野獸法則 第六章
    【A】我死不如你去死

    裴新民好像曾聽人說起過,江湖是一池濁水,你是干干淨淨的來的,但無論如何也不可能干干淨淨的離開,裴新民對這種說法嗤之以鼻,除了剛落地的嬰兒,這世上沒有人是干淨的。

    樸樹生保證晚上一定會開船,裴新民信不過他,他在這個地方多呆一小時,就多一小時的危險。

    裴新民總覺得他被一雙眼睛注視著,那目光安靜,冷酷,充滿了不可理喻的譏哨,裴新民想起印地安人的毒蛇,他微微的打了個寒戰。他並不相信張家男會這麼輕易的放過他,或許有其他更深一些的緣故,他不能參透,唯一能夠做到的,就是逃——

    拼命的,竭盡了全力的逃——

    裴新民不敢在街上亂逛,他太引人注目了,一個人相貌太出眾大多數時候並不是一件好事,他買了些酒,找了個角落坐下來,等到太陽落山,他就可以遠遠的離開這個地方了。

    裴新民從沒像現在這一刻渴切的盼望過,他所追求的東西,名利——地位——愛情——以及生存的可能性,他所走的過路,原來都不是過是錯的——一場空——

    他灌了兩口酒,被涼透的身體稍微暖和了一點,大都市,光怪錄離的人群,這一切,從始至終他都只是一個旁觀者,從暗格子裡爬出來的幽靈,終於還是成不了人形。

    天色漸漸的暗下來,黑,而沉,像一個大的騙局,整個的籠罩下來,人聲嘈雜,來來往往。電話一直沒有打過來,裴新民下意識的往懷裡摸了摸,手機是死的,沒一點生氣,身上的錢一多半都付給了樸樹生,如果走不成的話——

    裴新民把酒瓶子扔到旁邊,咕麓麓一串脆響,視線裡出現了一雙腳,輕輕的踩住了它:“老大不是告訴過你,不要到處扔垃圾嗎?”

    那人彎腰撿起空瓶子,揚手一拋,一條美妙的弧線,非常精准的落到了垃圾桶裡。

    裴新民閉上眼睛,那人蹲下來,饒有興趣的打量著他:“怎麼不說話,你這副頹廢的樣子實在太迷人了。”

    他摸了摸他的臉,又想親他,裴新民煩不勝煩:“你來干什麼?”

    “老大讓我送你一程,他說你不了刀和會,在這地方呆著又太危險。”

    裴新民眼光微微閃爍:“他這麼說的?”

    “是啊,無論如何,你救過他一命——大嫂的事,他也就不再計較了。”

    裴新民看了他一會兒:“我給你機會,你跟我說實話。”

    “老大確實是這麼交代我的。”

    裴新民不置可否:“那你打算怎麼辦?”

    “你跟我來。”付三微笑,混血兒難得會有藍眼睛,他卻不知道得了誰的跡,長空碧海,一望無盡的藍。

    裴新民和張家男都不是純正的亞洲人血統,說起來這一方土地,經過上百年的輾轉滄桑,即使是在人身上也留下了烙印。

    裴新民跟著付三上了碼頭,一艘船已經整裝待發,夜裡看不大清楚,只覺得迎面而來的海風,清爽裡帶著海腥氣。付三吩咐人開船,他們站在甲板上,城市在視線中漸漸剝離,那種感覺很奇怪,有輕微的痛楚,傷感,以及快樂。

    付三離他很近,伸手摟住了他的肩膀:“我說,你那天沒沖我開槍,是不是多少對我有那麼點意思?”

    裴新民沒說話,付三哈哈一笑:“這船上什麼都有,也都是信得過的人,二十天後到西海岸口,那兒有我一個朋友,他會接應你。”

    裴新民卻在想,送到嘴邊上的蘋果,往往都是有毒的。

    裴新民不是白雪公主,他當然不會坐以待斃。

    【B】

    然而付三蒙住了他的眼睛:“別這麼看我——”

    那要怎麼看?

    裴新民也想用溫軟的目光看這世界,他能夠接觸到的,每個人,每件事,都善良公正,各有所得,然而那怎麼可能?每個人都是自私的,有你就沒有我,與其我死,為什麼不是你去死?反正都要死,早一步晚一步又有什麼關系,你說對不對,付三?

    “也許對,也許不對。”付三轉過身,面向大海,“有時候我會想,人到底算個什麼東西?”

    “不算東西。”裴新民垂下了手裡的槍。

    “沒錯,你說的對,人本來就不是東西!”兩個男人嘎嘎大笑,忽然間就沒了聲息。

    靜默。

    “我記得我們第一次見面——”

    裴新民頓時冒出一層冷汗:“你等等——”

    付三背對著他。

    “你想說什麼?”

    “沒什麼。”付三回頭沖他一笑,露出一口雪亮的白牙。

    “我們第一次見面——”

    裴新民全身無力:“拜托你,不要說了,又不是高中小女生。”

    “第一次見面你真是狼狽,葉開山看你不順眼,背著麻叔偷偷整你。”

    裴新民微微一怔。

    “沒錯,我那時候就見過你。”付三記得他被按在泥水裡,真是性感,沒有哪個男人比他更適合——被凌虐。付三陪著林志豪來見麻叔,他身在暗,並不想出手,他發現自己在勃起,每到裴新民被逼到絕境,他就比他更亢奮。

    付三摸了摸他的臉:“你知道,我愛你。”

    他在微涼的晚風中,靜靜的對他說。

    我愛你。

    裴新民恍恍惚惚的,只覺得不真切,這世上誰會去愛誰?何況就算愛,又能怎麼樣呢?

    還不一樣的被逼出了刀和會?一樣的被追殺?一樣的,死無葬身之地。

    付三親了親他的唇角:“我一直愛你,一直一直的,愛著你。”

    愛到我幾乎分辯不出,到底是不是在愛你。

    裴新民用槍口頂住了他的下巴。

    他的眼睛是悲哀的淡藍色,東方人的面孔,靈魂沒有歸宿。

    愛情是一個騙局,命運也是,軀殼也是,那麼到底有什麼是真的?

    “不要開槍——”付三輕吻著槍口。

    “你聽我的話,離開這裡,走的越遠越好,不要再回來,接應你的那個朋友,手裡有我的帳戶,沒剩幾個錢,但也夠你做些小本生意,我們這種人,能得善終已經是不幸中的大幸,你要懂得知足。

    裴新民想,他這麼說是什麼意思呢?

    付三用手指堵住槍口,仿佛是堵住了他的嘴,又仿佛是手淫,細細的撫摩著。

    裴新民退後一步,這個人,他到底想干什麼?

    付三也退了一步,從始至終,他愛的人並不愛他,也從來信不過他。

    這世上的事情真是好笑,像追著尾巴不住掙扎的狐狸,像一個羅羅圈,什麼都是像,就是不像他自己。

    付三很小的時候就聽人說起過,一個頂尖的殺手是沒有自己的,然而他卻始終無法抹煞自己,因為他愛著另外一個人,而這個男人,現在正用槍口對准了他。

    付三微微一笑,他忽然有一種沖動:“你開槍吧——”

    “開槍啊!”他抓住他手裡的槍,頂住自己的胸膛。

    他可以聽到搬機細微的喀喀聲。

    他能夠分辨出最新出品的兩種子彈的破空聲,然而這在愛情中毫無用處,他唯一能夠做到的就只有一件事。

    他忽然間掏出了槍。

    裴新民猛的扣下了搬機,與此同時,付三整個身子向後翻去,越過了圍欄,身體在半空中,被迎面而來的子彈擊中。

    仿佛是午夜裡的煙花。

    轟然爆炸,氣焰直沖甲板,把整艘船都震得失去了方向,在原地不停的周旋。

    裴新民伏在甲板上,許久之後,聽到卡啦一聲輕響。

    一枚戒指背叛了他的主人,輕輕滾落到裴新民面前。

    他劇烈的顫抖著。

    那個人他什麼都知道,身體內的雷管,這預料中的一槍,卻什麼都不肯說。

    裴新民摸索著,戒指以及——那微不可觸的一點血肉。

    忽然間有一點頓悟,愛。

    他咬住了牙關,抽噎著,心痛如絞。

    【B】 愛不愛,可傷人

    裴新民把戒指套在手上,他要記得一個人。記憶是很微妙的東西,它總是在漫長的歲月裡被反復的揉搓,最終變成一片空白。所以裴新民用火一次次的灼燒,他知道,越是劇烈的疼痛,越能使人刻骨銘心。

    3月26日,也就是農歷的2月15,大吉,宜出行,宜動土。

    林志豪選在這一天接受東南亞大豪財經雜志的采訪。

    記者是個漂亮的小姐,對林志豪早有耳聞。這個人是靠黑道起家的,警方一直密切留意他的動向,然而卻抓不到把柄,這倒還在其次,最令人驚歎的是——他沒有案底,不管是走私還是販毒,這都和他沒有關系,甚至連交通違章的記錄都沒有,他仿佛生來就是干淨的。

    蘇玲南小姐發現他有一雙溫柔的眼睛,男人的眼睛用溫柔兩個字來形容似乎是有點奇怪,但他的確是溫柔的,很輕易的就讓人聯想起初春的日光,那風,輕而軟,靜靜的望著你,只那一眼,就讓人的心都醉了。

    蘇玲南是花叢中的高手,閱人無數,這一類的男人,做愛人知情曉趣,做老公體貼入微,他輕易的不會出軌,出軌也不可能讓你抓到任何把柄,他會把外面的事情打點的像燙過的襯衫一樣的妥貼,更重要的是,他很有錢——更更重要的是——他剛剛死了老婆。

    蘇玲南把濃密的長發往身後一甩,她知道自己哪裡長得最美,何況她本來就是個百裡挑一的美人,但那個男人的眼光裡波瀾不興。她有些氣餒,干脆單刀直入:“林先生,冒昧的問您一個私人問題,您夫人過世已經半年多了,以您的身份,中匱乏人畢竟是件大事,難道就沒有續弦的打算?”

    林志豪神色微沉,靜了一會兒才說:“我和我夫人是在上大學的時候認識的,她很單純,是個非常可愛的女孩子,除了她之外,我沒有愛過這世上的任何一個女人,以前沒有,現在沒有,將來,我想也不會有。”

    蘇玲南微微動容:“您的意思——難道是說?”

    “蘇小姐站在女性的立場上,可能會更容易理解這種感情吧……”

    “可是您還這麼的年輕……”

    “這不是什麼問題,人心其實是很小的,只要還記著另外一個人,就不可能給其他任何人留下位置,即便是日子再長,也是一樣的道理,您說是不是,蘇小姐?”

    “啊?”蘇玲南猛的一驚:“啊,對。”

    她暗暗歎了口氣,如今這年頭,居然還有人肯這麼想,尤其還是一個位高權重的男人,這怎麼聽都不像是真的。然而蘇玲南在業界混了這麼多年,因為貌美,哪個男人不想占她點便宜,而她主動的給了林志豪機會,竟也被他旁敲側擊的拒絕了,不由得蘇玲南不多看他兩眼。

    女人和男人是一樣的毛病,越得不到東西,往往越是最好的。

    林志豪看了看表:“差不多到時間了,蘇小姐也餓了吧,讓他們上菜好不好?“

    蘇玲南嫣然一笑:“讓林先生親自下海陪酒,我還真算得上幸運。”

    林志豪淡淡說道:“蘇小姐太客氣了,辛苦了一上午,吃個便飯也是應該的。”

    說是便飯,准備的卻十分豐盛。

    服務生在包間裡穿梭來往。

    蘇玲南給林志豪斟上了一杯。像他這種男人,不管是在什麼時候,對什麼人,都會平等以待,絕不肯失禮。

    她媚眼如絲的鉤著他。

    林志豪卻按住了杯口:“對不起,蘇小姐,我不會喝酒。”

    蘇玲南又是一楞:“林先生,您太不給面子了。”

    “是真不會喝。”他聲音低沉,那麼的誠懇,不由得你不心悅誠服。

    蘇玲南輕哼,從服務生手裡接過紅酒:“換這個可以吧。”

    她覺得服務生的手指很冷,冷的超乎常情,但也許是被紅酒冰過的緣故,她沒有過多的留意。

    服務生走出包間。

    轉到牆角處,抹了一把臉上的冷汗。

    騙過一個跟你朝夕相處五年多的人,並不是一件很容易的事,他不知道他有沒有露出馬腳。

    進包間之前都要搜身,所以他沒有藏槍的機會。

    只有等著靠近林志豪,怎麼才能靠近他。

    只要能靠近他。

    服務生對著牆上的鏡子整了整領結,面裡的人看起來有點陌生,那是他花大價錢,從化裝高手那裡換來的一張臉,但身段改不了,好在飯店的制服都大同小異,他深吸了一口氣,每次面對林志豪,他都覺得心悸,顫抖。

    他想他還是在愛著他。

    愛著他,並不妨礙他處心積慮的干掉他。

    事實上,從某種角度來說,愛情和利益完全是可以分開的。

    例如愛人並不代表不殺人。

    殺人也並不意味著不再愛。這兩者之間不像楚河漢界,它們是和平的,共處的,在同一個空間裡,可以滋長出五彩斑斕的劇毒的花。

    裴新民對著鏡子想起了林志豪,他是如此,那麼他呢?數學裡有個詞叫做同理可證,是不是能在這樣的情況下派上用場。

    裴新民微笑了一下轉身剛想走,忽然背後伸出一只手,以他的身手,竟只掙扎了兩下,就被那人捂住了嘴,連拖帶拽,丟進了廁所的隔擋間裡。他剛有所舉動,那人在他腰間狠狠一撞,揪著他頭發按在了牆上:“見鬼,看看這是誰啊——”那人嘖嘖驚歎:“我是在做夢吧。”

    裴新民低聲說:“你放開我。”

    那人笑起來,拍了拍他的臉頰:“多可愛的小寶貝啊。”

    他一把將他摔在馬桶蓋上,按著他,褲子被褪下去,沒有任何潤滑,股間被插入了兩個手指,裴新民呻吟了一聲,很疼,太疼了,最重要的是,這根本不是做這種事的時候。

    男人的性器在他兩腿間摩擦,輕易的可以感覺到熟悉的形裝,他發現他竟然亢奮起來,在廁所裡,這麼屈辱的姿勢,對方插入的時候,那火熱的觸感,然後是疼痛,劇烈的,他慘叫,男人按著他的肩膀,他幾乎昏過去。

    外面傳來腳步聲,忽然間背後一涼,似乎有人推開了門,喋喋怪笑了幾聲:“對不住,張老大,您玩您的。”

    張家男怒斥:“滾你媽蛋!”

    裴新民感覺他彎下腰來,貼在他背上,插入的更深,身體密合的像一個身體,他輕微的顫抖著。

    “我跟你說過什麼?”

    是不是我說過的每一句話,你都能當做耳邊風?

    他在他體內射出,猛的抽出身。

    裴新民全身一顫。

    張家男拖著他到洗手台旁,放滿了水,按著他的頭猛扎下去。

    裴新民開始只是窒息。

    水大量的嗆進來。

    他猛烈的咳嗽,以為自己即將死去。

    這時他被拎出了水底,面對著鏡子,狼狽的咳成一團,血氣翻湧,那種感覺,就像是要把心肝肚肺全咳出來。

    張家男強迫他抬起下巴:“你看看你自己!”

    裴新民閉上眼睛。

    連張家男都瞞不過,又怎麼可能騙過林志豪?

    “腦子進水了。”張家男松開手,他沿著洗手台,慢慢的跪趴在地上。

    必須要殺了他。

    沒有別的選擇。

    張家男蹲在了面前,饒有興味的笑了笑:“殺人?”

    奇怪,為什麼我倒覺得你是來送死的?

    裴新民揪住他的衣領:“你要幫我。”

    “我幫了你多少次?”

    一個人要往死路上走,別人總是擋不住。

    裴新民無言以對。

    “快滾吧——”張家男站起身,不輕不重的踢了他一腳。

    “我走不了。”裴新民微一抬眼簾。

    他黝黑的眼睛裡泛著透青色。

    狂熱的,灼燒。

    仿佛一個信徒,執意要飛蛾撲火。

    “有意思——”張家男搓了搓手,他喜歡有意思的東西。

    包括他所不能理解的人在內。

    他打量著裴新民,忽然笑了:“總不會是為了付三吧——”他攏著他濕淋淋的頭發,“我發現你還真是可愛。”

    不是的,裴新民想,跟付三沒有什麼關系。

    但張家男要這樣認為也無防,對他有好處的事,他一向都不會否認。

    “想報仇?”

    沒什麼仇可報。

    付三跟他非新非故,即便是愛,也不過是愛。

    裴新民抱住了張家男的手,他的手好涼。

    林志豪的手會不會也是這樣的涼?

    讓付三飲下微型雷管,唯恐他下不了手,什麼都瞞不過林志豪,他要他死,早晚是一死,我死不如他去死!裴新民眼皮微窄。

    我的的確確是來殺人的。

    不管殺了誰。

    我還是他。

    那都是一個人,一條命!

    張家男反手摸了摸他的臉:“重回同城會的話,要付出很慘重的代價。”

    多多少少是有那點心疼的。

    “你說我是不是有點喜歡你呢?”

    裴新民老老實實的說:“我不知道。”

    張家男笑了:“我也不知道。”

    【C】 你看那花兒開在了掌心裡

    裴新民沒有辦法向張家男解釋他和林志豪之間的關系,那種感覺就像是刀鋒上的花,雖然怎麼想都覺得艷麗無匹,但卻是無論如何也不可以盛開的。

    張家男向肖樂平張開了手,表示他對目前的狀況也一樣的無話可說。

    “這小子又回來了,你們看著辦吧。”

    “老大,你這是什麼意思?”肖樂平挑著眉毛,他沒有看裴新民一眼,這家伙是塊垃圾,而他們的老大從小就有撿垃圾的嗜好。

    “沒什麼意思。”張家男咧開了嘴,從牙縫裡發出奇怪的聲音,“林志豪一定要往死裡弄的東西,不管是他的人還是他的狗,我都覺得好的不得了。”

    他好像對自己的愛好也很頭痛:“你說吧,人這個東西,是不是都有這麼點逆反心理呢?”

    肖樂平呆呆的看著他:“老大——”

    “啊?”

    “我要沒記錯的話,你今年已經二十八歲了,好像早該過青春期了對不對?”

    張家男哈哈一笑:“說的對說的對——”

    “還有小林子的命,要怎麼跟會裡交代,兄弟們就這麼不值錢?”肖樂平深吸了口氣,“老大,我跟你這麼多年了,今天我就跟你這麼說吧,有他在,就沒有我肖樂平!”

    裴新民微微一笑,林志豪的人滿酒店的搜索他,他是被張家男用大衣裹回來的,他的眼晴裡光彩閃爍,仿佛怒海暗夜裡的燈塔。

    肖樂平這時候才看了他一眼,卻覺得他跟以前好像不大一樣了,但要讓他細說,卻又說不出來,肖樂平若有所思,這個人一定是在他離開的這段時間裡經歷了些什麼,他變得更妖縱,更不可測。

    裴新民從懷裡摸出槍:“肖副會長,既然你這麼說,那我告訴你,這世上沒有哪個人是必不可少的。”

    他把槍在手裡掂了兩下:“不是我看不起你,剛才那一分鍾,我至少有三次殺你的機會,但我不會這麼做,為什麼呢?”他微笑著看了看張家男,“如果我殺了你,他一定不會放過我,同樣的道理,如果你殺了我——”

    肖樂平怒極反笑:“你覺得你的份量,能跟我一較高低?”

    “不能——”裴新民回答的很干脆,“絕對不能——但我不能保證,他會一點都不記得——”

    他用眉稍眼角微睇著肖樂平。

    人心是很奇怪的東西。

    張家男微笑著坐山觀虎斗。

    他發現裴新民比他想像中的更可愛。

    可能是太可愛了,所以林志豪容不下他。

    是不是他不能容忍一個男人比他更可愛呢?張家男不無惡意的揣摩著。

    肖樂平的手在抖,這些年的生活太優越了,他不敢壓這一寶!

    張家男輕噓,到底是做妾的料子。

    裴新民拿起槍,他的槍法百發百中。早在四年前肖樂平就有所耳聞,江湖中傳言,裴新民要殺一個人,絕對用不著第二槍。

    但就是這麼一個人物,被林志豪逼得生不得,死不得,藏不得,匿不得。

    不人不鬼。

    肖樂平記起林志豪的臉,那是一張很平淡的臉,你說不出它有什麼毛病,但要找不到太突出的優點,事實上,大多數人看過之後轉眼就會忘記。唯一可以讓人指摘的,就是他眼角處有一顆痣,很小的一顆痣,麻衣五相上曾有記載,淚痣,誤終生。肖樂平不知道他為什麼會記得這麼清楚。

    “當然我重新站到這裡,就會拿出我的誠意。”裴新民忽然扣下了扳機。

    子彈穿透了他的掌心。

    透過明晃晃的洞,可以看見肖樂平的臉,像飛出去的子彈一樣的鐵青。

    他大笑,似乎覺得這場面很有意思。

    你知道不知道被子彈穿透的感覺,空氣在身體裡流動,那不是痛,而是涼。

    徹骨的冰涼。

    裴新民蜷起手,卻發現自己攥住了一汪血。

    他記得他第一次見到林志豪,還不到二十歲。他閱人無數,卻從來沒看到過那麼溫暖的一雙眼睛。

    他向他伸出手,他說你起來,人是不能跪著說話的。既然開口,那就一定要站得穩,挺的直。

    但在此後的五年裡,他為他下過無數次跪,殺過無數的人,他的手上染滿了鮮血,他為了愛他,把所能夠拿出來的東西全都拿了出來,把自己放在祭壇上,任人宰割。

    但現在他要他去死!

    裴新民不明白,為什麼愛一個人,竟會這麼的不容易。

    不容易。

    不求生,但得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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