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記 卷五十八 梁孝王世家 第二十八
    梁孝王武者,孝文皇帝子也,而與孝景帝同母。母,竇太后也。

    孝文帝凡四男:長子曰太子,是為孝景帝;次子武;次子參;次子勝。1孝文帝□位二年,以武為代王,2以參為太原王,3以勝為梁王。4二歲,徙代王為淮陽王。5以代盡與太原王,號曰代王。參立十七年,孝文後二年卒,謚為孝王。子登嗣立,是為代共王。立二十九年,元光二年卒。子義立,是為代王。十九年,漢廣關,以常山為限,而徙代王王清河。6清河王徙以元鼎三年也。

    注1正義漢書「勝」作「揖」。又云「諸姬生代孝王參-梁懷王揖」。言諸姬者,-妾卑賤,史不書姓,故雲諸姬也。

    注2集解徐廣曰:「都中都。」正義括地誌云:「中都故城在汾州平遙縣西十二里。」

    注3集解徐廣曰:「都晉陽。」正義括地誌云:「并州太原地名大明城,□古晉陽城。智伯與韓魏攻趙襄子於晉陽,□此城是也。」

    注4集解徐廣曰:「都睢陽。」索隱漢書梁王名揖,蓋是矣。按:景帝子中山靖王名勝,是誤耳。正義括地誌云:「宋州宋城縣在州南二里外城中,本漢之睢陽縣也。漢文帝封子武於大梁,以其卑濕,徙睢陽,故改曰梁也。」

    注5集解徐廣曰:「都陳。」正義□古陳國城也。

    注6集解徐廣曰:「都清陽。」正義括地誌云:「清陽故城在貝州清陽縣西北八里也。」

    初,武為淮陽王十年,而梁王勝卒,謚為梁懷王。懷王最少子,愛幸異於他子。

    其明年,徙淮陽王武為梁王。梁王之初王梁,孝文帝之十二年也。梁王自初王通歷已十一年矣。1

    注1索隱謂自文帝二年初封代,後徙淮陽,又徙梁,通數文帝二年至十二年徙梁為十一年也。

    梁王十四年,入朝。十七年,十八年,比年入朝,留,其明年,乃之國。二十一年,入朝。二十二年,孝文帝崩。二十四年,入朝。二十五年,復入朝。是時上未置太子也。上與梁王燕飲,嘗從容言曰:「千秋萬歲後傳於王。」王辭謝。

    雖知非至言,然心內喜。太后亦然。

    其春,吳楚齊趙七國反。吳楚先擊梁棘壁,1殺數萬人。梁孝王城守睢陽,而使韓安國、張羽等為大將軍,以距吳楚。吳楚以梁為限,不敢過而西,與太尉亞夫等相距三月。吳楚破,而梁所破殺虜略與漢中分。2明年,漢立太子。

    其後梁最親,有功,又為大國,居天下膏腴地。地北界泰山,西至高陽,3四十餘城,皆多大縣。

    注1集解文穎曰:「地名。」索隱按:左傳宣公二年,宋華元戰於大棘。杜預雲在襄邑東南,蓋□棘壁是也。正義括地誌云:「大棘故城在宋州寧陵縣西南七十里。」

    注2集解漢書音義曰:「梁所虜吳楚之捷,略與漢等。」

    注3集解徐廣曰:「在陳留圉縣。」-案:司馬彪曰「圉有高陽亭」也。索隱圉縣屬陳留。高陽,鄉名也。注引司馬彪者,出續漢書郡國志也。

    孝王,竇太后少子也,愛之,賞賜不可勝道。於是孝王築東苑,1方三百餘里。2廣睢陽城七十里。3大治宮室,為復道,自宮連屬於平台三十餘里。

    4得賜天子旌旗,出從千乘萬騎。5東西馳獵,擬於天子。出言-,入言警。6招延四方豪桀,自山以東遊說之士。莫不畢至,齊人羊勝、公孫詭、鄒陽之屬。公孫詭多奇邪計,7初見王,賜千金,官至中尉,梁號之曰公孫將軍,梁多作兵器弩弓矛數十萬,而府庫金錢且百巨萬,8珠玉寶器多於京師。

    注1索隱築謂建也。白虎通云:「苑所以東者何?蓋以東方生物故也。」

    注2索隱蓋言其奢,非實辭。或者梁國封域之方。正義括地誌云:「兔園在宋州宋城縣東南十里。葛洪西京雜記云『梁孝王苑中有落-巖、棲龍岫、-池、鶴洲、鳧島。諸宮觀相連,奇果佳樹,瑰禽異獸,靡不畢備』。俗人言梁孝王竹園也。」

    注3索隱蘇林云:「廣其徑也。」太康地理記云:「城方十三里,梁孝王築之,鼓倡節杵而後下和之者,稱睢陽曲。今踵以為故,所以樂家有睢陽曲,蓋-其遺音也。」

    注4集解徐廣曰:「睢陽有平台裡。」-案:如淳曰「在梁東北,離宮所在也」。

    晉灼曰「或說在城中東北角」。索隱如淳云:「在梁東北,離宮所在」者,按今城東二十里臨新河,有故台址,不甚高,俗雲平台,又一名修竹苑。西京雜記云「有落猿巖、鳧洲、-渚,連亙七十餘里」是也。

    注5索隱漢官儀曰:「天子法駕三十六乘,大駕八十一乘,皆備千乘萬騎而出也。」

    注6索隱漢舊儀云:「皇帝輦動稱警,出殿則傳蹕,止人清道。」言出入者,互文耳,入亦有蹕。

    注7索隱周禮「有奇-之人」,鄭玄云「奇-,譎怪非常也,奇音紀宜反,邪音斜」也。

    注8索隱如淳云:「巨亦大,與大百萬同也。」韋昭云:「大百萬,今萬萬。」

    二十九年十月,梁孝王入朝。景帝使使持節乘輿駟馬,迎梁王於關下。1既朝,上疏因留,以太后親故。王入則侍景帝同輦,出則同車遊獵,射禽獸上林中。梁之侍中、郎、謁者著籍引出入2天子殿門,與漢宦官無異。

    注1集解鄧展曰:「但將駟馬往。」瓚曰:「稱乘輿駟馬,則車馬皆往,言不駕六馬耳。天子副車駕駟馬。」

    注2正義著,竹略反。籍謂名簿也,若今通引出入門也。

    十一月,上廢栗太子,竇太后心欲以孝王為後嗣。大臣及袁盎等有所關說於景帝,1竇太后義格,2亦遂不復言以梁王為嗣事由此。以事秘,世莫知。

    乃辭歸國。

    注1索隱袁盎云「漢家法周道立子」,是有所關涉之說於帝也。一雲關者,隔也。引事而關隔,其說不得行也。

    注2集解如淳曰:「羅閣不得下。」索隱張晏云「格,止也」。服虔云「格謂格閣不行」。蘇林音閣。周成雜字「羅閣也」。通俗文云「高置立羅棚雲羅閣」。

    字林音紀,又音詭也。

    其夏四月,上立膠東王為太子。梁王怨袁盎及議臣,乃與羊勝、公孫詭之屬陰使人刺殺袁盎及他議臣十餘人。逐其賊,未得也。於是天子意梁王,1逐賊,果梁使之。乃遣使冠蓋相望於道,覆按梁,捕公孫詭、羊勝。公孫詭、羊勝匿王后宮。使者責二千石急,梁相軒丘豹2及內史韓安國進諫王,王乃令勝、詭皆自殺,出之。上由此怨望於梁王。梁王恐,乃使韓安國因長公主謝罪太后,然後得釋。

    注1索隱謂意疑梁刺之。

    注2正義姓軒丘,名豹也。

    上怒稍解,因上書請朝。既至關,茅蘭1說王,使乘布車,2從兩騎入,匿於長公主園。漢使使迎王,王已入關,車騎盡居外,不知王處。太后泣曰:「帝殺吾子!」景帝憂恐。於是梁王伏斧質於闕下,謝罪,然後太后、景帝大喜,相泣,復如故。悉召王從官入關。然景帝益疏王,不同車輦矣。

    注1集解漢書音義曰:「茅蘭,孝王臣。」

    注2集解張晏曰:「布車,降服,自比喪人。」

    三十五年冬,復朝。上疏欲留,上弗許。歸國,意忽忽不樂。北獵良山,1有獻牛,足出背上,2孝王惡之。六月中,病熱,六日卒,謚曰孝王。3

    注1索隱漢書作「梁山」。述征記云「良山際清水」。今壽張縣南有良山,服虔雲是此山也。正義括地誌云「梁山在鄆州壽張縣南三十五里」,□獵處也。

    注2索隱張晏云:「足當處下,所以輔身也;今出背上,像孝王背朝以幹上也。

    北者,陰也。又在梁山,明為梁也。牛者,丑之畜,沖在六月。北方數六,故六月六日薨也。」

    注3索隱述征記:「碭有梁孝王之。」

    孝王慈孝,每聞太后病,口不能食,居不安寢,常欲留長安侍太后。太后亦愛之。及聞梁王薨,竇太后哭極哀,不食,曰:「帝果殺吾子!」景帝哀懼,不知所為。與長公主計之,乃分梁為五國,1盡立孝王男五人為王,女五人皆食湯沐邑。於是奏之太后,太后乃說,為帝加壹□。

    注1索隱長子買,梁共王。子明,濟川王。子彭離,濟東王。子定,山陽王。

    子不識,濟陰王。

    梁孝王長子買為梁王,是為共王;子明為濟川王;子彭離為濟東王;子定為山陽王;

    子不識為濟陰王。

    孝王未死時,財以巨萬計,不可勝數。及死,藏府余黃金尚四十餘萬斤,他財物稱是。

    梁共王三年,景帝崩。共王立七年卒,子襄立,是為平王。

    梁平王襄1十四年,母曰陳太后。共王母曰李太后。李太后,親平王之大母也。而平王之後姓任,曰任王后。任王后甚有寵於平王襄。初,孝王在時,有罍樽,2直千金。孝王誡後世,善保罍樽,無得以與人。任王后聞而欲得罍樽。平王大母李太后曰:「先王有命,無得以罍樽與人。他物雖百巨萬,猶自恣也。」任王后絕欲得之。平王襄直使人開府取罍樽,賜任王后。李太后大怒,漢使者來,欲自言,平王襄及任王后遮止,閉門,李太后與爭門,措指,3遂不得見漢使者。李太后亦私與食官長及郎中尹霸等士通亂,4而王與任王后以此使人風止李太后,李太后內有淫行,亦已。後病薨。病時,任後未嘗請病;薨,又不持喪。

    注1索隱漢書作「讓」。

    注2集解鄭德曰:「上蓋刻為雲雷象。」索隱應劭曰:「詩云『酌彼金罍』。罍者,畫雲雷之象以金飾之。」

    注3集解晉灼曰:「許慎云『措,置』。字藉以為笮。」索隱措音迮,側格反。

    漢書王陵傳「迫迮前隊」,皆作此字。

    說文云「笮,迫也」。謂為門扇所笮。

    注4正義張先生舊本有「士」字,先生疑是衍字,又不敢除,故以朱大點其字中心。今按:食官長及郎中尹霸等是士人,太后與通亂,其義亦通矣。

    元朔中,睢陽人類犴反者,1人有辱其父,而與淮陽太守客出同車。太守客出下車,類犴反殺其仇於車上而去。淮陽太守怒,以讓梁二千石。二千石以下求反甚急,執反親

    戚。反知國陰事,乃上變事,具告知王與大母爭樽狀。時丞相以下見知之,欲以傷梁長吏,其書聞天子。天子下吏驗問,有之。公卿請廢襄為庶人。天子曰:「李太后有淫行,而梁王襄無良師傅,故陷不義。」乃削梁八城,梟任王后首於市。梁余尚有十城。襄立三十九年卒,謚為平王。子無傷立為梁王也。

    注1索隱韋昭云「犴音岸」。按:類犴反,人姓名也。反字或作「友」。

    濟川王明者,梁孝王子,以桓邑侯1孝景中六年為濟川王。七歲,坐射殺其中尉,漢有司請誅,天子弗忍誅,廢明為庶人。遷房陵,地入於漢為郡。

    注1索隱地理志桓邑闕。

    濟東王彭離者,梁孝王子,以孝景中六年為濟東王。二十九年,彭離驕悍,無人君禮,昏暮私與其奴、亡命少年數十人行剽殺人,取財物以為好。1所殺發覺者百餘人,國皆知之,莫敢夜行。所殺者子上書言。漢有司請誅,上不忍,廢以為庶人,遷上庸,地入於漢,為大河郡。

    注1集解如淳曰:「以是為好喜之事。」

    山陽哀王定者,梁孝王子,以孝景中六年為山陽王。九年卒,無子,國除,地入於漢,為山陽郡。

    濟陰哀王不識者,梁孝王子,以孝景中六年為濟陰王。一歲卒,無子,國除,地入於漢,為濟陰郡。

    太史公曰:梁孝王雖以親愛之故,王膏腴之地,然會漢家隆盛,百姓殷富,故能植其財貨,廣宮室,車服擬於天子。然亦僭矣。

    褚先生曰:臣為郎時,聞之於宮殿中老郎吏好事者稱道之也。竊以為令梁孝王怨望,欲為不善者,事從中生。今太后,女主也,以愛少子故,欲令梁王為太子。大臣不時正言其不可狀,阿意治小,私說意以受賞賜,非忠臣也。齊如魏其侯竇嬰之正言也,1何以有後禍?景帝與王燕見,侍太后飲,景帝曰:「千秋萬歲之後傳王。」

    太后喜說。竇嬰在前,據地言曰:「漢法之約,傳子適孫,今帝何以得傳弟,擅亂高帝約乎!」於是景帝默然無聲。太后意不說。

    注1索隱竇嬰、袁盎皆言如周家立子,不合立弟。

    故成王與小弱弟立樹下,取一桐葉以與之,曰:「吾用封汝。」周公聞之,進見曰:「天王封弟,甚善。」成王曰:「吾直與戲耳。」周公曰:「人主無過舉,不當有戲言,言之必行之。」於是乃封小弟以應縣。1是後成王沒齒不敢有戲言,言必行之。孝經曰:「非法不言,非道不行。」此聖人之法言也。今主上不宜出好言於梁王。梁王上有太后之重,驕蹇日久,數聞景帝好言,千秋萬世之後傳王,而實不行。

    注1索隱此說與晉系家不同,事與封叔虞同,彼雲封唐,此雲封應,應亦成王之弟,或別有所見,故不同。正義括地誌云:「故應城,故應鄉也,在汝州魯山縣東四十里。」呂氏春秋云「成王戲削桐葉為圭,以封叔虞」,非應侯也。又汲-古文雲殷時已有應國,非成王所造也。

    又諸侯王朝見天子,漢法凡當四見耳。始到,入小見;到正月朔旦,奉皮薦璧玉賀正月,法見;後三日,為王置酒,賜金錢財物;後二日,復入小見,辭去。

    凡留長安不過二十日。小見者,燕見於禁門內,飲於省中,非士人所得入也。

    今梁王西朝,因留,且半歲。入與人主同輦,出與同車。示風以大言而實不與,令出怨言,謀畔逆,乃隨而憂之,不亦遠乎!非大賢人,不知退讓。今漢之儀法,朝見賀正月者,常一王與四侯俱朝見,十餘歲一至。今梁王常比年入朝見,久留。鄙語曰「驕子不孝」,非惡言也。故諸侯王當為置良師傅,相忠言之士,如汲黯、韓長孺等,敢直言極諫,安得有患害!

    蓋聞梁王西入朝,謁竇太后,燕見,與景帝俱侍坐於太后前,語言私說。太后謂帝曰:「吾聞殷道親親,周道尊尊,1其義一也。安車大駕,用梁孝王為寄。」

    景帝跪席舉身曰:「諾。」罷酒出,帝召袁盎諸大臣通經術者曰:「太后言如是,何謂也?」皆對曰:「太后意欲立梁王為帝太子。」帝問其狀,袁盎等曰:「殷道親親者,立弟。周道尊尊者,立子。殷道質,質者法天,親其所親,故立弟。

    周道文,文者法地,尊者敬也,敬其本始,故立長子。周道,太子死,立適孫。

    殷道。太子死,立其弟。」帝曰:「於公何如?」皆對曰:「方今漢家法周,周道不得立弟,當立子。故春秋所以非宋宣公。宋宣公死,不立子而與弟。弟受國死,復反之與兄之子。弟之子爭之,以為我當代父後,□刺殺兄子。以故國亂,禍不絕。故春秋曰『君子大居正,宋之禍宣公為之』。臣請見太后白之。」

    袁盎等入見太后:「太后言欲立梁王,梁王□終,欲誰立?」太后曰:「吾復立帝子。」袁盎等以宋宣公不立正,生禍,禍亂後五世不絕,小不忍害大義狀報太后。太后乃解說,□使梁王歸就國。而梁王聞其義出於袁盎諸大臣所,怨望,使人來殺袁盎。袁盎顧之曰:「我所謂袁將軍者也,公得毋誤乎?」刺者曰:「是矣!」刺之,置其劍,劍著身。視其劍,新治。問長安中削厲工,工曰:「梁郎某子2來治此劍。」以此知而發覺之,發使者捕逐之。獨梁王所欲殺大臣十餘人,文吏窮本之,謀反端頗見。太后不食,日夜泣不止。景帝甚憂之,問公卿大臣,大臣以為遣經術吏往治之,乃可解。於是遣田叔、呂季主往治之。此二人皆通經術,知大禮。來還,至霸昌廄,3取火悉燒梁之

    反辭,但空手來對景帝。景帝曰:「何如?」對曰:「言梁王不知也。造為之者,獨其幸臣羊勝、公孫詭之屬為之耳。謹以伏誅死,梁王無恙也。」景帝喜說,曰:「急趨謁太后。」

    太后聞之,立起坐□,氣平復。故曰,不通經術知古今之大禮,不可以為三公及左右近臣。少見之人,如從管中窺天也。

    注1索隱殷人尚質,親親,謂親其弟而授之。周人尚文,尊尊,謂尊祖之正體。故立其子,尊其祖也。

    注2索隱謂梁國之郎,是孝王官屬。某子,史失其姓名也。

    注3正義括地誌云:「漢霸昌廄在雍州萬年縣東北三十八里。」

    【索隱述贊】文帝少子,徙封於梁。太后鍾愛,廣築睢陽。旌旗警蹕,勢擬天王。功-吳楚,計丑孫羊。竇嬰正議,袁盎劫傷。漢窮梁獄,冠蓋相望。禍成驕子,致此猖狂。雖分五國,卒亦不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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