朝花夕拾 第六章
    約會的地點是那位先生的家。

    地方非常寬大,佈置樸素而雅致,他的夫人高貴、大方、美麗、溫柔。

    她沒有說什麼,但眼光、神情,都安撫我,她像是什麼都知道,什麼都關心。

    那位先生走入書房,淡淡與我們打招呼,方中信將那瓶酒似獻寶似呈上,但是那位先生看也不看。

    方中信受了委屈,斜斜看我一眼,像是說:瞧,都是你,都是為了你。

    我沒好氣。

    他們之間有一句沒一句地閒談著。

    那位先生個子很小,樣子頂普通,不知恁地,神態有說不出的疲倦,一直用手撐著頭,另一隻手則握著酒杯,緩緩地喝完一口又一口,心不在焉的「嗯、嗯」,敷衍著老方。

    我有點發急。

    那位先生對我的故事,像是沒有太大的興趣,根本沒用多大的心思聽。

    漸漸我失去信心,要不是他夫人那溫婉的眼色,我早已離去。

    壞。

    壞與落後也有不可分割的關係。

    我要是能哭的話早就哭出來。

    終於那位先生的眼光落在我身上。

    「怎麼,」他問:「陸小姐有家歸不得?我連忙恭敬的答:「是。」他似是司空見慣,「是二0三五年?」

    「是。」

    他的語氣略為同情:「蠻尷尬的。」

    我點點頭。

    「在我年輕的時候,也見過許多異鄉客。」

    「我想回去。」

    那位先生笑,「或者可以找小納爾遜談談。」

    那又是誰?這群人好神秘。

    那位先生說:「其實情形並不算大壞,陸小姐貴庚?」

    「二十六。」

    「過五十年也可以返家鄉了,屆時你七十六。」他說。

    我霍地站起來,要同他拚命,在這種時候還戲瘧我?

    方中信把我按住。

    那位先生抬起頭來,「為什麼那麼計較時間上的得失?」

    他雙眼透出苦澀,不像是輕薄,「甚至是一切得失?」

    原來他是哲學家,我為他的跟神感動。

    我呆呆的看著他。

    或者他有無限的能力,但在這一剎那,我非常的同情他。

    那位先生指著我額頭說:「那是你的接收器吧,自幼種植,與腦部相連。」

    「不,」我說:「這是學習儀,兒童在入學時期才植人皮下,與電腦相互感應,我們的電腦沒有螢幕,靠電波通消息。」

    那位先生搖搖頭,「不,這是一具追蹤儀器。」

    我陪笑,心想:先生,我應當比你更清楚才是,怎麼倒與我爭辯起來了?

    我婉轉的說:「不會的,我們自小運用它吸收知識,是以早就廢除課堂學習制度。」

    那位先生還是搖頭。

    他說:「你們的政府欺騙了你。」

    一邊廂方中信聽得入神。

    我完全沒聽懂,這位先生比我更像未來世界的人,想像力似寶石藍似的深海。

    他跟方中信說道:「我累了。」

    我與老方只得站起來告辭,不敢再留。

    他的夫人送我們到門口。她輕輕請老方「代為問候令尊令堂。」

    老方唯唯諾諾。我們結束是次訪問。

    我與方中信在夜空下踱步。

    我說:「那位先生名不虛傳。」

    「唔。」他說。

    「還有巧克力嗎?」

    「你會喉嚨痛,」他把糖遞給我。

    「已經在痛苦。」我拆開紙包吃:「無論他是否能夠幫到我,我都說他是個難得的人物。」

    「近幾年他有點懶洋洋,好奇心也減退。」

    我問,「是不是已臻化境的人都是那樣?」

    「我不知道。喂,那真的只是你們的學習儀?我以為會有萊澤光束射出來。」

    我白他一眼,「你才全身發光。」

    「是,我的魅力。」他洋洋得意。

    即使有一萬個缺點,方中信仍是一個熱情天真的人。他是一個快樂人:世襲的事業,又投他所好,無憂無慮王老五生活,兼有幻想的嗜好。

    「想家?」

    我點頭。

    「跟先生的感情很好?」他問得很自然。

    我顧左右而言他,「回去的時候。該把巧克力藏在哪裡?」

    「在你們那頭,走私可算犯法?」他反問。

    他送我回家。

    這是第二夜。

    之後我決定不再切切計數日子,免得更加度日如年。

    那位先生曾說:等五十年好了,時間總是會過去的,屆時我還不是會回到家鄉,我七十六歲,母親五十五歲。

    要不就反過來想:我二十六歲,母親才五歲。

    唉,最愛同我們開玩笑的,一向是時間。

    趁著夜晚,我集中精神思想。

    母親這些年來向我傾訴的絮語,我從來沒有集中細聽。

    在我十三歲那年,政府創辦青年營,大家都去寄宿,與父母的距離無形中越拉越大。

    我只知道母親是孤兒,外祖父在她出生前便離開她們母女,外祖母在她很小的時候患病去世。

    「在那個時候,什麼病都能奪去人之生命,尤其是癌症,猖獗得離譜,每每趁人在最年輕最有為最不捨得離去的時候來製造痛苦。外祖母是什麼病?我搜索枯腸也想不到那專用名詞,因該種病不再發,漸漸也湮沒不為人知。是什麼?外祖母去世那年,母親有多大?她說她很小很小,在唸書,是,幼兒班。一種很有趣的學習方法,孩子們共聚一堂,唱唱歌拍拍手,學單字以及畫圖畫,通常因為他們在家無聊,父母派他們去那裡找點歡樂。他們七歲便要正式入學。那年母親應該在七歲之前。不會是五歲,不會是現在吧。我驚恐的想。雙陽市這麼大,怎麼去找她們?「還不睡?」

    是方中信。

    我開了門。

    「睡不著。」

    「別想太多。」

    我們在沙發坐下來。

    「那位先生會替你想辦法的。」

    「謝謝你。」

    「謝我?」

    「是,為我花那麼多時間心血。」

    「喂,大家是朋友。」

    「我一直詆毀你,對不起。」

    「我也不見得很欣賞你,老嫌你不是冥王星公民。」

    我們相視而笑。

    「很不習慣吧。」他同情我。

    「是,你看,我臉上忽然發出小疙瘩來,水上不服。」

    他探頭過來細視,「你吃糖吃多了,虛火上升,這兩日來你最低限度吃下兩公斤的巧克力。」

    「會有這樣的副作用?」

    「自然。」

    我懊惱,「真怕在你們這裡惹上不知名的細菌。」

    他莞爾,「是,我們這麼髒這麼落後。」

    我不作聲。

    他問:「在你們那裡,是否已經全無黃賭毒賊?」

    我支吾,「總而言之,比你們略好。」

    他歎一口氣,」抑或你根本不關心社會情祝?像一切小資產階級,住在象牙塔之中,與社會脫節,只掛住風花雪月?」

    我微笑,「你呢,你又知道多少?對於低下層的悲慘生活,你難道又很關注?叫你描述八五年雙陽市貧民窟中之苦況,你是否能作詳盡的報告?你不過活在巧克力的甜霧中,與莉莉這樣的女伴打情罵俏。」

    輪到他沉默,他說:「我也是社會活生生的一分子,社會也需要我。」

    「是呀,」我說:「我倆誰也不要挖苦誰。」

    方中信說:「換言之,我與你是同族人。」

    我們緊緊握手,終於消除隔膜。

    「你說你在圖書館工作?」

    「唔,每天我聽兩本書,上午一本,下午一本,有時書本壞得令人昏昏欲睡,字句無論如何不入耳,簡直會反彈出來。」

    「聽?不是看?」

    「視力太吃重,所以用儀器讀出,孩子們特別喜歡,他們很愛聽書。」

    「我明自,像無線電。」

    「可是電台盡播垃圾,書本可以自己挑。」我提醒他。

    「嗯是。」

    「老方——」「老方!」他怪叫起來。

    我笑,「怎麼,不習慣?我不會像莉莉那般嬌嗲,我們是兄弟。」

    他也認命,揮揮手,「你想說什麼?」

    「在雙陽市要找一個人怎麼著手?」

    「辦法很多,當然,先要看看你打算我的是誰。」

    我沉默。

    他一猜就猜著,聰明人即是聰明人:「你母親?」

    「母親太小,我要找的是外婆。」

    「你猜你外婆大還是你大?」他問。

    聽聽,這種問題要不要命。

    我答:「可能我還要大一點點。」

    「她叫什麼名字?」他說。

    我不知道。

    我呆在那裡,我竟不知道。

    「什麼,你不知道?太沒心肝,又不是祖宗十八代,可以有充分理由忘記,她是你的外婆!」方中信生起氣來。

    「有幾個人可以一口氣說出他外婆的名字?」

    「我可以。」

    「你怎麼同,你祖上留下多少東西給你,你承受他們一切福份,當然要牢牢記住,而我外婆是一個最最可憐的女子,一早遭丈夫遺棄,又在二十多歲便罹病逝世,誰耐煩記住她的名字?」

    老方拍案而起,「進步,這叫比我們進步?你們太勢利太可怕。」

    他罵對了。

    我羞愧地低下頭。太忙個人的前途、太自我中心,不但連外婆沒有注意到,甚至是母親也疏忽。

    難怪她那麼寂寞,又缺乏安全感。

    「怎麼,未來世界中,老人的地位降至零?因為有人工嬰兒,因為有青年營,所以更不需要老人?」他責備我。

    我的心炙痛,「不,」我說:「社會鼓勵敬老,是我不好,我是涼血動物。」

    懊惱要吐血。

    為什麼不好好聽母親傾訴?並不是忙得完全抽不出空來,並不是沒有時間,為什麼隨她自生自滅?

    「想呀,追思呀,她叫什麼名字?」

    我悔極而笑,「或者我可以打電話問母親。」

    方中信一聽,呵哈呵哈大笑起來。

    一直談到半夜才睡。睡夢中隱隱聽見外婆叫我。

    「愛綠,愛綠。」她有一張跟我長得一模一樣的面孔,聲音充滿憐愛。

    如何會叫我愛綠?我從來沒有見過她,她如何會得入夢來?

    醒來時淚流滿面。

    一照映像器,看到自己臉容黯澹,黑眼圈,滿下巴小皰皰,嚇一大跳,怎麼會變成這樣?數天間就老了,這裡一年等於二十年,此刻的我,看上去真會比我的外婆老。

    我忍不住鬼叫起來。

    方中信衝進來,問道:「怎麼回事,做噩夢?」

    「比噩夢更慘。」我用手掩住臉訴苦。

    「你沒好好的吃,叉不肯好好的睡,唉,習慣就好了。」

    方說。

    「永遠不會,」我嗚咽。

    「想起來沒有?」

    「沒有。」

    「今堂尊姓大名?」方中信問道。

    「她姓鄧,鄧愛梅。」我說。

    「你姓陸?」

    「是。」

    「你跟你父姓?」

    「還有別的選擇?」

    「當然,你可以隨母姓。令堂可能是隨令外祖母姓,你懂嗎?」

    「你用白話文我就懂。」我白他一眼。

    「喂,」他說:「我不過是想幫你。」

    「你的意思是,照鄧愛梅三個字去找我外婆,可能永遠找不到?」

    「對了。」

    「那怎麼辦?」我愁容滿面。

    「總有點蛛絲馬跡,仔細想想,又不是急事,看樣子,你起碼還要在此地住上一年半載。」

    「閉上你的烏鴉嘴。」

    「你又來了,從沒見過如你這般刁潑的女子,動勿動罵人。」他教訓我。

    「對不起。」我氣餒。

    他叫我用早餐。

    這人似乎喜歡吃烤麵包。

    製造半公斤麵包,把種植麥子、輾轉運輸、加工生產的消耗能量加在一起,大概需要三千加路裡,而方中信吃下這半公斤麵包之後,所產生的勞動量,只相當予一個半加路裡。

    多麼瘋狂。所以象麵包那樣的食物,受淘汰是必然的。

    最重要的是,它不好吃。

    我連喝兩杯清水用來洗腸胃。

    什麼都不慣,一切生活上瑣碎的習慣用具他們都沒有,他們所用的瓶瓶罐罐多得可怕,方中信的頭髮比我還長,光是用在頭髮上的用品有四五種,每天起碼花上半點鐘,還要用熱風烤,而結果不過如此。我不認為他是空前絕後的美男子,但話得說回來,他長得不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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