請勿虛情假意 第七章
    和業陵裳大吵一架後,凌昊獨自在客廳喝著悶酒,一杯接過一杯。

    「該死的!」他憤然地將酒杯一摔,使其應聲而碎。

    他以為兩年前她白戕的那一刀早已使兩人的恩怨情仇消弭,豈知事實並非如此,反而還讓她留下一道難以抹滅的傷痕,時時提醒她對他的恨意。

    但更令他難受的是,她竟拿這道傷疤逼迫他再次放手!

    不,他不放手,他絕對不放手!

    「邪皇,您喝多了。」隨侍在一旁的冷鷹護主心切,由衷地關心著主子的狀況。

    「冷鷹,你說,為什麼她一再拒絕我?」指著玄關處,他略帶醉意地問:「為什麼已事隔兩年,她還是不能忘卻我造成的過錯;說,她是不是愛上你?」

    「邪皇,您想太多了。」

    愛情果真會使人盲目,而且情人的眼裡更是容不下——粒沙。

    一向高高在上、在商場呼風喚雨的邪皇真心愛上陵裳小姐後,竟也會生心妒意,而且還盲目到看不見他愛的人也深愛著他,唉

    「那她為……」

    「邪皇,真心愛一個人是要讓她俠樂、幸福,而不是令她痛苦。」

    快樂?

    痛苦?

    「你的意思是說我的愛令她痛苦?」倏地,凌昊的黑眸罩上一層陰鬱之色,神情變得陰鷙且駭人。「該死的,你竟敢說我讓她痛苦?你真該死。」

    「冷鷹句句屬實。」

    「你——」

    「邪皇請息怒。」冷鷹毫不迴避且大膽迎視他陰鬱的黑眸。「請邪皇捫心自問,陵裳小姐所承受的苦是不是您一手造成?而她驟失至親又是誰間接所害?」

    「是我。」

    「那麼,冷鷹再斗膽問邪皇一件事,陵裳小姐何其無辜,在遭逢家變、失去至親後,您教她如何不心痛,、如何不恨您?」

    凌昊抿抿唇,痛苦地回應著:「可她愛我呀!既然愛我,就應該忘記我……」

    「陵裳小姐雖深愛著您,但您卻不擇手段利用她的愛、她的信任,殘忍地傷害她,扼殺了她對您的愛和信任;試問,.她要如何敝開心胸,忘卻痛苦接受您?」

    是啊,在他做出這麼令她傷心、痛苦、難過的事後,他怎能逼她接受他呢?

    此時凌昊心裡的愧意、懊惱更添一分。

    他果然太自私了!

    「冷鷹,告訴我,怎麼做才能挽回她的愛、得到她的諒解?」

    凌昊終於明白自己用錯方法在挽回業陵裳的愛,才會致使她更加排拒著自己;此刻他願意放下身段低聲詢問冷鷹,目的也是希望他給自己一個良心的建議。

    「放了她,給她自由。」冷鷹毫不猶豫地說出自己的看法。

    放她自由?

    「不,我做不到、我做不到!」

    「邪皇您先別急,冷鷹的意思是……」他向前兩步,附耳輕聲說出心中的良策。

    聽完冷鷹的建議後,凌昊微勾薄唇,然後斂去眸中的陰鬱之色,泛著一抹自信的淺笑。

    U  U  U

    「陵裳!」大門一拉開,赫然看見消失數日的好友,柳吟江驚訝地死命抱著她,忍不住喜極而泣。「你總算回來了。」

    「別哭了,我這不是平安地站在這裡嗎?別哭了,嗯?」嘴裡雖安慰著柳吟江,要她別哭,可業陵裳自己卻也跟著泛紅眼眶。

    看到好友因為她失蹤數日而落下憂心的淚,業陵裳頓時好生感動也覺得窩心不已。

    「不、不是,人家哭是、是因為、因為人家要結婚了!」」結婚!?」結婚雖是喜事,可一回家就聽到好友要結婚的消息,還真是教她有點錯愕。

    她清楚記得在她遭凌吳迷昏的那夜之前,柳吟江根本還沒有交男朋友,怎麼她讓凌昊軟禁二十餘天回來後,柳吟江這傻女孩一開口就說要結婚?

    「新郎是誰?」

    「呃……是、是任麝。」

    任、任麝!?

    「吟江,你瘋了啦,竟要嫁給那個惡名昭彰的花花公子?你這腦袋瓜裡究竟裝的是什麼?是漿糊嗎?」

    天啊,她快氣死,也擔心死了。

    她氣的是,她讓凌昊給抓去,一回到家柳吟江這好朋友連句關心的話也沒有;而擔心的是,在她不見的這幾天裡,柳吟江這傻女人竟決定要嫁給任麝那花花公子!

    結婚耶,結婚這等終身大事豈能開玩笑,這傻女人究竟有沒有想清楚啊?

    「我問你,你是哪只眼睛看見那男人有讓你決定非他不嫁的優點?」

    柳吟江搖頭。

    「那我再問你,你愛那男人嗎?」

    柳吟江無語。

    說真的,那男人給柳吟江的感覺只是五官俊逸、家世顯赫,其他的她真的對他一無所知,所以又哪兒來「愛」可言。

    不過,她對他的感覺還不錯啦,至少不討厭。

    「你你你,真被你氣死了!」

    「陵裳,你先別生氣嘛,人家、人家之所以決定和他結婚,也只是一時的權宜之計而已。」

    權宜之計?

    「說清楚。」

    「是這樣的啦。」在業陵裳的惡臉、惡聲逼供下,柳吟江娓娓道出她和任麝的合作計劃。

    「吟江,我覺得這似乎太冒險,你想,一隻大野狼看到細皮嫩肉的小紅帽,能無動於衷嗎?」

    「別擔心,我們雙方有簽訂保障合約,而且事成之後還有一大筆錢可拿,一舉兩得,不會有事的啦。」

    「那……你們的交易什麼時候履行呢?」

    「明天。」

    「這麼,陝! 」

    「是啊,速戰速決嘛。」想到那筆可能花到手軟也花不完的錢,柳吟江的心裡就好樂、好樂,整個人幾乎快要飛上天了。

    「我看這世上大概找不到第二個比你更愛錢的人。」

    柳吟江雙手作揖,「過獎、過獎。」

    「你喲一一」敗給她的業陵裳不禁搖頭輕笑。 

    「對了,人家怕你一個單身女子獨居會有危險,所以昨天有個舊識來分租房子時,我隨即一口答應,這樣往後你就有伴,不會覺得無聊了。」

    舊識?

    「誰啊?」

    「嗯……秘密。」

    「說嘛,是誰啦?」

    人就是這樣,一旦好奇心被勾起,沒得到答案心裡肯定老惦記著那件事。

    「都說是秘密嘛,也算是臨別前人家給你的驚喜,你就別問了好不好?」

    「好吧,不問就不問。」反正改天她就會知道。「那……咱們來聊聊近況好不好,不然你明天就要搬走了。」

    「好啊;人家好捨不得你喔,陵裳。」

    也許是分離前夕總特別令人感傷吧,她們徹夜促膝長談,直至灰暗的天際露出一片魚肚白、太陽悄悄探出頭後,在業陵裳的堅持下,親自送柳吟江前往交易地點,兩人才依依不捨地道別。

    U  U  U

    三天後,柳吟江口中的舊識如期出現了。

    「是你!?」秀眉微蹙,業陵裳立即呈現戒備狀態。

    「我不想看見你,你走吧!」說著,她便要關上門,想請他吃閉門羹。

    似是早已看穿她的心思,凌昊修長的腿往門縫一伸,硬是卡著門,一臉笑意地說:「雖然你不想看見我,可往後的日子裡,你不得不看見我。」

    不得不看見他?他以為他是誰啊!

    她撇撇唇,再次下起逐客令:「我在等人,請你馬上離……你?」

    忽地,眼角餘光瞥見他手裡拎著行李箱,頓悟的她杏眼圓睜,驚問:「別告訴我,吟江口中的舊識是你,」

    「嗯。」

    可惡!

    她終於明白為什麼在她消失多日回來後,柳吟江見著她並不驚訝。

    原來他們早已暗中串通好了。

    凌昊這小人究竟是給柳吟江啥好處,竟讓她出賣自己的朋友?難道柳吟江忘記凌昊曾經傷害過她嗎?

    真是沒義氣又沒人性的傢伙。

    「這裡不歡迎你,你出去!」

    歡不歡迎無所謂,反正房租他已繳了,這裡他也住定了。

    凌昊但笑不語,越過一臉錯愕的業陵裳,自行關門進屋去。

    隨意環視屋內的擺設後,他由衷地讚賞:「嗯,這裡空間雖小,佈置得倒挺溫馨、 舒適。」

    那夜,闖進業陵裳的房裡時,他並沒有仔細看看這屋子的陳設,一心一意只想將她帶離。

    現下定眼一瞧,他發現女人住的地方果真和男人住的地方不一樣,就是多了一股柔和之息。 

    甫回過神的她指著門口說:「我說了,這裡並不歡迎你,清你馬上離開。」

    可惡的男人。

    原來,他一反常態、大發慈悲地放她自由,實則是在計劃一步、一步地介入她的生活圈。

    小人!

    她氣他緊纏著她不放的惡舉,更討厭他臉上那陶醉;忘我的神情,彷彿、彷彿這裡正是他們愛的小屋似的滿足。

    噢!

    她真的、真的恨死他的小人行徑。

    「嗯,這裡有三間房間,每一間都不錯。」

    打量三間房間後,他折回其中那充滿著茉莉花香味的房門口;閉上雙眼,他貪婪地嗅了嗅那屬於她的馨香味兒,而後滿足地張開雙眼——

    「就這一間吧,我喜歡這——間。」

    「那、是、我、的、房、間! 」推開佔據她房門口的頎長身形,業陵裳咬牙切齒道。

    端看房裡頭的用品應有盡有,根本不像沒人睡;再者,先前闖進她房裡迷昏她那一夜,他不就已知道這間房是她的,還敢選這間?

    擺明是故意激怒她嘛。

    可令業陵裳懊惱的是,她明知道他故意激怒她,偏偏控制不住自己的脾氣和情緒,還是中計了。

    呵——反應這麼強烈。

    凌吳揚唇一笑,繼續裝傻,「喔,原來這是你的房間啊,那我只好睡隔壁嘍。」

    「快滾啦!」她凶巴巴地想趕走他這個討厭鬼。

    「我的房間在隔壁,走兩步就到了,不必用滾的。」

    「你!」小腳——跺,她氣得大喊:「閃啦! 」

    這樣他總沒話堵她吧?

    是的,這一回他真的沉默以對,

    然而她的惡聲惡行看在他眼裡、聽在他耳裡,卻教他忍不住雙肩一聳,不怒反笑。

    拎起腳邊的行李、嘴裡哼著輕鬆的小曲,凌昊盈著——臉笑意,快樂地走進隔壁房,著手整理起隨身物品。

    可想而知,業陵裳正氣得牙癢癢的呢!
本站首頁 | 玄幻小說 | 武俠小說 | 都市小說 | 言情小說 | 收藏本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