戲 大情人
    他誠然是個英俊的男人,五官配合得無瑕可擊,長挑身材,穿著時髦而不搶眼的衣裳,三十八歲,看上去比實際年紀年輕,事業爬到最高峰,有他自己的遊艇與別墅,而且未婚。

    他未婚是真正的未婚,不是外頭有三個私生子的那種未婚。追求他的女人自然是多的,多至無法枚數,儘管他挑的嚴,十多年來也戰績不凡,數起來一連串說下去,恐怕要好幾分鐘,那種一夜風流的不算,有一兩年交情以上的不少。

    這樣的一個男人,女人還對他趨之若騖,是我所不能明白的。

    這個男人,是我們老闆的最好朋友。

    我老闆是一個好人,對我就不怎麼樣,他老喜歡調動我,別人的屁股擱在一張椅子上就是六年多,動也不必動,閉著眼睛也能把日常功夫做出來,他不會做嗎?不要緊,給他能幹的助手幫他。

    我呢?狗屎垃圾一腳踢,連女秘書都被他抽調出去,有什麼信件自己打,報紙自己剪,專門叫我到新部門去座鎮,自生自滅,也不必向他報告,總而言之,那個部門上軌道之後,我也一該被他調到別的地方去了。

    你可以美其名曰「能者多勞」。

    我很少那麼想。

    我之所以沒有離開,是因為他每年加給我豐厚的薪水,而且真的給我自由,只要我一星期同他述職一次,功夫雖忙,畢竟不必看人眉頭眼額。

    這是我老闆,生活正常,姿態正派,婚姻美滿,有三子兩女。

    他的最好朋友是甄自強,城中有名的花花公子。

    老甄時常來找我們老闆,坐在那裡據說好幾個鐘頭都不動一動,滔滔不絕的訴苦。

    我找老闆的時候見過他好幾次。

    當時他的女朋友是名歌星崔露露。

    那個崔露露並非掛個虛名兒的小撈女,人家真的灌唱片,登台表演,一年賺千萬以上,同老甄旗鼓相當,勢均力敵。

    因此兩個人相持不下,走了許久也不見結婚。

    我老闆同我說:「我勸他結婚,石澳的房子裝修得那麼美奐美輪。」

    我心中想的完全是另外一件事,我說:「我只希望有一個小幫手,如果有個女孩子幫我,我就比較走得開。」

    他朝我瞪眼,「然後空閒的時候對牢對方擦指甲油、哈哈傻笑?」

    這個王八蛋,我忍住氣,「沒有道理叫我死挺。」

    「小姐,不是說我要請人就可以請得到,上面還有董事局呢。」

    「請個三千元月薪的女孩子也得上董事局?」我忍聲吞氣,「如果你允准的話,我自己出錢請一個。」

    「聽聽這口氣,改明兒你還告訴我你要出去自己開公司呢。」

    我拍案而起。

    他又安撫我,「今年年底……也許。」

    我心中咀咒他一千次。

    「腹誹我?」

    我長歎一聲。

    這個時候那個甄公子推門進來,我瞪他一眼,這個人好不空閒,吃飽飯沒事做,太可怕了。

    我站起來離開。

    老闆叫住我,「你認得甄自強?」

    我淡淡的點點一頭,仍然推開門走了。

    回到自己的房間,咬住鉛筆頭,拚老命的做稿子,預備在下次會議呈上。

    有人敲門,我說:「進來。」

    他進來,我抬頭,是甄氏。

    咦,有何貴幹?

    我詫異了。一臉的問號。

    他倒開門見山:「一起吃午飯?」

    「我?」我再問一次,像是沒聽懂。

    「是。」他微笑。

    「我走不開。」我歉意的說:「許多功夫要趕上。」

    他也像是沒聽懂,「可是你總得吃午飯呀。」

    「有兩種吃法,」我說:「一是花兩個鐘頭同你出去吃,一是花十分鐘在辦公室吃飯盒子。我決定採取第二個法子,我實在走不開,一 些東西我下午兩點半有用。」

    「我叫你老闆放你假。」

    不再去理睬他,繼續工作。

    他彷彿從來沒有被拒絕過,站在那裡手足無措。

    我朝他笑一笑,說聲「再見」。

    他才出去了。

    我停下手來。

    那裡有我形容得這麼忙。

    拒絕他,當然還有其他的原因。

    他請我吃晚飯我還沒出去呢。午飯?他以為我是十七八歲的小毛頭,哄一哄就上手,顛著屁股同他出去玩,揩到一點吃的穿的,立刻以為飛上枝頭作鳳凰……我早已成了精,哪裡這麼容易就擺得平。

    我冷笑一聲。

    請我吃午飯!真是侮辱!

    有些女人為了證明自己的魅力,不惜接受挑戰,同花花公子來往,我沒有一樣的勇氣。

    我要是有這種精力,下了班我去學非洲史華哈利土語。

    請我吃飯,他把我當作什麼?

    越想越氣,他把我當作什麼?

    我可不以為一這是一種榮幸。

    見他的鬼。

    我把頭伏在打字機上許久許久。

    等再抬起頭來,已是午飯時分,我叫信差去買了只飯盒子回來,埋頭苦吃。

    實際上什麼也吃不下,但是一味硬塞,因為還要應付下午的工作,我是一隻快樂的牛,吃飽了草,擠出雪白的牛奶滿足老闆。

    老闆推開我的房門進來。

    一開口他便說:「老甄請你,你為什麼不去?」

    「我為什麼要去?」

    「換環境呀,總比在這裡對牢打字機吃飯盒子好。」

    我調皮的說:「又不是對牢飯盒子吃打字機,又有什麼關係?」

    「老甄約你,你都不去?」老闆瞪我一眼,「不知多少人求之不得呢。」

    「今天張三,明日李四,我何苦去湊這興兒?一年三百六十五日,輪足也輪不到兩次,我來到這個世界上,不是為了點綴公子哥兒的人生而活。」

    「有骨氣。」老闆有點兒高興。

    「我要干功去。」我說。

    「還沒有到時間。」

    「到了時間就來不及做了。」

    「看你說得像真的一樣,你沒來之前,人家老林還不是一樣的做。」

    「你調個女職員來試試看,老林怎麼同,人家是男人,要養家活兒,自然隨你搓圓搓扁。」

    「好了好了,我說一句,你說十句,」老闆不悅:「別持著勞苦功高。」

    真的,做不做在我。我吐吐舌頭,表示知錯。

    他去了。

    那日下班,老甄坐在一輛保時捷跑車裡叫我,我向他點點頭。

    他朝我說:「上車呀。」

    我微笑地搖搖頭,「媽媽說,不要坐陌生人的車子。」

    我不想多說,一擠進人潮中,失了蹤。

    這下子他可知難而退了吧。

    第二天一大早,我例牌去到公司,門口一大束康乃馨。

    我每個女孩子分一朵,「送你們一人一枝插在可樂瓶子裡。」

    大家都很快活。

    到了中午,電話來了,甄公子說:「還喜歡那些花嗎?」

    我說:「喜歡,每個人都喜歡。」

    「晚上有沒有空?」

    「沒有,我累得賊死,不想出來唱歌跳舞。」

    「你沒聽清楚就來不及的拒絕我,」他不悅:「我接你上遊艇休息,不好嗎?」

    「不好。」

    「因為你媽媽說,不要坐陌生人的遊艇?」

    「不,因為我自幼暈船,無福享受這一項樂趣。」

    「拒絕?」

    「對不起。」

    「為什麼?故意給我看顏色?」

    「當然不,你一生看遍了紅黃藍黑,我這裡還有什麼顏色?」

    「算了吧。」他摔下了電話。

    我感喟,他或許是個非常有趣的人,一定是也不希奇,否則怎麼會有那麼多的女朋友?但是我實在不能湊一個熱鬧。

    他長得真漂亮。

    可惜選男朋友,我一向不把英俊小生放第一位。

    我的男朋友要智慧、優秀、有學問。

    人家看電影,喜歡看錦繡豪門片集中的男主角。

    我卻鍾意可倫布探長。

    所以甄公子不明白這一點。

    老闆來問我:「是不是要吊他胃口?」

    「如果我有一個女孩子幫我做影印之類的差使,也聊勝於無。」

    「你聽見我問你沒有?」

    「真鄙俗,」我說:「我怎麼會做那種事?」

    「那你為什麼拒絕他?」

    「怎麼?難道我不能拒絕他?」

    「不太常見有女人拒絕他。」

    「總有第一次。」我說。

    「為什麼?」

    「他不是我那杯茶。」我坦白說。

    「但他是甄公子!」老闆說:「這杯茶也許值得嘗一嘗?」

    「我沒有興趣。」我問:「怎麼?他一直同你說這件事?」

    「他遭遇滑鐵盧了。」

    我笑。「他被女人寵壞了,老實說,同他做朋友一定是不錯的,但願我是個男人,身為女人,我簡直不能想像我會接近他。」

    「我同他說去。」

    「謝謝。」

    隔一日老甄走了上來,坐在我對面。

    我沒想到他會這麼做,我的脾氣頓時壞起來,什麼也不理,埋頭做我的功夫。

    「真沒想到有那麼多的工夫要一個人做。」

    我不去理他。

    「我有什麼不對?」

    「老兄,恃著同我老闆熟,來騷擾我工作,就是不對。」

    「我不是說這個。」

    「我不管你說那個,下班再說。」

    「下班我們喝茶。」

    「不,我不會同你出去。」

    「那麼來我家來。」

    「我也不會那麼做,你請回吧。」

    「看,我有什麼地方不對?」他吼叫。

    「沒有什麼不對。」我站起來關上門,「每個人都聽見了,該死。但我不會同你出去,你不是我喜歡的那類型的男人,而且你的態度壞得很。」

    他瞪著我,我也瞪著他。

    我補一句:「我有一個很妒忌的男朋友。」

    「胡說,你老闆說你根本沒有男朋友。」

    「他知道個屁。」

    「他是誰?摔掉他。」

    「一百萬也不丟掉他,他是我生命之引擎。」

    甄自強站起來走出我的房間。

    其實我並沒有男朋友。我只有一堆朋友,週末在一起玩,但是我沒有男朋友。

    如果這樣說可以為我解除一些不必要的煩惱何樂而不為?

    我很喜歡甄某,只是做男朋友,他不會是一塊好材料。

    心太花了,沒有啥人要求他從一而終,不過身邊的人太多,也許會眼花瞭亂,過早老花眼。

    我保證他不會叫女伴的名字,記不了那麼多,統統一概叫她們打玲……我禁不住笑出來。

    你看他這個人多有趣,還沒同他走,已經那麼好笑。我蠻羨慕他那些女伴。

    老闆前來問我:「你不喜歡穿好的吃好的出鋒頭?」

    我答:「當然想。」

    「為什麼心腸那麼硬?」他的口氣,像那種皮條客。

    「算了吧,人家不會看中我的,」我不想得罪老闆,賠笑說:「外頭好看的女人,要多少有多少,他不過見我健談,同我開開玩笑而已。」

    老闆疑惑,「就那樣?」

    「嗯。」

    我攤開報紙,第一眼便在影劇版上春到他與一個當紅模特兒的照片,男才女貌,百分之一百的一對,好漂亮,他穿正統的禮服西裝,她穿黑色閃光的緞子長裙,化妝明艷,完全為愛而生,她的職業是表演。

    他當然應該同她們在一起,理所當然。

    而我,讓我吃三文治與牛奶,坐在辦公室裡做我應做的工作吧,我樂天知命,愉快而平靜。

    各人有各人的才能,各人有各人的際遇。

    我深覺過目前的生活,最最快活。

    我這個人頂固執的。

    將來我會遇到我的德配,一個很平凡的科學家,我們組織一個家庭,隱居在鄉下,以兩個人小家庭式生活為單元,生幾個孩子,快活不為人知,普普通通到老。

    我不喜歡把生活像播放電視劇般的展覽出來給觀眾看,對我來說,那是致命傷。

    每個人都得有個宗旨,照著那個宗旨走,錯不到哪裡去,我說過,我是一個固執的女孩子。

    江山易改,本性難移,我不會為任何人放棄我的宗教。

    我便是一個那樣的人。

    但是甄自強仍然沒有放棄,這傢伙,大概是賭上了一口氣,非得追我,跟我耙上了。

    我想我要同他好好解釋人各有志這個問題。

    像他們那樣的人,越是追不到,越是要追。

    他再見到我的時候,我請他在寫字樓坐下。

    坦白的同他說:「別再送東西來了,我什麼都不缺,再送來也同你退回去。算什麼呢少這些衣服、鞋襪、花束、糖果……」

    「你要什麼?」他問。

    我很誠懇的拍拍他的手,「老甄,我什麼都不要,你為什麼一定要追求我呢?咱們做個朋友不可以嗎?」

    他呆呆的看著我,像是不明白我在說什麼。

    「老甄,你對女人的態度壞透了,為什麼好像一定要把她們弄到手為止?女人也可以做你的朋友呀。」

    他漲紅了面孔,「我對女人,一向很好──」

    「這我相信,但是你視女人如次一等的動物。」

    「不對,女人的確需要呵護。」

    我既好氣又好笑,「於是你以禮物哄著她們?這還不是對她們如孩子。」

    「但是你們見到禮物是那麼開心,」他抗議,「你們那麼喜歡坐漂亮的車子,穿名貴的衣服,戴閃爍的珠寶……」

    說得對,也許不能怪公子的心花,也許只能怪女人的心太虛榮。

    我說:「你又不是愛上我,你只不過從未逢敵手,你以為我同你耍手段?你錯了,我才不會呢。我們做個朋友如何,不要打仗了。」

    「男人同女人不打仗?」他茫然,「做朋友?」

    「當然可以。」

    「不可以!不打仗做什麼?那多徬徨。」

    「你這個人,」我搖搖頭,「打慣了仗,停不下來?」

    他居然 腆的笑一笑默認。

    「你認為這遊戲非常的好玩?」

    他點點頭。

    「不怕累?」

    他據實說:「累是有點累,但是勝利的每每是我,所以並不是大痛苦。」

    「你這人!」我詫異於他的坦白。

    「你真可愛,我居然可以同你聊天,你怎麼會跟一個男人差不多?」他叫起來。

    我瞪他一眼,「謝謝你。」

    「真的不能接受我的追求?」

    「大情人,放過我吧。」

    他的作風是:寧可殺錯,莫可放過。

    他歎息一聲,「你真是個可愛的人。」

    對了,男女之間,如果把對方當人,而不是「男人」、「女人」,事情就會簡單得多。

    「真的不能追求你?」他又問。

    「別太恭維我,我也會被寵壞,讓我們維持友誼。」我伸出手要與他一握。

    他很頹喪。第一次失敗吧。

    我要對他好一點。英俊,不是他的錯,有錢,也不是他的錯,當然你也可以說,連女人包圍他,也不是他的錯,但是,我不會選擇他。

    雖然自小生長在一個繁華的大都會中,我維持著鄉下人的本質,喜愛大自然,空闊的草地,碧藍的海水,一間在鄉間的平房,許多孩子,許多寵物……那並不需要很多錢,卻要很多耐力,以及寧靜的性格。

    甄自強並沒有這些。

    我要的與他人有些不一樣。

    他人或者喜歡夜夜笙歌,到人多的地方之類……

    我愛煮一頓豐富的晚餐給一家子吃得飽飽的。

    奇怪,自小有這種做家務的興趣,把家收拾得整整齊齊,不辭勞苦,不喜假手傭人。

    但是一番表白後,甄自強反而更勤力來找我。

    我簡直不明白他的意圖。

    但是日子久了,我們相處得還好,他不再約我,老是在近下班時分順道來我辦公室一坐,聊幾句。

    我問:「你為什麼一直來我們寫字樓?」

    「我同你老闆有密切的生意往來,怎麼,你不相信?」

    我笑笑,不過我們倆的確很要好。

    打球、搓牌、交際、旅遊,都結伴在一起,他們傳說,甚至一個人用完的女人,也派司給朋友,你說,還能更進一步的友善嗎?不可能了吧?

    真是一團糟,誰敢參與他們的生活?

    「你別相信外頭的傳言,那些人神經不正常,以散播謠言為樂趣。」

    「我從來沒有輕視過謠言,」我說:「無風不起浪,無火不見煙。」

    「噓,所以你對我印象惡劣?」

    「那裡有,」我笑,「我對你好得很哪。」

    「為你改過也不行?」他忽然問。

    他把下巴擱在我玻璃桌子上,很憂鬱的神情。能令甄某這麼遺憾,真是天下一大快事,但我沒有快感,他還是不相信我對他的意思,這種人真是自信心過強。

    我仔仔細細的看他,真的,如果我是他,我也不會相信有女人居然會不喜歡他。

    一雙眼睛明亮而靈活,鼻子挺直,唇紅齒白,皮膚細潔,太陽棕,連頭髮都那麼光亮柔順,理著最新式的樣子,比陸軍裝略長那種。

    上帝待他太好太好。

    我心一動,隨即壓抑下去。

    他真的長得好看,又有做生意的才能,而且談吐也不俗。

    不過並不足以引誘我,我並沒有努力抗拒他,只是天性使我沒有接近他。

    我說:「性格是不能轉移的,再說,也沒有這個必要。」

    「為了你也許可以。」

    我歉意地說:「這真是著了魔的想法,千萬不要為什麼人改變自己,我也不會這麼做,不值得,又痛苦,何必呢,終於有一日,你會遇到一個與你完全相配的人,你們的相處,將不花吹灰之力,你試想想,那多好。」

    「你對我很公平,並沒有利用機會。」他說。

    「我不是那種人,」我緊張地表白。

    「我知道,你若存心吊我胃口,不會到現在,到現在太危險了,你會怕掉鉤。」

    「你的生活圈子太窄,」我說:「出來走走,還有不少可愛的女孩子。」

    「我有什麼機會認識她們?生活圈子不一樣,如果我要她們遷就我,必需要作出犧牲,那麼那也不能不回報她們,我不想那樣做。」

    「說來說去,還是階級問題,」我很同情他,而且他也不能不怕有些人會對他有不良企圖。

    譬如硬說孩子是他的之類,令人難堪,這種事是會得發生的,卻利卓別靈這麼大的一個明星都為這種醜聞攪得險些兒身敗名裂。

    我說:「你是世家,自不然有許多姨姑表妹,她們難道不可以成為你的配偶?」

    「自小一起長大,都沒有新鮮感,而且有些巴不得脫離這個生活圈子,到外頭自由自在去,我找誰嫁我?」

    說得那麼可憐,真是的,每個人都有苦處。

    「一定有人嚮往富家生活。」我安慰他。

    「你呢?你嚮往嗎?」

    「我?才不,我才不高興上舞會剪綵,生孩子結束我的一生,我才二十七,生活剛剛開始,別講笑話。」

    「瞧,沒有企圖的女孩子,不稀罕我這種生活,有企圖的女孩子,我才不敢碰她們,多麼糟糕。」

    「我們還可以做朋友。」

    「因為做朋友最安全,互不拖欠,現在的人都總聰明絕頂,看來我也撿不到什麼便宜去。」

    我說:「說也是,沒想到你擇偶的條件如此狹窄。」

    「還有呢,不是說我喜歡就可以,還得過我老子那一關。」

    「可是你經濟是獨立的。」

    「不錯,可是我決不能為誰而得罪我父親,我愛我的父親──是的,有錢人家的父子亦可以相愛,那很出乎你意料吧。」

    我點點頭,理由也很充份。

    「做我的妻子,其實不需要什麼天份,只要有無限量的耐力便足夠了,沒想到光是這樣也頂難的。」

    我忽然明白,他怎麼可以跟我老闆一訴苦便一個下午,如今他換了對象,找上了我。我啼笑皆非。

    我有種感覺,老甄永遠不會結婚,沒有這個必要負要那麼大的責任,他的兄弟皆已成家立室,兒女滿堂,更加使他有逍遙法外的資格。

    這次傾訴之後,我許久沒有看見老甄。

    據說到歐洲去了。

    每年他必然要放三個月的假。

    我想,待他回來之後,我們之間的「友誼」,總該告個段落了吧。

    在這一段時間內,我另外找到一份比較輕鬆的工作,薪水也許沒有那麼好,但是我想略事休息,辭職的時候,老闆大為震驚,罵我沒良知之類,吵了很久,終於不了了之,揚言不肯為我寫推薦信。

    後來有一日在街上看見甄自強的跑車,飛快的經過我,他眼快,大慨是看見我,連忙停下來。

    他開了車門跳下來與我打招呼,身邊坐著一個金髮碧眼的美女。

    「你好。」他說。

    我也問候他。

    「找你出來,會不會赴約?」得不到的永遠是最好的。

    我搖搖頭,歉意的笑。

    「朋友也得見面吧。」他苦笑。

    「我們通電話吧。」我作一個手勢。

    他的車停在馬路中央,無法久留,只好無奈的走了。

    我目送他。

    他做大情人可以做到六十九歲。或許到他七十歲的時候,我會約會他,現在不,太危險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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