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記 卷九十五 樊酈滕灌列傳 第三十五
    舞陽侯1樊噲2者,沛人也。3以屠狗為事,4與高祖俱隱。

    注1正義舞陽在許州葉縣東十里。

    注2正義音快,又吉外反。

    注3正義沛,徐州縣。

    注4正義時人食狗亦與羊豕同,故噲專屠以賣之。

    初從高祖起豐,攻下沛。高祖為沛公,以噲為舍人。從攻胡陵-方與,1還守豐,擊泗水監豐下,2破之。復東定沛,破泗水守薛西。3與司馬-4戰碭東,5卻敵,斬首十五級,賜爵國大夫。6常從,沛公擊章邯軍濮陽,攻城先登,斬首二十三級,賜爵列大夫。7復常從,從攻城陽,8先登。

    下戶牖,9破李由軍,斬首十六級,賜上閒爵。十從攻圍東郡守尉於成武,⑾卻敵,斬首十四級,捕虜十一人,賜爵五大夫。從擊秦軍,出亳南。

    ⑿河閒守軍於槓裡,⒀破之。擊破趙賁軍開封⒁北,以卻敵先登,斬候一人,首六十八級,捕虜二十七人,賜爵卿。從攻破楊熊軍於曲遇。⒂攻宛陵,⒃先登,斬首八級,捕虜四十四人,賜爵封號賢成君。⒄從攻長社——轅,⒅絕河津,⒆東攻秦軍於屍,[二0]南攻秦軍於摺[二一]破南陽守-於陽城。東攻宛城,先登。西至酈,[二二]以卻敵,斬首二十四級,捕虜四十人,賜重封。[二三]攻武關,至霸上,斬都尉一人,首十級,捕虜百四十六人,降卒二千九百人。

    注1正義房預二音。

    注2索隱案:監者,秦時御史監郡也。豐下,豐縣之下也。正義泗水,郡名。

    注3索隱謂破其守於薛縣之西也。

    注4集解張晏曰:「秦司馬。」正義秦將章邯司馬。

    注5正義碭,宋州縣也。

    注6集解文穎曰:「即官大夫也。」正義爵第六級也。

    注7集解文穎曰:「即公大夫,爵第七。」

    注8集解徐廣曰:「年表二年七月,破秦軍濮陽東,屠城陽也。」正義按:城陽近濮陽,而漢書作「陽城」,大錯誤。

    注9正義戶牖,汴州東陳留縣東北九十一里東昏故城是。

    注十集解孟康曰:「不在二十爵中,如執圭-執帛比也。」如淳曰:「閒,或作『聞』。呂氏春秋曰『魏文侯東勝齊於長城,天子賞文侯以上閒爵』。」索隱賜上聞爵。張晏云:「得徑上聞。」晉灼曰:「名通於天子也。」如淳曰「或作『上聞』,又引呂氏春秋,當證「上閒」。「閒」音「中閒」之「閒」。

    注⑾正義曹州縣。

    注⑿索隱案:亳,湯所都,今河南偃師有湯亳是也。正義亳故城在宋州谷熟縣西南四十里。

    注⒀正義地名,近城陽。

    注⒁正義汴州縣。

    注⒂索隱音齲-二音,邑名也。正義曲,丘雨反。遇,牛恭反。鄭州中牟縣有曲遇聚。

    注⒃索隱地理志屬河南。正義宛陵故城在鄭州新鄭縣東北三十八里。

    注⒄集解徐廣曰:「時賜爵有執帛-執圭,又有賜爵封而加美名以為號也。

    又有功,則賜封列侯。」-案:張晏曰「食祿比封君而無邑」。瓚曰「秦制,列侯乃有封爵也」。索隱張晏曰:「食祿比封君而無邑。」徐廣曰:「賜爵有執圭-執帛,又有爵封而加美號。」又小顏云:「楚漢之際,權設寵榮,假其位號,或得邑地,或空受爵,此例多矣。約以秦制,於義不通。」

    注⒅正義許州理縣也-轅關在緱氏縣東南三十里。

    注⒆正義古平陰津在河南府東北五十里也。

    注[二0]正義在偃師南。

    注[二一]正義在汝州魯山縣東南。

    注[二二]正義酈音擲。在鄧州新城縣西北四十里。

    注[二三]集解張晏曰:「益祿也。」如淳曰:「正爵名也。」瓚曰:「增封也。」

    索隱張晏云「益祿也」。臣瓚以為增封,義亦近是。而如淳曰正爵名,非也。小顏以為重封者,兼二號,蓋為得也。

    項羽在戲下,欲攻沛公。沛公從百餘騎因項伯面見項羽,謝無有閉關事。項羽既饗軍士,中酒,1亞父謀欲殺沛公,令項莊拔劍舞坐中,欲擊沛公,項伯常*(肩)[屏]*蔽之。時獨沛公與張良得入坐,樊噲在營外,聞事急,乃持鐵盾入到營。營-止噲,噲直撞入,2立帳下。3項羽目之,問為誰。張良曰:「沛公參乘樊噲。」項羽曰:「壯士。」賜之卮酒彘肩。噲既飲酒,拔劍切肉食,盡之。項羽曰:「能復飲乎?」噲曰:「臣死且不辭,豈特卮酒乎!且沛公先入定咸陽,暴師霸上,以待大王。4大王今日至,聽小人之言,與沛公有隙,臣恐天下解,5心疑大王也。」項羽默然。沛公如廁,麾樊噲去。既出,沛公留車騎,獨騎一馬,與樊噲等四人步從,從閒道山下歸走霸上軍,而

    使張良謝項羽。項羽亦因遂已,無誅沛公之心矣。是日微樊噲-入營譙讓項羽,6沛公事幾殆。7

    注1集解張晏曰:「酒酣也。」

    注2集解漢書音義曰:「-音撞鐘。」正義撞,直江反。

    注3集解徐廣曰:「一本作『立帷下,-目而視,眥皆血出』。」

    注4正義時羽未為王,史追書。

    注5正義紀買反。至此為絕句。

    注6索隱譙音誚,責也。或才笑反,或亦作「誚」。

    注7正義幾音祈。

    明日,項羽入屠咸陽,立沛公為漢王。漢王賜噲爵為列侯,號臨武侯。1遷為郎中,從入漢中。

    注1正義桂陽臨武縣。

    還定三秦,別擊西丞白水北,1雍輕車騎於雍南,破之。2從攻雍——3城,先登

    擊章平軍好-,4攻城,先登陷陣,斬縣令丞各一人,首十一級,虜二十人,遷郎中騎將。從擊秦車騎壤東,5卻敵,遷為將軍。攻趙賁,下——6槐裡-柳中-7咸陽;灌廢丘,最。8至櫟陽,9賜食邑杜之樊鄉。十從攻項籍,屠煮棗。⑾擊破王武-程處軍於外黃。攻鄒-魯-瑕丘-薛。⑿項羽敗漢王於彭城,盡復取魯-梁地。噲還至滎陽,益食平陰二千戶,⒀以將軍守廣武。一歲,項羽引而東。從高祖擊項籍,下陽夏,⒁虜楚周將軍卒四千人。圍項籍於陳,⒂大破之。屠胡陵。⒃

    注1集解徐廣曰:「隴西有西縣。白水在武都。」-案:如淳曰「皆地名也」。

    晉灼曰「白水,今廣平魏縣也。地理志無『西丞』,似秦將名」。索隱案:西謂隴西之西縣。白水,水名,出武都,經西縣東南流。言噲擊西縣之丞在白水之北耳,徐廣等說皆非也。正義括地誌云:「白馬水源出文州曲水縣西南,會經孫山下。」

    注2正義上「雍」於拱反。

    注3集解音胎。

    注4索隱案:雍即扶風雍縣-音台,即後稷所封,今之武功故-城是。章平即章

    邯子也。

    注5索隱小顏亦以為地名。正義壤鄉在武功縣東南二十里。

    注6正義岐州縣。

    注7索隱按:柳中即細柳,地在長安西也。

    注8集解李奇曰:「以水灌廢丘也。」張晏曰:「最,功第一也。」晉灼曰:「京輔治華陰,灌北也。」索隱灌謂以水灌廢丘,城陷,其功最上也。李奇曰「廢丘即槐裡也。上有槐裡,此又言者,疑此是小槐裡」,非也。按:文云「攻趙賁,下——槐裡-柳中-咸陽」,總言所攻陷之邑。別言以水灌廢丘,其功特最也。

    何者?初雲槐裡,稱其新名,後言功最,是重舉,不欲再見其文,故因舊稱廢丘也。

    注9正義雍州縣。

    注十索隱案:杜陵有樊鄉。三秦記曰「長安正南,山名秦嶺,谷名子午,一名樊川,一名御宿」。樊鄉即樊川也。

    注⑾索隱檢地理志無「煮棗」,晉說是。功臣表有煮棗侯,雲清河有煮棗城。

    小顏以為「攻項籍,屠煮棗,合在河南,非清河之城明矣」。今案續漢書郡國志,在濟陰宛朐也。正義案:其時項羽未渡河北,冀州信都縣東北五十里煮棗非矣。

    注⑿正義鄒,兗州縣,在州東南六十二里。魯,兗州曲阜縣。瑕丘,兗州縣。薛在徐州滕縣界。

    注⒀正義平陰故城在濟陽東北五里。

    注⒁正義夏音假。陳州太康縣。

    注⒂正義陳州。

    注⒃正義在兗州南。

    項籍既死,漢王為帝,以噲堅守戰有功,益食八百戶。從高帝攻反燕王臧荼,虜荼,定燕地。楚王韓信反,噲從至陳,取信,定楚。1更賜爵列侯,與諸侯剖符,世世勿絕,食舞陽,號為舞陽侯,除前所食。以將軍從高祖攻反韓王信於代。自霍人以往2至雲中,3與絳侯等共定之,益食千五百戶。因擊陳-與曼丘臣軍,4戰襄國,5破柏人,6先登,降定清河-常山凡二十七縣,殘東垣,7遷為左丞相。破得綦毋——尹潘軍於無終-廣昌。8破-別將胡人王黃軍於代南,因擊韓信軍於參合。9軍所將卒斬韓信,破-胡騎橫谷,十斬將軍趙既,虜代丞相馮梁-守孫奮-大將王黃-將軍-*(太卜)*太僕解福⑾等十人。與諸將共定代鄉邑七十三。其後燕王盧綰反,噲以相國擊盧綰,破其丞相抵薊南,⑿定燕地,凡縣十八,鄉邑五十一。益食邑千三百戶,定食舞陽五千四百戶。從,斬首百七十六級,虜二百八十八人。別,破軍七,下城五,定郡六,縣五十二,得丞相一人,將軍十二人,二千石已下至三百石十一人。

    注1正義徐州。

    注2正義先累反,又蘇果反,又山寡反。杜預云「霍人,晉邑也。『霍人』當作『-』,地理志雲-人縣屬太原郡」。括地誌云:「-人故城在代州繁-縣界也。」

    注3正義雲中郡縣,皆朔州善陽縣北三百八十里定襄故城是也。

    注4集解徐廣曰:「曼,一作『寧』字。」

    注5正義邢州城。

    注6正義邢州縣。

    注7集解張晏曰:「殘,有所毀也。」瓚曰:「殘謂多所殺傷也。孟子曰『賊義謂之殘』。」

    注8正義在蔚州飛狐縣北七里。

    注9正義在朔州定襄縣界。

    注十正義谷音欲。蓋在代。

    注⑾正義人姓名。

    注⑿索隱抵音丁禮反。抵訓至。一雲抵者,丞相之名。

    噲以呂後女弟呂須為婦,生子伉,故其比諸將最親。

    先黥布反時,高祖嘗病甚,惡見人,臥禁中,詔戶者無得入-臣-臣絳-灌等莫敢入。十餘日,噲乃排闥直入,1大臣隨之。上獨枕一宦者臥。噲等見上流涕曰:「始

    陛下與臣等起豐沛,定天下,何其壯也!今天下已定,又何憊也!

    且陛下病甚,大臣震恐,不見臣等計事,顧獨與一宦者絕乎?且陛下獨不見趙高之事乎?」高帝笑而起。

    注1正義闥,宮中小門。

    其後盧綰反,高帝使噲以相國擊燕。是時高帝病甚,人有惡噲黨於呂氏,即上一日宮車晏駕,則噲欲以兵盡誅滅戚氏-趙王如意之屬。高帝聞之大怒,乃使陳平載絳侯代將,而即軍中斬噲。陳平畏呂後,執噲詣長安。至則高祖已崩,呂後釋噲,使復爵邑。

    孝惠六年,樊噲卒,謚為武侯。子伉代侯。而伉母呂須亦為臨光侯,高後時用事專權,大臣盡畏之。伉代侯九歲,高後崩。大臣誅諸呂、呂須-1屬,因誅伉。舞陽侯中

    絕數月。孝文帝既立,乃復封噲他庶子市人為舞陽侯,復故爵邑。市人立二十九歲卒,謚為荒侯。子他廣代侯。六歲,侯家舍人得罪他廣,怨之,乃上書曰:「荒侯市人病不能為人,2令其夫人與其弟亂而生他廣,他廣實非荒侯子,不當代後。」詔下吏。孝景中六年,他廣奪侯為庶人,國除。3

    注1索隱音須眷二音。

    注2正義言不能行人道。

    注3索隱案:漢書平帝元始二年,封噲玄孫之子章為舞陽侯,邑千戶。

    曲周侯1酈商者,高陽人。2陳勝起時,商聚少年東西略人,得數千。沛公略地至陳留,六月餘,3商以將卒四千人屬沛公於岐。4從攻長社,先登,賜爵封信成君。從沛公攻緱氏,絕河津,破秦軍洛陽東。從攻下宛-穰,定十七縣。別將攻旬關,5定漢中。

    注1正義故城在*(洛)[-]*州曲周西南十五里。

    注2索隱酈音歷。高陽,聚名,屬陳留。正義雍*(州)[丘]*西南聚邑人也。

    注3集解徐廣曰:「月表曰二世元年九月,沛公起兵;二世三年二月,襲陳留,用酈食其策。起兵至此十九月矣。食其傳曰既說高帝已,乃言其弟商,使從沛公也。」索隱事與酈生傳及年表小不同,蓋史官意異也。正義徐注非也。言商先東西略得數千人,及沛公略地至陳留,商起兵,乃六月餘得四千人,以將軍從高祖也。

    注4索隱此地名闕,蓋在河南陳-鄭之界。正義高紀云「酈食其說沛公襲陳留,乃以食其為廣野君,酈商為將,將陳留兵,與偕攻開封」。酈生傳云「沛公引兵隨之,乃下陳留,為廣陽君。言其弟酈商,使將數千人從沛公西南略地」。此傳云「屬沛公於岐,從攻長社」。案紀傳此說,岐當與陳留-高陽相近也。

    注5集解漢書音義曰:「漢中旬陽縣。音詢。」索隱案:在漢中旬陽縣,旬水上之關。

    項羽滅秦,立沛公為漢王。漢王賜商爵信成君,以將軍為隴西都尉。別將定北地-1上郡。2破雍將軍焉氏,3周類軍-邑,4蘇駔軍於泥陽。5賜食邑武成六千戶。6

    以隴西都尉從擊項籍軍五月,出鉅野,與鍾離-戰,疾□,受梁相國印,益食邑四千戶。以梁相國將從擊項羽二歲三月,攻胡陵。

    注1正義寧州。

    注2正義-州。

    注3集解音支。索隱上音於然反,下音支。縣名,屬安定。漢書雲破章邯別將。正義縣在涇州安定縣東四十里。

    注4索隱-邑在豳州。地理志屬右扶風-音荀。

    注5集解徐廣曰:「駔,一作『-』。」索隱北地縣名。駔者,龍馬也。正義故城在寧州羅川縣北三十一里。泥谷水源出羅川縣東北泥陽。源側有泉,於泥中潛流二十餘步而流入泥谷。又有泥陽湫,在縣東北四十里。

    注6正義縣在華州鄭縣東十三里。

    項羽既已死,漢王為帝。其秋,燕王臧荼反,商以將軍從擊荼,戰龍脫,1先登陷陣,破荼軍易下,2卻敵,遷為右丞相,賜爵列侯,與諸侯剖符,世世勿絕,食邑涿五千戶,3號曰涿侯。以右丞相別定上谷,4因攻代,受趙相國印。以右丞相趙相國別與絳侯等定代——門,得代丞相程縱-守相郭同-將軍已下至六百石十九人。

    還,以將軍為太上皇-一歲七月。以右丞相擊陳-,殘東垣。又以右丞相從高帝擊黥布,攻其前拒,5陷兩陳,得以破布軍,更食曲週五千一百戶,除前所食,凡別破軍三,降定郡六,縣七十三,得丞相-守相-大將各一人,小將二人,二千石已下至六百石十九人。

    注1集解徐廣曰:「在燕趙之界。」-案:漢書音義曰「地名」。索隱孟康曰「地名」,在燕趙之界,其地闕。

    注2正義易州易縣。

    注3正義涿,幽州。

    注4正義媯州。

    注5集解徐廣曰:「一作『和』。」-謂拒,方陳。拒音矩。索隱音巨,又音矩。裴-云「拒,方陣」。鄒氏引左傳有「左拒右拒」。徐云「一作『和』。和,軍門也」。漢書作「前垣」,小顏以為攻其壁壘之前垣也。李奇以為「前鋒堅蔽若垣牆」,非也。

    商事孝惠-高後時,商病,不治。1其子寄,字況,2與呂祿善。及高後崩,大臣欲誅諸呂,呂祿為將軍,軍於北軍,太尉勃不得入北軍,於是乃使人劫酈商,令其子況紿呂祿,3呂祿信之,故與出遊,而太尉勃乃得入據北軍,遂誅諸呂。是歲商卒,謚為景侯。子寄代侯。天下稱酈況賣交也。4

    注1集解文穎曰:「不能治官事。」

    注2索隱酈寄字也。鄒氏本作「兄」,亦音況。

    注3索隱紿,欺也,詐也。音待。

    注4集解班固曰:「夫賣交者,謂見利而忘義也。若寄父為功臣,而又執劫,雖摧呂祿以安稷,誼存君親可也。」

    孝景前三年,吳-楚-齊-趙反,上以寄為將軍,圍趙城,十月不能下。得俞侯1欒布自平齊來,乃下趙城,滅趙,王自殺,除國。孝景中二年,寄欲取平原君為夫人,2景帝怒,下寄吏,有罪,奪侯。景帝乃以商他子堅封為繆侯,3續酈氏後。繆靖侯卒,子康侯遂成立。遂成卒,子懷侯世宗立。4世宗卒,子侯終根立,為太常,坐法,國除。

    注1集解俞音舒。索隱俞音-,縣名,又音輸,在河東。

    注2集解蘇林曰:「景帝王皇后母臧兒也。」

    注3集解徐廣曰:「繆者,更封邑名。謚曰靖。」索隱繆音穆,邑也。謚曰靖侯。漢書無謚。

    注4集解徐廣曰:「世,一作『他』。」

    汝陰侯1夏侯嬰,沛人也。為沛廄司御。2每送使客還,過沛泗上亭,與高祖語,未嘗不移日也。嬰已而試補縣吏,與高祖相愛。高祖戲而傷嬰,人有告高祖。3高祖時為亭長,重坐傷人,4告故不傷嬰,5嬰證之。後獄覆,6嬰坐高祖系歲余,掠笞數百,終以是脫高祖。

    注1正義汝陰即今陽城。

    注2索隱案:楚漢春秋雲滕公為御也。

    注3集解韋昭曰:「告,白也。白高祖傷人。」

    注4集解如淳曰:「為吏傷人,其罪重也。」

    注5集解鄧展曰:「律有故乞鞠。高祖自告不傷人。」索隱案:晉令云「獄結竟,呼囚鞠語罪狀,囚若稱枉欲乞鞠者,許之也」。

    注6索隱案:韋昭曰「高帝自言不傷嬰,嬰證之,是獄辭翻覆也」。

    高祖之初與徒屬欲攻沛也,嬰時以縣令史為高祖使。1上降沛一日,2高祖為沛公,賜嬰爵七大夫,以為太僕。從攻胡陵,嬰與蕭何降泗水監平,3平以胡陵降,賜嬰爵五大夫。從擊秦軍碭東,攻濟陽,下戶牖,破李由軍雍丘下,以兵車趣攻戰疾,賜爵執帛。常以太僕奉車從擊章邯軍東阿-濮陽下,以兵車趣攻戰疾,破之,賜爵執。復常奉車從擊趙賁軍開封,楊熊軍曲遇。嬰從捕虜六十八人,降卒八百五十人,得印一匱。4因復常奉車從擊秦軍雒陽東,以兵車趣攻戰疾,賜爵封轉為滕公。5因復奉車從攻南陽,戰於藍田-芷陽,6以兵車趣攻戰疾,至霸上。項羽至,滅秦,立沛公為漢王。漢王賜嬰爵列侯,號昭平侯,復為太僕,從入蜀-漢。

    注1正義為,於偽反。使,所吏反。

    注2正義謂父老開城門迎高祖。

    注3集解張晏曰:「胡陵,平所止縣,何嘗給之,故與降也。」

    注4索隱案:說文云「匱,匣也」。謂得其時自相部署之印。

    注5集解徐廣曰:「令也。」-案:鄧展曰「今沛郡公丘」。漢書曰嬰為滕令奉車,故號滕公。正義滕即公丘故城是,在徐州滕縣西南十五里。

    注6索隱芷音止,地名,今霸陵也,在京兆。

    還定三秦,從擊項籍。至彭城,項羽大破漢軍。漢王敗,不利,馳去。見孝惠-魯元,載之。漢王急,馬罷,虜在後,常蹶兩兒1欲□之,嬰常收,竟載之,徐行面雍樹乃馳。2漢王怒,行欲斬嬰者十餘,卒得脫,而致孝惠-魯元於豐。

    注1索隱蹶音厥,又音巨月反,一音居-反。漢書作「-」,音撥。

    注2集解服虔曰:「高祖欲斬之,故嬰圍樹走也。面,向樹也。」應劭曰:「古者皆立乘,嬰恐小兒墜,各置一面雍持之。樹,立也。」蘇林曰:「南*(陽)[方]*人謂抱小兒為『雍樹』。面者,大人以面首向臨之,小兒抱大人頸似懸樹也。」

    索隱蘇林與晉灼皆言南方及京師謂抱兒為「擁樹」,今則無其言,或當時有此說。

    其應-服之說,蓋-也。

    漢王既至滎陽,收散兵,復振,賜嬰食祈陽。1復常奉車從擊項籍,追至陳,卒定楚,至魯,益食茲氏。2

    注1集解徐廣曰:「祈,一作『沂』。」索隱蓋鄉名也。漢書作「沂」,楚無其縣。

    注2索隱縣名也。地理志屬太原。

    漢王立為帝。其秋,燕王臧荼反,嬰以太僕從擊荼。明年,從至陳,取楚王信。

    更食汝陰,剖符世世勿絕。以太僕從擊代,至武泉-雲中,1益食千戶。因從擊韓信軍胡騎晉陽旁,大破之。追北至平城,為胡所圍,七日不得通。高帝使使厚遺閼氏,冒頓開圍一角。高帝出欲馳,嬰固徐行,弩皆持滿外向,卒得脫。益食嬰細陽2千戶。復以太僕從擊胡騎句注北,大破之。以太僕擊胡騎平城南,三陷陳,功為多,賜所奪邑五百戶。3以太僕擊陳——黥布軍,陷陳卻敵,益食千戶,定食汝陰六千九百戶,除前所食。

    注1索隱地理志武泉屬雲中。正義二縣,在朔州善陽縣界。

    注2索隱地理志屬汝南。

    注3集解漢書音義曰:「時有罪過奪邑者,以賜之。」

    嬰自上初起沛,常為太僕,竟高祖崩。以太僕事孝惠。孝惠帝及高後德嬰之脫孝惠-魯元於下邑之閒也,1乃賜嬰縣北第第一,曰「近我」,以尊異之。孝惠帝崩,以太僕事高後。高後崩,代王之來,嬰以太僕與東牟侯入清宮,廢少帝,以天子法駕迎代王代邸,與大臣共立為孝文皇帝,復為太僕。八歲卒,謚為文侯。2子夷侯-立,七年卒。子共侯賜立,三十一年卒。子侯頗尚平陽公主。立十九歲,元鼎二年,坐與父御婢奸罪,

    自殺,國除。

    注1正義宋州碭山縣。

    注2索隱案:姚氏云「三輔故事曰『滕文公墓在飲馬橋東大道南,俗謂之馬-』。博物誌曰『公卿送嬰葬,至東都門外,馬不行,踣地悲鳴,得石-,有銘曰「佳城鬱鬱,

    三千年見白日,吁嗟滕公居此室」。乃葬之』」。

    穎陰侯1灌嬰者,睢陽販繒者也。2高祖之為沛公,略地至雍丘下,章邯敗殺項梁,而沛公還軍於碭,嬰初以中涓從擊破東郡尉於成武及秦軍於扛裡,疾□,賜爵七大夫。從攻秦軍亳南-開封-曲遇,戰疾力,3賜爵執帛,號宣陵君。從攻陽武以西至雒陽,破秦軍屍北,北絕河津,南破南陽守-陽城東,遂定南陽郡。西入武關,戰於藍田,疾力,至霸上,賜爵執-,號昌文君。4

    注1正義今陳州南穎縣西北十三里穎陰故城是。

    注2正義睢陽,宋州宋城縣。

    注3集解服虔曰:「疾攻之。」

    注4索隱亦稱宣陵君,皆非爵土,加美號耳。

    沛公立為漢王,拜嬰為郎中,從入漢中,十月,拜為中謁者。從還定三秦,下櫟陽,降塞王。還圍章邯於廢丘,未拔。從東出臨晉關,擊降殷王,定其地。

    擊項羽將龍且-魏相項他軍定陶南,疾戰,破之。賜嬰爵列侯,號昌文侯,食杜平鄉。1

    注1索隱謂食杜縣之平鄉。

    復以中謁者從降下碭,以至彭城。項羽擊,大破漢王。漢王遁而西,嬰從還,軍於雍丘。王武-魏公申徒反,1從擊破之。攻下黃,2西收兵,軍於滎陽。楚騎來-,漢王乃擇軍中可為*(車)*騎將者,皆推故秦騎士重泉人3李必-駱甲4習騎兵,今為校尉,可為騎將。漢王欲拜之,必-甲曰:「臣故秦民,恐軍不信臣,臣願得大王左右善騎者傅之。」5灌嬰雖少,然數力戰,乃拜灌嬰為中大夫,令李必-駱甲為左右校尉,將郎中騎兵擊楚騎於滎陽東,大破之。受詔別擊楚軍後,絕其餉道,起陽武至襄邑。擊項羽之將項冠於魯下,破之,所將卒斬右司馬-騎將各一人。6擊破柘公王武,7軍於燕西,所將卒斬樓煩將五人,8連尹一人。9擊王武別將桓嬰白馬下,破之,所將卒斬都尉一人。以騎渡河南,送漢王到雒陽,使北迎相國韓信軍於邯鄲。還至敖倉,嬰遷為御史大夫。

    注1集解張晏曰:「秦將,降為公,今反。」

    注2正義故城在曹州考城縣東二十四里。

    注3集解徐廣曰:「重泉屬馮翊。」正義故城在同州蒲城縣東南四十五里。

    注4索隱必,甲,二人名也。姚氏案:漢紀桓帝延熹三年,追錄高祖功臣李必後黃門丞李遂為晉陽關內侯也。

    注5集解如淳曰:「傅音附。猶言隨從者。」

    注6集解張晏曰:「王右方之馬,左亦如之。」

    注7集解徐廣曰:「柘屬陳。」索隱案:武,柘縣令也。柘縣屬陳。正義柘屬淮陽國。案:滑州胙城,本南燕國也。

    注8集解李奇曰:「樓煩,縣名。其人善騎射,故以名射士為「樓煩」,取其美稱,未必樓煩人也。」張晏曰:「樓煩,胡國名也。」

    注9集解張晏曰:「大夫,楚官。」索隱蘇林曰:「楚官也。」案:左傳「莫敖-連尹-宮廄尹」是。

    三年,以列侯食邑杜平鄉。以御史大夫受詔將郎中騎兵東屬相國韓信,擊破齊軍於歷下,所將卒虜車騎將軍華毋傷及將吏四十六人。降下臨-,得齊守相田光。追齊相田橫至嬴-博,破其騎,所將卒斬騎將一人,生得騎將四人。攻下嬴-博,破齊將軍田吸於千乘,所將卒斬吸。東從韓信攻龍且-留公旋於高密,1卒斬龍且,2生得右司馬-連尹各一人,樓煩將十人,身生得亞將周蘭。

    注1索隱留,縣。令稱公,旋其名也。高密,縣名,在北海。漢書作「假密」。

    假密,地名,不知所在,未知孰是。正義留縣在沛郡。公,其令。

    注2集解文穎曰:「所將卒。」

    齊地已定,韓信自立為齊王,使嬰別將擊楚將公杲於魯北,破之。轉南,破薛郡長,身虜騎將一人。攻*(博)[傅]*陽,前至下相以東南僮-取慮-徐。1度淮,盡降其城邑,至廣陵。2項羽使項聲-薛公-郯公復定淮北。嬰度淮北,擊破項聲-郯公下邳,3斬薛公,下下邳,擊破楚騎於平陽,4遂降彭城,虜柱國項佗,降留-薛-沛——蕭-相。攻苦-譙,5復得亞將周蘭。與漢王會頤鄉。6從擊項籍軍於陳下,破之,所將卒斬樓煩將二人,虜騎將八人。賜益食邑二千五百戶。

    注1索隱取音秋。慮音閭。取又音趣。僮-徐是二縣,取慮是一縣名。

    注2集解漢書音義曰:「住廣陵以禦敵。」正義謂從下相以東南,盡降城邑,乃至廣陵,皆平定也。

    注3正義郯音談,東海縣。

    注4索隱小顏云「此平陽在東郡」。地理志太山有東平陽縣。正義南平陽縣城,今兗州鄒縣也,在兗州東南六十二里。案:鄒縣去徐州滕縣界四十餘里也。

    注5正義戶焦二音。

    注6集解徐廣曰:「苦縣有頤鄉。」索隱徐廣云:「苦縣有頤鄉。」音以之反。

    項籍敗垓下去也,嬰以御史大夫受詔將車騎別追項籍至東城,1破之。所將卒五人共斬項籍,皆賜爵列侯。降左右司馬各一人,卒萬二千人,盡得其軍將吏。下東城-歷陽。2渡江,破吳郡長吳下,3得吳守,遂定吳-豫章-會稽郡。還定淮北,凡五十二

    縣。

    注1正義縣在濠州定遠縣東南五十五里。

    注2正義和州歷陽縣,即今州城是也。

    注3集解如淳曰:「『雄長』之『長』也。」索隱下有郡守,此長即令也。如淳以為雄長,非也。正義今蘇州也。案:如說非也。吳郡長即吳郡守也。一破吳郡長兵於吳城下而得吳郡守身也。

    漢王立為皇帝,賜益嬰邑三千戶。其秋,以車騎將軍從擊破燕王臧荼。明年,從至陳,取楚王信。還,剖符,世世勿絕,食穎陰二千五百戶,號曰穎陰侯。

    以車騎將軍從擊反韓王信於代,至馬邑,受詔別降樓煩以北六縣,斬代左相,破胡騎於武泉北。1復從擊韓信胡騎晉陽下,所將卒斬胡白題將一人。2受詔並將燕-趙-齊-梁-楚車騎,擊破胡騎於-石。3至平城,為胡所圍,從還軍東垣。

    注1正義縣名,在朔州北二百二十里。

    注2集解服虔曰:「胡名也。」

    注3集解服虔曰:「-音沙。」索隱服虔音沙,劉氏音千臥反。

    從擊陳-,受詔別攻-丞相侯敞軍曲逆下,破之,卒斬敞及特將五人。1降曲逆、盧奴、上曲陽、安國、安平。2攻下東垣。

    注1集解文穎曰:「『特一』之『特』也。」

    注2正義盧奴,定州安喜縣是。曲陽,定州曲陽縣是。安平,定州安平縣。

    黥布反,以車騎將軍先出,攻布別將於相,破之,斬亞將樓煩將三人。又進擊破布上柱國軍及大司馬軍。又進破布別將肥誅。1嬰身生得左司馬一人,所將卒斬其小將十人,追北至淮上。益食二千五百戶。布已破,高帝歸,定令嬰食穎陰五千戶,除前所食邑。凡從得二千石二人,別破軍十六,降城四十六,定國一,郡二,縣五十二,得將軍二人,柱國、相國各一人,二千石十人。

    注1集解徐廣曰:「一作『銖』。」索隱案;漢書作「肥銖」。

    嬰自破布歸,高帝崩,嬰以列侯事孝惠帝及呂太后。太后崩,呂祿等以趙王自置為將軍,軍長安,為亂。齊哀王聞之,舉兵西,且入誅不當為王者。上將軍呂祿等聞之,乃遣嬰為大將,將軍往擊之。嬰行至滎陽,乃與絳侯等謀,因屯兵滎陽,風齊王以誅呂氏事,1齊兵止不前。絳侯等既誅諸呂,齊王罷兵歸,嬰亦罷兵自滎陽歸,與絳侯、陳平共立代王為孝文皇帝。孝文皇帝於是益封嬰三千戶,賜黃金千斤,拜為太尉。

    注1正義風,方鳳反。

    三歲,絳侯勃免相就國,嬰為丞相,罷太尉官。是歲,匈奴大入北地、上郡,令丞相嬰將騎八萬五千往擊匈奴。匈奴去,濟北王反,詔乃罷嬰之兵。後歲余,嬰以丞相卒,謚曰懿侯。子平侯阿代侯。二十八年卒,子強代侯。十三年,強有罪,絕二歲。元光三年,天子封灌嬰孫賢為臨汝侯,續灌氏後,八歲,坐行賕有罪,國除。

    太史公曰:吾適豐沛,問其遺老,觀故蕭、曹、樊噲、滕公之家,及其素,異哉所聞!方其鼓刀屠狗賣繒之時,豈自知附驥之尾,垂名漢廷,德流子孫哉?

    余與他廣通,為言高祖功臣之興時若此雲。1

    注1索隱案;他廣,樊噲之孫,後失封。蓋嘗訝太史公序蕭、曹、樊、滕之功悉具,則從他廣而得其事,故備也。

    【索隱述贊】聖賢影響,雲蒸龍變。屠狗販繒,攻城野戰。扶義西上,受封南面。酈況賣交,舞陽內援。滕灌更王,奕葉繁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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