玫瑰的故事 第二部 玫瑰盛放   (3)
    天亮了,我終於絕望地抬起頭來。黃太太是對的,我目前最好是住在這裡。

    稍後……稍後我或許可以回加拿大去,我有那邊的護照,離開香港遠遠的,眼不見為淨。

    我洗個臉,坐在廚房不動。

    黃振華起床了,「家敏,你怎麼了?你的屁股粘在了這裡?」他在廚房門口張望一下。

    我跟黃太太說:「我想見一個人,你要幫我忙。」

    黃太太凝視我,「我知道,我已經叫了她來。」

    「什麼時候?」我一驚。

    「現在就到了。」

    啊,黃太太真令我感動。

    她的話還沒說完,門鈴已經響起來。

    女傭人邊扣鈕子邊去開門,咪咪站在門外。

    我上一步趨向前。

    咪咪有點憔悴,她眼睛略為紅腫,一張臉卻顯得更清秀,因為她更瘦削了。

    我悲從中來,她是這樣的愛我,有機會也不擺我架子,毫無保留地愛我。我把她擁在懷內,臉埋在她秀髮裡,嗅到我往日熟悉的香水,我哽咽地說:「咪咪,我求你原諒我,並且嫁我為妻。」

    咪咪哭了,她說:「好好,家敏,我答應你。」

    我禁不住她的寬宏大量,羞愧得要命,我說:「咪咪,你不會以我為恥,我會做一個好丈夫。」

    黃太太說:「不用解釋了。」她的雙臂圍住我們倆個人。

    我說:「我得找房子住,還有裝修、傢俱,我們要去度蜜月——」

    「最重要是買婚戒。」黃振華說。

    咪咪什麼也不說,只是抱著我的腰,頭靠在我胸前。

    我說:「黃太太,煩你通知我大哥一聲,我訂婚了。」

    「放你一星期假,」黃振華說,「更生,你還站著幹什麼,快快開車送我上班。」

    他們夫妻倆恩愛地走開。

    我對著咪咪,不知道說些什麼好。

    天氣已經轉涼,頗有秋意。我忽然懷念我寒窗十載的地方。

    我握著咪咪的手說:「讓我們到魁北克度蜜月,那裡雪下得很大,我們穿得厚厚,到公園走,在湖上溜冰,我們會生活得很快樂。夏天再來的時候,我們可以租一間大房子,前後有花園那種,我們要生很多孩子,因孩子有生存的權利,你管家,我賺錢。咪咪,我們不回來了,你說好不好?」

    「好。」

    「我們在這裡結了婚就走。」我說。

    「好。」

    「我們不再開摩根跑車,我們買一輛實際的旅行車,好不好?」

    「好。」

    「我們會很幸福。」可是我心中沒有幸福感,我已是一個死人,幸福與我無關,只剩無邊無涯的荒涼。

    我與咪咪絮絮說了整個上午的話,留學時期最細微的小事都拿出來告訴她。

    其實我們認識很久了,這一些她都應該聽過,應該記得,但我願她再知道一次。

    有咪咪的家人與黃太太幫忙,一切進行得飛快,日子定好,酒席訂下來,衣服都辦齊,我的表現並不比一般新郎差。

    咪咪對於我忽然決定娶她為妻的經過,一言不提,一句不問,娶妻娶德,夫復何求。

    大哥問我:「你這個婚結得很匆忙。」

    我正在家收拾冬天的衣物要往魁北克,聽他這麼說,連忙裝出一個笑容。「那裡,我跟咪咪在一起,日子不淺,你是知道的。」

    「可是——玫瑰呢?」大哥含有深意地問。

    我心如被尖刀刺了一下,「玫瑰怎麼樣?她結過婚,又有孩子,我最怕這種麻煩,況且她那個丈夫又夾纏不清,她本人又只會叫人服侍著——累都累死,黃振華又不喜歡人家碰她,我就覺得吃不消。」

    大哥微笑,笑容裡很有內容。

    我把毛衣一件件折疊好,收進皮箱裡。

    「你可知道,最近我在約會玫瑰?」大哥低聲問。

    我連忙作一個詫異的表情,「是嗎,她?」

    「是的。」

    「她的確是一個美麗的女人。」我說。

    「我記得你曾經對她顛倒不已,家敏。」

    我拚命地笑,「大哥,顛倒是一回事,結婚又是另外一件事,我可不是藝術家、浪漫的傻子,放著會服侍我的女人不要,虛無縹緲的去追求一個叫我服侍的女人,這不是老壽星找砒霜吃?」

    大哥凝視我。

    我聳聳肩,「你知道我,愛玩的脾氣是不改變的,老不肯為愛情犧牲,如今咪咪的家人不放過我——」

    我說:「喂,大哥,我養九個孩子,你可是要負責替他們取名字的。」

    「九個?」大哥的注意力被轉移,皺皺眉頭,「真的那麼多?」

    「不多了,」我拍拍大哥的肩膀,「以前的人都生這麼多,人口爆炸也不在乎我這幾名,聰明人可以多生孩子,笨人就不必。」

    大哥笑著搖頭。

    「這樣就成家立室了。」我說道,「香港多少獨身女郎要暗暗落淚。」

    「你少吹牛。」大哥笑。

    「真的,你也快快拉攏天窗吧。」我閒閒地說。

    大哥猶豫片刻說:「我也正與玫瑰商量這件事。」

    我晴暗想:那我是做對了,不由我不退出。

    大哥說:「可是那個方協文實在是難纏,他現在索性住在香港,也不回紐約,天天跟在玫瑰身後,非常麻煩。」

    「暫時避開他,你們上巴黎,不見得他也跟到巴黎去。」我說。

    「但他是孩子的父親,玫瑰並不肯把孩子還給他。」

    「婚是離了是不是?」我問,「他終於答應離婚?」

    「就因他終於願意離婚,玫瑰反而不忍對他太苛。」

    「他這個人就是麻煩而已,是個很窩囊的傢伙,不見得有危險。」

    大哥轉變話題,「我們不說這些事,你也好久沒見玫瑰了,她一向待你如兄弟的,你就把新弟婦帶出來見一見她。」

    待我如兄弟?我沉默,大哥,你是真糊塗還是假糊塗。

    「家敏?」

    「是,就明天中午好了。」我說。

    我提起皮箱打道回黃府,黃太太代我檢查,她問:「怎麼全是毛衣沒褲子?」

    我那可憐的頭靠在窗口不出聲。

    無線電中又在播老好洛史超域的曲子:

    coc1我不欲談及

    你如何粉碎了我的心

    我的心

    我的老心——coc2

    我輕輕地問:「誰開了無線電?」

    「我。」黃太太放下毛衣。

    第二天中午,黃家全家、我們兩兄弟,以及咪咪一起午飯。

    咪咪大方鎮靜得令我佩服,淡淡地、一派泰山崩於前而不動於色的模樣,直至她看到玫瑰,她與我一般地呆住了。

    玫瑰已不再戴孝,化妝得容光煥發,金紫色的眼蓋,玫瑰紅的唇,頭髮編成時下最流行的小辮子,辮腳墜著一顆顆金色的珠子。配一條薔蔽色緞褲,白色麻紗燈籠袖襯衫,手腕上一大串玻璃鐲子,叮叮作響。

    一千零一夜的女主角自畫片中舉步出來。

    而大哥一貫地白襯衣黑西裝,以不變應萬變的玫瑰。

    我的犧牲是有價值的,他倆是一對壁人,應該早認識十年。我的心痛苦地牽動。

    黃振華皺眉,「小妹,你出來吃個三文治,也得打扮得嘉年華會似的,真受不了。」

    玫瑰說:「我只會打扮,這是我唯一的本事,學會了不用挺可惜。」笑得如盛放的玫瑰。

    黃振華看大哥一眼,「你本事不只這樣,尚有溶解冰人的能耐。」

    大哥微微賠笑。

    「玫瑰,溥家明是你一生中所認為的男人最好的一個,好自為之。」黃振華說。

    「是,大哥。」玫瑰說著側側頭,情深地看著我大哥。

    我慌忙低下頭。

    「還有你,家敏,」黃振華說:「你要善待咪咪。」

    黃太太來解圍,「振華,你別倚老賣老了,囉哩囉嗦,沒完沒了,才喝了杯茶就裝出發酒瘋的樣兒來。」

    黃振華歉意地拍拍妻子的手。

    玫瑰說:「恭喜你,家敏。」

    「不必客氣。」我強裝鎮靜。

    她又跟咪咪說:「我跟家敏,真像姐弟似的,他成家立室,我自然是高興的。」她自手袋中取出一串閃閃生光的鑽石項鏈,要替咪咪戴上,「這是我給你的見面禮。」

    黃太太笑說道:「光天白日,戴什麼這個,脖子上掛著電燈泡似的。」

    玫瑰卻帶種稚氣的固執,非要咪咪戴上它不可。

    咪咪居然並不反對,於是就戴上了。

    我只能說:「很好看。」吻咪咪的臉一下。

    那天下午,我們去取機票途中,咪咪很沉默,用手指逐一撥動鑽石,然後她說:「她是那麼美麗,連女人都受不了她的誘惑,鐵人都溶解下來。」停了停又說道,「她那種美,是令人心甘情願為她犯罪的。」

    我心煩躁,因而說:「這與我倆有什麼關係?」

    「她與溥家明是天生一對,兩個人都不似活在這世界裡的人:謫仙記。」

    我們終於取到機票,一星期後動身往加拿大了。

    我們累得半死,婚宴請了一千位客人,近五百位女客都比不上玫瑰的艷光。

    她那件紫玫瑰色的露背短紗裙令全場人士矚目,倚偎在大哥身邊,整晚兩個人都手拉著手。

    黃振華對我笑說:「我一直以為溥家明是鐵石心腸,」非常言若有憾,心實喜之,「原來以前是時辰未到。」

    禮成後送客,攪到半夜三更,回到酒店,還沒脫衣就睡著了。

    半夜醒來,發覺咪咪已替我脫了皮鞋,她自己總算換過睡衣,在床上憩睡。

    我覺得無限的空虛清淒。

    呵,人們愛的是一些人,與之結婚生子的,又是另外一些人。

    我心灰意冷,走到床邊躺下。咪咪轉一個身,我抱住她,忍不住哭泣起來。

    我的老心。

    第二天下午,我們就往加拿大去。

    咪咪說她一到那邊,就要睡個夠,她說她吃不消了。

    實事上她在飛機上就已經熟睡,頭枕在我的肩膀上。

    我於是像所有的丈夫們一樣,為妻子蓋上一條薄毯子,開始看新聞雜誌。

    做一個好丈夫並不需要天才,我會使咪咪生活愉快,而她是一個聰明的女子,她懂得世上最幸福的人便是知足的人。

    在魁北克郊區咪咪與我去找房子,咪咪說著她流利的法語,與房屋經紀討價還價。

    屋價比香港便宜得很,我看不出有什麼可講價的,但我樂意有一個精明的妻子。

    我們看中一幢有五間房間的平房。房子的兩旁都是橡樹,紅色松鼠跳進跳出,簡直就似世外桃源。

    我說:「買下來吧。」一年來一次都值得。

    「九個孩子。」咪咪笑,「最好肚子上裝根拉鏈。」

    「辛苦你了。」

    「你養得起?」她笑問。

    「結婚是需要錢的,」我說,「沒有這樣的能力,就不必娶妻。」

    「可是孩子們歷劫一生的生老病死呢?」她問。

    「我盡我的能力供養關懷他們,若他們還不滿足,或受感情折磨,或為成敗得失痛苦,那是他們的煩惱。」

    咪咪抱緊我的腰笑起來。

    一個月的蜜月我們過得暢快舒服,咪咪對我無微不至,天天早上連咖啡都遞到我面前,我還有什麼埋怨呢,心情漸漸開朗,生命有點復活。

    每天早上我都問她同一的問題:「你懷孕了沒有?」

    她每天都笑罵我:「神經病。」

    我倆樂不思蜀,不想再回香港去。

    我又不想發財,胡亂在哪裡找一份工作,都能活下來,咪咪也不是那種好出風頭爭名利的女人,她會遷就我,我們就此隱居吧,回香港作甚。

    此念一發不可收拾,我便寫一封信回家,告訴大哥我的去向。

    信放進郵筒時我想,他畢竟是我的大哥,世上唯一與我有血緣的人,我千怪萬怪,也不能怪到他的身上。

    一個明媚的早上,我與咪咪在公園中散步。

    她問我:「你快樂嗎?」

    我答道:「我很高興。」

    「你快樂嗎?」咪咪固執起來,猶如一條牛。

    「不,」我說,「我不快樂,快樂是很深奧的事。」

    「你愛我嗎?」

    我拍拍額角,「全世界的女人都喜歡問這種問題,你喜歡聽到什麼樣的答案呢?說聲我愛你又不費吹灰之力,你何必堅持要聽見?」

    咪咪笑而不語。

    「黃振華從來沒有瘋狂地愛過蘇更生,可是你能說他們不是一對好夫妻嗎?誰說我們不是好夫妻。」

    咪咪不出聲。

    「女人們都希望男人為她而死,是不是?」我笑,「如果我死了,你又有什麼快樂呢?」

    咪咪抬起頭看藍天白雲的天空,她微笑。我最怕她這樣微笑,像是洞穿了無限世事,翻過無數觔斗,天涼好個秋的樣子——一切都無所謂了,她已經認命了。我歎口氣。

    我情願她罵我、撒嬌、鬧小性子——女人太成熟懂事,與男人就像兩兄弟,缺少那一份溫馨,作為一個朋友,咪咪與黃太太自然是理想中人,但終身伴侶……我看了看咪咪。

    《紅樓夢》中有句話叫做「縱使舉案齊眉,到底意難平。」我現在明白這句話了。

    於是我也像咪咪般淒涼地笑起來。

    兩夫妻這麼瞭解地相對而笑,你說是悲還是喜。

    我握緊了她的手。

    「你留在這種不毛之地——怕是一種逃避罷。」咪咪說。

    「是。」我說,「求求你,別再問下去。」

    「好,家敏,我答應你,我永遠不再問問題。」

    咪咪說:「你明知說一兩句謊言可以令我高興,但你堅持要與我坦誠相見,因為我受得住。」

    「不,」我答,「因你是一個受過教育的女人,我在你背後做什麼都瞞不過你。」

    「我為聰明誤一生?」她又笑。

    「本來是。」我說,「我們都為聰明誤了一生。」

    能與妻子如此暢談,未嘗不是快事。

    回到家,桌面擱一封電報,電報上說:「急事,乞返,黃振華。」

    我問:「什麼事?」

    咪咪想了一想:「黃振華本人是絕對不會出事的,他原是個精打細算、四平八穩的人。」

    「那麼是玫瑰的事,」我說,「玫瑰跟我還有什麼關係?」

    「亦不會是玫瑰的事。」咪咪說,「黃振華做事極有分寸,他不見得會拿玫瑰的事來麻煩你。」

    「推理專家,那麼是誰的事?」

    「是你大哥的事。」咪咪說。

    我的血一凝。可不是!

    「大哥?」我反問,「大哥有什麼事?」

    「接一個電話回去!快。」咪咪說。

    我連這一著都忘了做,多虧咪咪在我身邊。

    電話接通,來聽的是黃太太。

    我問:「我大哥怎麼了?」

    「你大哥想見你。」

    「出了什麼事?」

    「你趕回來吧,事情在電話中怎麼講得通呢?」

    「大哥有沒有事?」

    「他——」

    「誰有事?」我停一停,「玫瑰可有事?」

    「玫瑰沒事,家敏,我心亂,你們倆盡快趕回來好不好?你大哥需要你在身旁。」

    我與咪咪面面相覷,不知葫蘆裡賣什麼藥,咪咪接過電話:「黃太太,我們馬上回來。」她掛上話筒。

    咪咪取過手袋與大衣。

    「你做什麼?」

    「買飛機票回香港。」

    「我不回去。誰也沒出事,吞吞吐吐,我回去幹嗎?」

    「有人不對勁。」咪咪說,「我有種感覺他們大大的不妥。」

    「誰不妥?」

    「回去就知道了。」

    「我不回去,死了人也不關我事。」我賭咒。

    咪咪靜默。

    我說:「好好,這不是鬧意氣的時候,我跟你一起走,可是我剛剛預備開始的新生命——」

    咪咪抬起頭問:「你的舊生命如何了?」語氣異常辛酸。

    我摟一摟她的肩膀,「我們一起走。」

    訂好飛機票我們再與黃太太聯絡,她在那頭飲泣。

    我覺得事情非常不妥,心突突的跳。

    黃太太是那種泰山崩於前而不動於色的人物,即使黃振華有外遇給她碰上,她也只會點點頭說「你好」,倘若她的情緒有那麼大的變化,事情非同小可。

    在飛機上我覺得反胃,吃不下東西,心中像墜著一塊鉛。

    咪咪也有同感,我們兩個人四隻手冷冰冰的。二十四小時的航程不易度過。

    我說:「我只有這個大哥,……」斷斷續續。

    咪咪不出聲。

    「大哥要是有什麼事——」我說不下去。

    我用手托著頭,一路未睡,雙眼金星亂冒,越接近香港,越有一種不祥的感覺。

    終於到了飛機場,我們並沒有行李,箭步衝出去,看到黃振華兩夫妻面無人色地站在候機室。

    我的心幾乎自胸腔內跳出來。

    我厲聲問:「我大哥呢?」

    黃太太說:「你要鎮靜——」

    「他在哪裡?」我抓住黃太太問說,「你說他沒事,你說他沒事的——」

    黃振華暴躁地大喝一聲,「你稍安毋躁好不好?從來沒看見你鎮靜過,三十多歲的人了,又不是沒讀過書,一點點事又哭又叫!」

    「振華——」黃太太勸阻他。

    咪咪擋住我,「我們準備好了,黃太太,無論什麼壞消息,你快說吧。」

    「家敏,你大哥有病,他只能活三個月。」黃振華說。

    咪咪退後三步,撞在我身上,「不!」

    我只覺全身的血都衝到腦袋上去,站都站不穩,耳畔「嗡嗡」作響。

    隔了很久很久,我向前走一步,腳步浮動。我聽見自己問:「大哥,有病?只能活三個月?」

    黃太太垂下淚來,「是真的。」

    「什麼病?我怎麼一點不知道?」我雙腿發軟。

    「他沒告訴你,他一直沒告訴你。」黃太太說,「現在人人都知道了,可是玫瑰硬是要與他結婚。」

    「大哥在哪兒?」我顫聲問。

    「在家。」黃振華說道。

    「玫瑰呢?」我說。

    「在我們家。」黃振華說。

    咪咪說:「我們回去再說,走。」

    坐在車子中,我唇焦舌燥,想到大哥種種心灰意冷的所作所為,我忽然全部明白了。

    他早知自己有病。

    但是他沒對我說,他只叫我趕快結婚生十個八個兒子,他就有交代了。

    我將頭伏在臂彎裡,欲哭無淚。

    黃太太嗚咽說:「到底癌是什麼東西,無端端奪去我們至愛的人的性命?」

    黃振華喃喃地說:「現在我們要救的是兩個人,玫瑰與家明。」

    我也不顧得咪咪多心,心碎地問:「玫瑰怎麼了?」

    「她無論如何要嫁給家明,她已把小玫瑰還給方協文,方協文已與她離婚,帶著女兒回美國去了。」

    我呆呆地問道:「她竟為大哥捨棄了小玫瑰?」

    「是,然而家明不肯娶她,」黃太太說,「家明只想見你,可是你與咪咪一離開香港,我們簡直已失去你倆的蹤跡,直至你們來了一封信,才得到地址。」黃太太累得站不直,「你回來就好了,家敏,我發燒已經一星期了。現在醫生一天到我們家來兩三次。」

    到達黃家,我顧不得咪咪想什麼,先找玫瑰去。

    推開房門,她像一尊石像似地坐在窗前,泥雕木塑似,動也不動。面色蒼白,臉頰上深陷下去,不似人形。

    「玫瑰!」我叫她。

    她抬起頭來,見是我,站了起來,「家敏!」她向我奔來,撞倒一張茶几,跌在地上。

    「玫瑰!」我過去扶起她。

    她緊緊擁抱我,也哭不出來,「家敏。」

    我按住她的頭,我的眼睛看向天空,帶一種控訴,喉嚨裡發出一種野獸受傷似的聲音。

    咪咪別轉了頭,黃振華兩夫妻呆若木雞似地看著我們兩人。

    我說:「玫瑰,你好好的在這裡,我去找大哥,務必叫他見你,你放心,我只有他,他只有我,他一定得聽我的話。」

    玫瑰眼中全是絕望,握著我的手不放。

    「你先休息一下,」我說,「我馬上回家去找他。」

    玫瑰仰起頭,輕輕與我說,「我愛他,即使是三個月也不打緊,我愛他。」

    我心如刀割,「是,我知道,我知道。」

    黃太太說:「玫瑰,你去躺一會兒,別叫家敏擔心。」

    玫瑰的魂魄像是已離開她的軀殼,她「噢」了一聲,由得黃太太抱著她。

    黃振華向我使一個眼色,我跟著他出去。

    他說:「我們去找溥家明。」

    我喉嚨裡像嵌了一大塊鉛,一手拉著咪咪不放。

    咪咪眼淚不住地淌下來。

    我反反覆覆地說:「我只有這個大哥——」

    到家我用鎖匙開了門,女傭人馬上迎出來,「二少爺,大少爺不見客。」

    「我是他兄弟!」

    「大少爺請二少爺進去,客人一概不見。」老傭人要強硬起來,就跟家主婆一樣。

    我說:「這也是外人?這是二少奶!」

    咪咪連忙說:「我在這裡等好了。」

    我既悲涼又氣憤,隨傭人迸書房。

    大哥坐在書桌前在調整梵啞鈴的絃線,他看上去神色平靜。

    「大哥!」我去到他面前。

    他並沒有抬起頭來。「你也知道消息了?」

    「大哥,你何必瞞著我?」我幾乎要吐血。

    「以你那種性格,」他莞爾說,「告訴你行嗎?」

    「大哥——」

    「後來玫瑰終於還是查出來了,她是一個細心的女子。」大哥說,「瞞不過她。」

    「你還能活多久?」

    「三個月。」他很鎮靜,「或許更快,誰知道。」

    「可是玫瑰——」

    「所以你要跟玫瑰說:有什麼必要舉行婚禮?如果她願意伴我到我去的那一日,我不介意,可是結婚,那就不必了。」

    「她愛你。」

    「我知道。」大哥燃起一支煙,「我也愛她。我們在這種時間遇見了,她給我帶來生命中最後的光輝,我很感激她,」大哥微笑,「我知道自己活不長了,因而放肆了一下,把她自你手中搶過來。家敏,你以為如果我能活到七十歲,我會做這種事嗎?」

    「你早知道了。」我說。

    「是,我早知道,我也知道你愛她。家敏,但我想你會原諒我。」他若無其事地說。

    「醫生說了些什麼?」我傷痛地問。

    他拉開抽屜,「資料都在這裡,你自己取去看,我不想多說了。」

    「玫瑰想見你。」

    「我不會跟她結婚的。」

    「她很愛你,她願意與你結婚。」

    「她的腦筋轉不過來,她太浪漫,她弄不清楚三個月之後,我真的會死,她真的會成為一個寡婦。」大哥說。

    我說:「我想她不至於有這麼幼稚,你不應輕視她的感情。」

    大哥仰起頭,「她遲早會忘了我,家敏,時間治療一切傷痕。」

    「大哥——」

    「回去告訴玫瑰,我們的時間太短,不要再逼我結婚。」大哥說。

    「大哥——」

    「別多說了,家敏,你應當為我高興,人生三十不為夭,我今年都四十二了。」

    我閉上眼睛,眼淚如泉般湧出來。

    「家敏,」大哥說,「你那愛哭的毛病老是不改,自小到大,一有什麼不如意就淌眼抹淚的,把咪咪叫進來,我有話跟她說。」

    咪咪應聲就進來,雙眼哭得紅腫。

    大哥詫異,「我還沒死,你們就這個樣子!」

    「大哥!」咪咪過去摟住他,索性號陶大哭起來,一邊叫著,「你不能去,大哥你不能去。」

    大哥抱住她,卻仍然不動容。

    我用手托著頭,黃振華低聲跟我說:「家敏,過來,我跟你說幾句話。」

    他把我拉至露台。

    他說:「家明需要的是過一段安寧的日子,我們總要成全他。回去設法說服玫瑰,叫玫瑰再偌伴他三個月,」黃振華擺擺手,「他一切還不是為了玫瑰。」

    我說:「兩人在這種時間遇上了——」我取出手帕抹淚。

    「是,」大哥笑吟吟地站在我們身後,「在我有生之年居然遇見了她,我是多麼幸運。」

    我受不住,「你還笑,大哥,你還笑!」

    「人總是要死的,」他很溫和,「五百年後,有什麼分別?重要的是活著的時候,總要好好地活下去。」

    我與他緊緊地擁抱。

    他比許多人幸福,生命只要好,不要長,他說得對,他能夠在有生之年,找到了他所愛的人,而他所愛的人也愛他,實已勝卻人間無數了。

    我們一家人從此要壓抑自己,不提死亡這個名詞。

    我與玫瑰談了一個通宵。

    她幾乎要發瘋了。

    「我找了他半輩子,找到了他,他的生命卻只剩下三個月。」她的眼睛空洞。

    「有些人一輩子也找不到。」我感染了大哥的勇敢哲學。

    「我愛他。」

    「我們都知道。」我說。

    「我很愛他很愛他。」她說。

    我的心碎了,但我仍然說:「我知道。」

    「我也愛你,家敏,但那是不同的,我愛你如愛我自己,我愛家明,卻甚於愛我自己。」

    「我知道。」

    「如果他堅持為我好,不肯與我結婚,我也沒法子,我仍然愛他,我願意陪伴他這一段日子。」

    我說:「我大哥實在是全世界最幸運的人。」

    玫瑰勇敢地說:「你們也許不明白我對家明的感情,實際上我認識他不止這些日子。第一次見他,我就有種感覺:我知道這個人已經長遠了,他是我的心上人。家敏明白嗎?心上的人,他存在已經很久了。」

    心上人。我淒涼地想:玫瑰玫瑰,你何嘗不是我心上人。

    「明天我將搬進去與他同往,」玫瑰說,「你們也不會反對吧。」

    我搖搖頭。

    「也許你不知道,」玫瑰說,「我會煮很好的菜式,我也會打毛衣,我會服侍家明,使他舒適安逸。我們其實很幸福,我們只有三個月,我們不會有時間吵架,也不會有機會反臉,我們享有情侶的一切歡愉,卻沒有他們的煩惱,」玫瑰忽然樂觀起來,「家敏,鼓勵我。」

    我將她抱在懷中,「我祝福你。」

    玫瑰搬進大哥的房子。

    那日,大哥倚在書房門邊歡迎她,她看見大哥雙眼中充滿愛憐與仰慕,嘴角有一個美麗的微笑,她仍然瘦削蒼白,一副飽受折磨的模樣,但依舊漂亮得像達芬奇筆下的蒙娜麗莎,因此臉上添上一股聖潔的光輝。大哥握住她的雙手搖了搖,笑說:「你終於屈服了?」

    他倆的世界再也沒有旁人,我與咪咪悄悄地退出。

    咪咪感喟地說:「我們只是凡人。」

    我看著咪咪說:「我們是要白頭偕老的,我要你為我生許多孩子,女兒不計分,起碼三個兒子,我沒有那麼偉大,我知道生命多災多難,可是我喜歡看到孩子們奔來奔去。咪咪,你馬上懷孕吧。」

    咪咪點點頭,「好,就讓我們做件最俗氣的事,身為知識分子而拚命生養孩子。」

    「辛苦你了。」我拍拍她肩膀。

    「哪裡哪裡,家敏,也許我永遠沒有機會證明我對你的愛,但我也確實愛你多於自己。」

    我說:「咪咪,這件事早已獲得證實了。」

    我們從來沒有對時間更為敏感。

    天天太陽升上來,我會感歎,又是一天,這是家明剩餘的日子中的第一天。

    太陽下山,我又會想,家明的生命又少了一天。

    無時無刻我不是心中絞痛。

    因無法集中精神工作,我與黃振華都處於半休息狀態。

    玫瑰表現了她無限的毅力,她愉快得像個沒事人一般,而大哥的心情之寧靜和平,也跟往日一模一樣,我們邀他倆出來,多數不成功,他們的理由簡單而真實:「沒有時間。」

    我往往在下午帶著咪咪去探訪大哥與玫瑰,看他倆打情罵俏,過著彷彿正常的生活。

    大哥照練他的梵啞鈴,玫瑰故意提高她的聲音,又裝得悄悄地說:「那琴聲,實與殺雞殺鴨無異,當時為了追求他,不得不裝成知音人的樣子,現在日子久了,真與受刑一般。」

    大哥自然聽得一清二楚,他高聲說:「活該!」

    我說:「你可以學我,大力踢他書房的門,叫他停止。」

    玫瑰無奈地說道:「我怕,他說過如果我如此侮辱他,他會,他會——」

    「他會如何?」咪咪詫異問:「打人?」

    「他會哭。」玫瑰眨眨眼。

    我狂笑,眼睛裡全是淚水。

    為什麼這樣一對璧人,不能活到五代同堂?大哥比誰都有資格活下去,玫瑰比誰都有資格為他生孩子。

    黃昏,玫瑰親自下廚做精緻的小菜,重質不重量,通常只兩三碟,色香味俱全,簡直吃得人把舌頭都險點吞下肚子裡。

    大哥有意無意地撩撥玫瑰生氣——

    「最近鹽恐怕是貴得很了,真得省著點用,這菜所以淡了。」

    玫瑰會撲上去打他。

    他會叫道:「噯噯噯,兩個人加在一起七十餘歲,別盡胡鬧,這會成為小輩們的笑柄,噯噯噯——」

    只羨鴛鴦不羨仙。

    黃太太一日靜靜與我說:「見了他們,才懂得什麼叫愛情,如此的盲目不羈,驚心動魄,我們只不過是到了時候結婚生子的下下人物而已;什麼事一有比較,高下立分。」

    咪咪說:「然而他們把時間濃縮了,他們的時日無多。」

    「我們呢,」黃太太苦笑,「我們之間誰能保證自己能活到一百歲?誰不與時間競爭?明天可能永遠不來。」她的聲音無限苦澀,「此刻我認為自己根本沒活過。」

    「你與黃振華——」我瞠目結舌。

    「我與振華——」她仰起頭,「振華是個永恆性心平氣和的人,除了事業,一切都是他的附屬品。」

    「他生命中並沒有愛情這回事,而我性格上最大缺陷,卻是妄想追求愛情,」黃太太問,「我老了嗎?已經沒有資格談這些了嗎?並不見得,我心中一直十分痛苦。」

    我怔怔地聽著,十分意外。

    「振華給我生活上十全十美的照顧,」黃太太微笑,「一般女人會覺得他是個好丈夫。」

    她又微笑道:「我本身是一個有能力有本事的女人,我比別人幸運,我自己雙手也能夠解決生活問題,因而有時間追求精神生活,倘若黃振華不能滿足我這一點,我有什麼留戀?我無謂再遷就黃振華。」

    我呆呆地問:「你的意思是——」

    「我想離開黃振華。」她溫和地說。

    「什麼?」我跳起來,「你與黃是城裡公認的理想夫妻呀。」

    「城裡的人?」她淡然地笑,「城裡的人知道什麼?我豈是為他們而活?」

    咪咪沉吟了一會兒,「黃先生知道這件事沒有?」

    「沒有,現在是非常時期,我無意造成更大的混亂。」

    我們明白她所指,她始終是個好妻子。

    我震驚,對婚姻的信念大大地動搖。

    「這十年來只有我一個人知道我們並非珠聯壁合的一對,我遷就他得無微不至,」黃太太說,「他的口頭禪是『我們不如……』數百個『不如』下來,我已經完全失去了自我,成為他的影子,於是他滿意了,絲毫沒有發覺這是我一個人努力在刻意求工。」

    我小心地聆聽。

    「起初我也不明白,我認為夫妻之道必須互相遷就。現在見了家明與玫瑰,才曉得不是那回事,我並不快樂。也許我的要求是太高太不合理了,但為什麼不呢,我像所有的人一樣,只能活一次。」

    咪咪睜大了眼睛看著我,她心中不是沒有同感的吧,而她此刻為我受的種種委屈,將來會不會如黃太太般發作起來?

    黃太太深深歎口氣,「我並不要求世人原諒我。」

    咪咪衝動地說:「我原諒你!」

    「當初嫁黃振華……是因為要爭口氣——你們以為我完了嗎?早著呢。一口氣,」她哈哈地笑起來,「多可笑。」

    「你是愛他的吧?」我忍不住。

    「自然我愛他,但自始至終,他未曾愛過我,未婚前他舒適地住在父母的家中,令我等了他三年半。他可沒想到這一千多日我浪費在公寓中,天天度日如年——呵你們還年輕,你們不明白這些說不完的故事,我雖然老了,我也還有我的故事。」

    咪咪緊緊握住她的手,「我是你的後身,黃太太。」

    黃太太搖搖頭,「家敏懂得感情,你們可以白頭偕老。但只有振華,他不懂得玫瑰,不懂得家敏,亦不懂得我,他渾身無懈可擊,但他不懂得愛情——」

    「這點我同意。」我說。

    黃太太說:「多麼不幸。」

    黃太太的悲劇是她要在已成事實的環境中追尋理想。

    真沒想到他們這一對也會出毛病,兩個人在一起生活,豈是一項藝術,簡直是蓋萬里長城,艱苦的工程。

    將死的人硬是要在一起,活著的人要分開。

    黃振華對我訴苦,味如黃連。

    女人,他說他不明白女人。十年了,他與蘇更生是公認的最佳夫妻,現在她與他冷戰,搬到書房去睡,半夜三四點還在聽柴可夫斯基的鋼琴協奏曲,第二天起身後卻又若無其事。

    黃振華說:「她愛我,這女人到現在還非常愛我,但她卻捨得如此對付我,我確實不明白這女人的心。」

    我說:「或許她認為你不愛她。」

    「我不愛她?」黃振華用手指向他自己的鼻子,「我不愛她還會娶她?她十年來就控訴我不愛她,女人們都祈望男人為她們變小丑,一個個為她們去死,她們設想到的是,丈夫死了她們是要做寡婦的。」

    我不敢出聲。

    「不是我說,玫瑰縱有千般不是,她也有個好處,她從來不與男人爭論這些事,玫瑰的頭腦最簡單,愛就是愛,她又不計算付出多少,得回多少,她從不把愛放在天平上量,你說是不是?」

    我心中溫柔地絞痛,玫瑰怎麼同呢,世上有幾個玫瑰呵,我們都是凡人,凡人中蘇更生女士也算是數一數二的性情中人了,黃振華不能如此說。

    黃振華說:「女人!沒讀過書的女人像紅番,讀過書的女人又要干革命。」

    可愛得無懈可擊的女人如玫瑰,然而命運又這樣壞。

    她決定與大哥到巴哈馬群島去度假,我們一起勸阻。大哥已經要每週定期到醫院去吃藥打針,離開熟悉的環境是非常不智的行為。

    大哥豁達地笑,認為不打緊,「不去巴哈馬也不見得就能多活十年,現在還不能作隨心所欲的事?等幾時?真的想經過一條有白光的隧道,等待來生乎?」

    玫瑰也笑嘻嘻地支持著大哥,站在他身後,手搭在他肩膀上,另一隻手輕輕的撫摸他的後頸,當大哥是一個小孩子。

    他們兩人那種視死如歸的自若,決非假裝,因此更加使我們害怕震驚。我們看著他倆上飛機。

    大哥臨走時跟我說:「家敏,家中書房裡的幾隻琴,很值一點錢,不要當爛木扔掉,可以將它去換數輛發拉利地通那蜘蛛型跑車。」他笑。

    我聽在耳中,心如刀割,緊緊擁抱他。

    玫瑰穿著七彩的花襯衫,三個骨開叉褲,梳一條馬尾巴,大圈耳環,熱帶風情,一點沒有傷感。

    大哥笑語:「比起玫瑰,我簡直是黑白新聞片拷貝站在特藝七彩歌舞片身邊。」

    玫瑰笑得前仰後合,咪咪也賠著笑。

    他們終於走了,像一般度蜜月的年輕男女,只是他們沒有將來,他們不會白頭偕老。

    回家途中,咪咪忽然說:「我明白了,我明白為何你那麼瘋狂地愛上玫瑰。」

    我一怔,不出聲。

    「她真是天底下最美麗的女人。」咪咪由衷地說。

    我說:「我也認為如此。」

    「我們之中哪一個人,能夠忠於人忠於自己,又同時勇敢地活下去?無論對誰,她都於心無愧,甚至是方協文,她給他最好的十年,她給他安琪兒似的女兒,」咪咪說,「她從不計算得失,我做不到她所做的十分之一,要我學她,比駱駝穿針眼還要困難。」

    我在心中歎氣。

    我說:「我們幸運,可以在感情領域中兜圈子,有些人單為三餐,從早做到晚,大雨滂淪時擠在密不通風的公路車上,他們更加不能找到機會將偉大的人格發揚光大……」

    我說:「咪咪,人與人是不能比較的,上帝並不公平,生命是一種幻覺,我唯一的年輕有為的兄弟要離我而去了,我束手無策,而公司左側街角的那個老乞丐,他將繼續蹲在灰塵中三十年,求路人施捨一個角子,你能解釋這種現象嗎?」

    咪咪別轉頭,不出聲。

    隔了很久,她說:「家敏,我有孕了,我們第一個孩子將在明年六月出生。」

    「啊——」我在愁腸百結中看到一線曙光,「六月,咪咪,如果是女孩子,我們可叫她六月。」

    「男孩子呢?」她問我。

    「叫小明,小小一點像家明就夠了。」我說道。

    咪咪微笑,「非常好,我們的孩子也不必太聰明,稍微一點點聰明就夠了。」

    「在小處著眼有什麼不好呢?」我說,「做小人物才快樂呢。」

    黃振華夫人顯然不這麼想,玫瑰與家明離開後三天,她便向黃振華提出分居的要求。

    黃振華沒料到有這一著,他震驚至精神極度緊張,無法應付工作,不住地問:「為什麼?為什麼?」

    黃太太維持緘默。

    黃振華咆哮:「你想我也患上血癌,與你摟在一起死,以便證明我對你的愛?」

    黃太太收拾一隻小衣箱要離開。

    黃振華崩潰下來,「更生,求你不要離開我,這是我一生中第二次求人,第一次求的是你,第二次求的也是你。」

    黃太太蒼白地說:「你不明白,振華,你始終不會明白。」

    我與咪咪為了做中間人,跑去坐在那裡聽人家夫妻相吵相罵,無限難過。

    「我知道,你要我對你無微不至,你在開頭的時候就希望我接你上下班,我沒有那麼做,你就記恨,我沒有在約會的地方等你一小時,你就——」

    黃太太抬起頭,看著黃振華,黃振華忽然不說了,他歎口氣,「我在大事上總是照顧你的。」

    「大事?」黃太太說,「幾時第三次世界大戰呢?我肯定到那一天,你一定會帶著我逃難。可是振華,這十年來,上班我一個人去,下班我一個人回來,中飯你沒有空,晚上你有應酬,生了病我自己找醫生。振華,在不打仗沒有大事發生的時候,我要見你的面也難。」

    我低下頭。

    黃太太說:「我仍然是一個寂寞的女人,你的陽光太高太遠,照不到我身上。黃振華,我配不起你,你另覓佳麗去吧。」

    黃振華說:「更生,世上沒有十全十美的人。」

    黃太太說:「冰凍三尺,非一日之寒,振華。」

    黃振華說:「更生,我勸你三思,如果我們都要分開——」

    黃太太不再言語。

    黃振華歎口氣,站起來離去。

    走到門口,他轉過身子來,跟我們無限悲涼地說:「我活得太長了,如果去年死去,我也就是世上最好的丈夫。」

    黃太太仍然不說話。

    直至他走,她不再說話。

    她顯然是下定了決心。

    我只覺失望,他倆甚至不是早婚的兩夫婦,這樣的一對還要分開,不知是哪些人才能白頭偕老。

    咪咪像是洞悉了我的思想,她說:「哦,很多人,要面子的、因循的、懦弱的、倚靠飯票的、互相利用的,家敏,多得很呢,白頭偕老的人多得很呢,有什麼大不了的事,關係破裂了,有一種特製的夫妻牌萬能膠水,粘一粘又和好如初。你少擔心呢,滿街都是恩愛夫妻,孩子們不停地被生下來加強他們的關係。你少擔心,家敏,我們就是最好的榜樣。」

    咪咪哭了。

    那是因為我變心之後她並無勇氣離開我。

    而我,我不能在玫瑰拒絕我之後做到除卻巫山不是雲的境界。

    千瘡百孔的世界,值得哭的事情原是非常多的。

    大哥與玫瑰在三星期後回港。

    玫瑰走出來,大哥用擔架抬出來。

    玫瑰臉色很壞,但是堅強鎮定,眼睛有一絲空洞,她握緊我的手。

    在車子裡她對我低聲說:「他說他愛我,他說他很快樂。」

    我點點頭。

    大哥沒有再開口說話,他一直處在休克的狀態。

    在醫院病房中我們兩夫妻與黃振華三人輪流看守,但是玫瑰一直在那裡。

    她的頭髮梳成兩條辮子,穿件寬大的白襯衫,一條褪色牛仔褲,常常捧著咖啡喝。

    玫瑰的神色非常平靜,很少說話。

    我們知道溥家明不會再開口與我們說話,他的生命已走向終點。

    本來我已經歇斯底里,但是玫瑰的恆靜對我們起了良好的作用,我們也能夠合理地商討家明的身後事。

    星期日深夜,我們奉醫生之命,趕到醫院去見大哥最後一面。

    玫瑰已經有好幾天不眠不休了,她坐在床沿,低下頭,握著大哥的手,將他的手貼在臉邊,一往情深在看著他。

    她沒有哭。

    這時候大哥早已不是平日的大哥,他的器官已開始腐敗,每一下呼吸都傳出難聞的臭味,他長時期的昏迷使得四肢死亡,肌肉出現一種灰白色。

    一度英俊的人,現在就跟一切久病的骷髏無異。

    但他在玫瑰的眼中,仍然是風度翩翩、俊秀懦雅的溥家明,她絲毫不以為意,輕輕地吻著他的手。

    咪咪的眼睛早已濡濕。

    醫生替他注射,告訴我們,他會有一刻的清醒。

    這就是俗語的所謂迴光返照了。

    玫瑰抬起頭,見到我們,她說:「他也真累,應該去了,拖著無益。」語氣並不傷心,也不激動。

    咪咪伏在大哥身上飲泣。

    大哥緩緩睜開眼睛,蠕動嘴唇,想說話。我們趨向前,他卻沒有發出聲音,一個健康的人斷不會知道說一句話也要這麼大的力量吧。

    他的眼光在我們身上緩緩轉動,終於落在玫瑰的臉上,他深陷的眸子居然尚能發出柔和的光輝,玫瑰的嘴附在他耳畔,清澈地說:「我愛你。」

    他聽見了,微微點頭。

    「我愛你到永遠永遠。」玫瑰再說一遍。

    咪咪泣不成聲。

    然後大哥的喉嚨咯咯作響,我抓緊著他的手漸漸冷卻,他吁出最後一口氣,我知道他的靈魂已經離開,我暴戾地大聲狂叫起來,聲音串不成句子,護士斥責我,咪咪用雙臂抱著我,號陶大哭。

    我巴不得跟了大哥去,生老病死,都非出自我們本願,人生到底為苦為樂。

    玫瑰抬起頭來,放好大哥雙手,護士替他的臉蓋上白布,從此這個生命就在世界上一筆勾銷,太陽再也照不到他身上。

    玫瑰過來拍拍我的肩膀,「家敏,別難過,別難過。」

    這時黃振華與蘇更生一前一後也趕到了。

    黃振華雙目紅腫,他的分居妻子永遠穿著白衣服,然而憔悴得不得了。

    玫瑰似乎負起了安慰眾人的責任,她對於死亡毫無恐懼,她接受這項事實猶如接受她生為一個美麗的女人般。

    「我們走吧。」她建議,「我很疲倦,我想好好睡覺。」

    咪咪說:「我們陪你——」

    「不需要,」玫瑰溫和地說:「我不會有事的,你們送我回老房子就可以了。」

    黃振華說:「玫瑰,我送你,家敏的情緒不甚穩定,不宜開車。」

    玫瑰說:「這裡最適宜開車的人是我。」

    「別這麼說。」

    我開車送了玫瑰回家,老房子陰暗華麗,彷彿那日我第一次見她,天在下雨,忘了帶傘,她來替我開門,我一心一意地驚艷,到此刻彷彿已隔一個世紀了。

    她說:「你們請回吧,我想休息。」

    咪咪問:「你打算做些什麼?」

    「先好好睡一覺。」玫瑰說。

    「睡醒了呢?」咪咪問道。

    「吃一頓很飽的飯。」

    「然後呢?」

    「整理一下屋子——」玫瑰詫異地問道,「你們不相信我會如常生活?」

    「可是——」咪咪囁嚅地說:「家明已經不在了。」

    「我知道他已經不在,」玫瑰說,「但是他希望我活下去,他會希望我快樂正常地活下去。」

    「你做得到嗎?」我問。

    「我會學習,」她說,「為了家明。」

    她推開書房的門。

    她對這間舊書房有莫大的偏愛。

    「你們請回吧,我要喝杯茶,抽支煙。」她說,「有女傭人在,你們可以放心,可以隨時打電話來查。」

    我們只好告辭。

    「家敏。」她叫住我。

    我轉頭去。

    「家敏,不要太傷心。」她說。

    我麻木地與咪咪退出。回到家中,我們幾乎潰不成軍,咪咪說我一連幾夜叫喚大哥的名字。

    溥家明從此不在了。

    黃振華少了蘇更生,什麼事都辦不成。蘇更生總算念著舊情,常回來幫我們。

    大哥把他的全部財產留給了我。

    他把他的愛分為兩份,一份給我,一份給玫瑰。他的生命是豐盛的,他給予,他也取索,他的生命也不算短,四十二歲,足夠有餘,生命只需好,不需長。

    玫瑰又自由了。

    她比往日沉默許多,徘徊在老房子的書房內,不大出去交際應酬。

    玫瑰仍然令人心悸的美麗,並沒有為家明穿孝服。她不在乎這種表面化的世俗禮法,照舊穿著彩色繽紛的時髦服裝。

    她又開始吸煙,本來已經戒掉,現在因陪家明,又染上重吸,通常與她過去的大嫂一起出入。

    我曾自薦陪伴她,她卻婉辭。

    她說:「我現在這個年紀,總得學習避免嫌疑。家敏,你是已婚男人,太太快要生養,你的時間應全歸妻子。」

    她的道理十足,我只好知難而退。

    家明的葬禮之後,我們家靜下來。

    再也沒有他的琴聲了,我的身子像是忽然少了一半,不能平衡。

    咪咪懷孕的身體漸漸不便,她很堅強,仍然工作,有時極度疲倦,我勸她辭職,她又不肯,照樣撐著上班,家事交給傭人。

    我勸過幾次,便省得麻煩,對她我有歉意,我的情感淡淡,不像對玫瑰那般火裡來火裡去。

    我與咪咪是一輩子的事,不把精力蓄藏起來留待後用是不行的。

    我在短短三個月間變成一個標準的住家男人,下了班就萬念俱灰,回家脫了皮鞋便高聲問:「拖鞋呢?」

    女傭人倒一杯曖昧的綠茶,香是香,但不知何品何種,我也將就著喝了。書房內有數幅莫名其妙的畫,我也掛了,也無所謂。

    攤開報紙,我足足可以看上一小時,頭也不抬起來。漸漸地我迷上了副刊的小說,一個叫衛斯理的人,寫他的科幻小說,告訴我們,生命實在是一個幻覺,我一天天地追下去。

    傭人說開飯,我就坐下吃,吃很多,對菜式也不挑剔,比較喜歡白切雞這些簡單易入口的肉類,很快就在肚上長了一圈肉,褲頭都有點緊,也不刻意去理它。我知道我已經放棄了。

    四月份我們的孩子出生,在產房門口等,我也不大緊張。

    孩子順產,強壯,是個女孩子,我有點高興,拍拍咪咪的肩膊,半開玩笑地說:「同志仍須努力。」

    我的一生,就這樣完了吧。

    我的一生與咪咪的一生。

    但是玫瑰的一生卻還早呢。

    我們有時也看見她。她永遠不老,只是一直成熟下去,美麗、優雅、沉默,臉容猶如一塊寶石,轉動時閃爍著異彩。

    追求她的人很多,婦女雜誌仍然以刊登她的訪問為榮。即使不是她的美貌,現在黃家老房子那塊地,也足以使她成為城中數一數二的富女。

    她具備了一個女人所有的最佳條件。

    我問她:「你快樂嗎?」

    「自然快樂,」她說道,「我幹嗎要不快樂?」

    當時在她的書房中,我們喝著不知年的白蘭地談天,咪咪與孩子在客廳玩,黃振華帶著他的新女友。

    「可是——」

    「可是什麼?」她莞爾,抬頭看著壁上懸著的一隻小提琴,「因為家明的緣故我就應不快樂嗎?我想起家明,誠然黯然,但是我認為一個人既然要什麼有什麼,就應當快樂。家敏,你亦應當快樂,就算是更生姐,我也這樣勸她,世界上並沒有十全十美的事。」

    我低下頭,她迅速改變話題。

    「剛才我跟咪咪說,如今你輕鬆了,孩子生下來真可以鬆一下氣,你猜她怎麼說?她說:『我又有了』。」

    玫瑰笑,「我認為她有資格投資購買荷斯頓的孕婦裝,反正要生七個,一穿七年,再貴的衣服也值得。」

    我微笑。

    「一個女人若愛她丈夫愛到生七個孩子的地步,真是……」她溫和地說。

    我說:「我知道她愛我。」

    玫瑰說:「你現在身為人父,感覺如何?」

    「責任重大。」我據實。

    「大哥與更生姐這件事……」玫瑰說,「他倆現在成了好朋友,時常見面。」

    「他不是有新女友嗎?」我不以為然。

    玫瑰笑,「那些女人哪能滿足他?他現在對更生姐好得很呢,一次他同我去妮娜莉茲店,就買了好幾件白衣服,叫人送了去給更生姐,以前他哪肯這樣?以前他根本不理這些細節的。」

    「有復合的可能嗎?」我說。

    「照我看,可能性大得很,他也該約會一下其他的女子,這樣更能使他發覺更生姐的優點。」

    「你呢?」

    「我?」她笑著伸一個懶腰,「我還是照老樣子吃喝玩樂。你知道,家敏,我除了這四味,什麼也不會。」

    「小玫瑰呢?」我問,「想她嗎?」

    「小玫瑰住在紐約,常跟我通訊,在紐約長大的孩子氣派是不一樣的。」她微微仰起她精緻的下巴。

    我心中輕輕地說:玫瑰,我還是這樣的愛你,永永遠遠毫無條件地愛你。

    「家敏,家敏。」她總喜歡如此一疊聲地喚我,叫得我心神搖曳。

    「什麼事?」這真是一個使人願意為她赴湯蹈火的女人。

    「答應我,你要高高興興地生活。」

    「我沒有不高興呀。」我說。

    「這句話就已經說得夠賭氣的了。」她說。

    「我會高興,我答應你。」

    「我要淋浴換衣服了,」她說,「今晚要參加一個盛宴,我添了一件聖羅蘭的長裙,那設計真是美麗——」她伸一個懶腰,笑了,「我真永遠不會長大,到今天還為了一件裙子一個宴會而雀躍,多麼幼稚無聊。」

    然而她在我眼中並無不妥之處,我覺得一個女人要似一個女人,而玫瑰正是一個像玫瑰花般的女人。

    「與誰赴宴?」我問。

    「羅德慶爵士。」玫瑰答。

    呵,溥家明的一章已經翻過,至情至聖的人應當豁達。

    「呵,他,」我詫異了,「他在追求你?」

    「是呀,他們都這麼說,」玫瑰天真地答。

    「他們?」我問,「你是當事人,你豈不知道?」

    玫瑰聳聳肩,「當局者迷。」又微笑,那點眼淚痣閃閃生光。

    世間有什麼男人擋得住她嬌慵的這一笑。

    我歎息了。

    「我老了,家敏,」她把臉趨到我身邊,「你看,都是皺紋。」

    笑起來的確有魚尾紋了,然而又怎麼樣呢?她仍然是罕見的美女,內美外美,無所不美。

    「我們告辭了。」我說。

    「有空來探我。」她說。

    我雙手插在口袋中不置可否。

    咪咪抱著孩子進來,我自她手中接過孩子。

    玫瑰揚了揚頭髮,站起身送客。

    黃振華與我們相偕離去。

    在車中咪咪又沉默起來。

    每次見完玫瑰,她老有這種間歇性的沉默。

    我知道為什麼。

    我說:「香港這地方,只適合賺錢與花錢,大人辛苦點倒也罷了,苦只苦了孩子們,在香港唸書,根本不合情理——」

    咪咪抬起頭,眼睛發出了希望的光輝。

    「咪咪,我們在加拿大還有一層房子,記得嗎?我們回去那裡住,生活是比較清苦一點,你或許一輩子沒有勞斯萊斯坐,但是我們一家幾口會生活得很舒舒服服,你說如何?」

    她緊緊擁抱我,孩子在車子後坐輕輕哭泣起來。

    玫瑰說過,她叫我要活得高興。

    「我會開設一間小公司,只要四五個同事,喜歡的工程才接下來做。我們會過得很好,只在暑假回來看看親戚。咪咪,我們回去就收拾行李如何?」

    咪咪在我懷中熱淚不止,她拚命點頭。

    我撫摸著咪咪的頭髮。只有最平凡樸實的生活才是最幸福的。

    但玫瑰,玫瑰是不一樣的。

    再見玫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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