巴拉-威弗太太馬上把此事報告了警方。

    通過這個車牌號碼,偵探們追查到本地的雪弗龍代理處。在那裡偵探們了解到此車是在修理期間租給了一名被征募的飛行員。他自己的車是奶白色的,和目擊者描述的車顏色相符,甚至他車牌號碼的前七位與那名婦女回憶起的車牌號也相符。

    偵探們來到了空軍基地及約翰-德代爾工作的環境。約翰-儒代爾,23歲,長得像一個小男孩,是一名體態單薄的雷達技工。外表和推測的外型十分相似,他還是一名雷達偵查隊的隊長。在一個屬於他的露餐用具中,偵探們發現了一把豬刀和一段繩子。開始約翰-儒代爾否認知道最近發生的案件,但是當他面對這根繩子時——這是他的上司從韓國帶回來的繩子,他承認了。他說他甘願被捕,否則他會繼續殺人。聯邦調查局實驗室的技術人員把從約翰-儒代爾處找到的繩子和現場捆綁丹尼-喬的繩子進行比對,最後得出結論,兩者在微觀上統一,再者,從約翰-德代爾車上找到一根丹尼僑的頭發。

    對儒代爾的身世進行調查,發現他出生於波特蘭的緬因市,1982年8月,11歲的裡基-斯泰森在那裡被綁架並且被殺死,從被害人的屍體照片上可清晰地看到一些咬痕,警方提取了儒代爾的牙齒模型,由紐約州法庭科學實驗室主任牙科專家洛費爾-萊弗靈博士進行檢驗,他得出結論:被害人身上的咬痕與儒代爾的牙痕一致,盡管他不知道警方的記錄,儒代爾有著襲擊兒童的歷史,而且每一次襲擊都比上一次更凶殘。1984年7月,儒代爾被送上法庭,他被指控犯有兩起謀殺罪,終於被送上了電椅。後來紐約州的謀殺案也被認定是他干的。

    結論

    具有諷刺意味的是,在儒代爾被捕的那天,貝爾維尤政府接到了來自亞拉巴馬州聯邦調查局的通知,說繩子上的黃色纖維表明可能是遠東軍方使用的。

    馬爾科姆-弗爾利

    時間:1984年

    地點:英國,白金漢郡

    意義:一塊黃色的漆片使得被稱為狐狸的強奸犯落了網。

    1984年,炎熱的夏季,一名出入自如的蒙面夜盜,使得倫敦以北三郡交界的居民惶惶而不可終日。那些聽到他口音的被害人說他是北方口音,另外還有人注意到他是左撇子。倫敦刑事犯罪檔案室向當地警方提供了所有從北方遷移過來的夜盜賊的情報資料,這些工作聽起來很有價值,結果計算機提供了不少於3011人的名字,這是一個令人頭疼的龐大數字。

    5月12日,此類案件再次發生,一名男子晚上回家,他家住在白金漢郡謝德丁頓地區,進門後,他被一名蒙面夜盜用槍指著,盜賊把他綁著,對他進行了性虐待,然後攜槍逃走。

    隨著盜竊和暴行愈演愈烈——這名夜盜開始使用槍支威脅被害人,警方在他作案的地點加強了戒備,然而犯罪還在繼續。7月10日,這名既搶劫又強奸的男子,被人們成為“狐狸”。在白金漢郡的另一人家,他先捆綁了丈夫,然後當著丈夫的面強奸了他的妻子。

    72小時後,在白金漢郡的埃德斯布羅地區,三名十幾歲的少年——弟弟、姐姐及其男友——在下午兩點鍾,正一起觀看電視,一名頭帶面具,帶長手套的男子,揮舞著手槍闖入房間,他命令女孩用繩子捆綁了那兩個男孩,之後把女孩拖到臥室,並綁到床上,且用枕套套在她的頭上,還去廚房喝了一些飲料,然後強奸了她。隨後他把這家的狗牽到臥室裡,想引誘這條狗和女孩發生性行為,結果這條狗沒有反應。他又命令這兩位男孩在槍口下和女孩發生性行為,他們都照做了。之後,夜盜再次強奸了這位女孩,然後他還對兩名男孩實行了性攻擊。最後,囂張的凶犯還在樓下看了一會兒錄像,才揚長而去。

    一個月後,這名夜盜終於露出了馬腳。8月17日,他開車去約克郡地區看望他的母親,途中他欲火中燒,於是在布蘭伯頓村莊停了下來,把車藏到了一個較隱蔽的地方。當天因為沒帶面具,他只能用一件綠色的工作服蒙住臉。之後他闖入一名當地的會計家中——通過孩子熟睡的臥室進入男女主人室內。綁架了男主人和其妻,在室內搜索了一遍之後,返回臥室把37歲的女主人兩腿分開綁住——一只腳綁在床柱上,另一只腳綁在她丈夫腿上。當她反抗時,他就會用槍頂著她的臉,之後強奸了她,暴行之後他還警惕地用水沖去了婦女身上的體液和毛發。並用刀割下了沾有精液的一塊被單,然後帶著這塊被單逃離了現場。

    失誤

    第二天,一名警官在附近田野裡搜查時,發現地上有腳印和輪胎印,說明那裡曾經有車停留過。更進一步的勘查發現附近樹干上有一塊黃色的漆片,這很可能是一個重要的證據——也許是“狐狸”倒車時不小心從車體上刮下來的。另外還發現了一塊床單及人造面具和一雙皮手套,這些顯然是凶手臨時留下的。更有價值的是發現了作案人的槍支,槍支被細心地埋在一堆樹葉下。偵探們推測,狐狸一定會回來取槍。所以,他們命令媒體不要報道昨晚的案件。為了解釋警方在這一地區較反常的出現,警方假裝勘查事故現場。同時,他們安裝了特殊的紅外線照相機,並把靈敏的微型麥克風裝到了灌木叢中,天黑之後,備戰狀態的警官們用特殊的夜視雙筒望遠鏡密切地注視著樹叢。遺憾的是,狐狸沒有出現。

    然而,他還留下了別的有價值的線索,例如車漆碎片,經鑒定是哈維斯特金漆,只有一家生產制造商——奧斯河車使用這種顏色,這更進一步地縮小了檢索參數,把范圍縮小到1975年5月和1975年8月的設計。因為碰撞是和樹干發生的,樹干上有45英寸長的創痕,可以認為這名強奸犯的車也有45英寸的撞擊痕。現在的問題就在於追查一名駕駛一輛黃色奧斯汀車的夜盜。於是,警方大部分力量放在了排查3011名從英格蘭遷移到南方的夜盜身上。9月11日,兩名警察被派去調查其中一名計算機篩選出的嫌疑人,他們來到北倫敦街,本以為這次調查會毫無結果,卻發現他們尋找的住處門外站著一名面龐消瘦的男子,他正在洗一輛淡黃色的奧斯汀車,這名男子名叫馬爾科姆-弗爾利,他邀請兩名警官去了他家,家裡有妻子和兩個孩子。當詢問他最近的活動時,弗爾利閃爍其詞,於是警官要求看一下他的車,在車體的後邊,果然有一條長約巧英寸的撞痕,上面沒有油漆。

    在車內座位上,有一塊男式手表。其中一名警官要求弗爾利帶上它,他把手表帶在了右手腕上——他是左撇子。對他的居室進行搜查,發現兩套綠色的工作服,衣服的材質和在布蘭琅頓村發現的假面具的材質一樣。於是弗爾利被捕,在大量事實面前他供認不諱。1985年2月26日,在老貝利,他以六項罪名被判處終生監禁。

    結論

    如果警方如聯邦調查局所堅持的那樣,以車漆樣品為突破口,那麼對淡黃色漆片的鑒定可能會加快。可是,單是這一項,也不會把警方弓;到罪犯的門前,因此計算機的神奇力量也是不可低估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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