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記 卷八十八 蒙恬列傳 第二十八
    蒙恬者,其先齊人也。恬大父蒙驁,1自齊事秦昭王,官至上卿。秦莊襄王元年,蒙驁為秦將,伐韓,取成皋-滎陽,作置三川郡。二年,蒙驁攻趙,取三十七城。始皇三年,蒙驁攻韓,取十三城。五年,蒙驁攻魏,取二十城,作置東郡。始皇七年,蒙驁卒。驁子曰武,武子曰恬。恬嘗書獄典文學。2始皇二十三年,蒙武為秦裨將軍,與王翦攻楚,大破之,殺項燕。二十四年,蒙武攻楚,虜楚王。蒙恬弟毅。

    注1索隱音敖。又鄒氏音五到反。

    注2索隱謂恬嘗學獄法,遂作獄官,典文學。

    始皇二十六年,蒙恬因家世得為秦將,攻齊,大破之,拜為內史。秦已並天下,乃使蒙恬將三十萬-北逐戎狄,收河南。1築長城,因地形,用制險塞,起臨洮,2至遼東,3延袤萬餘裡。於是渡河,據陽山,4逶蛇而北。暴師於外十餘年,居上郡。是時蒙恬威振匈奴。始皇甚尊寵蒙氏,信任賢之。而親近蒙毅,位至上卿,出則參乘,入則御前。恬任外事而毅常為內謀,名為忠信,故雖諸將相莫敢與之爭焉。

    注1正義謂靈-勝等州。

    注2集解徐廣曰:「屬隴西。」

    注3正義遼東郡在遼水東,始皇築長城東至遼水,西南至海*(之上)*。

    注4集解徐廣曰:「五原西安陽縣北有陰山。陰山在河南,陽山在河北。」

    趙高者,諸趙疏遠屬也。趙高昆弟數人,皆生隱宮,1其母被刑-,世世卑賤。秦王聞高強力,通於獄法,舉以為中車府令。高既私事公子胡亥,喻之決獄。高有大罪,秦王令蒙毅法治之。毅不敢阿法,當高罪死,除其宦籍。帝以高之敦於事也,2赦之,復其官爵。

    注1集解徐廣曰:「為宦者。」索隱劉氏云:「蓋其父犯宮刑,妻子沒為官奴婢,妻後野合所生子皆承趙姓,並宮之,故云『兄弟生隱宮』。謂『隱宮』者,宦之謂也。」

    注2集解徐廣曰:「敦,一作『敏』。」

    始皇欲游天下,道九原,1直抵甘泉,2乃使蒙恬信道,自九原抵甘泉,r山堙谷,千八百里。道未就。

    注1正義九原郡,今勝州連谷縣是。

    注2正義宮在雍州。

    始皇三十七年冬,行出遊會稽,並海上,1北走琅邪。2道病,使蒙毅還禱山川,未反。

    注1索隱並音白浪反。

    注2索隱走音奏。走猶向也。鄒氏音趨,趨亦向義,於字則乖。

    始皇至沙丘崩,秘之,-臣莫知。是時丞相李斯-公子胡亥-中車府令趙高常從。高雅得幸於胡亥,欲立之,又怨蒙毅法治之而不為己也。因有賊心,乃與丞相李斯-公子胡亥陰謀,立胡亥為太子。太子已立,遣使者以罪賜公子扶蘇-蒙恬死。扶蘇已死,蒙恬疑而復請之。使者以蒙恬屬吏,更置。胡亥以李斯舍人為護軍。使者還報,胡亥已聞扶蘇死,□欲釋蒙恬。趙高恐蒙氏復貴而用事,怨之。

    毅還至,趙高因為胡亥忠計,欲以滅蒙氏,乃言曰:「臣聞先帝欲舉賢立太子久矣,而毅諫曰『不可』。若知賢而俞弗立,則是不忠而惑主也。1以臣愚意,不若誅之。,」胡亥聽而系蒙毅於代。2前已囚蒙恬於陽周。喪至咸陽,已葬,太子立為二世皇帝,而趙高親近,日夜毀惡蒙氏,求其罪過,舉劾之。

    注1索隱俞即-也,音臾。謂知太子賢而-久不立,是不忠也。

    注2正義今代州也。因禱山川至代而系之。

    子嬰進諫曰:「臣聞故趙王遷殺其良臣李牧而用顏聚,燕王喜陰用荊軻之謀而倍秦之約,齊王建殺其故世忠臣而用後勝之議。此三君者,皆各以變古者失其國而殃及其身。今蒙氏,秦之大臣謀士也,而主欲一旦□去之,臣竊以為不可。

    臣聞輕慮者不可以治國,獨智者不可以存君。1誅殺忠臣而立無節行之人,是內使-臣不相信而外使□士之意離也,臣竊以為不可。」

    注1集解徐廣曰:「一無此字。」

    胡亥不聽。而遣御史曲宮乘傳之代,1令蒙毅曰:「先主欲立太子而卿難之。

    今丞相以卿為不忠,罪及其宗。朕不忍,乃賜卿死,亦甚幸矣。卿其圖之!」

    毅對曰:「以臣不能得先主之意,則臣少宦,順幸沒世。可謂知意矣。2以臣不知太子之能,則太子獨從,周旋天下,去諸公子絕遠,臣無所疑矣。夫先主之舉用太子,數年之積也,臣乃何言之敢諫,何慮之敢謀!非敢飾辭以避死也,為羞累先主之名,願大夫為慮焉,使臣得死情實。且夫順成全者,道之所貴也;

    刑殺者,道之所卒也。昔者秦穆公殺三良而死,罪百里奚而非其罪也,故立號曰『繆』。昭襄王殺武安君白起。楚平王殺伍奢。吳王夫差殺伍子胥。

    此四君者,皆為大失,而天下非之,以其君為不明,以是籍於諸侯。3故曰『用道治者不殺無罪,而罰不加於無辜』。唯大夫留心!」使者知胡亥之意,不聽蒙毅之言,遂殺之。

    注1索隱曲,姓;宮,名。

    注2索隱蒙毅言己少事始皇,順意因蒙幸,至始皇沒世,可謂知上意。

    注3索隱言其惡聲狼籍,佈於諸國。而劉氏曰「諸侯皆記其惡於史籍」,非也。

    二世又遣使者之陽周,令蒙恬曰:「君之過多矣,而卿弟毅有大罪,法及內史。」

    恬曰:「自吾先人,及至子孫,積功信於秦三世矣。今臣將兵三十餘萬,身雖囚系,其勢足以倍畔,然自知必死而守義者,不敢辱先人之教,以不忘先主也。

    昔周成王初立,未離襁-,周公旦負王以朝,卒定天下。及成王有病甚殆,公旦自-其爪以沉於河,曰:『王未有識,是旦執事。有罪殃,旦受其不祥。』乃書而藏之記府,可謂信矣。及王能治國,有賊臣言:『周公旦欲為亂久矣,王若不備,必有大事。』王乃大怒,周公旦走而奔於楚。成王觀於記府,得周公旦沉書,乃流涕曰:『孰謂周公旦欲為亂乎!』殺言之者而反周公旦。故周書曰『必參而伍之』。1今恬之宗,世無二心,而事卒如此,是必-臣逆亂,2內陵之道也。夫成王失而復振則卒昌;桀殺關龍逢,紂殺王子比干而不悔,身死則國亡。臣故曰過可振而諫可覺也。3察於參伍,上聖之法也。凡臣之言,非以求免於咎也,將以諫而死,願陛下為萬民思從道也。」使者曰:「臣受詔行法於將軍,不敢以將軍言聞於上也。」蒙恬喟然太息曰:「我何罪於天,無過而死乎?」良久,徐曰:「恬罪固當死矣。起臨洮屬之遼東,城r萬餘裡,此其中不能無絕地脈哉?此乃恬之罪也。」乃吞藥自殺。

    注1索隱參謂三卿,伍即五大夫。欲參伍更議。

    注2集解徐廣曰:「一作『辭』。」

    注3索隱此「故曰」者,必先志有此言,蒙恬引之以成說也,今不知出何書耳。振者,救也。然語亦倒,以言前人受諫可覺,則其過乃可救。

    太史公曰:吾適北邊,自直道歸,行觀蒙恬所為秦築長城亭障,塹山堙谷,通直道,固輕百姓力矣。夫秦之初滅諸侯,天下之心未定,痍傷者未瘳,而恬為名將,不以此時強諫,振百姓之急,養老存孤,務修-庶之和,而阿意興功,此其兄弟遇誅,不亦宜乎!何乃罪地脈哉?

    【索隱述贊】蒙氏秦將,內史忠賢。長城首築,萬里安邊。趙高矯制,扶蘇死焉。絕地何罪?勞人是。呼天欲訴,三代良然。
本站首頁 | 玄幻小說 | 武俠小說 | 都市小說 | 言情小說 | 收藏本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